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旁边围着一小群神情严肃的人:帕特凯瑞、比尔、队长、警官以及两名救护人员。较年轻的救护员担心自己饿着了,又担心说出这样的事太丢脸,不过其他的人都心无旁骛。

“认识他吗?”队长问道。

“不认识,”帕特凯瑞说,“从来没见过。”大家都没见过她。

“应该不是从西欧佛来的。那边的人自家门前就有很好的海滩。一定是内地什么地方来的。”“说不定是在西欧佛下水,被冲到这里来的。”警官说道。

“时间不对,”帕特凯瑞提出异议,“泡水的时间没那么久。应该是在附近溺水的。”

“那她是怎么到这里来的?”队长问道。

“当然是坐车。”比尔说。

“车子在哪里?”

“在每个人停车的地方:树林边小路的尽头。”

“是吗?”队长说,“那边什么车都没有。”

救护人员证实了他的话。他们是和警察一路过来的——现在救护车就等在那里,完全没有其他车子的踪影。

“这就奇怪了,”帕特凯瑞说,“其他地方都太远,不可能走路来得了。至少在早上这种时间。”

“她应该不是走路来的,”年长的救护员发表他的高见。“有钱人。”他再加上一句,好像有人在问他一样。

他们静静地端详尸体好一阵子。不错,救护员说得对,这是一具所费不赀保养良好的身体。

“还有,她的衣服到底在哪里?”队长担心地说。

帕特凯瑞说明了他对衣服的看法:她把衣服留在高水位线以下,现在已经在海里某个地方了。

“是,有可能。”队长说:“但是她是怎么来的?”

“她一个人来游泳,不是很奇怪吗?”年轻的救护员强忍腹中的饥饿大胆进言。

“这年头什么都不奇怪,”比尔喃喃自语:“了不起的是她居然没有乘滑翔翼从悬崖上跳下来。空着肚子游泳,一个人,太平常了。这些年轻的傻瓜真是叫我烦透了。”

“她脚踝上是脚链还是什么?”警官问道。

是一条脚链没错,一条白金链。很奇特的链子。每一个环节都是C型。

“那么,”队长站直身子,“我想现在除了把她送到停尸间,再查出她的身份之外,暂时没什么可做的了。看起来应该不难。东西都在,没有被偷,也没有遗失。”

“对。”救护人员同意,“她的管家现在大概正在着急地打电话到局里呢。”

“嗯,”队长心事重重地说道:“我还是很怀疑她到底是怎么来的,还有她怎么——”

他的目光沿崖壁移上去,突然停住。

“那边有人!”他说道。

大伙转头,看见一个男子站在峡谷边的崖顶上,姿态十分急切紧张,正在看着他们。大家刚转头面向他,他就一溜烟消失了。

“现在出来散步有点太早了吧,”队长说道,“而且他为什么逃走?我们最好找他来问话。”

他和警官两人才往前走了一两步,就明白那个人根本不是在逃走,而是在找路进到峡谷里来。他瘦黑的身影先出现在峡谷口,然后一路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在这群人眼里看来,只觉他像个疯子。距离愈来愈近,他们可以从他张开的嘴巴听见急促的喘息声,虽然峡谷口离此不远,而且他也还年轻。

他终于摇摇晃晃地走到人群边,没有看任何人一眼,把无意间挡在他和尸体之间的两位警察推开。

“噢,对,是她!就是她!”他大声叫喊,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热泪随即夺眶而出。

六个人不知所措地看着他,无声无息地过了一阵。然后队长亲切地拍拍他的背,笨拙地说道:“没事的,孩子!”

但青年只是前后摇来摇去,哭得更厉害。

“好了,好了,”警官也给他打气,好言相劝。(在如此清朗的早晨,这的确是悲惨的一幕。)“你知道,这样也没有用的。赶快振作起来吧——先生。”他注意到青年取出来的手帕品质非比寻常,于是在最后加上了这个称呼。

“是你的亲人吗?”队长询问道,把先前公式化的语气适当地修饰了一下。

青年摇摇头。

“哦,朋友吗?”。“她对我太好了,太好了!”

