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我本来是要从楼梯间再走到默里·法因辛格那层楼的,以免遇到先前那个电梯服务员,他很可能还记得我。可是当我经过电梯时,有个老太太对着我点头微笑。她穿着黑色的波斯羊毛外套,手上还抱着一只小狗,看起来像马尔济斯,卡洛琳要是在,肯定看一眼就知道。
“你会淋雨,”她对我说,“回去拿件雨衣。”
“我已经迟到了。”
“我有一件塑料雨衣,”她说,“一直都把它折好放在皮包里。”她拍拍肩上的背包,“你是斯蒂廷纳的儿子,对吧?你妈妈好吗?”
“哦,她很好。”
“她的喉咙好点了吗?”
“好多了,”
“那就好,”她边说边搔着小狗的耳后,“她一定很高兴你能在家待几天。你会待多久?只有周末还是更久?”
“能待多久就待多久。”
“那很好。”她说。这时电梯来了,电梯门打开,我跟着她走进去。果然是先前那个电梯服务员,不过从他的眼神看来他没有认出我。那老太太继续说:“我是IJ的波莫伦斯太太。”
“我当然记得你,波莫伦斯太太。”
“你妈妈好多了,是吗?我正在想我上次和她聊天是什么时候。听到你舅舅的事我真难过。”
他怎么了?“哦。”我说,把那本斯宾诺莎的书握得更紧了。
“这种事情随时有可能发生。”
“心脏的毛病,对吧?”
“没错。”
“听我说,人总是要走的,这还不是最坏的方式。你一定听说我们的邻居JID克罗先生的事了吧?”
“听说了,就是前几天发生的吧?”
“他们说是前天。你知道他们说什么吗?他们说他向小偷收购赃物。报纸上也写了。你想想,我们这幢大楼已经转成住户共同管理制,而且还有种种安全措施,其中一个住户竟然是赃物买卖商,最后还被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真可怕。”
我们到了一楼,一起走出大厅。快出大门的时候她停下来,将绳子拴在狗的脖子上,然后从皮包里拿出折叠整齐的雨衣。“我把雨衣拿在手上,”她向我解释,“万一下雨,我就不用再找了。啊,克罗先生,他——这会让人想起很多事。其实他是个好人,总是会在电梯里和你聊上几句。虽然他做了非法的事,但我还是得说他是个好邻居。”
我们从大楼管理员旁边经过,在布篷下站了一会儿,那只狗已经等不及了,扯着绳子要朝西跑向河滨公园的方向。
我呢,急着要朝东。
“他是个赃物买卖商。”我说。
“没错,就是赃物买卖商。”
“你知道人们说什么吗?好的赃物商通常是好邻居。”
没有必要再回市区了,离开埃博尔公寓时已经接近关店门的时间。因为不想带着那本斯宾诺莎的书淋雨,我便坐公车到百老汇大街,在第七十二街下车,回到家时雨还在下。
信箱里只有账单和广告,我全部拿上楼,把那些推销的广告信丢进垃圾桶,把该付钱的账单放一边。花钱买东西浪费了我们太多的精神,我边想边把那本斯宾诺莎的书放在书架上,和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书摆在一起。
我打电话到卡洛琳住的地方,没人接:打到窄廊画室,是杰瑞德接的电话,告诉我他妈妈不在;打到卡洛琳店里,只听见电话答录机的声音,我没有留话。
我挂上电话,才走了三步电话铃便响了。我拿起话筒说了一声“喂”,正要说第二声,就听到对方挂断的声音。
有人打错了电话,或者又是昨天夜里打电话来的那个人,或者是哪个女人在最后一秒钟还是决定今晚不要和我通电话,或者是某个人想确定我是不是在家。
或者什么都不是。
我拿了伞走向大门,电话又响了。我走出门,把门锁上,在走道上听到电话一直在响。
