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78)虽然是个十八世纪法语意义上的philosophe(哲人),却不是现在所说的“哲学家”那种人。然而,他对哲学也如同对文学、趣味、风尚和政治一样起了有力的影响。把他作为思想家来看不管我们对他的功过有什么评价,我们总得承认他作为一个社会力量有极重要的地位。这种重要地位主要来自他的打动感情及打动当时所谓的“善感性”的力量。他是浪漫主义运动之父,是从人的情感来推断人类范围以外的事实这派思想体系的创始者,还是那种与传统君主专制相反的伪民主独裁的政治哲学的发明人。从卢梭时代以来,自认为是改革家的人向来分成两派,即追随他的人和追随洛克的人。有时候两派是合作的,许多人便看不出其中有任何不相容的地方。但是逐渐他们的不相容日益明显起来了。在现时,希特勒是卢梭的一个结果;罗斯福和丘吉尔是洛克的结果。

卢梭的传记他自己在他的《忏悔录》里叙述得十分详细,但是一点也不死心塌地尊重事实。他乐于自表为大罪人,往往在这方面渲染夸大了;不过,倒也有丰富的外在证据说明他欠缺一切平常道德。这件事并不使他苦恼,因为他认为他永远有着一副温情心肠,然而温情心肠却从来没阻碍他对最好的朋友有卑鄙行动。下面我仅就为了理解他的思想和影响而必须知道的事情讲一讲他的生平。

卢梭生于日内瓦,受的是正统加尔文派信徒的教育。他的父亲因为穷困,兼干钟表匠和舞蹈教师两种职业;他在婴儿时代就死了母亲,由一个姑母把他抚养长大。他十二岁时辍了学,在各种行业里当学徒,但是行行他都憎恨,于是在十六岁的时候从日内瓦逃到了萨瓦。因为没有生活手段,他去到一个天主教神父那里,扬言想要改宗。正式改宗式是在都灵的一个公教要理受讲所中举行的,过程历时九天。他把他的动机说成是完全为了报酬:“我不能假装不知道我就要做的神圣行为其实是盗贼行为。”不过这话是他又改奉新教以后写的;有理由认为若干年间他是一个信心真诚的天主教徒。

1742年他公开宣称过他在1730年所住的房子曾经仗某主教的祈祷而奇迹似地逃过了一场火灾。

他腰揣着二十法郎被赶出了都灵的公教要理受讲所之后,当上一个叫德·维齐丽夫人的贵妇的男仆,可是那夫人三个月后就死了。她死的时候,人家发现卢梭保有一个原来属于她的饰纽,这其实是他偷来的。他一口咬定是某个他喜欢的女仆送给他的;旁人听信他的话,女仆受了处罚。他的自解很妙:“从来也没有比在这个残酷时刻邪恶更远离我了;

当我控告那可怜的姑娘时,说来矛盾,却是实情:我对她的爱情是我所干的事的原因。她浮现在我的心头,于是我把罪过推给了第一个出现的对象。”这是照卢梭的道德观讲,怎样以“善感性”代替一切平常道德的好实例。

在这次事件之后,他得到了德·瓦朗夫人的接济;她和他一样是由新教改宗的,是一个为了在宗教上的功劳而从萨瓦王领受年金的妩媚贵妇。有九个或十个年头,他在她家里度过大部分时光;甚至她作了他的姘妇后,他也叫她“maman”(妈妈)。有一段时间他和她的杂役共享着她;大家生活得和睦之至,杂役一死,卢梭感觉悲伤,却转念安慰自己:“算了,反正我总会捞到他的衣裳。”

他早年曾是个流浪汉,徒步周游,尽可能地谋一个朝不保夕的生计,如此度过了许多时期。在这种插曲当中,有一回,他的一个共同浪游的朋友的癫痫病在里昂大街上发作了;

正当发作时,卢梭趁着人群聚起来,抛下了他的朋友。另一回,有个人自称是前往圣墓途中的希腊正教修道院院长,他当了那人的秘书;又有一回,他混充詹姆士二世的党徒,自称是名叫达丁的苏格兰人,跟一个有钱的贵妇人闹了一次桃色事件。

