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前的南城。

这是一个建设中的城市, 四处都有在动工的工地, 城市东北方向的几个巨大烟筒没日没夜地吐出着滚滚的浓烟。因为有时候有沙尘天气, 头顶上天空时而是橙黄色的,整个城市像是一只巨大的钢铁怪兽,从蛰伏中醒来,伸着懒腰想要在世间崭露头角。

九月中的城市,天气还是闷热的,又是一场雷雨即将到来。乌云挡住了太阳, 那些漂浮在空气中的尘埃, 让整个世界仿佛都加了一层咖啡色的滤镜。这个时间, 正是下班的高峰期。位于南城北不远处的一个街区,路边都是行色匆匆的人们。

雨忽然就坠了下来,打在身上都有点疼, 慌张的路人在雨中奔跑着,寻找着避雨的地方。

命运注定了,这是一个多事之秋。

在路口的红绿灯柱旁, 立了一位女子,女人的衣着得体,她披了风衣, 穿了一双肉色细跟的高跟鞋, 像是在等红绿灯,可是红灯变换了几次,都不见她过马路,她又像是在等什么人, 可是等了很久,都不见有人来。她安静地举着一把红色的雨伞。那雨伞是大红色的,鲜艳的像是血一样,那样炙热的颜色,在这昏黄的世界里显得尤为醒目。

咖啡色的天空下,女人的眼睛呈现出一种晶莹的琥珀色,她看得有些出神,整个世界仿佛都凝固了一样,从她的这个角度望去,可以看到住一片灰色的楼群。那是她的监牢,她的混沌之地,享受完这短暂的自由,她便要再次进入那片腐朽之处。

只要想起那个地方,她的耳边就好像浮现出了各种的声音,惨叫声,咳嗽声,呼噜声,叹息声,各种让她嫌恶的声音好像交织在了一起,而这一切……都是拜那个人所赐——那个把她推入地狱的人……

她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被摔出了裂纹的鸡蛋,就算里面的蛋液一时还没有冒出,但是也维持不了太久。

她已经临近死期。

女人的胸口起伏着,好像呼吸不畅。她举起了一只手,好像想要抓住一些什么。

随之,所有的声音消失了。一切又被沙沙的雨声所代替。

那些雨滴过滤了空气里的灰尘,天空的远处竟然现出了一片淡蓝色。

女人回过头,目光看向了伫立在南城之中的那座高高的南城塔,忽然有种冲动,想要从那塔上一跃而下。

最终她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她抿了一下嘴唇,似是打定了一个念头,鼓起了勇气,目光坚定地向着那片灰色的楼房走去。

这场对战,成败就在今晚。

她的身形摇曳,脚步轻盈,消失在了雨中。

.

十八年后。

时间就像是流水一般,在你不知不觉间就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少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朦胧,像是隔了一层雾,一层纱。很多事情仿佛还在昨天,忽然一晃眼,一切都变了。一天一天,一月一月,一年一年,这么日积月累着,人们就这么走过来了,城市就这么走过来了。

今日的南城,已经早就和十几年前完全不一样,只有一些街头小巷,留存着过去急速发展导致的破败痕迹,像是一个精致打扮的妇人,眼角有一些淡淡的纹路。

唯有城里的那座南城塔,几经风雨,依然伫立在那里。

盛夏,晚上六点多的南城虽然不似白天那么繁华,却独有了夜晚的神秘。

此时的人们正在享受自由的时光,远离了白日的喧嚣,蒸腾的热气随着夜晚的来临逐渐散去,又被阵阵夜风卷走,一天中的这个时间,是最自由,最怯意的,最放松的,你可以拉着恋人的手走进影院,可以独自一人打开手机再倒上一杯红酒,也可以拉上几位亲朋好友,准备玩上几把试试手气。

在南城东北面有一片荒区,这里几乎是城市与市郊的分界线,隔着一条早已经干枯的河床,一边是一片的灯红酒绿,红男绿女,另一边,却是一片垃圾满地的荒凉之地。

干枯的河床边,温度都比城市里低了几度。这里白天就人迹罕至,到了晚上,更是安静极了,好像是被所有人遗忘的角落。

流浪人赵晓信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活,那些垃圾的味道和嗡嗡的苍蝇声都让他无比熟悉。自从南城开始垃圾分类,就有人发现了这片地方,把垃圾运送到此,省时省力,而且,不会有人发现和知道。

