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德斯戴尔谜案的最终结果

关于丹佛公爵涉嫌谋杀案审判的报告

彤王这些独特的故事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结局,并且,这一次,故事更加简洁。故事的余韵在梵香中缭绕,故事的主角是天生的贵族。

——《凯龙的钱包》

哦,这事是谁干的?

——《奥赛罗》

彼得·温西勋爵在莫里斯旅馆的温暖被褥中伸了一个舒服的懒腰。侦破了“巴特西案件”之后,温西接受朱利安·弗里克先生的建议给自己放了个假。他忽然对每天早上不看到绿色公园就不能吃早饭的状态感到厌倦;他忽然意识到对一个三十三岁的男人来说,正在销售的报纸的头条新闻已经没有足够的吸引力;而伦敦的犯罪分子则是十分老练狡猾、富有经验的。他离开了舒适的公寓和友好的朋友,投入科西嘉岛大自然的怀抱。过去三个月的时间,完全是用来收发和阅读信件、报纸、电报的。而现在温西要踏遍科西嘉的每一座山头,从远处欣赏科西嘉村妇的自然野性之美,研究流淌于科西嘉人世世代代血液中的仇杀天性。在这种情况下,谋杀不但是情有可原的,甚至是可爱的。他的助手本特,也放弃了尊贵的城市生活习惯,任由他的主人整天脏兮兮的,而且不刮胡子,将他手中用于采集指纹的忠实相机用来记录和保留山间险峻优美的景色。这一切都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然而现在,血的召唤再一次降临。他们昨天深夜搭乘一辆简陋的火车回到了巴黎,并且已经取回了行李。秋日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洒进屋内,漫不经心地轻抚过梳妆台上的银质花瓶,给电灯和电话镀上了一道柔和的金边。轻轻的水流声传来,告诉我们本特正在放洗澡水。肥皂和浴盐的芳香气味缓缓弥漫开来,巨大松软的沐浴泡绵刷过身体,因科西嘉之旅而久违的这一切让人全身上下有一种无以言说的愉悦感。“生活,就是充满了无数的对比。科西嘉——巴黎——然后是伦敦……早上好,本特。”温西勋爵睡眼惺忪地丢下了一句富含哲理的话。

“早上好,大人。今天天气很好,大人。您的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

“谢谢。”彼得·温西说。早上强烈的阳光让他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这是一次让人极其舒适、愉快的沐浴。温西潜入水中,纳闷自己竟然在科西嘉待下去了。这感觉让人沉醉,温西怡然自得地哼起了小曲。就在昏昏欲睡的时候,温西听到贴身男仆端来了咖啡和面包。咖啡和面包!哦!温西从浴池中挺身而立,溅起串串水珠。他用毛巾将身上仔细擦拭干净,拿起一件丝质浴袍套上修长的身体,缓步走出浴室。

让温西吃惊的是,本特将他的衣物放回了原处。匆匆一瞥之后,他惊讶地发现,昨天晚上打开的行李被重新打包、贴上标签了,它静静地立在旁边,像是正在准备另一次旅行。

“我说,本特,这是怎么回事?”勋爵发话了,“你知道我们要在这里待两个星期。”

“请原谅,大人。”本特先生恭顺地说,“请您看一下今天的《泰晤士报》——报纸每天都会被空运到我们这里,大人。快速时效,我确信。所有的事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相信您肯定会希望立即出发赶往里德斯戴尔。”

“里德斯戴尔!”温西惊呼,“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我兄弟出事了吗?”

本特先生递上报纸作为回答。展开的头条新闻是:

里德斯戴尔审讯案

丹佛公爵因涉嫌谋杀被逮捕

温西勋爵仿佛被催眠了似的,盯着新闻一动也不动。

“我想您肯定一刻也不想耽搁,”本特说,“因此,我自作主张——”

温西勋爵强打起精神:“最早的一趟火车什么时候出发?”温西问道。

“对不起,大人,我以为您要搭乘最快的交通工具。因此,我自作主张订了两张维多利亚航班的机票。十一点三十分起飞。”

温西勋爵看了一下手表。

“现在是十点,”他说,“很好,本特,你做得非常好。我的天啊!我可怜的杰拉尔德因为谋杀被拘捕,这太让人担心了。可怜的家伙。他总是痛恨我与警察局的那些家伙混在一起,可是现在却是他自己身陷那里。彼得·温西勋爵站在证人席上,焦虑万分地担心着他的哥哥。而丹佛公爵则站在被告席上——或许情况更糟糕。天啊!好吧,人是铁,饭是钢,我还是先吃早饭,我想人是不能不吃早饭的。”

“是的,大人。报纸上有关于审讯的详细报道。”

“好。顺便问一下,谁负责调查这个案子?”

“帕克先生。”

“帕克?很好。可爱的老帕克。我很想知道他干得怎么样了。本特,现在情况如何?”

