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迅速起身——太迅速了——血液冲向双脚,或者冲向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冲向的地方,让我几乎又跌坐回去。但我努力维持平衡,想让脑子清楚一点。

收音机仍在响着。我想去把它关掉,但后来还是放弃了。警察还在不断地敲门,并且每两秒钟就撞一下。门随时会被他们撞开,冲进来一堆警察。

我可不想到那个时候还站在这里。

我手上还拿着那把该死的枪。我扔了它,又捡起来,擦掉上面的指纹又再扔掉。我经过收音机,穿过一条短短的走道,两旁分别是浴室、衣橱以及一个开放式的小厨房。走廊的尽头是一间中等大小的卧室,里面放着一张四个角有着柱子的床,还有一个宾夕法尼亚产的荷兰式装毯子的五斗柜。距离床较远的那一面墙壁上有一扇窗户,外面就是防火梯,我把它打开。

新鲜的空气,凛冽而新鲜的空气。在我的两片肺酣然畅饮之后,感觉脑袋里的蜘蛛网也散出了一些。我爬出窗子,攀到防火梯上,接着把身后的窗子关好。就在窗子关上的那一刻,我隐约听到警察撞开了公寓的门。

现在怎么办?

我往下看,一阵晕眩袭来。我想到那些药瓶上面的标签,警告人们服用后别开车或操作机器什么的。如果觉得头晕,就离摇摇晃晃的防火梯远一点。

我又看了一眼。在我的下面,这道防火梯最终通向一块三面有墙的空地。我可以进到地下室,但我想楼下一定也有警察守着,很有可能是个不想爬两层楼上来的胖子。

于是我开始往上爬,经过四楼,上到屋顶。有人在这里搭了间红木暖房,里面种了许多不同的树和灌木。这里真是非常雅致,但是却有一个问题——我无路可逃。相邻的建筑都比我现在所在的这一幢高一百多英尺,而且如果要从这幢公寓的楼梯下去的话,那扇厚重的安全门又非得有钥匙才能打得开。

如果我带着家伙这根本不成问题,但谁料得到我会需要它们呢?

我又爬下防火梯。到四楼的时候我停了下来,如果我不想冒险去和守在一楼的人硬碰硬,至少还可以闯入地下室,躲在锅炉房里面先避避风头。但真的要那么做吗?真的要急急忙忙地穿过波洛克公寓的窗口,而警察很可能早就在那里守候?

我花了一点时间察看了一下四楼的这两间公寓。右边的这间——4-D,我想,就在波洛克家的正上方——窗帘是拉着的。我把耳朵贴在玻璃窗上,听到电视机里传来的《欢乐家庭》的声音。至于左边的4-C,窗帘拉下了不过几码,但我听不到里面有任何的声音,从窗边也看不见里面有任何亮光。

窗子当然是锁着的。

如果我有划玻璃的刀,就可以在玻璃面上适当的地方划一个圆,然后把手伸进去打开窗子的锁。如果我有胶带,我可以打破任何一块我想打破的玻璃,而弄出的声音可以不比折断干燥的小树枝大多少。如果我有——

如果愿望是马,贼会绝尘而去。我闭起眼睛踢向一块玻璃,直到玻璃碎裂的声音停止。我把耳朵凑向我踢开的地方听了一会儿,然后把锁打开,把窗子抬起来,把脚跨进去。

几分钟后,我用比刚才传统得多的方式离开这间公寓。我打开门,脚步轻快地下了一层阶梯。在三楼时我碰到了几个穿制服的巡警。3-D的房门现在是开着的,警察在里面忙活,不过站在客厅里的两个人却没什么事做。

我问其中一个发生了什么事,他撇了撇嘴说,不过是例行公事。我点点头,表示安心,然后下了另外两层楼梯,走了出去。

我想回家。家或许是或许不是最温暖的地方,但却是小偷存放工具的地方,而一名小偷,就像一名工人一样,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具不在身边,我感觉就好像没穿衣服一样。我不知道警察查到我身上了没有,他们不会花太长时间的,这一点我很肯定,不过我相信在他们开始找之前,我还是可以自由进出我的公寓。我的工具在那里,我的现金在那里,而且我要逃离这个陷阱,我要带好装备,面对未来即将展开的一切。

因为在我看来,未来的一切似乎不太妙。玛德琳·波洛克头上七孔多了一孔,而在那间公寓里,毫无疑问到处都有我的指纹——我喝过的杯子上有,玻璃桌面上有,还有天知道的什么鬼地方有。那位把枪塞进我手里的犯罪天才一定非常清楚这一点。

警察一定会问我一大堆问题,却一点也不想听我的解释。而另一方面,我对我自己也有很多难解的问题。

谁是玛德琳·波洛克?她在这件事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她为什么要对我下迷药?杀她的凶手是从哪儿来的?他为什么要杀她?

