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卖肉
对于朱云轩来说,李锐的突然出现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天匆匆带饭过来却发现只有儿子一个人在的姜月秀,倒是念叨了几回自己垫付了医药费那个孩子的父母却没留下一句话来的问题。
朱云轩安慰了母亲,却也知道李锐的父母会走的那么快绝对是因为自己,要不是自己每句话都戳到别人心坎里,他们估计也不会那么失礼。
形状像斧头的大刀,把已经杀好的猪分成两半,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
朱云轩提着花五分钱打回来的一热水瓶的开水的时候,朱阿大已经在用刀子将前腿上的排骨割下来了。
“爷爷,水打好了!”李锐走了以后,朱云轩很快就说服爷爷让他来镇上帮忙,其实他才六岁,做不了什么事情,可是他爷爷喜欢他,也愿意借着让他帮忙的名头给他点零花钱花花,所以,他就开始了每天早上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就跟着父亲来镇上的生活。
朱阿大在菜场里卖肉,朱成才在菜场外面修自行车也修个摩托车,朱云轩则是两边跑帮忙干点杂活。
不过,相比之下,他还是在朱阿大身边呆的时间多,这时候还没有电子称,朱阿大称了斤两算价钱的时候偶尔会算错,算不了的还会给人除掉零头,有他在身边就好多了。
“轩轩,累不累?”朱阿大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就低头去看自己的孙子。
“不累!”朱云轩从卖肉的台子底下钻过去,站到了里头开口,他个子小,只能从下面钻,那些大人却是从上面翻过去的。
“不累就好。”朱阿大把猪蹄卸下来,又把前腿周边沾血的肉割掉,里面的骨头剔除来,然后,一块四四方方的被称为夹心肉的前腿肉就处理好了,等有人要买前腿肉的时候,一点点切就好。
中间的肋条肉,朱阿大没有急着处理,反而去处理猪后腿了,因为这肋条肉,祭祖的话就要直接切两根,饭店喜欢排骨和大排,快餐店又要五花肉,到时候要还要按客户的需求来处理。
朱云轩在那个爷爷用来喝水的玻璃瓶里倒满水凉上,然后又钻了出去,刚才他好像看到有人办喜事采买来了,这时候还在买蔬菜,等会儿肯定是要买肉的!
乡下办喜事,都会找人拿着原本装饲料或者装化肥的大袋子上街买菜,这会儿那两个年轻人就拿了个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袋子在买韭菜,让朱云轩忍不住暗自乐起来——他小的时候,他爸就跟他说,尿素是用尿做出来的,后来学了化学知道不是了,却依然记得这个解释。
看对方买好了,他马上就上前搭起话来,果然,用不了几句话,这两个明显乡下过来的人就被引到了朱阿大的摊位前。
以前,在镇上卖肉的都是镇上的人,近几年有乡下人也来租了摊位卖肉,人数却不多,那两个买菜的是乡下过来的人,又没有认识的卖肉的人,自然也愿意跟朱阿大买东西。
朱阿大一贯卖的比别人便宜点,这样的话,他也能早点把肉卖光了回家休息——他的体力终究比不上年轻人了。
文德镇周边的乡下人请客,都会用五花肉切成四四方方的成人手掌大小,然后裹上裹粽子用的粽叶红烧,上桌的时候又香又好吃,朱阿大把肉一块块切好,用稻草扎上,然后吆喝了一声“猪肝有没有”,就有不少人送过来猪肝,他帮那两人买下了,最后弄了一些瘦肉,当下摊位上就少了不少东西。
朱阿大挺高兴的,他本来就喜欢自己孙子,现在孙子天天来帮忙,以往有人在另一头要买很多例如猪腰子之类的东西的时候他赶不及把腰子送过去,可是朱云轩就不一样了,他动作快,总能挤到前面去,要买东西的看到是个孩子,也愿意连他拿着的一块儿买了。这么一来,以往总要下午两三点才能把肉卖完收摊的朱阿大,现在常常都能赶上回家吃午饭了!
