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治安推事范昂其人以及他办案方式的一个小小的例子。)

这桩案子发生在与首都警察局的一个赫赫有名的分局的辖区内,而且与这个分局近在咫尺。人群得到的满足仅仅是簇拥着奥立弗走过两三条街,到一个叫做玛当山的地方为止。他被人押着走过一条低矮的拱道,登上一个肮脏的天井,从后门走进即决裁判庭。这是一个石砌的小院,他们刚进去就迎面碰上一个满脸络腮胡,拎着一串钥匙的彪形大汉。

“又是什么事啊?”他漫不经心地问。

“抓到一个摸包的。”看管奥立弗的警察答道。

“先生,你就是被盗的当事人?”拎着钥匙的汉子又问。

“是的,我正是,”老绅士回答,“不过,我不能肯定就是这孩子偷走了手绢。我——我不想追究这事了。”

“得先去见见推事再说,先生,”拎钥匙的汉子回答,“长官他马上就忙完了,过来,你这个小家伙,真该上绞架。”

这番话是向奥立弗发出的一道邀请,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门,要奥立弗进去,在里边一间石砌的牢房里,奥立弗浑身上下给搜了一通,结果什么也没搜出来,门又锁上了。

这间牢房的形状和大小都有些像地窖,只是没那么亮,里边龌龊得叫人受不了。眼下是星期一上午,打星期六夜里开始,这里关过六个醉汉,现在都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过,这不是什么问题。在我们的警察局里,每天夜里都有无数男男女女因为芝麻绿豆大的罪名——这个说法真不算一回事——就给关进了地牢,与此相比,新门监狱那些经过审讯、定罪、宣判死刑的最最凶暴残忍的在押重罪犯的囚室简直算得上宫殿了。让怀疑这一点的人,无论是谁,来比较一下吧。

钥匙在锁孔里发出咔哒一声响,这时候,老绅士看上去几乎与奥立弗一样沮丧,他长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里的书,书是无辜的,然而所有的乱子又都是因它而起。

“那孩子长相上有一种什么东西,”老绅士若有所思地缓步踱到一边,用书的封皮敲击着自己的下颚,自言自语地说,“某种触动我、吸弓我的东西。他会不会是无辜的呢?他似乎有些像——这个,这个,”老绅士骤然停住了,两眼凝视着天空,紧接着又高声说道,“天啦——我从前在哪儿见过的,跟他的长相很相似?”

老绅士沉吟了半晌,带着同样苦苦思索的神色走进后边一间面向院子的接待室,默默地走到一个角落,将多年来一直掩藏在沉沉大幕后边的无数张面孔唤回到心目中。“不,”他摇了摇头说,“这一定是想像。”

他又一次回顾这些面孔。他已经将它们召唤到了眼前,要把遮挡了它们如此之久的这层幕布重新拉上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张张面孔,有亲友的,也有仇敌的,还有许多几乎已经完全不认识的面孔也不期而至地挤在人群中。往昔如花似玉的少女而今已到了风烛残年。有几张脸长眠在地下,已经变了样,可是心灵超越了死亡,使它们依旧像昔日一样美好,呼唤着当年炯炯的目光,爽朗的笑貌,透过躯壳的灵魂之光仿佛在娓娓低语,黄土底下的美虽然已面目全非,但却得到了升华,她超脱尘世,只是为了成为一盏明灯,在通往天国的路途上洒下一道柔和清丽的光辉。

老绅士到底没有想起谁的相貌与奥立弗有些相像。他长叹一声,向自己唤醒过来的往事告别,幸好他只是有些恍榴。老绅士把这一切重新埋进那本书的宇里行间,那本帮不上什么忙的书。

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肩膀,他顿时醒悟过来,拎钥匙的汉子要老绅士随他一道进法庭去。他赶紧合上书,当下便被领去拜见声威赫赫的范昂先生。

法庭是一间带有格子墙的前厅。范昂先生坐在上首的一道栏杆后边,可怜的小奥立弗已经给安顿在门边的木栅栏里,叫这副场面吓得浑身发抖。

范昂先生很瘦,中等身材,腰板细长,脖子不大灵便。他头发不多,大都长在后脑勺和头的两侧。面容严厉而又红得过头了些。如果他确确实实没有饮酒无度的习惯,他完全可以起诉自己的长相犯有诽谤罪敲它一大笔损失费。

老绅士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朝推事的写字台走过去,递上一张名片,说道:“先生,这是我的姓名和住址。”说罢,他退后两步,又彬彬有礼地点了一下头,静候对方提问。

范昂先生那功夫刚好正在研读当天早报上登载的一篇社论,文章谈到了他最近作出的一次裁决,第三百五十次提请内政大臣对他特别加以注意。他火透了,抬起头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

“你是谁?”范昂先生发话道。

老绅士带着几分惊愕,指了指自己的名片。

“警官,”范昂先生傲慢地用报纸把名片挑开,“这家伙是谁?”

