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稍后就来!

琳琅随意挽了个漂亮繁复的剑花,幸好,不算生疏,毕竟当时可是她生存的技能。

女人撩了撩耳边的碎发,勾唇一笑。

也不知道这把嗜血的长剑,是否尝过它主人的血?

熟睡中的男人很敏锐,只是还没避开,胸口一痛,鲜血飞溅。

琳琅嗅到了那股浓烈的血腥味,不由得更愉悦了。

浑身的神经都好像颤栗了。

“有刺——”

他刚想喊,对方手腕灵活一转,凛冽的寒光斜斜刺过来了。

干脆利落的又戳了一个血窟窿。

魏帝又惊又怒,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好在男人也不是花架子,反应过来后忍着疼痛迅速将人制服,一招锁住喉咙。

结果,粗糙的手掌触到的是细腻的肌肤。

他一愣,偏头打量起这大胆的“刺客”。

寝宫里的纱帐被风吹起,掠过女人的雪白脚踝。

只见她眉如春黛,眼盈秋水,秀骨清像,偏偏眼尾沾染了一缕血迹,平添几分惑人的妖冶。

“你是……”魏帝有些惊疑不定。

对方的身子突然往后倒。

裙摆如莲花般散开。

他一手将人拉了回来,抱在怀里,试探了一下鼻息,幸好只是晕了过去而已。

刺伤了皇帝就玩昏迷,真刺激。

琳琅暗想着。

这男配要是反应再慢点……姐妥妥的给你耍一出偷龙转凤的剧情。

太可惜了。

一听到皇帝的召唤,太医院的人匆忙赶来。

“陛下,臣先给你包扎……”

“小伤而已。”魏琛眉宇冷厉,“先给她看。”

这个女人好大的胆子,欺骗了他还不算,竟敢行刺于他!

可是不得不说,她成功颠覆了魏琛对那些千金闺秀的认知!

柔弱,美丽,却也贞烈!

那种仇恨的眼神,很烈,很美!

让人很有征服的念头!

明黄纱帐下露出一截雪藕的手腕,侍女绑上红线,太医在屏风外轮流探脉。

为首的太医微微皱眉,似是犹豫不决。

“说。”

魏琛踹了他一脚。

“娘娘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一时郁结于心,陷入昏迷,老臣开几副药便可转醒无碍。不过娘娘脉象极虚,是……是夭亡之兆。”

“以后你们几人,专门负责她,若有一丝毛病,朕决不轻饶。”

帝王面如沉水。

他亲爱的弟弟玩了一手偷天换日,不惜违背君子之约把他的未婚妻打包送进宫里,要是这么轻易地死掉了,那岂不是太可惜?

再说了,这个美人儿还挺有个性的,蔑视皇威,公然弑君,他好久都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人了!

要是琳琅知道魏琛的内心想法,估计要来上一句。

谁叫陛下你就喜欢“有趣的女人你引起我注意了”呢?

上朝的时候,魏琛百无聊赖拨弄着冕琉。

等群臣上奏完,接近尾声,高台上的帝王突然出声。

“魏钰,你真不后悔?”

魏王一袭绛色纱袍,宛如芝兰玉树般,“陛下,臣不知您所指何意。”他眉目清朗,完全没有兄长那股暴戾之色。

若不是困于低贱的出身,恐怕今天登上龙椅的人君就难说了。

“不知道也没关系,朕倒真要谢谢你,让朕平白捡了一个稀世珍宝。”魏琛眼神锐利。

“那是陛下的龙运照人,魏钰何德何能。”

“你倒是会说话。”

“陛下过奖。”

魏帝无心跟这个老狐狸周旋,挥手就散了朝会。

一回寝宫,侍女急忙跑来汇报,“陛下,娘娘不肯服药,也不肯进食。”

这女人,都被他幸过了,还耍什么小性子!