“恕我冒昧,大人,我认为这次的调查取证非常有趣。其中有几点证据非常具有暗示性。”

“从犯罪学的角度看,我猜这个案件会很有意思,”温西勋爵一边回答,一边坐下来开始品尝美味的咖啡,“但是,该死的是这关系到我的哥哥,可真有点儿难办。”

“啊,瞧瞧,”本特说,“大人,他们认为这个案件涉及私人利害关系。”

今天在约克郡北区里德斯戴尔开庭审讯。丹尼斯·卡斯卡特上尉星期四清晨三点被人发现死于丹佛公爵的狩猎屋——里德斯戴尔小公馆——的花房门外。有证据表明,死者前一天晚上曾与嫌疑人丹佛公爵发生争吵,随后从房屋附近的灌木丛中传出一声枪响。一支丹佛公爵名下的手枪在犯罪现场附近被发现。因此,丹佛公爵被控犯有蓄意谋杀罪。玛丽·温西女士,丹佛公爵的妹妹,死者的未婚妻,在提供证词之后病倒了,现在小公馆休息养病。丹佛公爵夫人昨天匆忙从城里赶来,出席了审讯。详细报道见本报第十二版。

“可怜的杰拉尔德!”彼得想着,将报纸翻到第十二版,“可怜的玛丽!我总是在想她是否真的喜欢那个家伙。母亲常常说这不可能,但是玛丽从来不透露自己的想法。”

这篇报道从描述里德斯戴尔小镇开始。丹佛公爵最近为了捕猎季的活动在那里租借了一幢狩猎屋。惨案发生的时候,公爵正与一帮宾客在一起。因为公爵夫人不在场,玛丽·温西女士充当了宴会的女主人。宾客中有陆军上校马奇班克斯及其夫人,尊敬的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诺特先生,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及其夫人,以及死者丹尼斯·卡斯卡特。

第一个目击证人是丹佛公爵,他发现了尸体。他声称,十月十四日星期四早上三点他从外面回家,走到花房门口的时候感觉踢到了某个东西。他立刻打开电灯,发现丹尼斯·卡斯卡特正趴在自己的脚下。他马上将卡斯卡特翻转过来,看到死者胸部中了枪,而且当时已经死亡,完全没有生命的迹象。而正当丹佛俯身检查死者身体的时候,他听到从花房传来一声尖叫,便抬起头,看到了满脸惊恐、面色苍白的玛丽·温西女士。她从花房门口奔出,并且惊声尖叫:“哦,我的天哪,杰拉尔德,你杀了他!”(庭上一阵喧闹)

法官:“对于玛丽·温西女士的说法你感到震惊吗?”

丹佛公爵:“我对于整件事情都感到十分震惊。我想我对她说了‘不要看,玛丽’。她说:‘哦,是丹尼斯,发生了什么事?他怎么了?’我让她去叫醒屋子里的其他人,我自己则与尸体待在一起。”

法官:“你预料到了玛丽·温西女士会出现在花房中吗?”

丹佛公爵:“就像我说过的,我对整件事情都感到十分惊讶。我完全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法官:“你还记得她当时的穿着吗?”

丹佛公爵:“我想她穿的不是睡衣。”(众人笑)“她应该穿着外套。”

法官:“玛丽·温西女士即将嫁给死者,是吧?”

丹佛公爵:“是的。”

法官:“你熟悉死者吗?”

丹佛公爵:“他是我父亲的老朋友的儿子,父母双亡。我知道他主要生活在国外。战争期间我们偶遇过。一九一九年,他来到丹佛定居。今年年初与我妹妹订婚了。”

法官:“你同意这门婚事吗?你的家人同意这门婚事吗?”

丹佛公爵:“是的,当然。”

法官:“卡斯卡特上尉是个怎样的人?”

丹佛公爵:“嗯——他是一个正人君子。我不知道他在一九一四年之前都做过什么。他父亲很有钱,我想他依靠银行收益过活。他喜欢射击,擅长玩牌,诸如此类。我没有听到过有人说他的坏话——直到那天晚上。”

法官:“发生了什么事情?”

丹佛公爵:“呃——事实就是——简直非常疯狂。他——如果不是汤米·弗里伯恩,而是其他任何人告诉我这件事,我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骚动声)

法官:“我恐怕要问你一下,先生,你到底指责他什么了?”

丹佛公爵:“我没有指责他。一个老朋友向我暗示了一件事,我想这可能是个误会,就去问卡斯卡特。但是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承认那是事实!然后我们两人都大为恼火,后来他骂了一句‘见鬼去吧’,就冲出去了。”

法官:“这场争执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丹佛公爵:“星期三晚上,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很大的骚动声)

法官:“请大家安静,安静。请你尽可能详尽地描述一下争执的全过程。”

丹佛公爵:“事情是这样的。白天我们在沼泽地逗留了很长时间,并且早早吃了晚餐。大约九点半的时候,我们都准备上床睡觉。我妹妹和佩蒂格鲁·罗宾逊夫人已经有点儿东倒西歪的,而我们正在台球室做最后的拼杀,正在这时,弗莱明——我的仆人——带着一些信件走进来。信件来得有些晚,你知道,我们离村子大约有两英里半远。不——当时我不在台球室——我在猎枪室。信是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汤米·弗里伯恩——写来的,我们是在一幢大房子里认识的——”

法官:“谁的房子?”

丹佛公爵:“哦,牛津的天主教堂。信上说,他在埃及看到了关于我妹妹的婚约的一篇通告。”

法官:“在埃及?”

