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芳踪难觅 第三章 尼克·邓恩,事发当日
01
我推开自家酒吧的大门,溜进了一片昏暗之中。从今早醒来到此时此刻,我这才算是第一次深吸了一口气,闻见了香烟味、啤酒味、辛辣的波旁酒味,还有扑鼻的爆米花香味。酒吧里只有一位客人,正孤零零地坐在远远的一侧。那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名字叫苏,以前每周四她总与丈夫一起光顾酒吧。三个月前,她的丈夫去世了,苏便在每周四独自前来光顾,也不怎么跟人攀谈,只是伴着啤酒和拼字游戏坐上一会儿。
我的妹妹正在吧台后面干活,一头秀发挽到脑后用呆头呆脑的发夹别了起来。她正把啤酒杯一只接一只地放进热热的肥皂水里涮一涮,两条手臂泛着粉色的红晕。玛戈身材修长,面容长得有些特别,却并非没有吸引力。她算是个“第二眼美人”,五官要看上一会儿才会变得顺眼——宽宽的下巴、玲珑娇俏的鼻子、大大的黑眼睛。如果眼前是一部时代剧的话,剧中的男人一眼瞧见玛戈便会略略揭起他的浅顶软呢帽,同时吹上一声口哨,嘴里说着:“嘿,那边来了个妙人儿!”眼下是古灵精怪的娇娇女大行其道的年代,要是像玛戈一样长着一副20世纪30年代“神经喜剧片”里女主角的面孔,可不是处处都能吃得开。不过话说回来,凭着我和玛戈相处多年的经验,我知道男人们常围着我的妹妹团团转,这也在我身上撂下了一副身为哥哥的担子——既有几分得意,又有一丝警惕。
“甜椒肉片这玩意儿还买得到吗?”玛戈知道来的人是我,于是头也没抬地随口说道。跟平常看见她的反应一样,我顿时松了一口气:也许事情不算太妙,但好歹不会太糟糕。
“我的孪生妹妹玛戈”,这句话我说过许多次,结果它已经不再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话,反而变成了一句令人安心的符咒:孪生妹玛戈。我们两人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双胞胎还算得上既罕见又神奇,简直比得上独角兽和精灵,我和玛戈甚至有几分孪生兄妹之间的心灵感应。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在玛戈身边才能彻头彻尾地做回自己。我不觉得有必要跟她解释我的举动,我不澄清、不怀疑、不担心。我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应该说是再也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但至今为止,我向她倾诉的事情比向谁倾诉的都多,只要能告诉她的我都告诉她。我们曾经背靠背地在母亲腹中待了九个月,相互关照着对方,后来这成了一辈子的习惯。说来倒是有几分古怪:玛戈是个女孩,而我虽然是个极其关注自我的人,却从未在乎过这一点,不过我能说什么呢?玛戈一直酷得很。
“甜椒肉片,跟午餐肉差不多的东西,对吧?我觉得还买得到。”
“我们应该买点儿甜椒肉片。”她一眼望见我,挑了挑眉毛,“这下倒是害得我有点儿兴趣了。”
压根儿不用我开口,玛戈便往一只咖啡杯里倒了些蓝带啤酒给我。那只杯子实在说不清是否干净,于是我紧盯着杯子脏兮兮的边缘端详,玛戈见势端起酒杯舔掉了杯边的污渍,只在杯上留下了一抹口水印。她把杯子端端正正地放在我的面前,“这样是不是好点儿了,王子殿下?”
