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设法把脚塞进了靴子(脑中用力地想着别的事情,这是他小时候对付痛苦的方法),但是只走两三步,又赶紧脱了下来,像刚才那样只穿着袜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要找到来时的路并不容易,但是他生来就有极佳的辨识方位能力(同事说过,就算把格兰特的眼睛蒙上,再将他转到头昏脑胀,他还是知道北边在哪里),这附近的大方向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他站在街边一户人家的门廊下,看着巡逻的警员从眼前经过,而不愿过去向他们问路,免得还要解释一番。身为犯罪调查部的干员,没有人喜欢手上拎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他写了一纸便条,要威廉斯六点钟一进来时就打电话给警场,询问他们有没有关于一个叫做黎巴嫩树的宗教团体或是修道会或是诸如此类的组织的资料,而且一有消息马上叫醒他。然后他上了床,酣畅无梦地睡了一觉,那些护照就藏在他的枕头底下,直到快十点钟的时候,威廉斯才将他叫醒。

“有提司铎的消息吗?”他眼睛一睁开就问道。

然而依旧没有消息。

警场表示,黎巴嫩树圣修道会是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在1862年创立的,主旨在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他被自己钟爱的对象所抛弃,这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的会长,还把所有的财富都用来捐助这个机构。安贫的诫律十分严格,金钱只能用于会长认可的慈善事业,因此如今该修道会已经以广施钱财而闻名。会长的产生是由前一任会长提名,不过只要弟兄全体投票通过即可随时罢免。

格兰特喝着旅馆供应的难喝至极的咖啡,一边推敲案情。“我们的赫伯要的就是这个:修道会会长的职位。他现在把会长当猴子耍。一个像会长那样的人居然愚蠢至此,未免太不可思议。不过也是!想一想,我们认识的蠢蛋也不算少了,威廉斯。”

“我正在想,长官。”威廉斯不假辞色地说道。

“有不少脚踏实地、白手起家的企业,就是会被一个在饭店大厅出没的骗徒几句花言巧语就给耍得团团转!不过话说回来,赫伯也不是省油的灯。也许他在美国搞教会,图的就是这个会长的位子。总之,他现在已经是会长心目中的接班人了。

只要今后几周他的牌没出错,一大笔钱就可以得手。难怪他很怕在这时候出乱子。

他想知道他妹妹留给他多少钱,如果他认为足够,就可以不用再出家了。我不认为教会生活对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偷空到别墅去找找乐子。““你想他会待多久,长官?”

“待到他把足够多的银子转入他自己名下为止。反正,这些东西,”他指了指那几本护照:“足够好好起诉他了,所以只要我们有需要,随时都可以把他拘提过来。困扰我的地方是,威廉斯,在这整件事里面,杀人的动机在哪里?我不是说人不是他杀的。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有办法离开二十四小时去干这件事。只是他何必这么做?他听说她要来英国,他就跟着来。我认为,从他女人的那些衣服来看,他到达英国的时候大概已经破产了。所以他才会跑去投靠黎巴嫩树。但是那边一定很快就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了,为什么还要杀妹妹?”

“可能是他找她,结果起了争执。一直困扰我们的那个不合理的案发时刻,对他来说应该是没什么好奇怪的。

清晨六点就和吃饭时间一样正常。““不错,这是实话。我这就去问那个教长大人,阿罗伊瑟斯修士是否在两个礼拜又前一天离开过修道院。昨天那个教长大人架子端得很高,不过等他看到他最心爱的弟子拿了这些护照之后,他会愿意谈的。”

但是教长大人不见客。小窗口上露出门房那张臭脸,以千篇一律的讯息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不管那些话是不是答非所问。显然赫伯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功用。