丹佛公爵:“我的意思是——汤米·弗里伯恩在埃及,你看,这就是为什么他以前不写信的原因。他是一个工程师。战后他离开这里,去了埃及,居住在尼罗河上游附近。他也不是经常能看到报纸。他说,请原谅,他恐怕要将我拖进一件麻烦事中,问我是否了解卡斯卡特这个人。他说战争期间他曾在巴黎遇到过卡斯卡特,那时卡斯卡特在巴黎靠玩纸牌抽老千为生——他说他可以以他的名誉担保这一点,还描述了在巴黎某个地方发生过的一次争吵的细节。他说他本不应该——弗里伯恩,我的意思是——插手,但是他看到了报纸上的照片,觉得我应该知道这件事情。”

法官:“这封信的内容让你十分惊讶,是吗?”

丹佛公爵:“起初我完全不能相信。如果这封信不是老汤米写来的,我会直接把它扔进火盆里烧掉。即便这样,我也完全不知道该如何看待这件事,你知道,这完全不像是会发生在伦敦的事。我的意思是,或许法国人不会觉得特别惊讶,但是英国人还是很保守的。可那是弗里伯恩,而他完全不像是会把事情弄错的人。”

法官:“那么你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呢?”

丹佛公爵:“这封信我越看越不舒服。但是,我没有把它扔掉,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去问卡斯卡特。我坐在那里思考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的时候,他们已经上楼回卧室去了,因此我上楼敲了卡斯卡特的门。他说了‘什么事?’或者‘见鬼,是谁?’或者其他类似的话,然后我走进他的房间。我说:‘你看,我们可以聊一下吗?’他说:‘好吧,你长话短说。’这让我很震惊,你知道,他平时都很温雅,从来没有这么粗鲁地说过话。‘好吧,’我说,‘事情是这样的,我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内容让人十分不愉快。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它直接拿到你面前,我们共同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这封信来自我的大学校友,一个十分正派的人,他说他在巴黎遇到过你。’‘巴黎!’他用一种十分不高兴的语气吼了一声,‘巴黎!见鬼,你到我这里来到底要告诉我关于巴黎的什么事?’‘嗯,’我说,‘不要用这种口气说话,这样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你到底想说什么?’卡斯卡特说,‘你直说好了。看在上帝的分上,你就直说吧,说完好上床睡觉。’我说:‘好吧,我就直说了。一个朋友,弗里伯恩,他说他在巴黎认识你,你当时在那里靠玩纸牌行骗为生。’我以为他会大发脾气,没想到他只是说‘那又怎样?’‘那又怎样?’我说,‘当然,如果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我不会无缘无故只因为他的一封信就相信这件事情。’然后他就说了一句很可笑的话,

他说:‘信任,并不意味着你完全了解这个人。’‘你的意思是你不否认这件事?’我说。‘否认这件事对我没有任何好处。’他说,‘你必须接受这件事,没有任何人会否认。’然后,他忽然发疯一样地跳起来,几乎掀翻了桌子,并且说:‘我并不在乎你怎么想或者怎么做,我现在只想你快点儿出去,让我一个人待着!’‘听着,’我说,‘你没必要反应这么强烈。我没说我相信这件事。事实上,我完全愿意相信这其中有某种误会。但是,你即将与玛丽成婚,我不能放任不管。我必须调查一下这件事,你说是不是?’卡斯卡特说:‘哦,如果你仅仅是因为这件事情感到困扰,那么你可以放心,结束了。’我说:‘什么?’他说:‘我们的婚约。’‘结束了?’我说,‘但是昨天我还跟她讨论过这件事。’他说:‘我还没告诉她。’‘该死的,好极了!’我说,‘见鬼,你到底以为你是谁,你来这里就是为了抛弃我妹妹吗?’我说了很多,总之最后一句话是:‘你给我滚,跟你这样的无赖完全没有什么好谈的。’‘我马上就走。’他说着一把把我推开,噔噔噔地跑下楼,哐的一声把门摔上,头也不回地走了。”

法官:“然后你做了什么?”

丹佛公爵:“我跑回了卧室。卧室有一扇窗朝向花房,我朝窗外大喊着告诉他不要做个傻子。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寒气逼人。他没有回来,所以我告诉弗莱明别锁门,万一他想通了会回来睡觉的。”

法官:“你对卡斯卡特的这种行为有什么想法?”

丹佛公爵:“我不知道,我简直太惊讶了。但是我想他肯定是事先知道了关于这封信的风声,知道了他的把戏已经被拆穿,无法继续伪装下去了。”

法官:“你对别人提到过这件事情吗?”

丹佛公爵:“没有,这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而且我想就算要说,最好也要等到早上再说。”

法官:“也就是说,你后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是吗?”

丹佛公爵:“是的。我十分生气,所以也不想去找他回来。我想他很快就会改变主意的,因为夜里十分寒冷,而他只穿了就餐时穿的小礼服。”

法官:“然后你就安静地上床了,此后再也没看到死者?”

丹佛公爵:“是的,直到早上三点在花房门口踢到他的尸体。”

法官:“哦,好的。那能请问一下,你为什么在那个时间出门呢?”

