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会后,人们都离开了,只有我又独自在会议室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才起身。

下了电梯刚拐过走廊,就看见小史站在我办公室的门口等我。

我没有费力寒暄,打开门率先走了进去。

小史也一声不响跟在后面,然后先从门口的饮水机倒了杯热水递给我:

“先喝口热水吧,郭队,对胃很好的。”

“谢谢!”我接过来喝了几口,果然舒服了不少。

小史在桌对面坐了下来,没有立刻再讲话,而是无声地打量着我,目光冷静犀利。

我定定神,牵了牵嘴角,递给小史一个可以开始的表情。

小史坐直了些。

“郭队——”小史声调轻微却很坚定地开口了,“我知道你为什么犯病,你怕凶手是阿刘,你不想抓他,对不对?”

我保持着原有的表情看着小史,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我俩都知道,小史说中了。

小史突然略微轻松地笑了笑:

“郭队,虽然我只是法医,但难道你觉得我的性格分析没一点儿道理吗?”

我还是那样看着小史,只是内心突然百味杂陈,一时不知怎么解释自己的感觉。

我和阿刘的渊源,说起来不深,但也不浅,具体地说,应该追到上一年的秋天——那是初秋里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也许是天气,也许是刚刚结束了手头的案子无事一身轻的缘故吧,我的每个同事都笑嘻嘻的,而法医小史的笑容则灿烂到令人怀疑的程度。

毕竟都是干刑警这一行的,看到疑点大家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放弃找出谜底,结果大家不约而同地猜向了一个方向,并且,我们的小秦第一个勇猛地冲上去审问:“说,是不是昨晚相亲相得特别满意?”

小史立刻努力板起脸,摆出一副无辜的天真模样来,“什么呀?”

然而,这点技巧焉能骗过他这些整天和小偷、强盗、杀人犯斗智斗勇的同事们?小秦大吼一声:“不要装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刚才还试图顽抗的小史顿时失去了抗拒下去的勇气,失声呵呵笑了起来。不过这笑声顿时瓦解了小秦的神勇,他蔫蔫地松开小史的肩膀:

“看来你小子走运了,唉——”至今单身的小秦长叹一声,愤愤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开始长吁短叹起来。

“别着急,别着急!”小史反过来安慰起小秦来,“你小子才二十多岁,急什么?我都熬到三十多不是才遇到一个这么‘对眼儿’的吗?”

我们都笑了起来。但话题并没有岔开,女将们担负起继续审问的重担。

“什么时候带回来给我们看看!”有“母老虎”之称的小胡以听起来是大吼,其实挺正常的嗓门追问。

“是呀,是呀,”肖素也抿着嘴帮腔,“带回来给我们看看好吗?”

小史不屑地一挥手,仿佛说,我才不会那么傻呢?!

但似乎还怕我们不明白,又索性直截了当地说:

“哼,现在带回来,万一你们乱开玩笑给我搅和黄了怎么办?”

于是我们又是一阵哄笑,然后彼此互递几个眼神儿,达成了共识——看来这次小史是真的动了心!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小史用没完没了的一个人独自傻笑、频发短信和一旦没事就开溜,来证明了他正进入一个飞速发展、并甜蜜无比的恋爱期。

每当看到小史偷偷消失的背影,小秦就红着眼睛,发出毫不掩饰的嫉妒之言:“总是偷逃,看来这小子要尽快把自己的桃花运修成正果了!”

“应该的,应该的。”每到这个时候,我都很高兴,“毕竟这是终身大事,难得有空闲时间,还不赶紧多花些心思?咱们可是一忙起来就连轴转的。”

话音未落,我就接到一个电话——缉毒组在一个酒吧暗查贩卖毒品的任务时,发现了一个通缉犯,而这个通缉犯正是我几个月前办的案子中一个一直在逃的家伙。

我立刻决定过去看看。

案犯抓获得很顺利。与此同时,我则意外地帮助他们抓获了一个狡猾的、差点溜走的嫌疑人。

当时一种直觉让我认为身边这个低头匆匆离开的男人不对头,就喊了一声:“站住!”

听到我的喊声,那男人拔腿就跑,这下我确定了,转身追他,结果那个张皇失措的家伙在狭窄幽暗的走廊里一下子撞到了对面一个正端着盛满不同饮料的样式各异的高脚杯匆匆而行的服务生,顿时饮料和变成玻璃碎片的高脚杯散了一地。这个慌张的家伙站立不稳,重重地摔在那片水汪汪、滑溜溜的玻璃渣子上,不知划破了哪里,反正很快流了一身血,乍看挺吓人的。

于是我轻松地拣了个现成,唯一的遗憾是弄得我的衣服也像刚下了战场。然后当我带着仿佛光荣负伤的一身血迹,把这个家伙转交给缉毒组的刘组长时,他大惊失色:

“郭支队,你受伤了。”

“没有,是这家伙的!”我笑着告诉他,“好好审审吧,这家伙绝非善类!”

这话来自我的第一印象,这个男人年纪不算很大,三十来岁吧,紧绷无肉的脸,又窄又高的鹰钩鼻,不过公平地说,这并没有毁掉那个男人的形象,这男人并不难看,还别有一种潇洒风貌,只是他那混合着饿狼、狐狸和癞皮狗一样复杂的眼神儿却影响了我对他的好感。准确地说,这个家伙儿的外表又酷又狠,毫无温情。

在审讯中得知,这个人的外号就叫“鹞子”——我怀疑这是因为他独特鼻子的缘故。不过,后来的审问证明我当时的判断不对,这个曾经因打架而“几进宫”的家伙,似乎刚准备入这行,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很快就被放了。但这件事对我却有立竿见影的影响——许久没有进过商场大门的我,可换洗的T恤只剩两件了,现在又染脏了一件,就必须立刻抽空去买衣服了。

“洗洗不行吗?”肖素曾经建议我,“我帮你洗,你这件白T恤挺好看的,爱梅给你买的是吗?”

“是,不过这是纯棉的,最难洗的就是这种料子,又是白的,肯定是洗不净了,不想费事,干脆扔了算了。我可不想带着洗不净的血迹,以后每天在路上接受别人怀疑的观察,说不定还会引得好市民偷偷拨打110呢。”

“扔了可不行,”小秦立刻反对,开玩笑地说,“这T恤一定得留着,是光荣标志!郭队你有很长时间没有这么枪林弹雨了吧?”

“确实。”我承认。

“哎呀,那可得留着。”大家顿时也故作一本正经地表示了态度。

“好、好、好。”看大家开玩笑,我也索性开玩笑地把这件染上血迹的白T恤郑重地叠好放进了密封袋,然后举起来问,“怎么办?交法医保存?”

“怎么交法医保存?这是功勋的象征!”大家的玩笑开得越发认真起来,小秦还一本正经地对肖素说,“肖素,你是内勤,你负责保管!”

“没问题。”肖素一口答应,真的接了过去。

就在这玩笑中,我们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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