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对那个抢劫犯没有影响。

那天,刚过中午就开始下雨。起初下得很大,后来转成毛毛细雨,到大约七点钟就停了。但是天空仍然阴沉沉的,显然很快会再下起雨来。此时已经九点了,暮色开始散落在树影之间。离点灯的时间大约还有半小时。

抢劫犯脱下他的薄塑料雨衣,放在旁边的公园条凳上。他穿着网球鞋、卡其布长裤和一件平整的灰色尼龙套头上衣,胸袋上有一个英文字母。一条红色的大手帕松松地绑在脖子上。

他已经在公园附近待了两个多小时,一边仔细观察路人,一边不停地盘算。其间两次有路人引起他高度的兴趣,但是那两回都是两人同行,而非形单影只。第一对行人是一个年轻男子和一个女孩儿,两人都比他年轻。女孩儿穿着凉鞋和一件黑白相间的夏季短装,男孩儿穿了一件时髦的运动上衣和浅灰色长裤。

他们走进公园最荒僻的林间步道,在里面停下脚步拥抱。女孩儿靠着一棵树站着,那个男孩儿很快就把右手伸入她的裙子,探进她三角裤的松紧带里面,开始用指头在她两腿之间钻来钻去。“会有人来。”她语气呆板地说,然而却马上张开两腿。下一秒钟,她已经闭上眼睛,开始有韵律地扭动臀部,同时用左手的指头摩挲着男孩儿发梢整齐的后颈。虽然抢劫犯近到可以瞥见女孩子的白色蕾丝三角裤,却看不见她的右手在做什么。

先前他沿着草地悄悄跟踪他们,然后弯身躲在距离不到十码的树丛后面。他仔细盘算得失。着手攻击嘛,可以满足他一时兴起的情绪,但是从另一方面衡量,那个女孩子没带提包;而且他有可能管不住她尖叫出声,而这点会让他的专业行动打点儿折扣。再者,近看之后,那个男孩儿的肩膀比他原先估计的还要壮硕,更何况,男孩儿的皮夹子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钱。这好像不是一桩好生意,所以就跟来时一样,他悄然无声地溜走了。他不是偷窥狂,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他估计接下来也没什么看头儿了。没多久,这对年轻男女就以合乎礼仪的适当距离走出公园。他们穿过街道,走进一栋公寓,房子的外观看起来是属于那种踏实可敬的中产阶级。女孩儿在入门前先把三角裤和胸罩整理好,并濡湿指尖把眉毛抹顺,男孩儿则把头发梳理整齐。

八点半的时候,他把注意力集中在下两个人身上。一辆红色的沃尔沃汽车停在街角的五金商店前面,两个男人坐在前座上。其中一个人先下车走进公园。他没戴帽子,穿着一件浅褐色雨衣。几分钟以后,另一个人也下车,从另外一条路走进公园;他戴着一顶运动帽,穿着一件斜纹软呢夹克,身上没有再加外套。大约十五分钟以后,两个人又从不同方向相隔数分钟各自回到车子那里。他背对他们,面向五金商店的橱窗站着,可以很清楚地听见他们的对话。

“怎么样?”

“什么都没有。”

“现在怎么办?”

“去理尔贞斯林区吧?”

“这种天气?”

“嗯……”

“好吧。不过,先喝杯咖啡再走。”

“好吧。”

他们用力关上车门走了。

此时已经将近九点,他坐在凳子上等待。

她一走进公园就被他看到了,而且他马上知道她会走哪一条路。她是一个五短身材的中年女人,穿着一件外套,带了雨伞和大手提包。看起来很有希望。也许她是摆水果和香烟摊的。

他站起来,穿上塑料雨衣,越过草坪,躲在树丛后面。她沿着步行道走来,现在几乎和他平行——只要再等五秒或者十秒。

他用左手把大手帕拉起来蒙住口鼻,右手则套进一只铜制的指节环。此时她只离他数码之远。他迅速移动,踩在湿草地上几乎没有声息。

说时迟那时陕,他离那女人只有一码时,她突然转过身来,看见了他便张口尖叫。他毫不迟疑地使出全力,朝她的嘴巴打过去。他听到了碎裂的声音。女人的雨伞落地,她摇晃了几下,然后跪倒下来,两手紧抓着手提包,仿佛在保护一个婴儿似的。

他又朝她挥出一拳,她的鼻子在铜制指节环的重击之下碎裂。她往后仰倒,两腿蜷曲在身子底下,不再发出一点儿声音。

她血流如注,似乎已失去知觉,即便如此,他仍然从步行道边抓起一把沙撒在她眼睛上。他扯开她的手提袋时,她的头歪向一边,下巴松开,然后开始呕吐。

提袋里有皮夹,钱包,一只手表。还算不赖。

抢劫犯往公园外逃去。仿佛在保护一个婴儿似的,他心里想,本来可以做得更干净利落。愚蠢的老母狗。

十五分钟以后,他已经回到家了,时间是晚问九点半,一九六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五。二十分钟以后,又开始下起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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