丹佛公爵(犹豫了一下):“我睡得不好,起来出去走走。”

法官:“凌晨三点吗?”

丹佛公爵:“是的。”忽然停了下来,“你知道,我妻子不在。”(法庭后面有哄笑声和窃窃私语声)

法官:“请大家安静,安静。你的意思是,十月的晚上,在这个时候冒着倾盆大雨在花园中散步?”

丹佛公爵:“是的,只是走走。”(众人哄笑)

法官:“你是什么时候离开卧室的?”

丹佛公爵:“哦——哦——我想大概是在两点半的时候吧。”

法官:“你走哪条路出去的?”

丹佛公爵:“从花房门出去的。”

法官:“你出去的时候那儿还没有尸体,是吗?”

丹佛公爵:“哦,没有。”

法官:“或者你没有看到?”

丹佛公爵:“哦,老天,是的!我肯定是从上面迈过去了。”

法官:“你具体都去了什么地方?”

丹佛公爵(含含糊糊):“就是四处走走。”

法官:“你没有听到枪声?”

丹佛公爵:“没有。”

法官:“你到了离花房门口和灌木丛很远的地方?”

丹佛公爵:“呃——我走得有点儿远,或许因此没有听到枪声。但是枪声肯定是有的。”

法官:“有四分之一英里那么远吗?”

丹佛公爵:“我想我——哦,是的,肯定有那么远。”

法官:“比四分之一英里还要远吗?”

丹佛公爵:“或许吧。天气冷,所以我走得很快。”

法官:“朝着哪个方向走的?”

丹佛公爵(显而易见在犹豫):“绕到了房子的后面。朝着草地保龄球场的方向。”

法官:“草地保龄球场?”

丹佛公爵(显得很坚定):“是的。”

法官:“但是如果你走了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那么你肯定已经走过了草地吧?”

丹佛公爵:“我——哦,是的——我想是这样的。是的,快要靠近沼泽地了。”

法官:“你能把弗里伯恩写的那封信拿出来给我们看一下吗?”

丹佛公爵:“哦,当然,如果我能找得到的话。我想我把它放在我的口袋里了,但是在警察局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法官:“你把它撕毁了吗?”

丹佛公爵:“不——我明明记得放在——哦,”——这时证人明显处于混乱状态,而且满脸通红——“我想起来了,我确实把它毁掉了。”

法官:“真是不幸。怎么会那样?”

丹佛公爵:“之前我是忘了,现在我记起来了。我觉得毁掉它可能会更好。”

法官:“或许你还保留着那个信封吧?”

证人摇了摇头。

法官:“也就是说,你现在无法向陪审团证明你收到过这封信,是吗?”

丹佛公爵:“是的,除非弗莱明记得。”

法官:“啊,是的!毫无疑问,我们可以问一下。谢谢,先生。现在请传玛丽·温西女士。”

这位贵族小姐是死者的未婚妻,至少在十月十四日这个悲惨的日子到来之前是的。她的出现引起了一片同情的咕哝声。她看上去纤弱无力,原来玫瑰色的双颊现在看起来苍白如灰。她沉浸在悲伤之中,全身上下都穿着黑色的衣服,声音低闷,有时甚至听不清楚。

法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后问道:“你与死者订婚多长时间了?”

证人:“大约八个月。”

法官:“你是在哪里第一次遇到他的?”

证人:“在伦敦我嫂子家里。”

法官:“什么时候?”

证人:“我想是去年六月份吧。”

法官:“你十分满意你们的婚事,是吗?”

证人:“是的,十分满意。”

法官:“你肯定非常了解卡斯卡特上尉了,那么他告诉过你他以前的生活吗?”

证人:“说得不多。我们没有过多地挖掘对方的私事,我们俩在一起谈论得比较多的话题是我们共同的兴趣。”

法官:“你们在这方面有很多的话题?”

证人:“是的。”

法官:“你从来没有发现过卡斯卡特上尉的情绪有什么异常吗?”

证人:“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过去几天他看起来有点儿焦虑。”

法官:“他曾经谈过在巴黎的日子吗?”

证人:“他说过巴黎的剧院和消遣活动。他很了解巴黎。今年二月我曾经和几个朋友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他也在那儿,他带着我们四处转了转。那时我们刚订婚不久。”

法官:“他曾经谈到过巴黎的纸牌游戏吗?”

证人:“不记得了。”

法官:“说到订婚,你们有婚前财产协议吗?”

证人:“没有。我们的结婚日期还没有确定。”

法官:“他平常看起来有很多钱吗?”

证人:“我想是的。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法官:“你从来没听到过他抱怨缺钱吗?”

证人:“每个人都曾经这样抱怨过,不是吗?”

法官:“他是个乐观、开朗的人吗?”

证人:“他比较情绪化,心情变幻不定。”

法官:“你应该已经听你哥哥说过死者想解除婚约。对此你怎么看?”

证人:“这不是件小事。”

法官:“对此你现在有任何解释吗?”

证人:“完全没有。”

法官:“你们因为这件事发生过争吵吗?”

证人:“没有。”

法官:“星期三晚上,你还跟死者谈过你们即将结婚的事情吧?”