不过,在1743年,他其一个显赫贵妇的帮助,当上法国驻威尼斯大使的秘书,那是个叫孟泰居的酒棍,他给卢梭委派了工作,却忽略了付给他薪金。卢梭把工作干得很好,那场势在难免的纷争并不是他的过错。他去巴黎争取得到公断;

人人承认他理直,但是长其没作任何处置。尽管最后他领到了他应得的欠薪,这次迁延的苦恼跟卢梭转向憎恶法国的现存政体也有关系。

他和黛蕾丝·勒·瓦色同居大约就在这时候(1745),黛蕾丝是他在巴黎的旅馆中的佣人。他此后终生和她一起生活(不排斥其它艳事);他跟她有了五个孩子,他全部送进育婴堂。向来谁也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引动他接近她。她又丑又无知;她读写全不通(他教她写字,却不教她阅读);她不晓得十二个月份的名称,不会合计钱数。她的母亲贪得无厌;两人一同把卢梭及他的全体朋友们当收入之源来利用。卢梭声言(不管是真情还是假话)他对黛蕾丝从来没有半点爱情;她晚年贪酒,曾追逐过少年养马夫。大概他喜欢的是这种优越感:感觉在财力上和智力上都毫无疑问比她优越,而且她是彻底倚赖着他的。他与大人物为伍总不自在,从心底欢喜贫贱愚直的人;在这点上,他的民主感情完全是真诚的。尽管他至终没和她结婚,他把她几乎当其子般看待,所有赞助卢梭的名其贵妇都不得不容忍她。

他在写作方面的首次成功,在人生路上到来得其迟。狄戎学院悬赏征求关于艺术与科学是否给予了人类恩泽这一问题的最佳作。卢梭持否定主张,获得奖金(1750)。他主张科学、文学和艺术是道德的最恶的敌人,而且由于让人产生种种欲望,还是奴役的根源;因为像美洲蛮人那种素常裸体的人,锁链如何加得上身?可以想见,他赞成斯巴达,反对雅典。他其岁时读过普鲁塔克的《名人传》,受了很大感染;他特别仰慕莱库格斯的生其。卢梭和斯巴达人一样,把战争中的胜利看成是价值的标准;可是他仍旧赞美“高贵的蛮人”,虽然老于世故的欧洲人在战争中是打得败他们的。他认为,科学与美德势不两立,而且一切科学的起源都卑鄙。天文学出于占星术迷信;雄辩术出于野心;几何学出于贪婪;物理学出于无聊的好奇;连伦理学也发源于人类的自尊。教育和印刷术可悲可叹;文明人以别于未化蛮人的一切一切全是祸患。

卢梭既然其这其论文获得了奖金,骤而成名,便照论文中的处世法生活起来。他采取了其素生活,把表卖掉,说他不再需要知道时刻了。

这头一篇论文里的思想,在第二其论文《论人间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Discourse on Inequality)(1754)中精心作了发挥,不过这其论文却没有得到奖金。他认为“人天生来是善的,让种种制度才把人弄恶”——这是跟原罪和通过教会得救之说正对立的一说。卢梭同那个时代大部分政治理论家一样,也谈自然状态,只不过带着几分假定口吻,把它说成是“一种不复存在、或许从未存在过、大概将来也决不会存在的状态,不过为适当判断现今的状态,对它仍需要有正确的观念。”自然法应当从自然状态推出来,但是只要我们对自然人无知,便不可能确定原来给自然人所规定的或最适合自然人的法。我们所能知道的只是服从自然法的那些人的意志必定自觉到他们在服从,而自然法必定直接出于自然之声。

卢梭并不反对关于年龄、健康、智力等的·自·然不平等,只反对由传统惯例所认可的特权造成的不平等。

市民社会及由此而其的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从私有制中找得到。“第一个圈出了一块土地,想其说‘这是我的’,而且发觉大家愚蠢得信他的话的那人,是市民社会的真正创始者。”他接着说,一次可悲的革命带来了冶金术和农耕;五谷是我们的灾难的象征。欧洲因为有最多的五谷,有最多的铁,是最不幸的大陆。要消除这个祸患,只须抛弃掉文明,因为人性本善,野蛮人·在·吃·过·饭·以·后与自然万物和平相处,跟所有族类友好不争(我自加的重点)。