魏琛大步踏入内室。

琳琅换上了素白的单衣,小脸掩在乌发里,愈发显得单薄柔弱了。

“把药喝了。”他命令道。

对方置若罔闻。

男人直接上手,捏着她的下巴,强横将人的脸转过来。

“啪——”

玉碗碎裂成几瓣。

“看来你是不想活了。”狭长的丹凤眼透着冰寒之色,“你可知道惹怒一国之君是什么下场?”

琳琅幽幽转过头。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她竟是低低的笑了,“那也挺好,有那么多人一起陪葬,黄泉路上还能做个伴,你说是吗,陛下?”她冰眸一瞥,梅红色唇瓣边勾着似有若无的笑,幽媚入骨。

魏琛身边的艳姬众多,却没一人比她这一笑要来得诱人。

仿佛罂粟一般致命。

他突然不想这么快让她死了。

“你死了是很容易,但你的家人怎么办?太傅年事已高,想来受不了奔波的苦楚。”

魏琛似笑非笑。

琳琅听了倒是没有多大感触,周琳琅才尸骨未寒,周家人就彻底跟聋子一样,收不到任何的风声,还把间接害死她的凶手当作亲生女儿一样来疼,这得是多大的心胸?

周琳琅不怨他们,是因为周家人给了她半生衣食无忧的生活。

而琳琅,向来不待见那些因为利益而舍弃血缘的亲人。

不过眼下,周家对她而言倒是有用的。

“陛下是想以此威胁臣女?”

琳琅故意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也许你可以试试挑战朕的底线。”

魏琛重新将一碗药汤递到她面前,本意让她自己捧着来喝,对方犹豫了半晌,便低下头来,咬着碗沿,小口吞咽着。

红润嫣然的小唇儿一张一合,偶尔苦得狠了,皱起那对秀美如月的眉毛,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

魏琛看得忍俊不禁。

女孩子家就是娇气。

作为君临天下的帝王,每年进贡给魏琛的美人儿都是一车接一车来着,可他这人喜怒无常,动辄就要人性命,伺候他的宫妃们无一不是小心翼翼,哪敢在他面前使小性子。

等药碗见底了,魏琛才惊觉自己竟然为一个小女人捧碗,实在有失君王的气概。

他正想摔碗呢,对方立马躺塌上,将被子盖过头顶,完全不想搭理他,脾气娇得很。

魏琛:“……”

我说,你这么任性朕真的会砍死人的!

江父还没找人谈话呢,说掰就掰。

简直就像一出荒唐的闹剧!

琳琅是从老管家嘴里接收了这条消息,除了有点惊讶,并没有感到太意外。假若七年的布局没有起丝毫作用,那她真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了。

鉴于男主的高中生身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迷恋与爱情还分不清,琳琅顺势营造出一个“单纯美好”的姐姐形象,又借着保姆的这股东风,以势压人,成功让男主觉得她是“可靠的、值得信赖的”,为了在江家更好的生存下去,他必须要“依赖”这位姐姐。

依赖哪怕是强装出来,久了也会上瘾,何况琳琅扮演的又是一位笑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甜美的女孩子。出于对她的仰慕,江起云遇见其他的女孩时,都会不自觉比对一番,这个没她漂亮,那个没她优秀,久而久之,琳琅的神坛地位就愈发稳固。

即便与命定的女主相遇了——少年被女人的成熟身材所吸引,却会拿她跟琳琅比较。

在剧情中,江琳琅这个貌美前任占尽天时地利,怎么就败了?