证人:“是——是的,谈过。”

法官:“请原谅我必须问你这个悲伤的问题,他有没有可能会自杀?”

证人:“哦,我从来不认为——哦,我不知道——我想有可能。这样就可以解释这件事了,是不是?”

法官:“现在,玛丽小姐,请不要太过悲伤。请你回想一下,然后告诉我们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四早上你确切听到什么、看到什么了。”

证人:“九点半之后我和马奇班克斯夫人,还有佩蒂格鲁·罗宾逊夫人离开楼下还在聚会的男士们,准备上床睡觉。我向丹尼斯道了晚安,他看起来和平常一样。邮差递来那些信的时候我不在场。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在整幢房子的后面。我听到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大约十点回到了他的房间。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的房间在我的隔壁。其余的人也陆续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我没有听到哥哥上楼。大约十点一刻,我听到有两个人在走廊里大声说话,然后听到一个人跑下了楼,还有砰的一声摔门声,随后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最后是哥哥关门的声音。然后我就睡着了。”

法官:“你没有询问争吵的原因吗?”

证人(冷淡地):“我以为是因为琐碎的小事。”

法官:“随后发生了什么?”

证人:“我在三点醒来了。”

法官:“是什么把你惊醒的?”

证人:“我听到了枪声。”

法官:“听到枪声之前你是清醒的吗?”

证人:“当时我半睡半醒,但是我听得十分清楚。我确信那是枪声。我竖起耳朵又听了几分钟,然后奔下楼,去看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法官:“你为什么不喊你哥哥或者其他男士?”

证人(轻蔑地):“为什么不可以是我自己?我想那有可能仅仅是偷猎者,而且我不想在这个时间大惊小怪地把大家都吵醒。”

法官:“枪声是从房子附近传来的吗?”

证人:“确切地讲,当你突然被噪音惊醒的时候,你其实很难分辨它具体发生在哪里。它仅仅听起来十分大声。”

法官:“是发生在房子里或者花房里吗?”

证人:“不,在外面。”

法官:“然后你就自己下了楼。小姐,你实在勇气可嘉。你立刻就下楼了吗?”

证人:“不是立刻。我耽搁了几分钟,赤着脚穿上鞋,套上了厚厚的呢子外套,戴上了毛线帽子。大约听到枪声后五分钟我离开了卧室,然后下楼,穿过台球室,到了花房。”

法官:“你为什么要走这条路?”

证人:“因为这比拉开前门的门闩或者后门的门闩要快。”

这时,一份里德斯戴尔小公馆的平面设计图被呈给了陪审团。这是一幢宽敞的两层小楼房,样式普通。在狩猎季节,房子由现任房主沃尔特·蒙塔古先生租借给了丹佛公爵。蒙塔古先生现在也在法庭上。

证人(继续):“我到了花房门口,看到一个男人正在俯身翻看什么东西。当他抬起头时,我才发现那是我哥哥。”

法官:“在你看清楚是谁之前,你以为会是谁?”

证人:“我不知道——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我想当时我会以为是窃贼。”

法官:“你哥哥告诉我们当你发现他的时候喊了出来:‘哦,我的天哪,杰拉尔德,你杀了他!’你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吗?”

证人(脸色苍白):“我想我哥哥肯定是撞上了窃贼,因为自卫开了枪——是的,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法官:“你知道公爵拥有一支左轮手枪吧?”

证人:“哦,是的——我想是的。”

法官:“然后你做了什么?”

证人:“我哥哥让我去找人帮忙。我敲开了阿巴斯诺特先生和佩蒂格鲁·罗宾逊夫妇的门。然后我忽然感到头晕目眩,就赶快回到卧室闻了闻嗅盐。”

法官:“你单独一个人吗?”

证人:“是的。每个人都在奔跑喊叫,一片混乱,我忍受不了——我——”

这时,虽然声音轻细,但是一直冷静的证人突然崩溃了,不得不让人扶走。

下一名证人是詹姆斯·弗莱明,公爵的仆人。他记得星期三晚上大约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自己将收到的三四封信交给了在猎枪室的公爵,不记得其中是不是有一封信贴着埃及的邮票。他不收集邮票,

他的爱好是收集手稿。

接下来,尊敬的弗雷德里克·阿巴斯诺特先生提供了证词。他与其他人是在快十点的时候上楼准备睡觉的。一段时间之后,他听到丹佛独自上楼了——他不能说明具体是多久之后——因为当时他在刷牙。(众人笑)。随后他就听到有人在隔壁房间和走廊里大声说话,然后听到某人拼命往楼下跑去。他探头出去看到丹佛在走廊里,还问了一句:“你好,丹佛,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这么吵?”公爵回答的声音很小,几乎听不见。丹佛返回卧室,朝外喊了一句:“不要做个傻子!”他看起来确实十分生气。但是弗雷德里克没有过多地关注这件事。经常会有人触怒丹佛,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事情总是很快就平息了。他认识卡斯卡特没多久——但是发现他没什么不好的地方——不,他不喜欢卡斯卡特,可他的举止总是很恰当,你知道,似乎没什么不得体的地方。他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他玩牌时抽老千。当然,他平时也不会留意人们在玩牌时是否抽老千——人们总不会期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曾经在蒙特的一个俱乐部纸牌游戏中特别留意过——但是什么也没发现。他也没有发现卡斯卡特对待玛丽小姐,或者玛丽小姐对待卡斯卡特的态度有什么特别之处。他什么也没发现,他不是一个善于发现的人。因为没有什么别的事,上床之后他就睡着了。

法官:“在这之后你还听到别的声音吗?”