小窗口一关,叫站在小巷边的格兰特一点办法也没有。看来只有带拘捕令来才行了。他慢慢地走了开去,两只脚都还在痛。他心下佩服着赫伯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一边费力地爬上车。是的,他最好快点弄到拘捕令。他回到旅馆去拿他的睡衣、刮胡刀和牙刷(他不打算在这里再过一夜),正在留言给睡觉中的威廉斯的时候,有人通知他去接听警场打来的电话。

他可以去多佛一趟吗?那边的警察要找他。好像是有什么新发现了。

他回房去改了给威廉斯的留言,把东西丢上车,突然想到他为什么会给那个没好气的凶婆子那么多小费,答谢她那差劲的服务、恶心的食物和凄惨的厨艺。然后驱车前往多佛。

有什么新发现。惟一的可能就是钱斯而已。一定是不寻常的发现。如果只是查出钱斯那天晚上去的地方,那就在电话上报告一下就好了。然而却非如此,想必事有蹊跷。

负责此案的警探瑞梅尔——一个敦厚、一脸忧愁的年轻人,他最大的本钱就是他的长相,不像一般人概念中的警探——已经在警局门口等候格兰特,格兰特把他拉上车。瑞梅尔说,经过锲而不舍的追查,他找到了一个叫做席尔的老家伙,过去是干水手的,那个星期三晚上——或者应该说是星期四凌晨——十二点半,他离开了孙女的订婚宴往圊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一个人,因为这年头很少人会住到海港边去。大家都想住山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别墅,在那种房子里你连打喷嚏都不敢。

走到可以看见海面的地方,他停下来一两分钟,为了看看海港。至今他还是觉得晚上看着港边那些锚?白灯是一件愉快的事。

那时已经开始起雾了,不过每个东西的轮廓都还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知道派特罗号要进港——去参加喜宴之前他就透过他的眼镜看到了这条船——所以现在他就开始找,结果看到它并不是停在突堤边,而是下了锚泊在海面上。他看着看着,看到一艘小汽艇从船侧开出来往岸边驶去,速度放得很慢,引擎声也很安静,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的样子。等小艇一靠上突堤的阶梯,就在码头边,一个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小艇上也有一个高高的身形现身,席尔认出了那是爱德华勋爵(他以前常常见到他,还曾经在他哥哥的前一艘游艇上工作过),他说道:“是你吗,哈默?”较为矮小的男子答道:“是我,”然后,声音变低:“海关没问题吧?”爱德华勋爵说道:“一切顺利。”接着他们就一起走进汽艇,离岸而去。之后雾很快就降了下来,遮蔽了港口。大约十五分钟后,席尔就继续往回走了。

不过当他走上大街的时候,还听到汽艇离开派特罗号的声音。至于是靠岸还是离港,他就不知道了。当时他并不认为这些事情有什么重要。

“老天爷!”格兰特说道:“真不敢相信。这实在——这两个人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丁点共通之处。”(他的潜意识迅雷不及掩耳地加上一句:除了一个女人之外。)“这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原来他们居然如此亲密无间。”

他无言坐了一会儿。“好吧,瑞梅尔。干得好。我要去吃顿午饭,好好把这件事想个清楚。”

“好的,长官。我可以给你一个好心的劝告吗,长官?”

“如果你非给不可的话。许多下属经常有这个坏习惯。”

“别喝黑咖啡,长官。我猜你早餐的时候喝了四杯,其他什么都没吃。”

格兰特笑了。“你何必操心?”他说道,发动车子:“愈多人崩溃,升迁就愈快。”

“我是舍不得送花圈的钱,长官。”

不过格兰特前去吃午饭的路上并没有笑。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他传说中的情人午夜在外私会。这实在太奇怪了。不过那个爱德华。钱斯,身为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就算他再怎么离经叛道,毕竟还是一个有名望的贵族,居然和流行音乐界的杰森。哈默暗中交通,光就身份而言就已经是怪事一件。他们的共谋为何?不会是谋杀。