“至少你可以帮得上忙。我们正烦恼不知道她的身份。你可以告诉我们她是谁。”

“她是我的——房东。”

“噢,我的意思是说,她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看着我,先生,振作一点。你是惟一能帮我们的人。你一定知道和你住在一起的这位女士叫什么名字。”

“不,不,我不知道。”

“那么,你如何称呼她?”

“克莉丝。”

“克莉丝,姓什么?”

“我就叫她克莉丝。”

“她又是怎么称呼你的?”

“罗宾。”

“这是你的名字吗?”

“是,我叫罗伯特。斯坦纳威。不,提司铎。以前才是斯坦纳威。”他解释道,队长的眼神让他觉得有必要加以解释。

队长的眼神是在说:“上帝啊,多给我一点耐性吧。”

不过他嘴里说出来的是:“你的话我实在不懂,呃——”

“提司铎。”

“提司铎先生。可以请你告诉我,这位小姐今天早上是如何到这里来的吗?”

“哦,当然,她坐车。”

“坐车,噢?现在车子呢?”

“被我偷了。”

“什么?”

“我偷了。但是我已经把它开回来了。这样做太卑鄙了。我觉得自己很下流,所以就回来了。我在路上找不到她,所以想她大概是在这附近游荡。然后我看见你们一伙人围着什么东西看——噢,天啊,天啊!”他又开始摇来摇去。

“你和这位小姐住在哪里?”队长问道,公式化的口吻慢慢回来了:“西欧佛吗?”

“噢,不是。她有——不,我的意思是,她以前有——噢,天啊——一栋农庄,叫做布莱尔,就在梅德利城外。”

“在内地,离这里一英里半。”帕特凯瑞补充说明,因为队长不是本地人,看起来一脸疑惑的样子。

“你们自己住吗,还是有佣人?”

“只有一个村里来的女人——皮茨太太——她负责煮饭。”

“我明白了。”

短暂的沉默。

“好了,兄弟,”队长对救护人员点点头,他们立刻弯下腰去忙担架的事。青年重重地吸了一口气,再次用手把脸蒙起来。

“送到停尸间吗,队长?”

“对。”

青年的手猛然从脸上移开。

“噢,不!不行!她自己有家。不是该送回家的吗?”

“我们不能把无名女尸送到没人住的农舍去。”

“那不是农舍,”青年主动纠正道:“不,我认为不是。

但是——停尸间?好像很恐怖。噢,上帝啊!“他号啕大哭:”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戴维斯,”队长对警官说道:“你和其他人回去,报告。我要去——那是哪里?布莱尔?——和提司铎先生一道。”

两名救护人员抬着重重的担架,“喀吱喀吱”地踩着石头离开,帕特凯瑞和比尔跟在后面。

等他们的脚步声远离,队长才再度开口。

“我想你不是和房东一起来游泳吧?”

提司铎脸上出现~阵受窘般的痉挛。他迟疑了一下。

“不。我——我通常不在早餐前游泳。我——我对运勃之类的一向不在行。”

队长点点头,不置可否。“她在什么时间离开的?”我不知道。她昨晚告诉我,醒得早的话,她要去峡谷游个泳。我很早就醒来,但是她已经不见了。““我懂了。我说,提司铎先生,如果你已经恢复过来了,我想我们就该上路了。”

“是,是,当然。我没事。”他站起来,打理一下,然后两人静静地横越海滩,爬上峡谷的阶梯,回到提司铎说他停车的地方:小路尽头的树阴下。这是一部很漂亮的车子,甚至有点太豪华了。乳白色车身,双座位,座位与行李厢之间是放杂物的空间,必要时也可多坐一个人。队长翻查这个地方,从中找出一件女用外套和一双妇女在冬季赛马会上很喜欢穿的羊皮靴。

“她走下海滩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这套衣服。泳衣外头只罩着外套,脚上穿着靴子。这里还有一条毛巾。”

是有毛巾没错。队长找了出来:一条绿橙两色的鲜艳毛巾。

“奇怪,她怎么没带毛巾去海边。”他说道。

“她喜欢让太阳把她晒干。”

“你似乎很清楚这位你不知道名字的小姐的习惯。”

队长坐上了驾驶座旁的位子。“你跟她住在一起多久了?”

“住在她的房子,”提司铎纠正道,他第一次表现出凌厉的口气:“请搞清楚,队长,这会帮你省掉不少麻烦:克莉丝是我的房东,如此而已。只有我们两个人住在她的农庄里,不过就算没有一大群仆人,我们的关系还是正正当当的。这对你来说很怪异吗?”