尊敬的弗雷德里克先生:“没有,直到可怜的玛丽敲我们的门。我们晕晕乎乎地下了楼,看到丹佛在花房里正在给卡斯卡特清洗头部。你知道,我们觉得总该把他脸上的泥浆和沙子洗掉。”

法官:“你没有听到枪声?”

尊敬的弗雷德里克先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但是我睡得很沉。”

陆军上校马奇班克斯及其夫人睡在书房——实际上更类似于吸烟室的房间——的楼上。他们俩一致认为他们的谈话发生在十一点半。上校上床之后,马奇班克斯夫人起床写了几封信。他们听到了吵闹声和某人的奔跑声,但是没在意。聚会成员大声吵闹和奔跑不算什么稀奇事。最后上校说:“亲爱的,睡觉吧,已经十一点半了,我们明天还要早起,要不你会来不及准备的。”上校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马奇班克斯夫人是狂热的运动爱好者,而且总是随身携带着她的枪支。夫人回答道:“马上就来。”上校说:“你是唯一一个还在熬夜的人,其他人都已经入睡了。”夫人回答道:“不,公爵还醒着呢,我能听到他在书房里走来走去。”上校仔细听了一会儿,也听到了那声音。他们没有听到公爵上楼,夜里也没有听到任何其他声响。

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看起来十分不情愿出庭作证。他和他夫人十点就上床睡觉了。他们听到了公爵和卡斯卡特的争吵声。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害怕会发生什么事,便打开了门,正好听到公爵说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胆敢再跟我妹妹说话,我会拆了你身上的每一根骨头”,或者是别的此类带威胁性的话。然后卡斯卡特冲下了楼。公爵脸色赤红,他没有看到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而是跟阿巴斯诺特先生说了几句话,然后就回房间了。罗宾逊先生跑出来对阿巴斯诺特先生说:“我说,阿巴斯诺特——”而阿巴斯诺特当着他的面非常粗鲁地摔上了门。然后他来到公爵的房门前,说:“我说,丹佛——”公爵出来了,看都没看他一眼,越过他直接朝楼梯走了过去。他听到公爵让弗莱明别锁花房的门,因为卡斯卡特出去了。等公爵返回的时候,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尽力抓住他,并且说:“我说,丹佛,发生了什么事?”公爵什么都没说,果断地把房门关上了。后来,确切地说是十一点半,他听到公爵打开了房门,在走廊里轻手轻脚地走来走去。他没有听到是否有人下楼。浴室和厕所都在走廊的尽头,靠近他们房子的一端,如果有人进出这两个房间,他应该会知道。他没有听到有人返回房间的脚步声。入睡之前,罗宾逊先生听到他的旅行表报时了,十二点。他不会听错公爵房间的门的,因为那铰链会发出一种特别的声响。

佩蒂格鲁·罗宾逊夫人证实了她丈夫的证言。夫人午夜之前就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她属于那种上半夜睡得很沉,但是到了凌晨睡眠就很浅的人。夫人对那天晚上的骚乱感到十分恼怒,因为这让她不能好好睡觉。事实上,她十点半就睡着了,但是一个小时之后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将她推醒,告诉了她关于脚步声的事情。之后,她睡了两个小时的好觉。但是两点之后她再次醒来,这之后一直醒着,直到玛丽的敲门声响起。她说她可以发誓在夜里没有听到枪声。她房间的窗户紧挨着玛丽小姐房间的窗户,正对着花房。她从孩提时代起就习惯开着窗户睡觉。针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佩蒂格鲁·罗宾逊夫人说她从来不认为玛丽·温西女士和死者之间存在着真爱,他们看起来若即若离,不过这也是现今的流行趋势。她也没听说他们之间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莉迪亚·卡斯卡特小姐应法庭的紧急传唤从城里赶来出席审讯,她将提供一些关于死者的情况。她说她是上尉的姑姑,是他现在唯一的亲人。自从他继承了他父亲的遗产之后,她姑姑就很少见到他。他总是与他的朋友们单独待在巴黎,而她不认识她侄子的那些朋友。

“我与我哥哥相处得不好,”卡斯卡特小姐说,“而且他让我侄子一直在国外接受教育,我很担心丹尼斯的观念会比较法国化。我哥哥去世之后,丹尼斯遵从父亲的遗愿,去了剑桥。我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和丹尼斯的监护人,直到他成年。不知为什么,我哥哥在他有生之年总是忽略我的存在,却在临死时选择我来担当如此重大的责任,不过我并没有拒绝。我家的大门永远都为丹尼斯敞开着,但是,在学校放假的时候,他通常选择与他的有钱朋友在一起。我记不起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的名字。丹尼斯二十一岁的时候,继承了一万英镑的遗产,我相信那是某种形式的国外财产。作为遗嘱执行人,我得到了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我马上把它转换为英国有效证券了。我不知道丹尼斯用这笔钱做了什么。听说他靠玩纸牌行骗为生,我一点儿也不感到惊讶。我曾听说他在巴黎结交的朋友都是不正派的人。我没有见到过他们,我从来没去过巴黎。”