“先生,我的名字么,”老先生拿出了绅士风度,“我名叫布朗罗,先生。请允许我问一声长官大名,长官居然倚仗执法者的身份,无缘无故地羞辱一个正派人。”布朗罗先生说着,眼睛在法庭里扫了一周,好像是在寻找一个能给他以圆满答复的人似的。

“警官,”范昂先生把报纸扔到一边,“这家伙犯了什么案?”

“大人,他没犯案。”警官回答,“是他告这个小孩,大人。”

推事大人明知故问。这一手也太气人了,又用不着担风险。

“看来是告这个小孩,是吗?”范昂先生盛气凌人,将布朗罗先生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叫他起誓。”

“起誓之前,我必须声明一句,”布朗罗先生说,“就是说,要不是亲身经历,我的的确确不敢相信——”

“先生,住嘴。”范昂先生专横地说。

“先生,我非说不可。”老绅士毫不示弱。

“立刻给我住嘴,不然我可要把你赶出法庭。”范昂先生说道,“你这个傲慢无礼的家伙,你怎么敢威胁一位推事?”

“什么!”老绅士涨红了脸,大叫一声。

“叫这个人起誓。”范昂朝书记员说道,“别的话我一概不听。叫他起誓。”

布朗罗先生大为光火,然而,或许是考虑到发泄一通只会伤害到那孩子,便强压住自己的感情,立刻照办了。

“噢,”范昂说,“指控这孩子什么?你有什么要说的,先生?”

“当时,我正站在一个书摊边上——”布朗罗先生开始讲述。

“先生,停一停。”范昂先生说,“警官。警官在哪儿?喏,叫这位警官起誓。说吧,警官,怎么回事啊?”

那名警察相当谦恭地讲了一遍,他如何抓住奥立弗,如何搜遍全身,结果一无所获,他所知道的也就是这些了。

“有没有证人?”范昂先生问。

“大人,没有。”警官回答。

范昂先生默默地坐了几分钟,然后向原告转过身去,声色俱厉地说:

“喂,你倒是想不想对这个孩子提出控告,唔?你已经起过誓了,哼,如果你光是站在那儿,拒不拿出证据来,我就要以蔑视法庭罪惩治你,我要——”

要干什么,或者说找谁来干,没有人知道,因为就在这当儿,书记员和那名警察一齐大声咳嗽起来。前者又将一本沉甸甸的书掉到了地板上,就这样,那句话没听完整,纯粹是出于偶然。

尽管遇到无数的胡搅蛮缠与翻来覆去的凌辱责骂,布朗罗先生还是想尽办法将案情说了一遍,他说,由于一时感到意外,见那孩子一个劲地跑,自己便追了上去,他表示了自己的希望,虽然孩子并不是在行窃时被拿获的,假如庭长相信他与几个小偷有牵连,也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宽发落。

“他已经受伤了,”布朗罗先生最后说道,“而且我担心,”他望着栏杆那边,郑重其事地补充了一句,“我确实担心他有病。”

“噢,不错,也许是吧。”范昂先生冷笑一声,“哼,少来这一套,你这个小流氓,骗是骗不了我的,你叫什么名字?”

奥立弗竭力想回答一声,可是说不出话。他脸色惨白,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他的眼前旋转起来。

“你这个厚脸皮的无赖,叫什么名字?”范昂先生追问道,“警官,他叫什么名字?”

这句话是冲着站在栏杆旁边的一个身穿条纹背心的热心肠老头说的。老头弯下腰来,又问了一遍,发现奥立弗已确实无力对答。他知道不回答只会更加激怒推事,加重判决,就大着胆子瞎编起来。

“大人,他说他名叫汤姆·怀特。”这位好心的警察说道。

“喔,他不是说出来了,是吧?”范昂先生说道,“好极了,好极了。他住在什么地方?”