“非常怪异。”队长坦白地答道。“这东西又是干吗的?”

他正在翻看一个纸袋,里面有两块烂得差不多的圆面包。

“哦,我带来要给她吃的。我只找得到这些。我从小就习惯游完泳后吃个圆面包。我想她也许会高兴有些东西可以吃。”

车子滑下陡斜的小径,进入西欧佛的主干道。他们横越公路,开进对面一条线道。路标上写着:“梅德利一号线,利得斯通三号线。”

“所以你跟着她到海边来的时候,没打算要偷这辆车?”

“当然没有!”提司铎说道,尽可能表现出他的愤慨:“在我上山看见车子停在那里之前,连想都没想过。到现在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这么做了。我刚才是糊涂了,可是我以前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那时候她在海里吗?”

“我不知道,我没去看。如果我看到她,就算离得很远,我也不会那么做了。

我把面包丢进来,开了车子就跑。

等我回过神来,已经在往坎特伯雷的半路上了。我一秒钟都没停,立刻回转,直接就把车开回来了。“队长对此一言不发。

“你还是没告诉我你在那间农庄住多久了?”

“从星期六半夜开始。”

今天是星期四。

“而你还是希望我相信,你不知道房东姓什么?”

“不是。这有点奇怪,我知道。一开始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本来是很传统的人,但是她好像觉得这样很自然。

相处一天后,我们就相互接纳彼此了。我觉得好像已经认识她好多年一样。“看着队长一句话也没说,但满腹怀疑就像炉子散发的热气,他又加上一句以暗示心中的不快:”如果我知道她姓什么,干吗不告诉你?““我怎么会知道?”队长不给面子地说道,一面用眼角偷偷观察青年苍白但沉着的脸。他似乎从刚才的激动和悲伤恢复得相当快。性子真浅,这些新人类。对任何事情都没有深刻的情感。只会歇斯底里。他们口中的爱只不过是谷仓边的苟且罢了,其余的一切对他们而言都属“矫情”。没有原则。经不起事。事情一开始棘手,就逃之天天。

小时候没被掴够巴掌。新观念都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结果看看变成什么样子。前一分钟在海边哀号,下一分钟却冷静得跟什么似的。

接着队长注意到那双握在方向盘上过分细致的手。正在微微颤抖着。不管罗伯特。提司铎心情如何,总之他绝不冷静。

“就是这里吗?”队长问道,车子在围了篱笆的花园旁慢下来。

“就是这里。”

这是一栋半木造的农舍,约有五开间大小;七英尺高的荆棘和忍冬树篱隔开街道,蔷薇四垂。对那些美国人、度假者和摄影师而言是一栋天赐美屋。几扇小窗静谧地开着,鲜蓝色的屋门也亲切地敞开,阴影中隐约可见墙上一支铜制长柄锅的光泽。

他们走上红砖道的时候,门口台阶上出现了一位瘦小的女人,扎眼地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成髻,头顶上摇摇欲坠地戴着一个黑丝缎圆形鸟巢状的物件。

提司铎一看见她,脚步就放慢下来,因此她可以清楚地由队长穿制服的庞大身影看到将要面对的麻烦。

不过皮茨太太是警员的遗孀,因此紧绷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不安。以往只

要穿制服的身影走上门前小路,就意味着她该去准备餐点了,因此这会儿她的心思也就是往这方面想。

“我已经做了些煎饼。待会儿会很热。最好把炉子熄掉。罗宾逊小姐进来的时候,请你告诉她好吗,先生?”接着,她认出了穿制服的是警察:“别告诉我你无照驾驶,先生!”

“她叫罗宾逊小姐吗?她出了点意外。”队长说道。

“车祸吗?天啊!她开车老是乱来。严重吗?”

“不是车祸。意外发生在水里。”

“噢,”她慢条斯理地说道:“那么严重!”

“你说‘那么严重’是什么意思?”

