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金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一看就知道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富裕家庭养出来的年轻人。

水银路过来金的早点铺子,看过好几次那年轻人坐在店里,有些迟疑和不习惯地吃着简陋的早点,一身西服和逼仄喧闹的市井小店格格不入,和那些敞着胸膛胳膊满嘴荤话的男人们也不一样,一个是精致的瓷器,一个是粗陶大碗。

他也不理会别人,只看着来金,眼里的迷恋显而易见。

他在的时候,来金也和以往不一样,她不再撸起袖子和那些男人们大骂,遇上找茬的也不会抽出灶膛里的烙铁上手,她在那个年轻人面前尽力保持着体面和端庄。

她和水银在一起生活了几年,一直没能学会水银那种行止从容,也不想去学,但如今她自然而然就开始模仿水银,只为了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得好一点。

在一个固定的环境生活久了,碰到的东西一成不变,会很轻易被截然不同的存在吸引注意力,一旦注意多了,爱情便应运而生。

水银一回想,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似乎见证过好几个孩子的成长了,她们或多或少,也有过青春萌动的时刻,会喜欢上什么人,很显然,来金也到了这样的时刻。

她脸上的笑多了,搬出她那个小钱箱,咬咬牙从里面拿出一点去买了膏脂和头花,衣服也自然而然地换上了更鲜亮一些的――她以前出工都不在乎这些,只说每天做事忙乱得很,穿旧衣服也省得弄脏了可惜。

从她每天回家时的心情,水银都能猜到那个年轻人今天有没有去见她。来金还自以为瞒她瞒得很好,说话小心翼翼从来不提起那个年轻人,自己偷偷想起来,又偷着乐。

她大概觉得水银不会同意她和那个年轻人在一起,甜蜜中带着忐忑,但实际上水银并没有想去阻止。很多时候她并没有把自己放在家长的位置,而且这种事不会因为她的阻止就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然古今中外那么多对抗封建家长的爱情悲剧故事是怎么来的。

梅市这两年局势不好,不怎么安稳,各界名人富户都有不同的支持对象,一家大势已去,好些人都要惴惴不安。

有一支军队马上要退出梅市,往南边去,不少和他们利益相关的大户也要跟着走。就这么一阵,水银发现来金的情绪不太对劲,时常心事重重地发呆,有一天晚上还悄悄出了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

水银在屋里听着,静静地、静静地叹息了一声。

她在银楼里打了个金镯子,是百岁平安的小金镯,样式是很经典的那种,一般是给家里小孩子戴着添福气的,楼里师傅按照水银的要求,在上面做了朵石榴花图样。

“李掌柜,这是买了送家里小辈的?”师傅和她闲聊。

水银如今已经是银楼的小掌柜了,闻言笑笑随口答道:“是啊,孩子要走了,给她当个念想。”

师傅掂了掂镯子的重量,给她举了个拇指,“李掌柜真是大方。”

一天傍晚,来金做了一桌好菜在家等她。

“我这些年受了师父很多照顾,我是真的把你当做亲生母亲看的。”

水银没说话。

“我……我有喜欢的人了,他也很喜欢我,我想嫁给他。你说过,想要做什么就去做,所以,我决定跟他一起走了,对不起……”

水银终于摇了摇头,“你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人都只能为自己负责,哪怕我真是你爹娘,也没办法为你做决定。”

她说的话并不重,语气也平静,但来金却是一下子就哭了,抽泣着把她那个很宝贝的钱箱抱了出来,全部推到她面前,“这是我存了给你养老的。”

这小财迷真是头一回这么大方,水银并没有拒绝,而是拿出准备好的那个金镯子递给了她,说:“我不拒绝你,你也别拒绝我,戴上吧。”

来金这个名字叫了这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戴上金首饰。摸着意料之外的金镯子不知道是什么滋味,霎时间又泪如雨下,平时爽利泼辣的姑娘这会儿哽咽地说不出话。

到天明时,院门咯吱响了一声,来金悄悄离去了。

她喜欢的那个年轻人,姓王,是撤离那支军队一位将军夫人的娘家侄子,他们家也要跟着一起走,他们走得匆忙,来金也只能和她匆匆告别。

来金走后的生活似乎也没什么不一样,水银仍旧是端一缸茶在银楼里练字算账做生意,偶尔听到一些有关来金的风言风语,她也不说什么,像个养生多年气度非凡的老先生,反倒是街上的年轻小伙子们很是失魂落魄了一阵,看不见美貌的年轻老板娘了,好像平日里干活都没那么有精神。

水银做饭是不自己做的,和人搭伙,交了钱只管去吃,偶尔兴致来了或是馋了,也会自己去菜场买个蹄或剁只鸭,回去在来金以前买的小炉子上炖个几小时,炖到皮酥肉烂,她就躺在旁边的躺椅上闻着肉香等着吃。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局势愈加混乱起来,战争终于波及到梅市,城里不管是上层还是平民都是惶惶不可终日,街头的枪声时不时响起,许多店铺都关了门。

他们的银楼也暂时关了两天门,可也不能总关门,毕竟还要做生意赚口饭吃,只是田掌柜自己是不敢去银楼了,就和水银商量着让她去。

水银没什么不可以,她在从前的世界经历过混乱,并不畏惧这种局势,照旧每日上班下班。

听说是侵略军暂时占领了梅市,梅市里如今最嚣张的就是那些亲日派,其中九爷是最出名的一个。他从前就是有名的大商人,发了一笔战争财后生意就越做越大,如今给侵略军提供国外贩来的军火武器和各种药品。