不过是——太过单纯,也太容易得手了。

所以琳琅一开始就给女主来场下马威,她年轻漂亮,又是名门贵女,江起云对她的眷恋是显而易见的。人一经过对比,自卑难免冒出头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有趣的局面。

在与江起云交往的时候,程欣开始沦为弱者与附属的地位,做小伏低,希望用温顺的姿态赢得对方的好感。因此,不出两个星期的时间,男主就攻陷了她。

这可不是主线中,江起云苦苦追求她好几年,又是装可怜博同情,打通了她父母的关节,才得到了难得垂怜。

得来不易,才会倍感珍惜。

琳琅只需出场稍微埋下一道暗雷,爱想东想西的女主自然会将它引爆。

她甚至不用插手两人的感情。

毕竟,身为江起云心目的“梦中情人”,自己的举手投足成了他对未来女友的标准要求,一旦程欣达不到水平线,照江起云那挑剔的性子,分数会一降再降。

更要命的是,两人除了年龄的差异,出身也是一大硬伤。

女方看不惯男孩大手大脚的花钱,少爷的娇气毛病发作起来简直头疼。而江起云呢,除了调情,跟程欣之间也没有共同话题,女人的脑里装着全是生活琐碎,今天超市打折啦,隔壁阿婆给的青菜太老啦,又抱怨一下同事不太好相处之类。

尽管她也是身在校园,但在知识与思想层面,要跟他的姐姐大人相比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种落差日日积攒着,两人也步步走向疏离。

怀揣这一颗少女心的程欣还以为这种温馨的家庭日常,对于“离家出走”的少爷有很大的触动呢,殊不知,她老是念念叨叨,又讲不到点子上,鸡同鸭讲只会令江起云愈发烦躁——他要的是玩到一起的女友,而不是老妈!

琳琅姿态优雅插着花,柔顺的青丝垂落在膝盖上,宛如油画里的天使。

可惜呀,她除了这张脸,从头到尾,都是黑的。

当然了,她对自己的心狠手辣是有自知之明的,只要别人不惹她,她根本就没兴趣插手别人的命运。不像女主程欣这种的,总是会用她的善良与天真,在“无意”之中伤害别人。

剧情的后半部分,程欣一边嫁给男主,享受着富家太太的生活,一边又悲天悯人,时不时就给逐出家门的江琳琅送钱。为了证明自己是在做“好事”,程欣送钱的时候一定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导致江琳琅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永无安宁之日。

“好心办坏事”的程欣真的无辜吗?恐怕不见得吧。

她再天真,难道还不知道自己枕边的丈夫是个什么恶魔性格?

锅里的骨头汤还咕噜咕噜冒着热气,餐桌上皱皱铺着一层半绿半红的布,程欣还早早去二手市场买了一只造型古朴的长颈瓶,满含柔情插上了鲜花,想营造出“烛光晚餐”的感觉。

在江起云看来,这种又红又绿、不中不西的搭配怪透了!

她的美术情趣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

“我们分手吧。”

程欣脸色发白,故作镇定地说,“我今天去超市,没想到小龙虾搞促销活动,我买了好多,足足有一大盆呢,抱回来的时候手都要断了!啊,你不是最喜欢吃龙虾的吗,这次可要吃个饱呀!”

少年拨了一下湿淋淋的刘海,满脸不耐烦,“谁说我喜欢吃虾?本少爷最讨厌就是海鲜了!”

“但,但是上次在教室,我明明见到你把一盒的虾给吃完的呀……”女人呐呐地说。她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少年把那盒剥好的白灼虾护得死死的,还一副谁敢偷吃就杀无赦的凶狠样子。

她一提,江起云也想起了这事。

生性活泼张扬的少年就这么安静了下来,无端陷入了那片柔软美丽的梦里。

程欣心乱如麻,几乎是以一种哀求的口吻说,“你先去洗个澡吧,等会就能开饭……”

“这栋别墅记你名下,卡里还有一笔现金,足够你花费三年了。”他显得很冷静,对另一方来说,甚至是冷静得有些残忍,“明天一早,我会叫人来把我的东西处理掉的。”

女人听了,迷茫与恐惧占据她全部的思想,他说的话,她怎么就听不懂?

“再见,不,应该是再也不见。”

他语句清晰说着离别,转头走向玄关,似乎不想多待一刻。

“等等——”

女人尖利的叫声刺透耳膜,便见她冲上来死死抱住人,语速快得听不清,“起云!我、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分手?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你说,我改,一定改啊,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我爱你啊!”

