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长得好俊呀,你叫什么名字?”

“……”

“大小姐问你话呢!还不赶紧回答?!你他妈死了吗?!”

“……我叫阿归。”

“你叫阿归——你的身手好吗?”

“大小姐您别生气,他是我们场子里手脚最利索的崽子,就是有点闷,几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我哪里有生气。”穿着彩褂戴满金环的少女眼珠一转,笑嘻嘻往山崖下一指:“看见那朵花了吗?”

——那束风中摇曳的红花生长在对面峭壁上,离地面约莫三四丈,中间山崖笔直如削,稍微打滑便会坠落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连黑拳场大哥的脸色都变了。

少女却更加兴致勃勃:“跳下去,把那花给我摘了。要是你能活着上来,我就奖赏你来当我的手下!”

继续待在黑拳场里总有一天会被人打残甚至打死,但当大小姐的手下却可以吃饱肚子,可以暂时脱离充斥血腥与惨叫的生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毫无疑问的选择。

少年沉默的瞳孔微微压紧。他转身走向悬崖,闭上眼睛吸了口气,然后在玛银兴奋的注视中毫不犹豫纵身而下!

那是玛银第一次心血来潮去当地的黑拳场,也是第一次见到十五岁的阿归。

大小姐对自己未来贴身保镖的最初印象就非常满意。

虽然他衣衫褴褛,伤痕累累,就像条经年累月被打惨了的狗;但他长得很俊秀,即便用最挑剔的眼光来看都称得上品相完美,是一条带出去见人会很有面子的狗。

少年如利箭般坠落,在山岩突起处辗转勾越,三四米高度徒手落地,摘下那枝花咬在牙齿间;他转身三两下蹿上山腰,踩着簌簌掉落的石块爬上山崖,最后深吸气一翻身,唰然直上崖顶!

尖锐树枝在他侧脸、手上划出血痕,血珠一滴滴掉在砂石地上,但他仿佛完全感觉不到痛,走上前一躬身,沉声道:

“大小姐。”

黑拳场里其他人都被镇住了,周遭鸦雀无声。

玛银眼底里闪烁着毫不掩饰的惊喜、满意和占有欲,她青葱指尖在少年脸颊的血珠上一抹而过,然后将滚烫鲜血抹在花瓣上,骄傲地扬头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了!”

少女时代的玛银对残忍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相反她很得意自己一直被人夸赞心好,善良。她对符合自己心意的事物从不吝啬,为喜欢的花建造起玻璃温室,为心爱的小马空运粮草开辟马场,现在她看中了阿归,也愿意给他吃好的穿好的,甚至还慷慨地允许他学习念书。

这在金三角非常罕见,很多马仔到死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阿归却如饥似渴地自学到了相当高的理化水平,甚至在文学方面都具备了基本的素养。

一个人读书和不读书相比,气质、谈吐和思维方式是很不一样的,大小姐兴之所至的培养丝毫没有被浪费。在其后短短几年间,阿归成为了她最引以为豪的贴身保镖——头脑冷静聪敏,身手精悍利落,甚至人都长得越来越俊秀清楚;虽然他还是很沉默不爱说话,但训练有素、无所不能,让玛银在其他有钱大小姐和一众追求者们面前享受到了很多又嫉又恨的眼光。

如果事情就这样一直下去,等玛银继承这座巨大的罂粟园后,阿归肯定会成为女毒枭最受重用的手下,这一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玛银她爹塞耶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在他看来这个寡言少语的年轻人还是很有培养潜力的。所以几年后,阿归开始逐渐被允许了解帮派里的“日常业务”,包括收割下来的罂粟如何存放、提炼厂和各个工坊的位置、以及帮派的合伙人和互相争抢地盘的仇敌。

也就是在那时,他接触到了万长文这个名字,知道这个姓万的在二三十年前,曾经是塞耶的下线销售渠道之一,现在已经自立门户成为一方毒枭,摇身一变成了塞耶的竞争对手之一。

不过那时阿归并不知道万长文与自己年幼时所经历的那次灭门惨案有什么联系,更不知道他对自己十多年后的将来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他还记得那个在父母鲜血中哭嚎的可怜小孩,但早已淡忘了对方长着一张怎样的脸。

应该已经被条子救走了吧——偶尔深夜梦回时他这么想,带着一点点难以克制的懊悔和复杂的欣羡。

如果不是那个小孩,或许他真能藏在车里,跟毒品一起偷渡出境,从此彻底离开毒帮的钳制。但也有可能中途就被人发现抓起来弄死,尸体往山沟下一丢,成为野狼豺犬的晚餐。

人生就像抛硬币,在硬币落地之前,正面或背面的几率都是相等的,谁也不知道自己将迎来命运女神的笑脸,还是死神干净利落的镰刀。

阿归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因此对自己人生每一枚硬币都充满了珍惜,从不轻易将它抛出手。在玛银身边蛰伏了数年后,经过长期的信息收集和耐心准备,他终于如愿等到了再一次抛硬币的机会——塞耶允许他平生第一次参与毒帮做生意,跟人跨境去华北见一个将来可能非常重要的大拆家。

也许是命运奖赏他谨慎万全的准备工作,事情进展得比预先想象还要顺利,他甚至都不需要找机会脱离团伙,在交易现场外就遇到了他这么多年来苦苦寻找的身影,从身后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站住……唔!”