这些紧俏货物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也给他带来了侵略军的“友谊”,他在梅市里可谓是大肆敛财,盘下不少场子,手底下养了大群打手,光是靠着贩烟草都不知道搞得多少人家破人亡。

不少人私底下大骂以九爷为首的这群人是大汉奸,骂他们骂的比那些侵略军还凶,但走出去没人敢多说一句,毕竟敢说话的血都已经流干了。

水银想起原剧情里来金是跟了九爷,在他那艘大船覆灭时成为了牺牲品,就觉得或许她跟那年轻人走了也算是一桩好事。

每天看报纸是水银到了梅市后的习惯,她生长于资讯爆炸的时代,深知信息的重要性。这一日的报纸头条,是九爷遇刺,他在自己名下最出名的场子里请了一些侵略军高官寻欢作乐,被疑似反抗军的成员暗杀,但是暗杀失败。

水银看着报纸上的图片,眉头不自觉颦起。

报纸版面上有一张九爷被人扶着上车的照片,水银的目光定在九爷身边那个女人身上,哪怕是这种不甚清晰的黑白图片,也不影响女人的美丽动人。

她和一年多前离开这里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那一身青涩气息全都消失了,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

那是来金。

水银这天提前关了银楼的门,去了九爷公馆附近,一连去了两天,她终于看到了来金。

她坐在行驶缓慢的车子里,车子前后都跟着侵略军护卫队,两旁还有神色警惕的黑褂打手。

隔着车窗,水银看见来金描画精致的眉眼和殷红的唇,发行时髦且优雅,一身整齐的狐狸皮大衣,与她记忆中的来金完全不一样,更像是原剧情里的那个来金。

水银站在街边,和车里的来金对视了一眼,来金原本明媚的笑容僵了一瞬,立即下意识地低下头去,仿佛想要藏起来,那一点仓皇和局促,是水银熟悉的,从前她做了什么坏事就这反应。

将手插在袖筒里顺着略空旷的街走回去时,水银想,这孩子是不是还会像原剧情那样?

晚上,小院门被敲响,水银披着衣服走到门边,问:“是谁?”

门外没有声音,但水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她心下了然,打开门,门外果然站着来金。大冷的天,她踩着一双小皮鞋,光着小腿,上身一件皮毛大衣,修长的脖子上戴了一串珍珠项链。

“……师父。”她讷讷地看着自己的脚。

水银把她让进来。

然后她听到了一个并不新鲜的故事,来金喜欢的那个年轻人王书业,带走她之后不久,就腻烦了她的性格,嫌她“粗鄙”,又因为逃亡路上各种不顺,没兴致和她玩儿女情长,最后他们那一支军队倒霉遇上了侵略军,王书业忙不迭把她送出去讨人情。

“……之后我就辗转到了九爷身边。”来金简略说完这些,显得有些沉默,“你是不是对我失望了?”

没等到水银出声,她不自觉摸上自己腕上的金镯子,又说:“你肯定很失望,你以前就不喜欢侵略军,我现在和那种人混在一起,别人都喊我汉奸,你肯定也……”

她说不下去了,露出个惨淡的笑,忽然又带着哭声说:“我不想要很多钱了,我想回到从前,还在你身边的时候,就留在你身边,哪里也不去。”

话虽如此,但她知道不可能。

水银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语气轻缓但从容,“怕什么,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来金眼睛先是一亮,随即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神黯淡下去,“这世道,去哪里不都一样吗,人要是想活着很容易,但要是想有尊严有自由地活着,多难啊。”

她抚了抚自己光滑白嫩的脸颊,勉强笑了下,站起来低声说:“我该走了,我不能出来太久,还有人在外面等着。”

她走出小院带上院门,走过这边一个小巷口的时候,一个穿着深蓝色短褂的男人站在黑暗里轻声说:“来金小姐,你考虑清楚了吗?”

来金停在巷中,前面路口是九爷派给她的车和打手,后面是她曾生活过好几年的家,她就好像站在深渊上。

“好,我帮你们。”良久,她听见了自己梦呓一般的声音。

半个月后,水银看报纸的时候,失手打翻了茶缸,用了几年的茶缸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但她没顾得上,拿起报纸仔仔细细看上面的报道。

九爷死了,他和他请到家里的几个侵略军高层,全都在公馆遇刺,大火烧掉了那座奢华的公馆。

水银忽然有种预感。

这个预感在晚上被证实,有两个她不认识的人在夜里拜访了她,并给她带来了来金的遗物。

一个雕着石榴花的金镯子。

“来金同志为我们这次刺杀行动奉献出了生命,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开表彰她的功勋,但我们会永远铭记她的牺牲。”

水银接过镯子,忽然想起几年前,她教来金识字的时候,有说起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那时候来金扎着两条黑油油的辫子,撑着下巴不以为然,说:“人死了就是死了,什么都没了,哪有轻啊重啊的说法。”

她那时想了想,没有用这句通俗的释义,而是对小姑娘说:“那或许是人赴死时,压在心头的重量,还有别人想起他的死亡时,感受到的情绪。”

“重的压在心头推不开,轻的伸手一拂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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