玛戈一心一意地认为,父母把最好的一切都分给了我,我才是父母想要的那个宝贝男孩,是他们养得起的唯一一个孩子,而她则拽着我的脚踝偷偷地溜到了这个世界上,是个没人要的局外人(我的爸爸尤其不想要这个局外人)。她认为整个童年时代她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父母会把别人用过的二手货给她用,时不时忘了在她的许可条上签字,不肯在她身上花钱,还留下了许多憾事。我真不忍心承认:玛戈的说法也许有几分道理。
“是的,我那脏兮兮的奴仆。”
“王子殿下”说着挥了挥手。
我在啤酒旁边蜷起了身子,我得坐下来喝上一杯啤酒,要不然喝上三杯也行——我还没有从今早的一幕幕里回过神来呢。
“你怎么啦?”她问道,“你看上去简直坐立不安。”她向我弹了弹泡沫水,弹过来的水比泡沫还要多,这时空调突然启动,吹乱了我们的头发。玛戈与我老是待在酒吧里,其实打理酒吧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这里已经成为我们两人童年时从未有过的俱乐部。去年某夜我们喝醉了酒,撬开了母亲地下室里的储物盒,当时还在世的母亲已经犹如风中残烛,我与玛戈需要安慰,于是我们找出了幼时的玩具和游戏,一边小口喝着罐装啤酒一边发出“哇”、“哦”的惊叹声,简直是在八月里过了一回圣诞节。母亲去世后,玛戈搬进了我家的老房子,我们把以前的玩具一件接一件地搬到了“酒吧”里:有一天,一个已然失去香味的“草莓娃娃”玩偶在酒吧的一条凳子上现了身(这是我送给玛戈的礼物);而在另一天,一辆缺了一只车轮的“埃尔卡米诺”小玩具车则突然出现在了墙角的一个架子上(这是玛戈给我的回礼)。
我们正在考虑组织一次“桌上游戏之夜”,可惜“酒吧”的客户大多数年纪颇大,对我们的“游戏人生”、“饥饿的河马”等桌上游戏实在找不出多少共鸣——再说我自己也不记得如何玩“游戏人生”了,在那款游戏中,丁点儿小的塑料汽车还得载上丁点儿小的塑料父母和塑料宝宝。
玛戈给我满上了啤酒,也给自己的杯子满上,她看上去有点儿睁不开眼睛。现在正值中午十二点钟,我想知道玛戈今天已经喝了几个小时。这十年来她一直过得不太顺:我那聪明伶俐又不肯服输的妹妹热衷于冒险,在20世纪90年代末便从大学里辍学搬到了曼哈顿。她赶上了最早一拨网络热潮,成了新贵中的一员,有两年堪称财源滚滚,后来却在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中一败涂地。当时玛戈仍然镇定自若,毕竟她才二十出头,离三十岁还远着呢,没什么大不了。卷土重来的玛戈拿了一个学位,随即加入了西装革履的投资银行业,成了一名中层人员,既担不了多少风光,也担不了多少过错,谁料到后来却在一眨眼间丢了饭碗——她正好遇上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玛戈从母亲的住所打电话给我,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离开纽约返回了家乡,当时她说“我罢手不干了”,我听完又是求又是哄地劝她回来,却听见玛戈在电话那头恼火地一声不吭。挂断电话以后,我忧心忡忡地造访了玛戈那所位于包厘街的公寓,在那里一眼瞧见了盖瑞——那是玛戈心爱的无花果树,却已经发黄枯死扔在了安全出口,我便心知玛戈再也不会回纽约了。
“酒吧”似乎让玛戈重新打起了精神,她打理了吧里的书籍,给顾客们倒上啤酒,时不时偷偷地从小费罐里顺手牵羊,但她干的活确实比我多。我们两个人从来没有谈起以前的生活,我们是姓邓恩的一家子,我们的前途成了泡影,但奇怪的是,我们对此心满意足。
“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玛戈用一贯的开场方式讲话。
“嗯。”
“嗯什么?情况挺糟?你看上去简直一团糟。”
我耸了耸肩表示赞同,她审视着我。
“艾米莉?”她问道。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又耸了耸肩再次表示赞同,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玛戈被逗乐了,她用双肘撑在吧台上,双手托住下巴,蹲下身子打算对我的婚姻来一番精辟的剖析。玛戈一个人就担当了整个专家团的职责,她问:“她怎么啦?”