鲁德业德·威尔金呢?

还有,锡克人又在这件事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最后一个问题和前面那些一样难以回答,不过它让我明白,我不能回家。现在那个锡克人还有那个派他来的人一定知道他们被耍了,因此我必须避开任何他们认为可以找到我的地方。店里不能去,当然,也不能回家,因为任何人只要翻一下曼哈顿的电话簿,就可以查到我的住址。

我叫了一部出租车去市中心的第二大道。司机是一名年轻的西班牙裔人士,有着一双相当警觉的眼睛。在他问我要去哪儿的时候,那双眼睛仿佛要把我登记下来似的。

“格林尼治村。”我说。

“哪一片?”

“谢里丹广场。”

他很快地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出发了。

卡洛琳·凯瑟的公寓在阿伯巷,格林尼治村到处都是这种龙蛇杂混的巷子,只有下车的地方对了,我才有办法找得到她的家。谢里丹广场是错误的下车地点,所以我必须往北走到格林尼治道,然后往西,再往南,才会看到那条巷子。我不记得她住的公寓是哪一幢了,于是我连续走到好几幢房子的门厅前查看,直到看见标示着她名字的邮箱。我按她的门铃。

没有人。我应该先打电话的,不过我没带着她的号码,而她又没把电话登记在电话簿上。想要从查号台查到没登记的号码简直比让骆驼穿针眼还难,即使问登了记的电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按了几个楼上住户的电铃,直到有人开门让我进去。卡洛琳住在一楼,我看了一眼她门上的锁,转了一下,便离开了。

我去哈得孙的几家五金店看了一下,全都关门了。锁匠倒是有,可难道我让他把小偷作案工具卖给我?我根本就没向他开口,然后在一家药房买了一些胶带、曲别针和发夹,以及一些修指甲的工具。在烟草店我还买了一组抽烟斗的人用的工具,里面有许多种用来塞烟丝、清烟管的小玩意儿,让你不至于亏待了你的烟斗。它们看起来是用相当高级的钢做的。

我再回到卡洛琳的公寓,再一次打扰她楼上的住户,直到有人再开门放我进去。我走到她的门前忙碌起来。

如果是用我的那把万能钥匙的话,这整个过程要不了五分钟。但是用这些从药房弄来的替代品,得花上十分钟,在此期间有两个人进来,有一个人离开。如果他们之中有任何人看到我的话,一定是太讲礼貌了,不愿意弄得众人皆知。我从容地完成工作,进入她的屋子。

挺舒适的。非常有格林尼治气质,真的。这是一个大约十五英尺见方的房间,后面连着一间小型厕所,小得你坐在马桶上的时候,膝盖都会顶到门。浴缸是一件有四个爪的古董,放在厨房里,和水槽、炉子、冰箱在一起。卡洛琳将一块三夹板切成和它一般大小,盖在上面,这样她可以在那儿切菜。墙壁漆成深蓝色,窗棂和暴露于墙外的水管则漆成亮黄色。

我上了厕所,点火去煮剩在炉子上的咖啡——用的是火柴,点火器不管用了,并且让一只猫检查我的身份。它是一只缅甸猫,没什么东西可以吓住它。它的同伴是一只眼神机警的俄国蓝猫,这时正躺在双人床上,跟一条百衲棉被纠缠着。我搔着缅甸猫的耳后,它发出那种猫特有的怪叫声,还用头去摩蹭我的脚踝。我想我已通过检查了。

咖啡好了。我倒了一杯,尝了尝,突然想到玛德琳·波洛克给我的那杯下了药的咖啡。我把它倒掉,又烧了些水沏茶,水槽上面的架子上有一瓶加州白兰地,我强迫我自己只倒了一小口在茶里。