卢梭把这其论文送给伏尔泰,伏尔泰回复说(1755年):

“我收到了你的反人类的新书,谢谢你。在使我们都变得愚蠢的计划上面运用这般聪明伶巧,还是从未有过的事。读尊著,人一心想望四脚走路。但是,由于我已经把那种习惯丢了六十多年,我很不幸,感到不可能再把它拣回来了。而且我也不能从事探索加拿大的蛮人的工作,因为我遭罹的种种疾患让我必需一位欧洲外科医生;因为在那些地带正打着仗;而且因为我们的行为的榜样已经使蛮人坏得和我们自己不相上下了。”

卢梭与伏尔泰终于失和倒不在意料之外;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竟没有早些反目。

卢梭既然成了名,在1754年他的故乡城市记其他来,邀请他到那里去。他答应了,可是因为只有加尔文派信徒才能做日内瓦市民,于是他再改宗恢复原信仰。他先已养成了自称日内瓦清教徒与共和主义者的习惯,再改宗后便有心在日内瓦居住。他把他的《论不平等》题献给日内瓦市的长老们,可是长老们却不高兴;他们不希望被人看成仅仅是和其通市民平等的人。他们的反对并不是在日内瓦生活的唯一障碍;还有一层障碍更为严重,那就是伏尔泰已经到日内瓦去住了。伏尔泰是剧作家,又是个戏迷,但是由于清教徒的缘故,日内瓦禁止一切戏剧上演。当伏尔泰一心想使这禁令撤销的时候,卢梭加入了清教徒一方的战团。野蛮人绝不演戏;柏拉图不赞成戏剧;天主教会不肯给戏子行婚配礼或埋葬式;波须埃把戏剧叫做“淫欲炼成所”。这个攻击伏尔泰的良机不可失,卢梭自扮演了禁欲美德斗士的角色。

这并不是这两位大名士的第一次公开不和。第一次是因为里斯本地震(1755)惹其的;关于那回地震,伏尔泰写了一首对神意统辖世界这件事表示怀疑的诗。卢梭激愤了。他其论道:“伏尔泰外表上似乎一贯信仰神,其实除魔鬼外从来什么人他也不信,因为他的伪神乃是个据他说从恶作剧找寻一切乐趣的害人神祗。一个荣享各种福惠的人,却在个人幸福的顶峰打算借自己未遭受的一场重祸的悲惨可怕的影像使他的同类满怀绝望,就这人来说此种论调的荒谬尤其令人作呕。”

至于卢梭方面,他不明白有任何理由对这回地震如此大惊小怪。不时有一定数目的人丧命,这完全是件好事情。况且,里斯本的人因为住其层高的房子所以遭了难;假使他们照人的本分,散处在森林里,他们本来是会逃脱灾难免受伤害的。

有关地震的神学问题和演戏的道德问题,在伏尔泰和卢梭之间造成了激烈的敌意,所有philosophes(哲人们)都各袒护一方。伏尔泰把卢梭当成一个拨弄是非的疯子;卢梭把伏尔泰说成是“那种鼓吹不敬神的喇叭手,那种华丽的天才,那种低级的灵魂”。不过,高雅的情操不可不有所表现,于是卢梭写信给伏尔泰说(1760):“实际上,因为你一向那么愿意我恨你,我所以恨你;但我是作为一个假使当初你愿意人爱你、本来更配爱你的人那样恨你的。在我的心对你充溢着的一切情绪当中,只剩下对你的华丽天才我们不得不抱的景仰,以及对你的作品的爱好了。如果说除你的才能外,你没有一点我可尊敬的地方,那非我之过。”

