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以为科尼岛大道是通往科尼岛,或者穿过科尼岛的,那你可就错了。这条路的起点是远景公园西南角的圆环,往南延伸,一直到伯德沃克附近的布莱顿海滩大道。我搭乘D线地铁在十六街与J大道的交会口下车。如果我多乘一站到M大道下车的话,应该可以省下几条街的步行距离,但我下了车才知道。

我一边查看方位,一边沿着J大道往西走。这是一条热闹的商业街,满是小餐馆和面包店,大家管这里叫米德伍德区。以前,在布鲁克林还是犹太人、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聚居时候,这里一直住着中产阶级和犹太人。从招牌来看,如今这地方还是有不少犹太人,只是不太看到那种穿着及膝大礼服、戴着宽边帽的传统犹太人罢了,跟犹太区公园或皇冠高地那些地方相比,还是有些不同。

聚住在科尼岛大道的人种更加多样。犹太小吃店的两边分别是一家巴基斯坦杂货店和一家土耳其餐厅。我走过几家二手车店、平价珠宝店,又走了两条街,顺着门牌号码一家家走下去,终于到了我要找的那一家。从洛克斯特街的街角再往前隔两幢房子,有一条巷子从科尼岛大道歪歪斜斜地延伸出来,夹在L大道和M大道之间。

巷子里的一幢房子就是比尔曼与伊凡科的丧身之地。它有四层楼高,方方正正的,像是个长箱子。起初只是一座木结构房子,我想现在还是,至少下半部是,但有人觉得用铝架改良一下会更好。这样可以省下大笔的暖气费用和几年就得粉刷一次的麻烦,更让墙壁看起来独一无二。主人因陋就简,似乎只想把屋子包起来拉倒,懒得装饰,也不讲究建筑细节,省钱就行。什么都是四方形的,一个屋顶四面墙,看来是随便找人胡乱弄了弄,到处都是修补的痕迹。

“看你这副专心的样子,好像想把它买下来似的。”

我寻声看去,消防栓旁边有一部警车,一个一头黑发、留两撇小胡子的警官探出头来跟我说话。他穿了一件夏威夷衫,手臂晒得黑黑的。“埃德·艾弗森,”他说着露齿一笑,“你一定是斯卡德。”

一进大门,就看到八个电铃,另外还有一个没有标签的。“高级住宅,”他说,“管理员的门铃可没有标签。”他按了按没有标签的那个,对讲机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警察。乔治,我带了个朋友来见你。”

一阵噼里啪啦的静电声。几分钟之后,一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皮肤黑黑的人走了出来。他个子很矮,两条罗圈腿,上半身很强壮,仿佛练了很久举重似的。

“这是斯卡德先生。”艾弗森说,“他想当你们一楼的新房客。”

他摇摇头。“刚租出去了。”

“开玩笑,现在已经有房客了?”

“下个月一号。房东告诉我说他已经签约了,意思是让我刷油漆,把房间打扫干净。”他皱了皱鼻子,“得先把臭味除掉才行。”

“油漆味儿说不定压得住。”

“能盖住一些。可臭味儿已经渗入地板了。”乔治说,“墙壁里也有。我看得点香才行。”

“可以试试。”

“但是,里面又都是香的味道,这要怎么除掉?”

“嘿,烧菜的油烟味儿可重得很。”艾弗森建议说,“带我们进去看看吧。”

“我跟你说过,租出去了。”

“里面有斯卡德先生想看的东西,他又不想租,乔治。还是让我们进去吧,难道要我再把门踹开?”

“味道淡多了。”艾弗森对管理员说,“你整天在这里,可能没注意到昨天和今天的差别。你先用阿莫尼亚水洗地,就像现在这样,然后把窗户全部打开,再喷点空气清新剂,谁知道这里出过什么事情?”

“你闻不出来?”

“当然闻得出来,但已经比以前好多了。你说已经有个天才租下了这个地方?他是怎么了?鼻塞?”

“他是通过电话谈的。”

“做事情就是不能马虎,租房子怎么连看都不来看。再说说住在对门的那个女人吧,听说她一天到晚都在厨房里忙活。她不是唯一抱怨屋子里有怪味的人,是吧?”