“在水里出意外只有一种结果。”

“是的。”队长同意道。

“哎,真是,”她说道,悲伤地沉思着。然后态度突然大变:“你到哪里去了?”她破口大骂,瞪视着垂头丧气的提司铎,活像在西欧佛的市场里瞪着鱼贩砧板上的鱼。她对“绅士阶级”的表面顺从在灾难出现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曾经私底下认为提司铎是“窝囊废”,现在他的样子正是如此。

队长感到很有趣,但并没有表现出来。“这位先生并不在场。”

“他一定在场。他紧跟在她后头走的。”

“你怎么知道?”

“我看见了。我就住在前边不远的农舍里。”

“你知道罗宾逊小姐的其他住处吗?我相信这里应该不是她长住的地方。”

“没错,当然不是。她只在这房子住一个月。屋主是欧文。休斯。”她停顿一下,很高明地让这个名字的重要性挥发出来。“但是他现在正在好莱坞拍电影。应该是关于西班牙伯爵的故事,他是这么说的。他说他已经拍过意大利伯爵和法国伯爵,他相信拍西班牙伯爵会是一次全新的体验。很好的一个人,这位休斯先生。尽管有这么多人奉承,他还是没被宠坏。说来你大概不相信,有个女孩来找过我,塞给我五英镑,要我把他睡过的床单给她。我给了她我自己的床单。她一点都不害臊。

还要给我二十五先拿,要他的枕头套。真不知道这个世界要变成什么样子,我真的不知道——““罗宾逊小姐还有什么其他的住处?”

“除了这里,我不知道其他的。”

“她要过来之前没先写信通知你吗?”

“写信!没有!她拍电报。我想她会写信,但是我发誓她从来没写过。她大概一天会由利得斯通邮局拍六封电报。大部分都是我家先生艾伯特拿去的,趁下课的时候。

有几封还用了三四张电报纸那么长。““那么,你知道她在这附近有熟人吗?”

“没有。除了斯坦纳威先生。”

“一个都没有!”

“一个都没有。有一次——那时候我正在告诉她冲马桶的小技巧,要用力按下去,然后轻巧地放开——有一次她说:”皮茨太太,‘她这么说:“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一看到人的脸就讨厌?’我说我对某些人是有点反感。她说:”不是某些人,皮茨太太。所有的人。纯粹对人感到恶心。‘我说有这种感觉时,我就喝一匙蓖麻油。她笑着说这点子不坏。只要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好点子,两天之内就会天下太平了。’墨索里尼就从来没有想到这点。‘她说。““她从伦敦来的吗?”

“对。她在这里的三个礼拜只回去过一两次。上次是上个周末,她带了斯坦纳威先生回来。”她再次不屑地瞥了提司铎一眼,好像他是什么猪狗不如的东西。“他难道不知道她的住址吗?”她问道。

“没人知道。”队长说:“我看能不能从她的文件里找到什么头绪。”

皮茨太太领路,一行人进了客厅,凉爽、昏暗、飘着香豌豆味。

“你们怎么处理她——我是说她的尸体?”她问道。

“放在停尸问。”

这句话似乎首度将悲剧带进了屋内。

“噢,我的天啊。”她把围裙下摆缓缓地在光洁的餐桌上移动。“我还在做煎饼呢。”

这不是在哀悼浪费掉的煎饼,而是她向世事无常的致意。

“希望你需要吃早餐。”她对提司铎说,语气缓和了起来,似乎因为下意识中了解到人类充其量不过是命运的傀儡。

提司铎不想吃早餐。他摇摇头,转身走到窗边,队长则忙着在书桌上找东西。

“我不介意来一块煎饼。”队长说着,一边翻看桌上的文件。

“肯特郡找不到更好的了,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也许斯坦纳威先生想喝杯茶。”

她进了厨房。

“所以你不知道她姓罗宾逊?”队长抬头说道。

“皮茨太太老是称她‘小姐’。何况你看她像姓罗宾逊吗?”