“倒霉日子,只不过是倒霉的一天而已。”
“别为她的事烦心。”玛戈点燃了一支香烟——她每天会不多不少抽上一支烟,“女人全都神经兮兮。”玛戈不把自己算在“女人”这一类里,她把“女人”当作一个嘲弄的词。
我把玛戈吐出的烟雾吹回它的主人处,“今天是我们结婚周年纪念日,五周年。”
“哇。”妹妹向后歪了歪头。她曾经在我们的婚礼上做过伴娘,通身穿着紫衣,艾米莉的母亲还把她称作“那位美艳动人、一头乌发、紫裙摇曳的夫人”,不过玛戈可记不住什么纪念日,“哎呀,见鬼,时间过得真快。”她又朝我吹了一口烟,这懒洋洋的一招弄不好会让我得上癌症,“她又要玩那个,呃,你们把那种游戏叫作什么,不叫‘寻物游戏’……”
“叫寻宝游戏。”我说道。
我的妻子爱玩游戏,主要是些斗智游戏,但也有需要真人上阵的消遣游戏。每逢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她总会弄出一个精心制作的寻宝游戏,游戏里的每条提示都指向了下一个藏身之处,直到我一步一步地接近终点,一举找到我的纪念日礼物——谁让艾米莉的父亲每逢结婚纪念日便会为她的妈妈玩一套寻宝游戏呢。你们别以为我没看懂一男一女在这两个家庭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别以为我没有体会到其中的意味,但我并非在艾米莉的家中长大,我自有另一个家庭,在我的记忆中,父亲送给母亲的最后一件礼物是一只熨斗,它摆在厨房的台面上,光秃秃的没有包装纸。
“我们要不要赌一赌她今年对你会有多恼火?”玛戈一边问一边从啤酒杯后露出一抹微笑。
艾米莉的寻宝游戏有一个麻烦之处:我从来都摸不透那些提示。第一个结婚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我们还住在纽约,结果我从七条提示中悟出了两条,这成了我在周年纪念日寻宝游戏中的最佳战绩,当时打头的一条提示是:
该处门脸狭窄,但去年秋日某个周二,你我在此地那一吻是何等浓情深爱。
你曾经在孩提时代参加过拼字比赛吗?在听见单词之后,你会搜肠刮肚想看看自己是否能够拼出那个字来,那时你的脑海中一片茫然,感到无比恐慌又空空落落——这便是我在寻宝游戏中的感受。
“那是一家爱尔兰酒吧,不过在一个爱尔兰气质不太重的地方。”艾米莉说。
我一边咬着嘴唇端起肩膀一边审视着起居室,仿佛答案会凭空冒出来,她又等了好一会儿。
“当时我们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恳求,但只怕马上就要恼火起来了。
我耸了耸肩。
“是‘麦克曼’酒吧呀,尼克。记得吗,当时我们在唐人街找那家点心餐馆,却遇上一场雨迷了路,餐馆本该在孔子雕像旁边,结果那地方有两座孔子雕像,我们浑身都淋得精湿,就随便找了一家爱尔兰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搂着我吻我,那个吻……”
“没错!你应该把孔子加进提示嘛,那样我就猜得到了。”
“孔子雕像不是问题的关键,酒吧才是关键,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关键,我觉得那一刻挺特别的。”她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十分娇憨,我一度为这种口吻着迷。
“是挺特别。”我把她拉进怀中吻了吻,“我要在‘麦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当作周年纪念日的特别节目,我们再去故地重游一次吧。”
“麦克曼”酒吧的酒保是个长着胡须的家伙,他一看到我们进门就咧嘴露出了笑容,为我们两人倒上了威士忌,又把下一条提示送了过来。
当我心中凄凄惨惨,只有一个地方能让我重展笑颜。
结果那个地方是中央公园里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雕像,艾米莉曾经告诉过我(她告诉过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诉过我许多次):在孩提时代,那座雕像曾经让她重展笑颜。我压根儿不记得我们谈过这些话题,这一句可不是假话,我确实想不起来其中的只言片语。我有点儿注意力缺失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点儿让人眼花缭乱——在这里我用的是“眼花缭乱”的本意,也就是说她让我无法看个分明,尤其当她处在明亮的光线之下。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就已经足够,她究竟说些什么并不十分重要。当然,我理应留心她的话,但事实并非如此。
等到忙完一天开始交换礼物的时候(我们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按传统互送了纸质礼品),艾米莉已经不再答理我了。
“我爱你,艾米莉,你知道我爱你。”我边说边紧跟着艾米莉从一个又一个游客中间穿进穿出,这些游客一个个张着嘴待在人行道上,对我们两个人浑然不觉。艾米莉从中央公园的人群中闪身而过,游鱼一般绕过了眼神凌厉的慢跑者、细腿伶仃的溜冰者、跪在地上的父母、像醉鬼一样乱窜的学步孩童,一直跑在我的前方,抿着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计想要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后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我拼命澄清自己,她却摆出了一副冰块脸,那神情仿佛一根冷冰冰的手指一般摁熄了我的怒火。“艾米莉,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把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记得分毫不差,借此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我们两人在一起的生活嘛。”
这时一名小丑在附近用气球吹出了一只动物,一个男人买了一枝玫瑰,一个小孩舔了舔蛋筒冰激凌,我与艾米莉之间诞生了一条真正的传统——这条传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艾米莉总是爱得太用力,我则永远永远抵不上她付出的心意。结婚周年快乐,浑蛋。
“我猜的话,五周年纪念啊,这回可真要气炸了。”玛戈接口道,“我希望你准备的礼物确实棒得不得了。”
“还没准备呢。”
“嗯,五周年是什么婚来着?纸婚吗?”
