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有个声音说,“我想应该就是你。坐下来谈吧,马修,你脸白得跟鬼似的,你是不是真的见到鬼啦?”

这声音我听过,但一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是谁。我转过身,仍不住地喘气。我认识这个人。他缩在屋里阴影的一角,坐在一张会让他陷下去的沙发上。他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第一个扣子没扣,领带也松在一边,西装外套更是随手扔在椅把上。

“杰克·迪博尔德。”我说。

“还是老样子。”他说,“你好吗,马修?我要跟你说,你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入室抢匪,你在楼上的脚步沉重得像匹马。”

“你是不是怕我在这里查到什么,杰克?”

他轻笑了两声,“那你要我怎么办?这附近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屋里的灯亮了,诸如此类的。反正我没事,这个案子又是我在查,我就过来看看。我想是你,局里有个人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说你正在为汤米那个混蛋干活。”

“诺伊曼打电话给你了?你现在在布鲁克林刑事组?”

“他妈的,我探长都差不多升了两年了。”

“恭喜你。”

“谢了。我过来看看,但不能百分之百确定是你,而且我也不想踩在那道会咯吱作响的楼梯上。所以,我想就让穆罕默德来找那座山吧。我不是故意吓你的。”

“你哪里吓得着我?”

“是吗?我没骗你,刚才你在我面前的时候,表情跟脸色都有点奇怪。你刚才到底在找什么?”

“刚才?我想知道他到底把酒放在哪里。”

“哦,那你现在不用伤脑筋了,去找两个杯子就成了,那边不就有两瓶酒吗?”

餐厅的餐架上端端正正摆了两个玻璃酒瓶,上面还用小小的银牌标示出是苏格兰威士忌和麦酒,不过要用钥匙才能把玻璃柜打开。旁边有个矮柜子,被绒布盖住,玻璃杯放在右边,左边是两百毫升瓶装野火鸡威士忌和利口酒。不过,我又找到第五瓶酒跟两个酒杯。我举起酒瓶向迪博尔德扬了扬,他点点头,我便倒了两杯。

他是个大块头,比我年长两岁。跟上次见到他的那个时候比起来,他的头发又掉了不少,不过体重却没有减轻。他盯着杯子看了会儿,接着向我一举,抿了一口。

“好酒。”他说。

“是不坏。”

“你到底在这里干吗,马修?找线索吗?”他故意把“线索”这个词拖得特别长。

我摇了摇头,“只是想感受一下。”

“妈的,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爬进来的,我只想知道你到底要帮他干吗?”

“洗刷冤屈。”

“洗刷冤屈?那王八蛋的事还不够清楚吗?我们能安什么罪名在他身上?”

“你觉得人是他杀的?”

他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如果你所谓的‘杀’是他亲手用刀刺进去的,我倒不认为是他干的。”他说,“我很愿意相信是他干的,但是他的不在场证明很有力。他那时候刚好在公开场合出没,有几百万人见到他,他有一大堆信用卡的签单,天哪。”他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想这事是他设计的。”

“雇那两人杀她?”

“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他说。

“怎么弄的?”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女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吗?”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记录,他有藏枪械的记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英寸长、两英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其中有一个人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上楼杀了她,然后不知道把它扔到哪个下水道、河里或什么地方去了。”

“刀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带来的。克鲁兹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但是也许他不想用自己的刀杀人。”

“你暗示他有预谋?”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想?”

“我是觉得这是入室抢劫案,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

“对啊,你当然是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比较简单,可以帮汤米撇清。他上楼的时候还带了把刀,为什么?”

“以防万一有人在上面。”

“他们为什么要上楼?”

“他们在找钱啊,有的人习惯把现金放卧室里。他打开门,发现她在里面,她吓了一跳,他也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杀了她?”

“说得通吧?”

“狗屁。不过,我得承认你说得有几分道理,马修,”他把酒杯放回桌上,“只要再整他们一次,我保证他们会全部乖乖招了。”

“他已经说了不少。”

“我知道。你也知道该怎么教新人吧?如果只是照本宣科,那是生手,老手知道在关键处加点料。‘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我现在要你把实话一五一十招出来。’只要再把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戳穿,他们就会承认是蒂勒里授意他们杀人。”

“那不等于要他们承认杀人?”

“我知道。他们在每一次审讯里都比上次多承认一点,但只要他们的法律顾问到场,我们和谐的谈话就算完了。”

“你为什么认定蒂勒里在幕后唆使?就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这年头有几个人不在外面乱搞?”

“那不就对了?”

“那些会杀老婆的不见得是在外面乱搞的人,而是想在外面乱搞的人。要不就是他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想跟她终生厮守,要不就是他爱上了自己,再要不就是医生,医生常常杀老婆——”

“可是——”

“我们有上千上万条理由,马修。他的钱根本不是他的。更何况,她已经准备好要甩掉他了。”

“谁?他女朋友?”

“他老婆。”

“我倒没听说过。”

“这种事你要听谁说?汤米啊?她跟邻居提过,也跟律师谈过。她婶婶死后,玛格丽特几乎变了个人。没错,她是继承了一大笔产业,但是跟她作伴的老妇人不在了。我们发现汤米有很多动机杀人。如果单凭动机就可以吊死汤米的话,我们早就去买绳子了。”

杰克·迪博尔德说:“他是你的朋友,对不对?所以你才决定介入?”