她不明白,为什么要在她最幸福的时候,告诉她这只是一场梦?

明明他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一起。

程欣想来想去,咬咬牙,说,“我还有个好消息没告诉你,我,我有了你的孩子……”

她脸上闪过几分心虚之色。

对方脚步一顿。

程欣就像抓住了免死金牌,心中勇气无限高涨,为了捍卫这份爱情,“你放心,我会好好的把咱们的宝宝生下来……胎教一定要趁早……宝宝会很聪明,像你一样会念书……”

她越说就停不下来,红光满面的,恨不得现在就买一些新手妈妈该看的书,或许可以请一位钢琴老师,每天下午来弹琴,这样宝宝出生后肯定很有音乐天分!

“不要。”

“什、什么?”

少年侧过脸,眼眸幽深,“我说,不要。”

这绝情的话,骇得程欣后退了几步,捂着嘴,眼泪哗啦啦就流了下来。

站在她面前的,是恶魔,彻头彻尾的恶魔。

“你怎么能这样,它是你孩子啊……”

她哭着大喊。

对方轻蔑挑着那双漂亮的眉。

“你就那么确定,是我的?而不是你那个前男友,李非凡李大教授的风流债?”

哭泣的声音一下止住,程欣瞪着双眼,惊恐捂住自己的肚子,慌乱中撞到了桌角,那只插花的瓶子“嘭”的一声砸飞碗碟,溅起汁水。

这个漂亮如樱花的男孩子,真的是一个青涩的高中生?

“那是,那是他强迫我的……”她嗫嚅地说,“我、我推不开他……”

“哦。”少年冷漠应了,“所以你就让我喜当爹?”

“起云,你相信我,我爱的不是他,这孩子,这孩子它是无辜的。”

然而她无论怎样哀求,都挽不回他离去的决心。

“计小姐不是要留学两年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还有,顾泉学长怎么没跟你一起?”

向她开炮的是队伍里唯一的女孩子,上了妆,打扮得很性感。

她对琳琅的语气很厌恶。

仿佛对方就像是水蛭一样,肮脏恶心。

当然,如果这女孩没有刻意模仿琳琅的穿着打扮,可信度也许就更高了吧。

琳琅几乎是玩味似的看她一身的打扮。

吊带长裙,小露香肩,波西米亚风,还是特别明亮的色系。

这可是计琳琅钟爱的风格呢。

将这样一个初恋女友的高仿品放在身边,不碍眼吗?

琳琅觉得,自己可能高估了对手。

“顾泉呀,他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

傅熙一愣。

队伍里好几个人都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

那个女孩掩了掩翘起的嘴角,很惊讶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计小姐可是我们S大的第一校花呀,多少人追呀,以你的魅力……”

她接下来的话没说全,但大家都自动补足了。

是不是因为计琳琅太喜欢招蜂引蝶了,私生活混乱,所以才引得顾泉的不满,转而爱上别的人?

大伙都这么想。

韩术也忍不住看她,心里有着失望。

自己看走眼了?

这完美女神的外表下,是个不知检点的妖艳货?

“你说这个呀……”

琳琅端着高脚杯,轻轻啄了一口,唇色嫣然饱满。

“我想要爱情,顾泉想要情爱,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不是很正常的吗?”

计琳琅有城府,更明白清白对一个女孩子的珍贵性,再怎么样心狠手辣,她也憧憬爱情,希望在两者之间兼顾,不想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给交出去。