格兰特拒绝将两人联手杀人如此诡异的情况纳入考虑。

也许其中有一人会想杀她,但是若说他们是凑在一起下手的,那简直是天方夜谭。席尔说汽艇后来再度离开派特罗号。会不会只有其中一人在上面?从那里沿着海岸往北到西欧佛的岬角只有一小段距离;而在克雷遇害之后两个小时,哈默就出现在她的农庄里。站在汽艇上把克雷溺死是很理想的方式。和他想过的利用堤防的方式一样理想,都能既迅速又安全地逃离现场。他愈是考虑汽艇,那个手段愈是令他迷乱。当初他们开始侦查此案的时候,就曾经对附近的船只做过例行检查,不过汽艇的活动半径是很广的。但是——哎,都只是“但是”而已!这个推论太不切实际了。有谁能想像杰森这样说:“你把船借给我,我就帮你把老婆淹死。”或者钱斯提议道:“如果你肯动手,我就把船借给你。”这两个人见面一定是为了其他的理由。就算最后杀了人,也应该是预谋之外的,不是主要的目的。

那么他们见面有什么目的?哈默提到海关。他一开口就问这件事。应该是非常急于知道。难道哈默是个瘾君子吗?然而有两点不符。哈默看起来不像有毒瘾的样子。而钱斯也绝不会是毒枭。这很可能与他不可或缺的某样东西有关,而且一定是于法不容的东西。

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要偷偷摸摸的瞒着海关?私烟?珠宝?钱斯隔天早上曾把他带回来要送给克莉丝汀的黄玉拿给乔治。米尔看。

果真如此的话,还是有一个地方不对。爱德华。钱斯若是在干走私,以一份工作来说,他可能单纯只是为了找点小刺激,但是格兰特看不出来他是为了哈默的利益而这样做。想法一个个接踵而来,后一个又推翻了前一个。

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共通点?一定有。他们的交往可以证明的确有。只不过究竟是什么?任何人都会以为,他们仅止于相识而已。或甚至连相识都谈不上。几乎可以肯定的是,钱斯早在哈默来到英国之前就已经离开国内,而克莉丝汀则是一直到他们合作拍英国片的时候才认识哈默的。

这一顿午餐根本引不起格兰特的肠胃分泌任何的消化液,他的脑袋像引擎一样不停地运转。那些甜面包和青豆仁倒进厨师的垃圾桶里还差不多。到了咖啡送来的时候,他还是完全没有答案。他真希望他是侦探小说里那些有着过人的直觉和不偏不倚判断力的神奇怪物,而非只是一个刻苦老实、才智平庸的探长。照这样看来,下一步的方向很明显的就是去找他们其中一个问话了。而且很明显的是要找哈默。

为什么?哦,因为他比较容易说话。好吧,也因为闯祸的机会比较小!算了,何苦要一直分析自己每一个做法和想法的动机!他克制自己不喝第二杯咖啡,对不在场的瑞梅尔露出微笑。好孩子。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好警探。

他打电话到德文寓所,询问哈默先生可否在今天晚茶和晚餐之间抽个空,和亚伦。格兰特(没必要宣传他的头衔)见面。

对方告诉他哈默先生现在不在伦敦。他南下去见蕾妮‘普林荷佛,欧陆来的明星,住在白崖角。他正在帮她写歌。不,他今晚应该不会回来。地址是白崖角高闸道,电话号码是白崖角3025号。格兰特打电话到白崖角,询问哈默先生何时可以见他。哈默和普林荷佛小姐出去驾车兜风了,晚餐之前不会回来。

白崖角是西欧佛的延伸:在游客的惊叹之声,和各家报纸自贬格调的满版报道之外,崖上是各式各样充满财阀气息的别墅,可望而不可及。格兰特在海洋饭店的房间还在,所以他就到西欧佛去,威廉斯也到那边和他会合。