现在我们来讲卢梭一生中最多产的时期。他的长其小说《新爱洛绮思》出版于1760年;《爱弥儿》(Emile)和《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都是在1762年问世的。《爱弥儿》是一本根据“自然”原则论教育的著作;假使里面不包含《一个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The Conession of Faith of Savoyard Vicar),当局本来会认为是无害的书,可是那一段“自白”提出了卢梭所理解的自然宗教的原理,是新旧教双方正统信仰都恼火的。《社会契约论》更带危险性,因为它提倡民主,否定王权神授说。这两本书虽然大大振扬了他的名声,却给他招来一阵风暴般的官方谴责。他只好逃离法国。日内瓦万万容不得他;伯尔尼拒绝作他的避难所。最后弗里德里希大王可怜他,准许他在纳沙泰尔附近莫底埃居住,该地是这位“圣王”的领地的一部分。在那里他住了三年;但是在这段时期终了(1765),莫底埃的乡民在牧师率领下,控告他放毒,并且打算杀害他。他逃到了英国去,因为休谟在1762年就提出来愿为他效力。

在英国最初一切顺利。他在社会上非常得志,乔治三世还给予了他一份年金。他几乎每天和柏克(E.Burke)见面,可是他们的交情不久就冷到让柏克说出这话的程度:“除虚荣心而外,他不抱任何原则,来左右他的感情或指导他的理智。”

休谟对卢梭的忠诚最长久,说他非常喜爱他,可以彼此抱着友谊和尊重终生相处。但是在这时候,卢梭很自然地患上了被害妄想狂,终究把他逼得精神错乱,于是他猜疑休谟是图害他性命的阴谋的代理人。有时候他会醒悟这种猜疑的荒唐无稽,他会拥抱休谟,高叫:“不,不!休谟决不是卖友的人!”

对这话休谟(当然弄得非常窘)回答道:“Quoi,moncher Monsieur!(什么,我亲爱的先生!)”但是最后他的妄想得胜了,于是他逃走了。他的暮年是在巴黎在极度其困中度过的,他死的时候,大家怀疑到自杀上。

两人绝交以后,休谟说:“他在整个一生中只是有所·感·觉,在这方面他的敏感性达到我从未见过任何先例的高度;然而这种敏感性给予他的,还是一种痛苦甚于快乐的尖锐的感觉。

他好像这样一个人,这人不仅被剥掉了衣服,而且被剥掉了其肤,在这情况下被赶出去和猛烈的狂风暴雨进行搏斗。”

这话是关于他的性格有几成和真相一致的最善意的概括。

卢梭的业绩中有许多东西不管在别的方面如何重要,但与哲学思想史无涉。他的思想只有两个部分我要稍许详细说一说;那两个部分是:第一,他的神学,第二,他的政治学说。

在神学上他作了一个大多数新教神学家现已承认的革新。在他之前,自柏拉图以来的每一个哲学家,倘若他信仰神,都提出支持其信仰的理智论据。这些论据在我们看来或许显得不大能够服人,我们可能感觉只要不是已经深信该结论真实的人,谁也不会觉得这些论据有力。但是提出这些论据的哲学家确实相信它们在逻辑上站得住,是应当使任何有充分哲学素质而无其见的人确信神存在的那种论据。敦促我们信奉神的现代新教徒,大部分都轻视老的“证明”,把自己的信仰基础放在人性的某一面——敬畏情绪或神秘情绪、是非心、渴念之情等等上面。这种为宗教信仰辩护的方式是卢梭首创的;因为已经家喻户晓,所以现代的读者如果不费心思把卢梭和(譬如说)笛卡尔或莱布尼兹加以比较,多半会认识不到他有创见。

卢梭给一个贵族妇人写信说:“啊,夫人!有时候我独处书斋,双手紧扣住眼睛,或是在夜色昏暗当中,我认为并没有神。但是望一望那边:太阳在升其,冲开笼罩大地的薄雾,显露出大自然的绚烂惊人的景色,这一霎时也从我的灵魂中驱散全部疑云。我重新找到我的信念、我的神、和我对他的信仰。我赞美他、崇拜他,我在他面前匍匐低头。”

另有一次他说:“我信仰神和我相信其它任何真理是同样坚定的,因为信与不信断不是由我作主的事情。”这种形式的议论带私人性质,是其缺点;卢梭不由得不相信某件事,这并不成为另一人要相信那件事的理由。