下一个被传唤的是约翰·哈德罗,猎场看守人。他和他妻子住在里德斯戴尔公馆里面的一个小棚屋里。整个猎场的面积大概有二十英亩,被一圈粗壮的木栅栏围起来,大门晚上会被锁上。哈德罗陈述说,星期三晚上十二点差十分的时候,他确实听到了枪声,听起来是从靠近棚屋的地方传来的。屋后有一块面积十英亩的耕地禁猎区。他以为是偷猎者,他们经常会因为追野兔而闯进来。他拿着猎枪朝枪声的方向赶去,但是什么人都没看到。他回到屋子里的时候看了一眼手表,当时是夜里一点。

法官:“你昨天开过枪吗?”

证人:“没有。”

法官:“在这之后你又出去过吗?”

证人:“没有。”

法官:“也没有再听到其他的枪声吗?”

证人:“只听到这一声。回来之后我就睡着了,直到被出门去请医生的司机吵醒,那时大概是三点一刻。”

法官:“经常会有人在棚屋附近开枪吗?”

证人:“是的。偷猎者一般都是从禁猎区的另一边,朝着沼泽地的方向过来的。”

索普医生曾被叫去检查过死者。医生住在斯泰普利镇,那里距里德斯戴尔大约十四英里。里德斯戴尔没有医务人员。司机大约是在早上三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敲开了医生的门,医生迅速穿戴好就出门了。他们大约在四点半的时候到达了里德斯戴尔。医生见到了死者后,断定他已经死了三四个小时了。子弹穿透了整个肺部,死因是失血过多和窒息。他还确认死者不是立时毙命的——有可能拖延了一段时间。医生对尸体进行了检查,发现射向死者的子弹向肋骨方向发生了偏斜,但是他还不能确定枪伤是死者自己造成的还是他人近距离开枪造成的。现场没有反抗的痕迹。

巡官克雷克斯是与索普医生乘坐同一辆车从斯泰普利赶过去的,他也见过死者的尸体。当时死者背朝下仰卧在花房门口,被布覆盖着。天亮之后,巡官克雷克斯仔细检查了案发现场的房子和地面。他发现一条血迹沿着小路一直延伸到了花房,那应该是尸体被拖动的痕迹。小路通向从大门到前门的主路。两条路交会的地方栽植有灌木丛,灌木丛沿着路两旁一直通向大门和猎场看守人的棚屋。血迹一直延伸到灌木丛中的一片空旷地,大概在从大门通向房子的半路上。在那里,巡官发现了大量的血迹,一条被遗弃在地上的沾满血迹的手绢,还有一支左轮手枪。手绢上绣着缩写签名D.C.。左轮手枪是美国式小手枪,上面没有任何标记。巡官到来的时候,花房的门大开着,钥匙在屋里。

巡官见到死者的时候,死者身着晚餐时穿的小礼服和便鞋,没戴帽子,也没穿外套,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衣服上满是血迹,而且因为尸体被拖拽的缘故弄上了很多泥渍,显得凌乱不堪。口袋里有一个雪茄烟盒和一把袖珍小刀。巡官查看了死者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对侦破案情有用的东西。

法庭再一次传唤丹佛公爵。

法官:“阁下,我想问一下,你以前是否看见过死者拥有一支左轮手枪?”

公爵:“没有,除了在战争中。”

法官:“他是否携带着一支呢?”

公爵:“这我不清楚。”

法官:“我猜你也不知道这支枪是谁的吧?”

公爵(十分吃惊):“这是我的枪——放在书房的桌子的抽屉里。怎么会在你这里?”(骚乱声)

法官:“你确定吗?”

公爵:“确定。前几天我还在那里看到它,当时我在找一些玛丽的照片给卡斯卡特看。我记得我当时说这支枪放在这里都生锈了。枪上有锈迹。”

法官:“枪里装有子弹吗?”

公爵:“装子弹?老天,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枪会在这里。我记得我是在八月份准备来里德斯戴尔之前,从一堆老旧的军用器材中把它翻出来的。不过我想我把子弹和它放在一起了。”

法官:“抽屉是锁着的吗?”

公爵:“是的。但是钥匙经常挂在锁眼里,我妻子说我太粗心了。”

法官:“还有别人知道这支左轮手枪在那里吗?”