接近傍晚的时候,我们离开蒂勒里家。我记得那时天空还很亮。不过,在七月就算是入夜,天也没那么快就黑。我们关掉灯,把那瓶酒放了回去。迪博尔德开玩笑说,我应该把瓶子和玻璃杯上的指纹抹去。

我们坐上他那辆满是锈斑的福特车,离开凶杀案现场。他在维拉扎诺桥附近找了一家豪华的西餐厅。餐厅里的人认识他,所以我猜那顿饭根本不用付钱。大部分的警察都知道在有些餐厅吃饭,是不用给钱的。有些人在知道这种事之后很不舒服,但我不知道为什么。

那餐饭吃得很棒——鸡尾酒、大虾、牛腰肉条、热热的全麦面包,还有烤马铃薯。“以前我们还小的时候,”迪博尔德说,“一个人吃这些东西,大家会觉得很有营养。你那时根本没听说过胆固醇,但现在你满脑袋都是这个词。”

“我知道。”

“以前我有个搭档,格里·奥班农,你听说过没?”

“好像不认识。”

“他就是相信健康生活那一套的人。最初他先戒烟。我是因为不抽烟,所以也用不着戒。在戒烟之后,他就开始按部就班:先是吃减肥餐,然后是慢跑。他还真瘦了不少,气色看起来却不大好,别人觉得他何苦呢,但他却乐此不疲。他很少上酒吧,偶尔去,也是点一杯啤酒撑到最后,要不然就是先点一杯酒,接着叫一瓶气泡矿泉水,好像还是法国牌子,叫沛绿雅是吧?”

“好像是。”

“这玩意一下子就流行起来了,其实它就是个气泡矿泉水而已,可是比啤酒贵。接下来的这件事,如果你想通了其中的道理,找个时间告诉我:他自杀了。”

“奥班农?”

“是啊,我不是说减肥成功、喝矿泉水跟自杀之间有什么关联。这种日子你过过,许多事情你也见过,一个警察吞枪自杀好像根本用不着解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我知道你的意思。”

他看着我。“是啊,”他说,“你当然知道我的意思。”然后话题就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热腾腾、上面还加了奶酪的苹果派放在我们面前,招待替我们倒了两杯咖啡。他又谈到了汤米·蒂勒里,想确认他是不是我朋友。

“也算得上是朋友,”我说,“我常在酒吧碰到他。”

“对,他的女朋友就住在你家附近,是不是?我忘记她名字了。”

“卡罗琳·奇塔姆。”

“如果她是汤米唯一的不在场证明就好了。不过,就算他曾经从她公寓溜出去几个小时好了,他老婆在抢劫案发生的时候,又在干什么呢?等他回来杀她?咱们把话说绝点,比如说,那两个人在卧室翻箱倒柜、把指纹弄得到处都是的时候,她躲在床底下。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她不会跑出来报警吗?”

“他不可能杀她的。”

“我知道,只是我把脑子都快想破了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喜欢他?”

“他不是一个坏人,而且我也收了他的钱,杰克。我是在帮他的忙,也顺便赚点钱。不过我知道我是在浪费我的时间,浪费他的钱,因为他的罪名根本不会成立。”

“不会。”

“你也不会追下去吧?”

“那办不到。”他咽下一块苹果派,喝了一口咖啡,“我很高兴听到你赚了点钱。倒不是因为我见到一个朋友生活因此可以舒服点,而是我不想见到你拼了半天老命,最后还是两手空空。”

“我才不会拼老命。”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有个关键的地方没琢磨透。”

“呃?”

“他到底做了什么?偷了你们警察棒球队的棒球吗?为什么你那么想抓他的把柄?”

他沉思着,嘴不住地在咀嚼,眉头却皱了起来。“好吧,这么说好了。”他慢吞吞地说,“他是个骗子。”

“他靠电话卖那些狗屁股票,当然是骗子。”

“不只如此。我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能弄明白。你以前也是警察,我知道你会有这种感觉。”

“那当然。”

“我对这家伙就有这种感觉。那个人就是奇怪,他老婆死得也很蹊跷。”

“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我说,“他明明很高兴见到他妻子死掉,但是却得装作很哀伤的样子。他终于解脱了,但他却不敢放声大笑,所以你才会觉得奇怪。”

“也许这是原因之——。”

“我觉得这是全部原因。你觉得他有罪,没错,他真的有罪恶感。他很高兴他妻

子死了,但这毕竟是一个跟他生活了多年的女人。一方面他得跟她一起生活,另一方面他又得不断躲她——”

“好了,好了,我明白了。”

“是吗?”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没那么简单?也许他是故意设计让克鲁兹跟那个叫什么的——”

“埃尔南德兹。”

“不是,不是叫埃尔南德兹。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

“安杰尔。”

“赫雷拉。也许是他设计让那两个人进去抢他家,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也希望抢匪能跟他妻子发生冲突。”

“继续说。”

“他当然会因此感到不安。我觉得他是因为心怀不轨而显得有点心虚。你就是抓住这点,所以才以为这件案子是他干的。”

“不对。”

“你确定?”

“我他妈的什么也不确定。你知道吗,我很高兴你拿到钱,希望他被你狠敲一笔。”

“没那么多。”

“那就尽量狮子大开口吧。因为只有让他破财,这社会才算还有点公理。我们是动不了他了。就算那两个家伙突然翻供,承认人是他们杀的,而且说是汤米在幕后策划,我们也很难拿汤米怎么样。更何况那两个家伙可能根本不会改口,找人杀人也不会签什么合同。克鲁兹还称得上是个够狠的小混混,但是赫雷拉不过是个傻子,哎,他妈的。”

“怎么了?”

“我就是不能见到他逍遥法外。”

“可是他没杀人啊,杰克。”

“他明明在玩花招,却没事。”他说,“我最讨厌看到这种事了。我真希望有一天他开着那辆车,被我抓个正着。他那辆是什么车?”

“别克?”

“好像吧。”

“开张罚单给他我也痛快。”

“怎么这件凶杀案变成微不足道的交通事故啦?”

“我希望有这么一天。”他说,“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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