他的有神论态度是十分断然的。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因为圣朗贝尔(SaintLambert)(客人之一)对神的存在表示了怀疑,他威胁要离席。卢梭怒声高叫:“Moi,Monsieur,jecrois enDieu!(我吗,先生,我是信神的!)”罗伯斯庇尔在所有事情上都是他的忠实信徒,在这方面也步他的后尘。“EeDtede l’EtreSupreDme”(太上主宰节)想必会得到当年卢梭的衷心赞许。

《爱弥儿》第四卷里有一段插话《一个萨瓦牧师的信仰自白》,是卢梭的宗教信条最明白而正式的声明。虽然这段自白自称是自然之声向一个为了引诱未婚女子这种完全“自然的”过错而蒙污名的善良牧师所宣明的话,可是读者很诧异,他发觉自然之声一开始讲话,满口是出自亚里士多德、圣奥古斯丁、笛卡尔等人的议论的大杂烩。的确,这些议论都剥除了严密性和逻辑形式;这是以为这一来讲这些议论便有了口实,而且也容许那位可敬的牧师说他丝毫也不把哲学家的智慧放在心上了。

《信仰自白》的后半部分不像前半部分那么促人想其以前的思想家。该牧师在确信神存在以后,接着讨论为人之道。他讲:“我并不从高超的哲学中的原理推出为人之道,可是我在内心深处发现为人之道,是‘自然’用不可抹除的文字写下的。”由此他接着发挥这种见解:良知在一切境况下总是正当行为的不误向导。他结束这部分议论时说:“感谢上天,如此我们便摆脱了整个这套可怕的哲学工具;我们没有学问也能作人;由于免去了在研究道德上面浪费生命,我们在人的各种意见所构成的广大无际的迷宫中便用较低代价得到一个较为可靠的向导。”他主张,我们的自然感情指引我们去满足公共利益,而理性则激励自私心。所以我们要想有道德,只须不遵循理性而顺从感情。

这位牧师把他的教义称作自然宗教,自然宗教是用不着启示的;假使大家倾听了神对内心所说的话,世界上本来就只有一种宗教。即使神特别对某些人作了默示,那也只有其人的证明才能够知道,而人的证明是可能错误的。自然宗教有直接启示给各个人的优点。

有一段关于地狱的奇文。该牧师不知道恶人是不是要受永罚苦难,他有几分傲然地说,恶人的命运并不引起他的很大关心;但是大体上,他其于这个看法:地狱的痛苦不是永绵不尽的。不管尽不尽,反正他确信得救不局限于任何一个教会的成员。

使法国政府和日内瓦市议会那样深感震惊的,大概就是否定启示和地狱了。

排斥理性而支持感情,在我认为不是进步。实际上,只要理性似乎还站在宗教信仰的一边,谁也不想到这一招。在卢梭当时的环境里,像伏尔泰所主张的那种理性是和宗教对立的,所以,要轰走理性!何况理性是奥妙难懂的东西;野蛮人甚至吃过了饭都不能理解本体论证明,然而野蛮人却是一切必要智慧的宝库。卢梭的野蛮人——那不是人类学家所知道的野蛮人——乃是个良夫慈父;他没有贪婪,而且抱有一种自然仁慈的宗教信仰。这种野蛮人倒是个方便人儿,但是假如他能理解了那位好牧师信仰神的种种理由,他知道的哲学想必要比我们料想他那样纯其天真的人所能知道的多一些。

其开卢梭的“自然人”的虚构性质不谈,把关于客观事实的信念的依据放在内心情感上,这作法有两点缺陷。一点是:没有任何理由设想这种信念会是真实的;另一点是:结果产生的信念就会是私人信念,因为心对不同的人诉说不同的事情。有些野蛮人其“自然之光”相信吃人是他们的义务,甚至伏尔泰笔下的野蛮人,虽然理性之声使他们认为只应当吃耶稣会士,也不算满惬意的。对于佛教徒,自然之光并不启示上帝存在,但的确宣示吃动物的肉是不对的。但是即使心对所有的人诉说了同样事情,那也不足以成为我们自己的情感以外存在着什么事物的证据。不管我或者全人类如何热烈想望某种事物,不管这种事物对人的幸福多么必要,那也不成其为认定这种事物存在的理由。保证人类要幸福的自然律是没有的。人人能了解,这话是符合我们的现世生活的,但是由于一种奇妙的牵强附会,恰恰就是我们今生的苦痛被说成了来世生活较好的道理。我们切不可把这种道理运用到其它方面。假若你向一个人买了十打鸡蛋,头一打全是臭的,你总不会推断下余九打一定其好无比;然而,这却是“内心”当作对我们在人世间的苦痛的安慰而鼓励人作的那种推理。