在离百老汇大街大约一条街的地方,我吃了一大盘意大利面以及加了橄榄和醋的蔬菜沙拉,除了早餐和在埃博尔那里吃的一块蛋糕、一杯牛奶外,我这一天没有吃别的东西。我又饿又累,既生气又觉得孤单,这四种感受中现在唯一能解决的只有饿。之后我又点了一份意式水果冰激凌——永远不会是你期待的甜点。我很快地连续灌了四小杯像墨水一样黑的意大利浓缩咖啡,每一杯都滴了一滴茴香酒。吃饱离开的时候我感觉到咖啡因在血管里流窜,现在不饿也不累了。我也想不起来先前为什么生气,眼下只剩下孤单,但我想还能忍受。
我冒着雨回家,因为看不到月亮,所以没办法确定月亮周围是不是有月晕。我回到住的大楼时,向来神经麻木的阿曼德叫着我的名字和我打招呼,先前我回家和出门去吃东西的时候,他都故意装作没看见。他和费利克斯真是天生一对,一个比一个懒散。而第三个警卫是管午夜到清晨八点大夜班的,你看到他的时候他通常都不是清醒的。真该把他们三个送到第八十九街和河滨路那里参加六个星期的基本训练。
经过大厅的时候,一个女人从沙发椅上站起来,看起来大概二十八岁,蓬松的垂肩黑发,倒三角形的脸蛋,尖下巴配上小小的嘴,嘴唇上擦着鲜红色的口红,眼睛周围也涂了一圈很浓的眼影。如果她的睫毛是天生的,那她一定是用了很多化学肥料,不然不会长得那么茂盛。
她对着我开口说:“你是罗登巴尔先生吧?我有话想跟你谈谈。”现在我终于知道阿曼德为什么跟我打招呼了,这是他指认我的方式。我希望他已经得到好处,因为我打算把他从我圣诞节的送礼名单中删去。
“好啊。”我说。
“很重要的事。你不介意我们上楼说吧?到你的房间怎么样?”
她对我眨着那不可思议的睫毛。睫毛上方原本是眉毛的地方,现在挂着两道细长弯曲的线。如果你嫌自己的眉毛碍眼,尽管拔掉。
她看起来就像是那些性受虐狂热切渴望的梦中情人,简直就是从成人漫画里走出来的:黑色的细跟高跟鞋,脚踝围着皮带,黑色的紧身亮皮长裤,血红色的贴身人造丝亮面衬衫。看到她,你决不会忘记人类也是哺乳类动物。
一把红黑色的伞,一个黑色的亮面皮包,正好配她的裤子。耳朵上戴着金色水滴形耳环。我在想,我们从科尔卡农那儿偷来的祖母绿耳环戴在她耳朵上一定很抢眼,我是不是该回去拿来给她?
“到我那儿?”我问。
“可以吗?”
“有何不可?”
我们走进电梯。在电梯里我闻到浓浓的香水味,以麝香为基底渗了一点薄荷味,闻起来很廉价,但义让人亢奋。我有个感觉:那不是她搽的香水,而是她天生散发出来的味道。电梯到了我住的那一层,门开了。我们经过狭长的走廊,我想象我的邻居们一只眼睛贴近门上的窥视镜,正在偷窥他们的小偷邻居今天晚上带了什么人回家。当我们经过海奇太太的门口时,我似乎听到她不以为然地咂嘴发出“啧啧”的声音。
我们一直没有开口说话。我原本想表演一下不用钥匙开门的功夫,最后还是克制了,用了最普通的方式把门上的锁一把一把打开。我赶紧开了灯,但愿我在丹妮丝走了之后已经换了床单,我可不希望让客人的表情看起来就像要拒绝和我上床,只因为那张床不久前有另一个女人躺过。但是——
“要喝点东西吗?”我问道,“你想喝什么?”
“什么也不要。”
“咖啡?花草茶?普通的茶?”
她摇头。
“好吧,那请坐,随便找个位子。我还不知道你的大名。”我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这么亲切有礼过,可是现在我好像不得不这么做。她既粗俗又惹眼,而且让人无法抗拒,我不记得我这辈子曾经这样兴奋过。我必须克制自己,否则我一定会双膝着地,趴在地上啃地毯。
她没有坐下也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而是脸色一下子变得阴沉起来,垂下眼睛,把手伸进皮包。
手伸出来的时候握着一把手枪。
“你这个混账!”她咬牙切齿地说,“站着不要动!你这个混账,否则我就让你的脑袋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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