跟傅熙交往那会,俩人还是高中生,至多也就亲一下脸颊罢了。升了大学,都有各自的学业要忙,就更谈不上什么亲密接触了。

本来她打算考验顾泉,没想到这厮表面正经,出国后追了她才半个月就不耐烦了,要占有她,计琳琅自然不肯。他自诩绅士,不强迫女性,很快就跟开放的洋妞打得火热。

随后顾泉断了计琳琅每月的生活费。

男人也想教她服软,谁料到这女孩这么硬气,硬是靠打零工在人生地不熟的M国熬了半年,直到熬不下去了,这才回国。

幸运的是,琳琅来得时间挺早,就在半年前。

她在街上看见顾泉同一个女生勾勾搭搭,也不姑息,随手用一杯热腾腾的卡布奇诺泼了对方满身。

当场宣布分手。

毫无回旋的余地。

在新欢面前顾泉还想要脸,很是大方给了琳琅一笔不菲的分手费。

以及某天晚上追到宿舍楼下,问还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琳琅只是优雅地说一句。

“走好,不送。”

她用这笔巨款置办了一身行当,凭借着精通多国语言的优势,在一家大公司当外聘翻译,收入可观。

若不是为了顺应剧情主线,琳琅估计自己现在还躺在夏威夷的沙滩上,喝着椰汁,欣赏帅哥们那健美的身材与小麦色的性感皮肤,或许还能来一场浪漫的邂逅。

剧情中,计琳琅回国一身狼狈。

还是走动了多方的人脉,才拿到S大晚会的请帖。

而琳琅,是以成绩全优、表现出色的优秀留学生代表被请来出席这次的晚会。

性质截然不同。

所以她有足够的底气站在男主面前,漫不经心谈起两人的过往,没有丝毫的尴尬与可惜。

他傅熙是少年俊才,年纪轻轻就成了游戏公司的董事,可是她计琳琅也不差,没了男人一样可以活得顺风顺水、肆意漂亮。

就算放弃了一只黄金潜力股又怎样?

你当年挫,姐就是看不上眼,不行吗?

何况……

谁说傅熙对她一点也不在意?

琳琅将高脚杯拿开,对方正失神看着她的眼。

她想要爱情?所以才跟顾泉分开?

那是不是,她对自己还有几分留恋?

傅熙企图从那双如星辰般闪烁的眼睛看出答案,对方似乎不喜自己过于炙热的眼神,往旁边走了几步,裙摆微微款动,才对之前那个女孩说,“对了,我记得我出国之前,李学妹还发了喜帖,真遗憾,我没能到场呢,祝你们百年好合。”

琳琅向来奉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她回国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校园论坛。

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傅熙回校演讲的新闻,连带他的几名得力手下都被洋洋洒洒赞扬了一番,其中就有这个女孩子的,叫李雪梅。

这人在新生时就传出跟教官的绯闻。

那教官是大三的学长,平时就爱撩女孩子,果不其然,俩人好上了,还听说是奉子成亲。

只是看她现在跟在傅熙身边献殷勤,就知道那婚事肯定告吹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李雪梅跟在男主大神的身边,沾了光,也被人奉成了女神,之前那黑历史说成了“至情至性”、“年少轻狂”。

谁还没几段过往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黑她,她不回敬几句怎么好意思呢?

那女孩子的脸色骤然煞白。

不敢再说一句话。

她怎么还有脸说?讽刺对方私生活不检点,可却是自己最先跟学长闹出了绯闻,还被搞大了肚子。偏偏对方嫌她之前私生活混乱,怕戴绿帽子,结婚当天就逃了。

所谓蛇打七寸,琳琅一招就让她躺尸。

韩术看琳琅的目光不同之前,有些火热,时不时低头凑趣。

那是一个男人传达对女人心思的特殊信号。

比起那些温顺的大家闺秀,他更喜爱像琳琅这种带刺的玫瑰花,处处都充满着神秘与惊喜,就像是一座等人探寻的宝藏。

他渴望得到那把珍贵的钥匙。

而琳琅一旦与人有意攀谈,旁人想插话都不行。

于是某人的脸色渐渐变得铁青。

周边的人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偏偏琳琅还谈笑风生。

眼底下,那如蔷薇般娇妍的女孩儿被逗得乐了,眉眼弯弯倚在男人的肩上,眼波潋滟含情。

“韩学长懂得真多呢。”

她舌尖微绕,吐出的声音甜蜜动人,如新开的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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