“大人,没个准儿。”他又装作听到了奥立弗的答话。

“父母双亲呢?”范昂先生问。

“他说在他小时候就都死了,大人。”警官铤而走险,取了一个常见的答案。

问到这里,奥立弗抬起头来,以哀求的目光看了看四周,有气无力地请求给他一口水喝。

“少胡扯。”范昂先生说道,“别当我是傻瓜。”

“大人,我想他真的有病呢。”警官进了一言。

“我比你清楚。”推事说道。

“警官,快扶住他,”老绅士说着,情不自禁地扬起了双手。“他就要倒下去了。”

“站一边去,警官,”范昂嚷道,“他爱倒就倒。”

承蒙推事恩准,奥立弗一阵晕眩,倒在地板上。法庭里的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一动。

“我就知道他在装疯卖傻,”范昂说,仿佛这句话便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根据。“由他躺在那儿吧,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躺得不耐烦了。”

“您打算如何断案,大人?”书记员低声问道。

“即决裁判,”范昂先生回答,“关押三个月——苦工自然是少不了的。退庭。”

房门应声打开,两个汉子正准备把昏迷不醒的奥立弗拖进牢房,这时,一位身穿黑色旧礼服的老人匆匆闯进法庭,朝审判席走去。他面带一点凄苦的神色,但看得出是个正派人。

“等一等,等一等。别把带他走。看在上帝的分上,请等一会儿。”这个刚刚赶到的人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

尽管法律的各位守护神在这类衙门里对女王陛下的臣民,尤其是对较为贫困的臣民的自由、名誉、人品,乃至于生命滥施淫威,尽管在这四壁之内,荒唐得足以叫天使们哭瞎双眼的把戏日复一日,衍演无穷,这一切对于公众却始终是秘而不宣的,除非通过每天的报纸泄漏出去。范昂先生看见一位不速之客这般唐突无礼地闯进门来,顿时勃然大怒。

“这是干什么?这是谁呀?把这家伙赶出去,都给我出去。”范昂先生吼声如雷。

“我就是要说,”那人大声说道,“别想把我撵出去。事情我都看见了。书摊是我开的,我请求起誓,谁也别想封住我的嘴巴。范昂先生,你必须听听我的陈述,你不能拒绝。”

那人理直气壮,态度十人强硬,事情变得相当严重,马虎过去是不行的了。

“让这人起誓,”范昂先生老大不高兴地喝道,“喂,讲吧,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这样的,”那人说道,“我亲眼看见三个孩子,另外两个连同这名被告,在马路对面闲逛,这位先生当时在看书,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孩子,我看见他下手的,这个孩子在旁边给吓呆了。”说到这里,可敬的书摊掌柜缓过气来了,他比较有条理地将这件扒窃案的经过情形讲了一遍。

“你干吗不早点来?”范昂顿了一下才问。

“没人替我看铺子,所有能给我帮忙的全撵上去了,五分钟以前我才找着人,我是一路跑来的。”

“起诉人正在看书,是不是啊?”范昂又顿了一下,问道。

“是的,那本书还在他手里哩。”

“呵,是那本书么,哦?”范昂说道,“付钱了没有?”

“没有,还没付呢。”摊主带着一丝笑意答道。

“天啦,我全给忘啦。”有些优惚的老绅士天真地高声叫道。

“好一位正人君子,还来告发一个可怜的孩子。”范昂作出滑稽的样子,希望借此能显得很厚道。“我想,先生,你已经在一种非常可疑、极不光彩的情形之下把那本书据为己有了,你兴许还自以为运气不错吧,因为产权人不打算提出起诉。喂,你就当这是你的一次教训吧,否则法律总有一天会找上你的。这个小孩子以释放。退庭。”

“岂有此理。”布朗罗先生强压多时的怒气终于爆发了。“岂有此理。我要——”

“退庭。”推事不容他分说。“诸位警官,你们听见没有?退庭。”

命令执行了。一手拿着书,一手握着竹杖的布朗罗先生虽说忿忿不平,还是给轰了出去。激奋与受到的挑衅使他怒不可遏。他来到院子里,怒气立刻烟消云散。小奥立弗·退斯特仰面躺在地上,衬衫已经解开,太阳穴上洒了些凉水,脸色惨白,身上不住地抽动,发出一阵阵寒颤。

“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布朗罗先生朝奥立弗弯下腰来,“劳驾哪一位去叫辆马车来,快一点。”

马车叫来了,奥立弗给小心翼翼地安顿在座位上,布朗罗先生跨进马车,坐在另一个座位上。

“我可以陪您一块儿去吗?’书摊老板把头伸了进来,说道。

“哎呀,可以可以,我亲爱的先生,”布朗罗先生连声说道,“我把您给忘了,天啦,天啦。我还拿着这本倒霉的书呢。上来吧。可怜的小家伙。再不能耽误时间了。”

书摊掌柜跳上去,马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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