队长自己方才也不大相信她姓罗宾逊,因此搁下了这个话题。

提司铎立刻又说道:“如果不需要我的话,我想到花园走走。这里——这里太闷了。”

“好吧。别忘了我还需要车子回西欧佛去。”

“我告诉过你,那是一时冲动。何况现在我也不可能偷了车逃之天天。”

不笨嘛,队长心想。脾气也不小。无论如何,此人不是草包。

书桌上散置着几本杂志、报纸、半包硬盒香烟、几片拼图、磨指甲刀、指甲油、几块丝布,和一堆零碎杂物,事实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记事纸。惟一的文件类就是当地商号的账单,而且大都是已付款的收据。就算这女人不爱整洁又没有条理,至少她有谨慎的性格。那些收据或许又皱又破,而且要找时不容易找到,但至少没给扔掉。

早晨的静谧,皮茨太太在厨房里生气勃勃的冲茶声,加上对热煎饼的期待,把队长抚慰得十分舒坦。他开始一边搜查书桌,一边纵情于他的一项习性。他吹起口哨。队长的口哨缓慢、圆柔而甜美,不过口哨依然是口哨。他颤声吹着《偶尔对我歌唱》,还不忘加上装饰音,这样的表演使他的潜意识得到满足。他太太有一次拿了一份《邮报》给他看,上面说吹口哨是心灵空虚的象征。此举并没有治好他。

骤然问,这一刻的乐声被打断了。毫无预警地,起居室半开的门上响起一阵嘲弄般的轻敲声——咚——滴哒——咚咚哒哒!一个男子的声音说道:“原来你躲在这里!”房门大开,门口站着一位矮小黝黑的陌生人。

“哎——唷——唷,”他说着,拉成好几个音节。他站在原地瞪着队长瞧,开心地咧着嘴笑。“我还以为你是克莉丝!什么风把警察给吹来了?遭小偷了吗?”

“不,没有小偷。”队长试着整理一下思绪。

“别告诉我克莉丝又开了什么狂欢派对!我以为她几年前就不干这种事了。这可不符合高品位那一套的。”

“不,事实上是——”

“她到底在哪里?”他提高声音,中气十足地对着楼上大叫。“唷——呵!克莉丝。快下来,你这家伙,还躲!”转向队长:“已经躲了快三个礼拜。大概被片厂的灯照昏头了,我猜。他们迟早都会神经过敏。可是上一部那么成功,大伙当然把她当作摇钱树了。”他故作严肃地哼起一段《偶尔对我歌唱》。“所以我才会以为你是克莉丝,你吹的是她的歌。吹得还真不错。”

“她——的歌?”随即,队长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道曙光。

“对,她的歌。还会是谁的?你该不会以为是我的歌吧,是吗,老兄?绝对不是。歌是我写的,那是当然。不过算不上什么。这还是她的歌。也许她还不够完美!呃?这不是一首好歌吗?”

“我说不上来。”如果这人不聒噪的话,他可能会理得出一些头绪。

“你大概还没看过《铁栏杆》吧?”

“没有,应该没有。”

“这就是广播和唱片最糟糕的地方:电影的活力都被抽光了。或许等你听到克莉丝在电影里唱那首歌,你已经厌烦到想作呕。这对电影并不公平。对于作曲者那种人倒还好,对电影却很残酷,残酷得要命。应该要有某种协定之类的。嘿,克莉丝!我费尽心力找她,她却不在这里?”

他变得一脸颓丧,像个失望的小孩。“如果是她走进来看到我,那就不及我走进来发现她一半有趣了。你想——”

“打扰一下,先生——呃——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

“我叫杰。哈默。出生证明上是杰森。我写过《如果不能在六月》。你也许也吹过这首歌——”

“哈默先生。请问住在这里——从前住在这里——的小姐,她是电影明星吗?”

“她是电影明星吗?”缓缓升起的讶异暂时止住哈默先生的话头。接着他认为自己一定搞错了什么。“等等,克莉丝是住在这里吧,对不对?”

“这里住的小姐叫克莉丝没错。不过——嗯,也许你能帮助我们。发生了一件意外——很不幸——而且显然她说过,她的姓是罗宾逊。”

男子听了笑得很开心。“罗宾逊!这笑话不错。我老嫌她没有想像力,编不出即兴台词。你相信她姓罗宾逊吗?”

“呃,不,不大相信。”

“我刚才不是说了!谁叫她把我看作剪辑室地板上的碎底片渣,让我也反过来掀掀她的底。她或许会把我塞进冷冻柜一整天,但还是值得。反正我不是什么绅士,所以告诉你也无妨。队长,那位女士的名字叫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队长说道。他下巴一松,掉了下来,完全无法控制。

“克莉丝汀。克雷!”皮茨太太喃喃说道,她站在门口,浑然忘了手上那盘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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