“第一年才是纸婚。”我说道。玩完结婚一周年那场异常痛苦的寻宝游戏以后,艾米莉送给我一沓豪华的信笺,信笺顶端按我的首字母缩写压印着一排凸字,纸质莹润如凝脂,我简直以为它会打湿我的手指。而我则一心想着公园、野餐和夏季的阵阵暖风,于是送给妻子一只从廉价店买来的鲜红色风筝作为回礼。我们两个人都不喜欢自己收到的礼物,对方的礼物倒是让我们情有独钟,整个儿是欧·亨利小说颠倒过来的版本。
“银婚吧。”玛戈猜道,“还是铜婚?象牙婚?帮帮忙吧。”
“是木婚。”我说,“木头质地可实在找不出什么浪漫的礼物。”
在酒吧的另一头,苏把一份叠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一只空杯子和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搁在吧台上起身离开,我们交换了一个沉默的微笑。
“我有主意了,”玛戈说,“回家跟她在床上大干一场,然后一边用你的小兄弟抽她一边大声喊,‘木婚是吧,那就给你个小兄弟,让你尝尝干柴烈火的滋味,骚货!’”
我们齐齐放声大笑,两张脸孔上都泛起了红晕,恰好浮在同样的位置。玛戈很喜欢动不动跟我开些荤玩笑,仿佛时不时扔过来一个手榴弹,并不顾忌兄妹之间的规矩。正因为这个缘故,高中时曾有流言声称我和玛戈私底下上过床——活生生是一场孪生兄妹的乱伦之恋。谁让我们两个人如胶似漆呢:我们有别人听不懂的私密笑话,我们避开众人躲在派对的一角窃窃私语。我敢肯定自己无须辩白,但你又不是玛戈,弄不好你还真的会错意,因此我还是多说一句吧:我和妹妹从来没有上过床,也从来没有动过这种邪念,我们只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此刻玛戈正在手舞足蹈,做出一副要用小兄弟猛抽我妻子的样子。
不行,艾米莉和玛戈永远成不了朋友,她们两个人都太护着自己的地盘了。玛戈曾经是我生活中的明星,艾米莉则是众人生活中的明星。这两个人曾经两次居住在同一座城市里:第一次是纽约,眼下则是这儿,但她们却相互并不熟络。她们在我的生活里穿梭,仿佛两个算准了时间的舞台演员,只等其中一个出门,另外一个就会走进来。有几次她们破天荒地撞上了对方,这种场合似乎让两个人都有点儿茫然。
在艾米莉还没有和我稳定交往、订婚、结婚的时候,玛戈会时不时略略提到她对艾米莉的看法,她说过“这事真有趣,我居然不能完全看透她,摸不清她的底细”,然后说“你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有点儿不太像你自己”,最后变成了“重要的是她让你真正地开心”。
那时艾米莉确实让我十分开心。
艾米莉也告诉我她对玛戈的看法,“她……很有密苏里气质,对吧?”再加上一句“非要打点心情才伺候得了她”,还有一句“她有点儿黏你,不过我想她也没有其他人可黏”。
我原本希望这两人在大家一起回到密苏里后能够尽释前嫌,好歹能够求同存异,相安无事地过日子,只可惜事与愿违。她们俩谁也没变样,只不过玛戈比艾米莉逗趣几分,因此她们还算不上势均力敌的对手。艾米莉是个话里带刺的机灵鬼,很会挖苦人,她能把我气得火冒三丈,能够一针见血地道破玄机,而玛戈却总能让我放声大笑——话说回来,嘲笑自己的枕边人说不定会招来什么祸事呢。
“玛戈呀,我们不是说好你再也不提我的‘小兄弟’了吗。”我说,“在我的妹妹面前,我可没有‘小兄弟’。”
这时响起了一阵电话铃声,玛戈又抿了一口啤酒,随后接起了电话,转转眼珠露出了微笑,“他当然在这儿啦,拜托等一下!”她对我做了个口型:“是卡尔。”