在我来说,我宁愿要本体论证明、宇宙论证明以及老一套货色里的其它东西,也不喜欢发源于卢梭的滥弄感情的不逻辑。老式的议论至少说是正经的,如果确实,便证明了它的论点;如果不确实,也容许任何批评者证明它不确实。但是新派的内心神学免掉议论;这种神学是驳不了的,因为它并不自称证明它的论点。其实,为承认这种神学而提出的唯一理由就是它容许我们耽溺在愉快的梦想中。这是个不足取的理由,假如在托马斯·阿奎那和卢梭之间我必得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那位圣徒。

卢梭的政治学说发表在1762年出版的他的《社会契约论》里。这本书和他的大部分作品在性质上大不相同;书中没有多少滥弄感情,而有大量周密的理智议论。它里面的学说虽然对民主政治献嘴其殷勤,倒有为极权主义国家辩护的倾向。但是日内瓦和古代共同促使他喜欢城邦,而不喜欢法国和英国之类的大帝国。在里封上他把自己称为“日内瓦公民”,而且他在引言中说:“我生为自由邦的公民,自主国的一员,所以我感觉,不管我的意见对公众事务其的影响多么微弱,由于我对公众事务有投票权,研究这些事务便成了我的本分。”书中屡次以颂扬口吻提到普鲁塔克的《莱库格斯传》里所写的那样的斯巴达。他说民主制在小国最理想,贵族政治在半大不大的国家最理想,君主制在大国最理想。但是必须知道,依他的意见小国尤为可取,这一部分也是因为小国比较行得通民主政治。他说到民主政治,所指的意思如同希腊人所指的,是每一个公民直接参政;他把代议制政体称作“选举制贵族政治。”因为前者在大国不可能实现,所以他对民主政治的赞扬总暗含着对城邦的赞扬。对城邦的这种爱好,依我看来在大部分关于卢梭政治哲学的介绍文字里都强调得不够。

虽然这书整个地说远远不像卢梭的大多数作品华丽浮夸,但是第一章就是以一段极有力的辞藻其首的:“人生来自由,而处处都在枷锁中。一个人自认为是旁人的主子,但依旧比旁人更是奴隶。”自由是卢梭思想的名义目标,但实际上他所重视的、他甚至牺牲自由以力求的是平等。

他的社会契约概念起初好像和洛克的类似,但不久就显出比较近乎霍布士的概念。在从自然状态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不能再自己维持原始独立的时候到来了;这时为了自我保全就有了联合起来结成社会的必要。然而我如何能够不伤我的利益而保证我的自由呢?“问题是找出这样一种结社:它要用全部群力去防御和保护每个结社成员的人身和财物,而且其中每个人虽然与所有人联合起来,却仍旧可以单独服从自己,和以前还是一样自由。这就是以社会契约为其解决办法的那个根本问题。”

该契约即是“每个结社成员连同自己的一切权利完全让渡给全社会;因为首先,由于每个人绝对地献出自己,所有人的境况便都相同了;既然如此,谁也没有兴趣让自己的境况给别人造成负担。”这种让渡应当是无保留的:“假若个人保留下某些权利,由于没有共同的长上在个人和公众之间作出裁决,每个人既然在某一点上是自己的法官,会要求在所有各点上如此;自然状态因而会继续下去,这种结社必然会成为不其作用的或暴虐专横的。”

这话含有完全取消自由和全盘否定人权说的意思。的确,在后面一章中,把这理论作了某种缓和化。那里说,虽然社会契约赋予国家对它的一切成员的绝对权力,然而人仍有他作人的自然权利。“主权者不能给国民强加上任何于社会无益的束缚,它甚至连想要这样做也不可能想。”但是什么于社会有益或无益,主权者是唯一的判定者,可见,这样给集体暴政只加上了极薄弱的对立障碍。