每天晚上,赵晓信会遛弯来到这一片区域,捡点垃圾,晚上再回到不远的桥洞下过上一夜。等着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

今天的河边荒地却是有一些不同,赵晓信敏感地发现,这里的味道浓重了很多,那些虫子们也比往日里活跃了不少。他找了一圈,然后临近河床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黑色的大旅行袋。

那个旅行袋是纯黑色的,在夜色下,是密不透风的那种黑,袋子有点大,放在那里,足足有半人高,浓重的味道就是从那个袋子里发出来的。

如果是个普通人,这时候看到这样的景象,肯定会马上躲开,可是赵晓信不是常人,他打小就笨,还有点愣,用他父母的话说,脑子不好使,他说话也总是支支吾吾,吭不出来一句完整的意思,正因为此,他无法与常人交流,正常工作,在爸妈死了以后,就做了一个拾荒人。

赵晓信并不引以为耻,他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人生。

他就喜欢这河边,天也大,地也大,没有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好像成了个主宰。

常人能够猜得到的事情,到了赵晓信这里,反应都要慢上几拍。鬼使神差的,他起了贪念,觉得那袋子还算不错,看起来防水,如果捡回去可以装个东西。他这辈子没什么好运气,想着如果能够被老天眷顾一下,那感觉一定很不错。

赵晓信带着好奇心与贪念,壮着胆子走到那袋子旁,往开一拉,只见从里面嗡地一声飞出一群苍蝇。那些苍蝇好像变种成了蜜蜂,在这袋子里筑造了个蜂巢。

赵晓信被吓了一跳,他借着路边的路灯光,探过头去……然后他就看到那袋子里好像躺了一个东西——那是一个死人,而且是完整的,蜷缩着的死人,好像还是个个子不小的男人。

赵晓信啊了一声,往后退了退,下意识就是想要逃,可是他的身体刚才下探的时候,衣角勾住了袋子,这么一动就把那袋子带倒,袋子带着尸体翻到在了一旁,把尸体的头脸完全暴露在路灯之下。

那是一具男性半腐的尸体,尸体的四肢被绑着,全身诡异地蜷缩,一双眼睛倒是睁着,死死地盯着赵晓信,一脸死不瞑目的样子。这样的变故,把赵晓信完全吓懵了。他没有想到,这河边忽然出现了一具被丢弃的尸体。

然后赵晓信发现了一些异样……他有点愣,越是害怕就越是想要看清楚,借着昏暗的路灯,他终于看清了,在那尸体圆睁的眼睛里,有着红色如血的细线,正在慢慢蠕动……

那东西,像是一只虫。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赵晓信转了身,没命般地沿着河道跑了出去,急于离开这是非之地……

.

南城市局办公室里,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办公室已经变得空荡荡的,只有几位值班的警员还有加班的刑警还在。

宋文没想到陆司语这个点还跑到了市局来,他伸出手接过了陆司语递过来的复职报告书,上面主治医生李医生居然签了字,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让李医生提前同意了他的复职。

“你这个也太心急了吧?”宋文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陆司语,“就你的情况,我最近还去专门找李医生谈过。”

陆司语站在宋文对面,用手支在桌子上,等着宋文继续说。

宋文并没有急于签字,而是放下那张纸道:“上次我去的时候,李医生和我说,你现在虽然出院,但是药物治疗还有一个星期,而且这一个星期后,还需要休假和休养。我记得,他给你开的假条还有一个月呢。”

陆司语低了头道:“可是李医生已经准许我出院,然后又签了字……我觉得已经休养的很好了。队里人手不够,我早点回来,也能够分摊一些工作。”

事实上,这些天陆司语在医院,宋文可是一点没有委屈他,有时间就亲自过去照顾不说,还经常带着各种餐点慰问病号。

陆司语能够进食以后就开始少食多餐,每天早上六点吃早餐,然后上午吃点水果,随后午餐,下午茶,晚餐,夜宵,算了算一天到晚吃六顿。住了一回医院,反而胖了两斤。他原本偏瘦,现在稍微胖了那么一点点,这么一看,脸上显得更为白嫩而清秀。

宋文还是没拿笔,双手手指交叉道:“首先,出院和复职是两个概念,李医生之前给你开的假条,肯定是考虑了你的身体状况,医生们不好直说,我作为队长,觉得你还应该多休息一段,至少把假休完再回来。”

陆司语舔了一下嘴唇:“那假条……时间偏长了,而且也没人和我商量,我也是刚知道。”

那张假条还是陆司语刚转院回来的时候开的,队里请假流程需要假条,宋文直接去找了市附属医院的主任医师李医生,让他根据病情开下假条。

李医生那时候拿着检查结果道:“胃里多处溃疡,差点胃穿孔,你这队员不要命了?”