卡尔·佩利在三年前退了休,两年前离了婚,随后便搬进了我们所在的小区,住在我和艾米莉对面的那条街上。他是个周游四方的推销员,卖些儿童派对用品,我感觉在过了四十年的汽车旅馆生涯后,待在家里让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一个气味刺鼻的“哈迪斯”快餐袋在“酒吧”里现身,唠唠叨叨地抱怨手里的钱不够花,直到“酒吧”把他喝的第一杯酒免单(从卡尔在“酒吧”的所作所为看来,喝酒对他来说倒不碍事,但他离了酒只怕过不下去)。对“酒吧”想要处理的各种垃圾酒品,卡尔通通奉行“来者不拒”的宗旨,而且他确实动了真格:我们曾经在地下室里发现一批积了灰的“Zima”饮料,大约出品于1992年,结果卡尔一整个月里就只喝那批饮料。当他因为宿醉来不了“酒吧”时,他就找个理由打电话来:“尼克,今天你的邮箱看上去快炸了,说不定是收到了一个包裹。”要不然就是:“据说今天要下雨,你最好把窗户关上。”那些理由都假得要命,卡尔只不过是一心想听听酒杯的“叮当”声和别人喝酒的“咕噜”声罢了。
我拿起电话,把一大杯冰举到话筒旁边摇了摇,好让卡尔联想起杜松子酒。
“嗨,尼克。”话筒里传来卡尔有气无力的声音,“很抱歉打扰你,我只是觉得该告诉你一声……你家的前门正大开着,你的那只猫也溜到了屋外,它本来应该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对吧?”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
“我会过去瞧一瞧,但我身体有点儿不舒服。”卡尔闷声说道。
“别担心,”我说,“反正我也该回家了。”
02
顺着“河间大道”向北直驶,只需要十五分钟车程便可开到我家。开车驶进这片小区时,偶尔我会打个冷颤,一户户黑洞洞的房屋让我觉得有点儿胆战心惊:这里有些房屋从未有人问津过,一些屋子倒是曾经有过业主,可业主却又活生生地被驱逐了出去,那些屋子得意扬扬地空着,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
当我和艾米莉搬进小区时,附近寥寥可数的几户邻居突然造访了我家:一位养了三个孩子的中年单亲妈妈带着一锅炖菜,一个家有三胞胎的年轻父亲带着半打啤酒(他的妻子留在家里照顾宝宝了),此外有一对上了年纪的基督徒夫妇,他们住在离我家隔着几栋房子的地方,当然还少不了住在街对面的卡尔。我们一起坐在我家屋后平台上望着河水,他们一个个可怜巴巴地谈起了抵押贷款,谈到了零利率和免头期款,又纷纷声称艾米莉和我是唯一一户临河的人家,也是唯一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家里只有你们两个人?住这么大一所房子?”单亲妈妈一边问一边递过来一份炒鸡蛋。
“只有我们两个人。”我面带微笑地说道,然后吃了一口鸡蛋,点了点头表示颇为美味。
“似乎有点儿寂寞呢。”她倒是没有说错。
四个月后,这位艳羡“大房子”的女人再也交不上按揭款,于是和她的三个孩子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之中。她家的房子一直空着,客厅窗户上仍贴着孩子画的蝴蝶,魔术变色笔鲜艳的色彩在阳光暴晒之下褪成了棕色。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开车经过这栋房子,望见一个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男人躲在蝴蝶图画后面往外看,他的身影浮在夜色中,像是一尾伤感的观赏鱼。这时他发现了我的目光,随即一闪身躲进了屋子深处。第二天,我把一个装满三明治的牛皮纸袋放在了前门台阶上,那一袋三明治在阳光下晒了整整一个星期无人问津,渐渐地腐烂变质,我又把它捡起来扔掉。