“轩轩,去买几个包子吃。”朱阿大一高兴,就给了朱云轩一块钱,朱云轩喜欢吃小笼包,这时候两毛钱一个个儿还挺大,一块钱能让他吃的肚皮滚圆了。
“谢谢爷爷!”朱云轩把钱收到怀里,笑得眯起了眼睛。
现在还早,他在家里吃过了粥也不饿,所以真要吃包子也要等会儿再去买,他看到朱阿大已经坐下休息了,就开始去整理被泡在水里的猪下水。
猪腰、猪肚、猪心、猪大肠猪小肠等等的东西这会儿跟猪肚子里的被称为“水油”的东西连在一起,而水油,说到底就是跟肠子长一块儿的脂肪层。
猪腰要从大块的脂肪里挖出来,其他东西也要一一洗干净分开,水油和猪大肠猪小肠都要用稻草扎上挂起来才有人会来买……
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因为朱成才要盖房子,就缩减了朱云轩的零花钱,偏偏那时候他又喜欢买好看的衣服或者跟同学一起去吃点粉丝煲之类的东西,就开始给朱阿大帮忙来得到零花钱。
那时候,他给朱阿大打水买早饭,帮他把切好的肉用塑料袋装起来过称,干一些杂活,却是怎么都不肯为了每天上午十块钱的“工资”去碰猪下水的。
不过这会儿一切重来,他却没有那么娇贵了,跟家人决裂以后他为了赚钱什么没干过?区区猪下水又算什么?大不了回去就洗澡!
“轩轩真乖!”朱阿大笑得眯起了眼睛,他是个很慈祥的人,最喜欢夸奖自己的孙子孙女,朱云轩从小就天天听他说自己聪明说朱秋月漂亮,早就习惯了。
不过,朱阿大以往夸赞他的时候没几个接嘴的,这会儿,朱阿大隔壁那些肉摊上的人却都赞同起来,如今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嫌弃菜场气味难闻不肯进来的多了,像朱云轩这样每天早早地来帮忙还是真的帮忙不是借着帮忙要买这个要买那个的却几乎没有。
听着那些人的夸赞,朱云轩不由地脸红,不得不说,上辈子他也嫌弃菜场气味难闻,嫌弃菜场地上常年有水一不小心就会弄脏鞋子而不肯进来,直到不知道九六还是九七年的时候整个菜场重新修建了一遍,他才愿意进来了。
东西一样样用铁钩子挂起来,时间也到了七点,这时候,那些零散客户就来买菜了。
这时候,镇上虽然有屠宰场,但好些人,比如朱阿大,都是自己去乡下杀猪来卖的,因为他脾气好,杀猪的时候跟养猪的人家买猪的时候就不会像有些人一样故意压下一些价格,卖肉的时候卖的又不贵,赚的并不多,可是客户却很多。
朱云轩搬了个凳子,像模像样地帮他招呼客人,也帮他把切下来的肉装袋,然后算价钱,也省的有些客人等不及去了别处。
这一忙就一直忙到九点多,外面太阳大了,来买菜的人也就少了那么早起来干活,朱阿大为了让猪肉新鲜点半夜起来杀猪,到这会儿已经累得很了,早上带来给他吃的粥也早就消化了,当下拿了五块钱给朱云轩:“轩轩,你帮爷爷去买几个包子,多出来的就给你了。”
“爷爷!五块钱呢。”朱云轩有些惊讶,以往朱阿大也会在给他一块钱买早饭的同时再给他两块钱零花,可这次已经给过一块钱了,五块钱买了包子还能剩四块呢!