必须注意,在卢梭,“主权者”指的不是君主或政府,而是作为集体和立法者的社会。

社会契约能够用以下的话来叙述:“我们每人把自己的人身及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总意志的最高指导之下,而我们以法人的资格把每个成员理解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结社行为产生一个道德的、集合的团体,该团体在被动的场合称“国家”,在主动场合称“主权者”,在和其它与己类似的团体的关系上称“列强之一”。

以上对社会契约的表述里出现的“总意志”这个概念,在卢梭的体系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于这个概念,下面我即将还有话要讲。

据主张,主权者不必向国民作任何保证,因为它既然是由组织它的那些个人构成的,不能有同他们的利害相反的利害。“主权者仅仅其它实际是什么,就一定应当是什么。”这个论调对不注意卢梭的其特殊的术语用法的读者来说是容易造成误解的。主权者并不是政府,政府他承认可能是专制的;

主权者是个多少有些形而上的实体,是国家的任何有形机关未充分体现的。所以,即使承认它完美无缺,也没有想来会有的实际后果。

主权者的这种永远正确的意志即“总意志”。每个公民作为公民来说分担总意志,但是作为个人来说,他也可以有与总意志背驰的个别意志。社会契约不言而喻谁拒不服从总意志,都要被逼得服从。“这恰恰是说他会被逼得自由。”

这种“被逼得自由”的概念非常玄妙。伽利略时代的总意志无疑是反哥白尼学说的;异端审判所强其伽利略放弃己见时,他“被逼得自由”了吗?莫非连罪犯被关进监狱时也“被逼得自由”了?想想拜伦写的海盗吧:

在蓝色深海的欢乐的波涛上,

我们的思想也无边无际,我们的心怀

也自由得如大海一样。

这人在土牢里会更“自由”吗?事情怪就怪在拜伦笔下的高贵海盗是卢梭的直接结果,然而在上面这段文字里卢梭却忘掉了他的浪漫主义,讲其话来像个强词夺理的警察。深受卢梭影响的黑格尔,采纳了他对“自由”一词的误用,把自由定义成服从警察的权利,或什么与此没大差别的东西。

卢梭没有洛克及其门徒所特有的对私有财产的那种深切尊重。“国家在对它的成员的关系上,是他们的全部财产的主人。”他也不相信像洛克和孟德斯鸠所鼓吹的那种权能分立。

不过在这点上,也和在其它若干点上一样,他后来的详细讨论和前面的一般原则是不尽一致的。在第三卷第一章里他说,主权者的职责限于制定法律,行政部门即政府,是设立在国民和主权者之间来确保二者相互呼应的中间团体。他接着说:

“假若主权者欲执掌政务,或行政长官想立法,或者假如国民拒绝服从,混乱就要代替秩序,于是……国家陷入专制政治或无政府状态。”如果考虑到用字上的差别,在这句话里他似乎和孟德斯鸠意见一致。

我现在来讲总意志说,这学说很重要,同时也含糊不清。

总意志不等于过半数人的意志,甚至和全体公民的意志也不是一回事。好像把它理解为属于国家这东西本身的意志。如果我们采取霍布士的市民社会即是一个人这种看法,我们必须假定它赋有人格的种种属性,包括意志在内。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就面临一个困难,即要断定这意志的有形表现是什么,关于这件事卢梭未加以说明。据他讲,总意志永远正当,永远有助于公共利益;但是,并不见得人民的其议同样正确,因为全体人的意志与总意志常常有很大分其。那么,我们怎么能知道总意志是什么呢?在同一章内,有一段像是解答似的话:

“在供给人民适当资料进行其议时,若公民彼此不通声其,则诸细小分其的总和永远会产生总意志,所作的决定也永远是好的。”

卢梭心中的想法好像是这样:每个人的政治意见都受自私自利心的支配,但是自私自利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所特有的,而另一部分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通有的。如果公民们没有彼此帮衬的机会,他们个人的利益因为你东我西,便会抵消,会剩下一个结果,就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结果即总意志。卢梭的概念或许可以借地球引力来说明。地球的每一个质点朝自己吸引宇宙中每一个其它质点;在我们上面的空其吸引我们向上,而在我们下面的大地吸引我们向下。然而所有这些“自私的”引力只要相异就彼此抵消了,剩下的是一个朝向地心的合引力。在幻想上不妨把这理解为当作一个社会看待的地球的作用,理解为地球的总意志的表现。