我到波洛克家赴约的时候是六点半,我从那里逃出来的时候正在播七点新闻。然而直到我坐在卡洛琳的藤椅上,把脚跷起来,第二杯掺了白兰地的茶喝了一半,那只俄国蓝猫卧在我大腿上无聊地开始打呼噜,我才再次看了表。时间是九点十八分。

我把猫移动一下,以便去将卡洛琳的收音机调到新闻频道,然后再靠进椅子里。猫也站起来,在我腿上重新占领它的地盘,然后和我一起听着土耳其大地震和总统行使否决权的新闻。还有个愤懑的阿尔巴尼亚人在华盛顿岗绑架了几个人质,而一个身在现场的记者有点不知所云,让我越发搞不清楚状况。我耐心地抚摸着俄国蓝猫,而它的缅甸同伴则坐在书橱顶上哀怨地叫着。

快十一点的时候,我终于听到卡洛琳的钥匙插进锁孔里的声音。那时收音机已经被我转到一个爵士乐频道,两只猫都在我腿上。她把锁转开的时候我待在原位不动,她开门后我说:“是我,卡洛琳,别紧张。”

“我干吗要紧张?”她走进来,关上门,锁上,“待了很久了吗?我刚才在荷兰店,你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不过你可能不知道,因为他们不让男人进去。”她脱掉外套,把它挂在门把上,走向咖啡壶,然后蓦地转身瞪着我。“嘿,”她说,“我们是不是有约而我却忘了?”

“不是。”

“兰蒂让你进来的?我以为她去贝斯滩探望她那个讨厌的姑妈了。她在这儿干吗?然后她是去了布鲁克林还是哪里?”

“我没见到兰蒂。”

“那你怎么进来的,伯尼?”

“可以说是我自己想办法让自己进来的。”

“是啊,但你从哪儿拿到的钥匙?”她对我皱着眉头,然后脸上突然一亮,“哦,”她说,“我知道了。其他人需要钥匙,但你就像鬼马小精灵一样,穿墙而过。”

“也不是。”

猫离开了我的大腿,热情地蹭着她的脚踝,渴望获得食物。她没有理睬。

她说:“伯尼?”

“收音机。”

“呃?”

“它会回答一部分的问题。”

她听了一会儿,充满疑问地抬起头,“听来像蒙克,”她说,“不过我不确定,这不像蒙克的曲风那么多变,而且他很多地方是用左手弹的。”

“这是吉米·罗烈斯,不过我不是这个意思。等音乐放完,卡洛琳。”

乐曲放完后,我们听了一段粗制滥造的广告,是关于乘船去巴哈马进行爵士之旅的,而我还得向她解释我指的也不是那个。然后播放的是十一点新闻,也该是时候了。土耳其地震、微不足道的阿尔巴尼亚人、总统可能会行使否决权,然后终于到了这一条特别的新闻:一名有窃盗前科,名叫伯纳德·罗登巴尔的男子,涉嫌与玛德琳·波洛克谋杀案有关。玛德琳·波洛克在她位于东六十六街的公寓中被枪杀身亡。

播音员接着播报其他新闻。卡洛琳在他的下一句话讲了一半的时候把收音机给关了,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走到厨房那儿去喂她的猫。“今天吃鸡肉和鸡肝,”她告诉它们,“你们向来最爱吃的,小家伙。”

她背对着我站了一会儿,手放在臀上,看着那两个小淘气吃着东西。然后她走过来,坐在床沿。

“我早该知道那是吉米·罗烈斯的,”她说,“我以前常去布莱德利俱乐部听他弹琴。最近没去是因为兰蒂讨厌爵士乐,不过如果我们分手——我想我们快了,妈的——我会常去爵士俱乐部的。这么说,有坏事发生了,对吗?”

“是的。”

“玛德琳·朵拉克?奇怪的名字。”

“波洛克。”

“还是很奇怪。她是谁,伯尼?”

“你问住我了,我们今天下午才第一次见面。”

“你杀了她?”

“没有。”

她将一条腿跷在另一条腿上,用胳膊肘顶着膝盖,双手像杯子一样撑着她的下巴。“准备好了,”她宣布,“你说,我听。”

“好,”我说,“说来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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