眼下的小区一片宁静——这片楼盘总是静得令人有些不安。我驾车驶近自己的家,耳边回荡着汽车发动机的声响,一眼看见那只猫待在台阶上。卡尔的电话挂断已经过了二十分钟,猫却还在台阶上,这一点有几分奇怪。艾米莉非常宠爱那只猫,猫咪以前做过去爪手术,艾米莉从不放它出门,因为布利克这只猫虽然十分讨人喜欢,却实在蠢得要命,即使它那毛茸茸肉滚滚的身上带着跟踪设备,艾米莉却心知布利克一出门就会从此不见踪影。那只猫会摇摇摆摆地一头栽进密西西比河,再一路漂到墨西哥湾,被一头饥肠辘辘的白真鲨一口吞下肚去。
谁知道那只猫竟然蠢得连前门台阶都迈不过:布利克正趴在门廊的边上,好似一个胖胖墩墩又得意扬扬的哨兵——算得上一个卖力过头的列兵吧。我把汽车驶入车道,卡尔便走出屋子站在了自家门前的台阶上,我感觉到猫和老人都正望着我一步步下了车向屋子走去,沿途的朵朵红牡丹看上去肥厚多汁,仿佛正引人将它一口吞下。
我正要堵住猫的去路好伸手捉住它,却一眼看见家里的前门正敞开着。卡尔倒是已经提过这件事,但亲眼看见这一幕却有些诡异。眼前的门可不是开了一条缝,看上去像是主人去倒垃圾马上就回来,而是大开着的,透露出几分不祥的气息。
卡尔正在街对面徘徊,等着看我的反应,我顿时觉得自己在扮演“担心的丈夫”一角,仿佛眼前是一幕糟糕的行为艺术。我站在中间的一级台阶上皱起了眉头,然后三步并作两步急匆匆地上了楼梯,嘴里叫着妻子的名字。
一片沉默。
“艾米莉,你在家吗?”
我径直奔到楼上,却没有发现艾米莉的身影——熨衣板已经铺好,熨斗还开着,一件衣服正等着熨烫。
“艾米莉!”
我又跑回楼下,发现卡尔仍站在自家的门口,把两只手搁在臀上遥望着这边。我猛地转身进了客厅,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地毯上撒着一片片闪闪发光的玻璃碎渣,咖啡桌已经散了架,茶几东倒西歪,一本本书在地板上散得满地都是,仿佛在玩一场纸牌魔术,就连沉重的古董搁脚凳也翻了个身,四条细腿正齐刷刷地伸向天空,仿佛已经咽了气。在一片乱糟糟的家什中间,赫然摆着一把锋利的剪刀。
“艾米莉!”
我撒开腿跑了起来,边跑边大声喊叫着她的名字。我穿过厨房——厨房里的一只水壶已经烧开,到了地下室——地下室的客房空荡荡的,又疾步出了后门。我风驰电掣地穿过后院,奔上了河面上那艘小艇细长的甲板,从侧面打量了几眼,想要瞧瞧我们的小艇上是否有艾米莉的身影。有一天我曾在小艇上找到过她,那时小艇正系在码头上,在水中兀自摇摆,而艾米莉闭着眼向着阳光仰着头。我凝视着水面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倒影和艾米莉那张美丽宁静的面孔,这时她突然睁开了一双蓝眼睛,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于是我也不说一句话,独自进了家门。
“艾米莉!”
她不在船上,也不在家里——这些地方都找不到艾米莉的踪迹。
艾米莉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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