“轩轩你不是想要一把水枪吗?去买一把吧。”朱阿大笑着开口。
水枪?是以前自己提过的吧?朱云轩没有拒绝,拿着五块钱就离开了菜场。
小笼包一块钱五个,大包子一块钱三个,朱阿大一直都觉得还是大包子实惠,每次让朱云轩买,都买三个大肉包。
包子铺就在菜场外头的马路边上,来来往往的很多人都会买包子吃,要是有空闲的,还会要一碗豆浆或者小馄饨坐下来吃。朱云轩看了看也已经没了早上的热闹劲的包子铺,想了想,花两块钱买了四个肉包子两个咸菜包子。
“你不就是那个卖肉的孩子么。”卖包子的中年女人装好包子,笑着问起来。
“阿姨你认识我?”朱云轩朝着对方笑起来,又充分利用每一个机会:“阿姨你买肉那里买的?”
“我是哪家便宜哪家买。”那女人笑起来,她一般都是中午的时候去买肉的。
“阿姨,我爷爷卖肉很便宜,你要是一直跟我爷爷买,可以给你算便宜一点!”这样的长期大客户要是有了几个,就不怕肉卖不完了!而且……
“这么小就知道攀生意了?”那中年女人有些意动,一块儿呆着,朱阿大那里的肉怎么样她还是知道的,不过她去买肉的时候都不早了,常常朱阿大那里已经没有合适做包子的五花肉了。
“阿姨,你每天来买肉都晚了,挑不到好肉,你看,你一直跟我爷爷买肉,我把肉给你送过来多好啊!也不耽误你早上卖包子!”朱云轩也看出来对方的心动了。
其实朱阿大也是有几个长期客户的,一家食堂就一直跟朱阿大买肉,不过这个包子铺开在菜场外面,很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也会带孩子来吃,每天需要的肉量可不少!
“这倒也好,不过我每天都要很多肉,你爷爷每天那么早就把肉卖完了……”
“阿姨,既然都做生意了,肯定会有你要的肉的!”朱云轩想起下半年还要在乡下上幼儿园的朱秋月,马上开口。
“那你去跟你爷爷说说。”那中年女人开口,要是每天有人把肉送过来也是很不错的。
朱云轩得了准信,马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知道朱成才早饭也吃得早,粥不耐饿,就留了一个菜包子一个肉包子给他,自己啃了一个菜包子,然后去了朱阿大的摊位,也把刚才的事情说了。
“臭小子,你爷爷一天杀一只猪就够累了,哪里还能多杀一只?要是只杀一只猪,把肉便宜卖给她还不如卖给那些来买菜的人,赚的也能多点。”朱阿大还是很喜欢朱云轩为着自己想法子的,可是他年纪不小了,每天卖一只猪就是极限了,要不是如今天气热家里又没有冰箱,他以前也不会拖到下午两三点才回家,就说这会儿,才上午九点多,他就累的想睡觉了。
还是冬天的时候好,可以不用晚上十二点起来杀猪而可以下午把猪杀好第二天卖,也不用担心肉会坏掉。
“爷爷,你让大伯也来卖肉吧!”朱云轩连忙开口,他大伯现在都在家里干农活,偶尔在别人盖房子的时候做小工,累不说赚的也少,因此朱秋月都没零花钱可花,可要是大伯这时候也来卖肉了……
朱云轩记得很清楚,自己的大伯朱成功在七八年后也是会跟着爷爷去卖肉的,他年纪轻又不怕吃苦,卖了两年,就比爷爷卖的还好了,大伯家的生活也好了不少,到后来甚至于比他家还好很多。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当然也不介意让大伯早一点来卖肉,总比他帮人搬一天砖头只赚十块钱来得好,而且这么一来,朱秋月的生活也会好不少吧?另外,朱冬月这一两年里就要被大伯母生出来了吧?他还记得那时候大伯手里没钱,连生孩子的钱都是跟爷爷借的,偏偏奶奶还在一边阴阳怪气嫌弃大伯母又生了个女儿不肯帮把手,最后,大家一团乱的时候,朱秋月就被落下了,一个人哭了一天才被她姥姥带去医院。
堂姐啊……朱云轩突然觉得,他已经忍不住想把堂姐当女儿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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