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黎七年时,广州的番禺城,已比先前大了近三倍。

因为阻碍货运,番山和禺山中间的山谷已经不足以支持城市的建设,于是朝廷干脆把组织人手,将番山铲平,山岩就地填海造陆,开出来的土地又把港口扩建了一波。

西方的商船如今还是运送大量的金银来购买东方的货物,当然,除了奢侈品之外,东方的精美提花织机、药材等物也是重点交易品,罗马和波斯的商船都对的黎朝的蒸气机船头垂涎无比,曾经向朝廷递交国书,想求一台回家,但还是被拒绝了。

这东西产量和需求差距太大,国内都没满足,卖是不可能卖的。

船铃响动,一条大船缓缓进入码头。

这时,码头的旗手吹响了哨子,打着旗语让船在旁边等候。

又过了一会,一条船从旁边离开码头,他这才挥着手中旗帜,让船停入码头。

船还未停稳,几名衣着身着薄麻的俚人从船上跃下,拉着纤绳让船停靠得更稳,随后便有管理者过来清点货物,扯单子让报关。

一番麻烦的手续之后,才到码头约了车队,将船上的货物送下。

“这是什么?”背着沉重又有些柔软的货物,力夫们有些好奇地问。

“这是胶,”帮着搬货的俚人笑了笑,“前些年,朝廷让朱涯州(海南岛)种些叫橡胶树的苗,给了很多财物,这几年,那树长大了,用刀割个口子,便流些白乳,汇集到一起,就凝成这胶了。”

“啊,那这些有什么用呢?”力夫不解地问。

说到这个话题,这个俚人瞬间眉飞色舞:“那用处可就大了去了,胶鞋、胶鞋你知道么?”

力夫瞬间睁大了眼睛,背着胶的身子瞬间抖了抖,仿佛背的不是胶,而是黄金。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交广之地炎热潮湿、雨水繁多,赤足也好,布鞋也罢,在雨水天都能将脚泡着发白发肿,但若有一双胶鞋,这些便都不是问题。

如今,普通人家若有一双胶鞋,那都是可以传家的宝贝!

看到力夫的反应,俚人满意地昂起了头,眉眼间都是自信,思绪也回到了很久以前……

那是黎朝才刚刚立国不久,朝廷便给他们朱涯州运来很多种子,育苗之后,就选土开垦种植,当时他们寨里的俚人是很生气的,不愿意让这些外人在自家地盘种树。

但是——广州的官府立刻就给他们俚寨送了二十匹布和豆油两车,并且表示只要树长得好,每年送的东西只会多不会少。

他们这些部族哪见过这种场面,当场便同意了,根本没有一个有意见,而朱涯州的其它俚僚人都对此非常嫉妒,而那些汉人也非常给面子地在其它俚人的地盘里也种上了树苗,且给了财物。

种些树就能有这么多的收入,他们当然也就倍加珍惜这些树苗,对异人交代的照顾办法没有一点马虎。

年前朝廷不再给他们送粮油布匹了,当时他们还叫嚣着要砍掉那些树,这时,朝廷却派人来割胶,并告诉他们,每片林的胶都能换来比先前多十倍百倍的粮食布匹。

从那之后,这些树林就成了各个俚寨最贵重的财物,别说砍树了,谁割的不好伤了树,都要被重罚的,而有了这些胶,他们再也不必看着番禺城里东西眼馋了,好多寨子都每人穿了一件新衣,人人每月都能吃上两回肉食,过上以前不敢想的日子……

“发什么呆呢,天都要黑了,还不去缴税!”旁边有人喝道。

……

港口的税务繁忙至极,张舆处理完最后一单橡胶税务后,这才揉了揉手腕,起身离开衙门。

刚刚到门口,便遇到了一位大人物。

主管着整个西南事务的孟岚*静深这些年已经将政务大部分交给了新提拔的官员们,平日里神出鬼没,基本看不到人,如今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纵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张舆一时还是有些紧张起来。

“张大人,”孟岚上下打量了下这位女神血缘上的亲弟弟,缓缓道,“公主百日之期将至,陛下宣你前去洛阳,为你的外甥女庆祝。”

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张舆难以自抑:“阿姊、陛下竟有了皇女,何时的事,怎毫无消息?”

孟岚心说我要知道就好了,也没看她怎么显怀怎么疲惫怎么难受,好像就是腰围粗了一点,然后打个了卡,孩子就生出来了,网上玩家们甚至因此一度怀疑这孩子是不是单皇后生的。

张舆谢过孟岚告知,便飞快回家,收拾东西。

老管家知道这事后,长吁短叹了数息,终是没再说什么,把小公子们和夫人邀着,去寻北上的船。

这些年,张舆在广州过得还算自在,但交广之地毕竟潮湿炎热,又远离中枢,如今能回洛阳,自然是天大的好事。

……

张舆带家人北上时,一路上总能遇到玩家来围观。他们用张舆听不懂话嘀咕:“这老婆好像是他在广州取的啊,怎么办,按历史来推断,他该在建邺娶妻的啊,将来他的曾孙女还能把梁武帝萧衍生出来么?”

“但他的儿子还是叫张长惠、张次惠啊,这个是按辈份来的吧?”

“张九龄怎么办啊,开元之治的名相,他的十六世孙……”

“得了吧,张九龄和李白一个时代的人,这也太远了。”

“就是,按现在的工业发展,没准李白能坐飞机入四川呢,还能写个毛的蜀道难啊。”

“那岂不是文化的大灾难啊?”

“不过是少背点诗,问题不大……”

-

洛阳神宫。

雪花飘飞,青年眉目如画,静坐庭中抚琴。

庭边几个小火炉静静地散发着热意,让他不至于在这天气里冻僵。

旁边还有一个他请来的好友,与好友带来的拖油瓶。

和喜欢怼人的司马邺不同,王悦这种温柔真诚的翩翩君子交起朋友来,就很难有人拒绝的了。

卫摩便是其中之一。

“太子心乱了?”司马邺嗑着瓜子问。

王悦悄悄在桌下踢他一脚。

卫摩白了他一眼,停下抚琴的手,冷笑道:“你再叫我太子,我就打掉你的牙。”

他这些年和姑姑的关系并没有疏远,在求学同时,也在单皇后那学了些防身之技,在揍人方面,从没吃过亏。

司马邺有些悻悻地低下头:“我这不是叫习惯了么。”

“陛下从未有立我为太子的念头,”阿摩叹息道,“再说了,我就差她十岁,真要立我为太子,搞不好会死的在她前边。”

太子岂是好当的,从古自今,年龄差大点还好,年龄相近的,但凡君王英明,那就妥妥的是个早死的命,他是没有一点兴趣的。

“那你就真的不入朝么?”王悦有些担心地问。

“我已经通过了考试,天凉大人已经决定收我为入室弟子了,”阿摩揣手入袖,淡然道,“等百日宴过了,我便去青州,去继承天凉大人的衣钵。”

“就不意难平么?”司马邺好奇道。

“那些异人岂是我能摆得平的,”阿摩连连摆手,“你没跟在陛下身边,不知道厉害。真让我去,怕是用不了半月,便死得顺理成章,让别人掌握大权了。”

这些年他是见识过的,所以早早明白自己的定位,一心求学,准备在科学的领域里大展身手。

司马邺和王悦对视一眼,脑子里掠过一些大人物的面貌,都认可这个道理。

也对,这天下如今变得太快,还是让能杠的住的人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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