公爵:“我想弗莱明也知道,别人我就不清楚了。”

苏格兰场的侦探帕克是星期五到达现场的,目前还没有展开严密的调查。某些迹象让他想到:除了现场这些人,是不是还有某人或者某些人也在案发现场?但是目前他选择隐而不说。

法官开始按照时间顺序重组证据。大约在十点或者稍晚些时候,死者与丹佛公爵发生了争吵,然后死者离开了房子,再也没有活着回来。佩蒂格鲁·罗宾逊先生证明公爵十一点半下楼了。马奇班克斯上校听到书房里有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这个房间是重要证物左轮手枪平常存放的地方。而公爵的陈述则表明直到凌晨两点半,他都没有离开卧室。陪审团必须考虑这两种相互抵触的陈述哪一种更具有价值。然后,关于晚上响起的枪声也有不同的陈述。猎场看守人说他是十二点差十分听到的,但是他认为是偷猎者开的枪。也就是说,事实上很有可能确实有偷猎者。另一方面,玛丽女士说她大约在早上三点多听到了枪声,这个陈述与医生在四点半的时候认为死者已经死亡三四个小时的断定不吻合。同时,他们也记得医生说过死者在中枪之后并没有马上死亡。如果这个证言是可靠的,那么可以推断出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左右,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看守人听到的那声枪声导致了死者死亡。如果事情是那样的话,他们就要考虑一下玛丽·温西女士听到的那声枪声是如何发生的。当然,如果他们将其归因于偷猎者,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接下来就是死者的尸体,丹佛公爵早上三点发现死者躺在小花房门口,靠近那口被盖住的井。这儿看起来似乎毫无疑点,因为医生提供证据说,死者在距离房子大约七分钟路程远的灌木丛那儿中枪,随后被拖到了花房门口。死者毫无疑问是因为肺部中枪而死亡的,只是陪审团不能确定这一枪是他自己开的还是别人开的,如果是后者,那么是意外,是自卫,还是蓄意谋杀?如果是自杀,那么必须考虑死者的性格和他当时所处的境况。死者年纪轻轻,正处于年富力强的时期,而且表面上看来拥有相当可观的财产。他还有一份值得称赞的军职,深受朋友的爱戴。丹佛公爵对他深有好感,并且同意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他。尽管这些尚未证实,但是看起来死者正处于极好的人生阶段。公爵陈述说死者在星期三晚上宣称要解除婚约。但是他因此就冲出去开枪自杀,而没有跟玛丽女士谈过,甚至也没有写下片言只

语,这能让人相信吗?还有,陪审团必须考虑一下公爵谴责死者的事情。他被指责靠玩牌行骗为生。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被质询有类似玩牌行骗的不良行为,甚至比被指控犯有谋杀罪或者通奸罪更会让人感到羞愧。这件事能产生的仅有的启发,就是不管正确与否,它有可能导致一个敏感的年轻人产生轻生的念头。但是这有可能吗?死者是在法国接受的教育,法国关于诚实的概念与英国有很大的不同。法官自己也曾与法国律师有过业务上的往来,他可以向陪审团保证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在法国发生,他们应该会允许不同标准的存在。不幸的是,那封所谓的描述质疑细节的信件不能被拿出来作证。另外,他们也必须自问一下,是不是自杀的人都习惯于选择向自己的头部开枪?还有,死者是如何拿到左轮手枪的?最后,必须要考虑的是,如果情况是那样的话,是谁将死者的尸体移到花房门口的?而且,这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冒着留下重要线索的危险,却不叫醒屋子里的其他人来帮忙?

如果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那么还有另外三种可能性:意外事故、过失杀人、蓄意谋杀。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有可能是这样的:死者或者其他某人出于某种目的,在那天晚上拿出了丹佛公爵的左轮手枪查看、擦拭、射击,或者只是握着把玩,但是手枪走火意外杀死了死者。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如何解释他的行为呢?他是谁?是谁将尸体拖到门口的?

法官又考虑了过失杀人的情况。他提醒陪审团:仅仅一句话,不管是侮辱性的还是威胁性的,都足以构成杀人的借口,但是冲突的发生必须是突然的而且是非预期的。例如,公爵追出来,希望劝说死者回屋睡觉,但是死者拒绝了,而且还伴以攻击性的殴打或者威胁,这有没有可能?如果是这样,公爵因为手中有武器,出于自卫,开枪射击死者,那么这就是过失杀人。但是,如此一来,就要反问一下,为什么公爵出去追死者的时候要带着致命的武器?而且这个假设与公爵本人的证言有冲突。

最后,他们必须要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这是蓄意谋杀。他们要考虑是否有人具有谋杀动机、谋杀手段以及谋杀时机,要考虑通过假设是否能合理地解释这个人的谋杀行为。而且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那么他的行为应该是可疑的、鬼鬼祟祟的,或者会蓄意隐瞒涉及案件的相关证据,或者——法官重点强调了这一点,并且盯着公爵的头部——会伪造其他证据,意图误导侦查方向。如果所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某个当事人犯罪的假设,陪审团就可以裁定当事人犯有蓄意谋杀罪。说到事情的这个方面,法官又补充了一点:要考虑到将死者拖到花房门口的人是否有帮手,还是凶手只是想直接把尸体扔到花房旁的井里——就是巡官克雷克斯所说的靠近发现死者尸体地点的那口井。如果陪审团认定死者是被谋杀的,但是证据不足以让他们指控现场的任何一个人的话,他们可以指定某个或某些不知名的人为凶手;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实某个人犯有谋杀罪,那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罪的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这些十分清晰直白的线索的引导下,陪审团很快就给出了判决:杰拉尔德·丹佛公爵犯有蓄意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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