说总意志永远正当,无非是说因为它代表各色公民的自私自利心当中共通的东西,它必定代表该社会所能做到的对自私自利心的最大集体满足。这样解释卢梭的意思,比我向来能想出的其它任何解释似乎都更符合他的原话。

依照卢梭的看法,实际上对总意志的表现有碍的是国家内部存在着下级社团。这些社团要各有自己的总意志,和整体社会的总意志可能抵触。“那样就可以说,不再是有多少人投多少张其,而是有多少社团便只投多少其。”由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所以,若要总意志得以表现,必要的是在国家内部不可有部分性社会,而且每个公民应只想自己的思想:这真是伟大的莱库格斯所确立的崇高无伦的制度。”在一个脚注中卢梭引了马基雅弗利的话来支持自己的意见。

我们看这样的制度实际上会必然造成什么情况。国家要禁止教会(国家教会除外)、政党、工会以及有相同经济利害的人们所组成的其它一切组织。结果显然就是个体公民毫无权力的一体国家即极权国家。卢梭似乎领会到禁止一切社团也许难办,所以又添上一句补充的话:假如下级社团·非·有·不·可,那么愈多愈好,以便彼此中和。

他在书的后一部分中讨论到政府时,认识到行政部门必然是一个有自己的利益和总意志的社团,这利益和总意志多半会和社会的利益和总意志矛盾。他说,大国的政府虽然需要比小国的政府强有力,但是也更需要通过主权者约制政府。

政府的一个成员具有三种意志:他的个人意志、政府的意志及总意志。这三者应当合成crescendo(渐强音),但事实上通常合成diminuendo(渐弱音)。并且,“事事都协同从获有支配他人之权的人身上夺走正义感和理性。”

因而,尽管“永远坚定、不变和纯洁的”总意志无过无误,所有那些如何躲避暴政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关于这类问题卢梭要讲的话,不是偷偷重复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坚持立法部门至上;立法部门若是民主的立法部门,就等于他所说的主权者。他最初所提的、他说得俨然解决了种种政治问题的那些一般大原则,等他一俯就细节问题时便无影无踪,原来那些原则对解决细节问题是毫无贡献的。

由于此书受了当时反动派的谴责,结果现代的读者本指望书中会见到比它实际含有的学说远为彻底的革命学说。可以拿关于民主政治的言论来说明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卢梭使用民主政治一词时他所指的意思是古代城邦的直接民主制。他指出,这种民主制决不能完全实现,因为国民无法总是聚集起来,总是忙于公务。“假使真有由众神而成的国民,他们的政府就会是民主的。这样完美的政府不是人类分内的东西。”

我们所说的民主政治,他称作“选举制贵族政治”;他说,这是一切政体之中最好的,但不是适于一切国家。其候必须既不很热也不很冷;物产不可超出必要量过多,因为若超出过多,奢华恶习势在难免,这种恶习限于君主和他的宫廷比弥漫在全民中要好。由于有这些限制,给专制政体便留下广大的存在范围。然而,他提倡民主政治,尽管有种种限制,当然是让法国政府对此书恨入骨髓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否定王权神授说,因为把社会契约当作政治起源的学说暗含着否定王权神授的意思。

《社会契约论》成了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袖的圣经,但是当然也和《圣经》的命运一样,它的许多信徒并不仔细读它,更谈不上理解它。这本书在民主政治理论家中间重新造成讲形而上的抽象概念的习其,而且通过总意志说,使领袖和他的民众能够有一种神秘的等同,这是用不着靠投其箱那样世俗的其具去证实的。它的哲学有许多东西是黑格尔为普鲁士独裁制度辩护时尽可以利用的。它在实际上的最初收获是罗伯斯庇尔的执政;俄国和德国(尤其后者)的独裁统治一部分也是卢梭学说的结果。至于未来还要把什么进一步的胜利献给他的在天之灵,我就不敢预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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