“你想死吗小警察,那两人裤兜里的手|雷没看见?”

说完这句话后阿归松开手,解行猛然回头,触到对方面孔的同时一愣:“你是——”

“解行。”毒贩马仔准确叫出了实习学警的名字,问:“你母亲为什么没有回来找我?”

解行脸色唰然剧变!

阿归就这么看着他,似乎有一点失望和伤感,向后退了半步。然后他刚开口想要说什么,就在这刹那,不远处平地暴起怒吼:

“不准动!把手举起来!警察!”

阿归一回头,那是他第一次遇见张博明。

彼时的张博明还没正式进入特情组,也不如十多年后那么老练和谨慎。正因为如此,他当时还没来得及叫人就被解行劝住了,然后目瞪口呆地待在边上,听完了十多年前解行母亲与这个“毒贩马仔”之间的纠葛和承诺。

“妈妈直到过世都没有忘记你,阿归。她把照片给了我,嘱托我有一天找到你,想办法把你从罂粟田的那一边带回到这人世间……”

解行眼眶通红悲切,而张博明惊疑不定,来回扫视着这对血亲兄弟俩,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反应。

阿归咽喉仿佛被巨大的酸涩堵住了,眼底干干的流不出泪,但也笑不出来。他条件反射似地仓促翘了下唇角,那其实更像是一种痛到极致的痉挛。

“来不及了,”他一步步向后退去,摇着头喃喃道:“来不及了。”

他从八岁那年起就已经是个毒贩了。

风乎舞雩,咏而归,他没有等来吹着微风开开心心归家的机会。

呼一声风响,阿归徒手侧翻上墙,解行冲动追上前:“别走!”

“十五天后码头仓库,一批两公斤的样品要交付给卖家,交易时间晚上九点。”阿归迅速丢下一句,最后扫视了张博明一眼,眼神已恢复到平静、冷酷和训练有素:“对方火力强,记得多带枪。”

张博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等他反应过来,那年轻人已翻过墙头,眨眼间就消失在了错综复杂的后巷深处。

后来吴雩对步重华所叙述的回忆总体是真实的,但如同步重华所评价的那样,在关键的逻辑上确实无法自圆其说——十五天后的码头仓库里如果不是张博明帮忙,实习学警解行根本不可能把身受重伤的阿归从缉毒现场救出去,也不可能把他安全妥善地藏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处民居内。事实上那民居根本就是张博明自己空置的房子,连各种处方药都是张博明托人开的,他甚至搞来了一点止痛用的杜冷丁。

“师兄说那天给你带了学校食堂的烧鸡,味道可好了,你一筷子都没动……哎我老觉得,你是不是对师兄有点意见啊?”

“我不吃牲畜肉。”

“为什么?”

“过敏。”

解行估计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世上有人对肉过敏,刚要追问两句,却只见阿归靠在床头上翻看着他的教科书,头也不抬说:“不过我还是建议你离那个姓张的远一点。”

“……所以你就是对他有意见吧!”解行哭笑不得:“师兄一直给咱俩打掩护,还给我弄了止疼药,到底哪里做得不对招惹你了?”

阿归放下书,沉吟片刻后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

“哎,你说你这人……”

“我就感觉他脑子里想的跟咱们不是一回事儿,好像始终在盘算着什么似的。”阿归自嘲地嗐了声,笑道:“也可能是我从没接触过他那种精英阶层的人。”

阿归的成长环境注定了他跟正常人思维方式不同,解行对他好,那是因为他们兄弟至亲,张博明也对他好,他就觉得对方可能另有所图。

但当时解行表示了不以为然,阿归也就没有继续争论下去。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张博明这种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精英,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心里其实有一丝本能的气怯,也不敢确定自己的判断是不是出于隐秘的嫉妒和自惭形秽。

他没料到的是,自己的直觉并没有错。

张博明确实隐约升起了某种念头,或者说是一个非常模糊、尚不成型的计划。如果这个计划能够得以顺利实施,不仅未来几年间的巨大情报收益难以估量,甚至还可能在事成后圆满完成解行母亲的遗愿,让阿归“毒贩马仔”的身份来个天翻地覆的彻底改变。

但问题是,阿归愿意冒险吗?

毒贩马仔愿不愿意为了那枚高不可攀的警徽,赌上自己一无所有的性命?

张博明反复斟酌,终于在某天鼓起勇气,做出了一次非常微妙又谨慎的试探——他问阿归愿不愿意乔装打扮成解行,在自己的掩护下来公大校园,甚至去课堂上转一转。

很多年后吴雩回忆起来,都觉得那是自己生命中最惊喜、最难忘,像做梦般难以置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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