宋文道:“是是,您说得对,我对他一定多加关照,严加看管。”

于是两人也没和陆司语商量,李医生大笔一挥直接开了一个半月。宋文直接把假条上交给了市局人事。陆司语也是最近才听李医生说起,没想到这东西成了宋文拒绝他的“理论依据”。

现在陆司语在医院不过住了半个月,就心急火燎地想要回来了。这种行为医生可以同意,宋文可不答应。

陆司语低下头,把复职表拿回手里,表上一共三关,主治医生签字,直系领导签字,心理医生评定。宋文不肯签,流程就走不下去。

他似是早就预料到宋文会卡他,叹了一口气。

陆司语一向是冷漠冷淡的,情绪鲜少外露,可是这时候,却露出了点委屈的表情,像只红了眼睛的兔子。

沉默了片刻,他低低地问:“宋队,我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啊?还是我之前惹了麻烦?你才不愿意让我回来……”

“没什么,你做的挺好的……”宋文见不得他这表情,立时心软,“警队的工作压力大,节奏快你也知道,肯定比不了在家里吃的好睡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复职的事情不用着急。而且,就算是过了我这一关,你还要和周医生再去聊聊呢,所以我觉得,这事儿我们还是从长计议。”

看陆司语站在那里没动,宋文哄孩子一般道:“听话,你今天先回去,等下周一来,我给你签字。”

下周一,还有五天,好歹比假条提前了些。

一旁的傅临江忍不住帮腔道:“小陆放心吧,谁不知道你是宋队的心头宝,又不会不要了你,这次你出事,宋队比你还自责,一边顾着这边,一边天天跑医院看你。你要是不休养好就回来了,他都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那……我下周一再过来。“陆司语这才没说什么,起身离开。

看陆司语走了,傅临江绕了过来,对宋文挤挤眼道:“是谁啊,之前挠心挠肺地希望人家归队,可见了面,又在这里假装着不急。”

宋文好不容易哄走了陆司语,此时被点透了心思:“他身体根本没有休养好,而且,不是我不让他回来,你知道吗?就他刚脱离危险的第三天,把他转到南城这边的医院里来,我那边刚处理完一个案子,急着去看他。结果一进病房就看到他用输液的手在病床的小桌板上写着汇、报、总、结。当时气得我,顾及他是个病人才没和他一般见识,只把笔纸给没收了。你说这样的人我敢让他早复工吗?”

最后那份报告,也还是宋文自己写的,而且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写给了陆司语。回头评了功绩,对升职加薪都有好处。可惜陆司语好像并不领情,他不太在乎这些,只一心想要归队复职。

傅临江在一旁噗地笑出声来,看热闹不嫌事大:“唉,不是你让他负责文案工作的吗?怎么现在反倒心疼了。”说到这里他压着声音小声,眼睛明亮道,“还是你觉得这个案子严重,不想让他沾?”

宋文打着键盘的手指一顿,今晚的案子,是三队去现场勘察的,最后顾局却忽然通知他来接手。这样的工作安排在平时挺少见的。宋文分析了,有几种可能,要么是顾局认为,三队可能完成不了这个案子,指派给平日里破案率较高的一队,要么就是三队长程默拿到案子以后,主动表示希望别组接手。无论是哪个原因,都说明眼下的案子将会很难处理。傅临江作为一个老警察,无疑也想到了这一点。

宋文不想让陆司语过早回来,除了心疼他,觉得就他的身体状况不应该提早复工,怕他辛苦了以后胃病再犯,的确有点私心是怕这个案子牵扯太多,想让他置身事外。到了下周一,怎么也能够有个缓冲期。

还有,他和陆司语的关系……

宋文承认,自己对他动心了,在关系开始之前,人们总是不免想多,办公室恋情是大忌,特别是他们这种职业和身份,而且他还不知道陆司语对他怎么想,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案子却又压了过来,让人无暇顾及。

越是珍惜就越是慎重,他是认真的,就需要每一步都小心翼翼。

正想着,放在一旁的手机忽然一响,宋文看了看道:“老林说,尸体运回来了,我们去看看新的尸体。”

作者有话要说:  司司他才不会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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