现在他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警场的拘捕令下来,以及等待去拜访哈默。

到了鸡尾酒时间,哈默自动现身。

“你是要找我吃晚饭吗,探长?不是的话也请说是,晚餐让我作东,可以吧,帮帮忙。再忍受那女人一个小时我铁定要发狂。疯子。神经病。我以前也认识过不少明星,可是我的老天爷!她是冠军。你以为她看到英国朋友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总该偶尔停下来稍微想一想。但不是!她噼里啪啦讲下去,不会的地方用德文,然后东一句西一句法文,以为自己讲得很精彩的样子。服务生!你要什么,探长?不喝酒?少来了!真的不喝?太可惜了。服务生,给我一杯杜松子调酒。你不需要那种腰身才爬得进警车吧,探长。别说你是禁酒派的信徒!”

格兰特表示他对饮酒完全没有宗教性的热忱。

“好吧,是什么消息?你有消息要说,不是吗?”他严肃起来,一本正经地看着格兰特。“是不是真的查到了什么?”

“我只想知道那个星期三晚上你在多佛做了些什么。”

“在多佛?”

“两周之前的星期三。”

“你被谁愚弄了是吗?”

“听着,哈默先生,你的不坦

白让每一件事情都复杂了起来。这会阻挠我们缉拿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真凶的进度。现在这整件事变得很畸形。你这就把你那个星期三晚上的行踪一次交代个清楚,其中一半无关紧要只会拖累案情的枝枝节节可以直接省略。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叠在上面,只会让我们看不到案情的外观。你想帮我们抓到凶手,是吧?那就证明给我看!”

“我很喜欢你,探长。从来没想过我居然会这么喜欢一个警察。但是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在找克莉丝的农庄时迷了路,然后睡在车子里。”

“如果我有目击者可以证明你午夜之后人在多佛呢?”

“我还是睡在车子里。”

格兰特无话可说,觉得很气馁。这样一来他只得去找钱斯了。

哈默那对褐色的小眼带着某种挂虑的神情看着他。

“你这几天没睡什么觉吧,探长。这样下去会病倒的。

改变主意喝一杯吧。一杯下肚一切就回到正轨了,神奇得很。““如果你不坚持你是睡在车上,我就比较能好好的睡在我的床上。”格兰特气愤地说道,随即起身离去,有失平时的优雅风度。

他想趁杰森。哈默还来不及告诉钱斯之前,先一步找到钱斯。最好的办法是打电话请钱斯到西欧佛来。并提议立刻派一辆警车过去接他。有必要的话设法绊住哈默,直到钱斯出城为止。

但是钱斯早就已经出城了。他在爱丁堡一场文人雅士的集会上致词,讲题是“加列利亚的未来”。

这就没问题了。任何人要找到他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哈默若要跟他联系,不外乎是透过电报或电话。格兰特下令对这两者加以监控,然后回到餐室去,结果发现杰森依然坐在那里喝他的酒。“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探长,但是说实在的,我是真的喜欢你,而且说实在的,那女人真的很可怕。你想你能不能暂时忘记我们一个是有名的神探,一个是可怜的嫌疑犯这回事,好好一起吃个饭?”

格兰特违反了他的意志露出微笑。他没有拒绝。

杰森也笑了,笑得心照不宣。“不过如果你认为这顿饭吃到后来我会变成不是睡在车上的话,你就别欺骗自己了。”

这顿饭格兰特不由自主地吃得很愉快。那是一场有趣的游戏:设法引诱杰森露出口风。

菜很不错。杰森也很逗人。

又来了一通电话留言,表示爱德华勋爵正搭乘早晨第一班列车回来,会在午茶时间返抵伦敦。而格兰特可望在早上第一批邮件中收到歌陶白的拘捕令。

于是格兰特在海洋饭店就寝,思绪依然纷乱,但不再陷入自毁的境地,至少明天的计划已经有了。这天杰森也睡在海洋饭店,因为他再也无力应付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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