“楼上的人也说他们闻到臭味。”

“楼上都能闻到?”

“从门缝窜出来之后,你看,就这么一路上去了。”

“如果那时她没在对门张罗吃的,或是,尸臭和食物的味道混在一起,相互抵消,谁会想到屋里面有死人呢?她到底在煮什么?”

“柬埔寨食物吧,我想。”

“柬埔寨?”

“她是从柬埔寨来的,”乔治说,“应该是弄柬埔寨食物吧,不是吗?”

“我猜柬埔寨国宴的第一道就是大蒜煮狗肉。”艾弗森说,“她那家人对这道菜真是百吃不腻。好了,乔治,我们从这里接手了。”

“接手干什么?”

艾弗森笑了笑。“接手干活儿啊。”他说,“去忙吧,喝几杯类固醇,举举重吧。”

“我没碰过类固醇,自然的东西更好。”

“是啊,说得对。”

“那东西对人体不好。”乔治说,“你的蛋会变小。”

“小得跟鹰嘴豆似的。”艾弗森说。门关上之后,他说:“你看那个王八蛋的肩膀,自然个屁。那些矮个子都想长高变大,急了,每个人都想试试类固醇,还真的有效,谁舍得放弃不用?但用多了,蛋真的会变小。这些吃类固醇的人,嘴巴上这样说,但是跟肝癌一样,都觉得只有别人才会得。”他摇摇头,“其实,我们不都这么想吗?坏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否则的话,谁敢乘飞机、谁敢从酒吧出来以后开车回家、谁敢抽烟?说不定,连出门都不敢了。”

“也不敢去听音乐会了。”

“什么事都不敢干了。这里就是命案发生现场,你还可以闻到味道,是不是?情况比乔治想得好一些。你能做的,就是拼命闻,因为什么也看不见了。他把这里打扫干净了。他也非打扫不可,没有理由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保留下来。法医已经验过尸了,证据带走了,照片也拍过了。门一撞开,这案子就破了,完全没有保留现场完整的必要。”

他带我进到前屋,穿过厨房,在后面找到第三个房间。“家具都不见了。”他说,“其实原来也没有什么。客厅里有两把救世军捐的破椅子,纸箱子上放了部旧电视,厨房里有个牌桌,连张床都没有,地板上放个海绵垫,铺张床单,就这么睡了。有没有衣柜呢?这倒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一样东西,这里还有一部电视机,放在地板上,可以躺在地上看,不会扭着脖子。”

“他们想得可真周到。”我说。

“他们还想到睡觉的时候要多吸点新鲜空气,刻意把海绵垫放在窗户边。那个疯子,伊凡科,就死在你站的那个位置,四仰八叉地躺在那里,头朝下,身子一半在海绵垫上,一半在海绵垫外。突然想起来了,如果我们在警察局的话,我就可以拿现场照片给你看了,你会更加清楚我刚刚冲进来时候的现场情况。”

我说谢林已经拿给我看过了。

“所以你是想身临其境,自己感受一下。”他白白的牙齿一闪,“闻闻这味道。”

“再跟到过现场的人聊一聊。”

他点点头。“如果你看过照片,对现场应该很清楚。开枪的人在正对着海绵垫的屋角,就在那里,穿着内裤,朝自己开枪之后,现场一片狼藉。不过,就算没有这两具尸体,这里的气味也不会好,相信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自杀之前,他要把衬衫和裤子脱掉;或者是他想全裸着死,正要脱内裤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什么,觉得还是该体面些,就没脱光。他的牛仔裤扔在电视机旁边,大概就在那里,他的衬衫,忘了他的衬衫在哪儿了,在这附近吧,大概,反正一定在地板上,这地方就这么大。”

“他坐在屋角?”

“瘫在那里。”他说,“自杀之后,身体往前倾,上半身垂着,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后脑勺的枪伤。”他走到墙角,指着上面一块有点发黑的地方,距离地板两英尺左右,中间有个圆圈,应该是弹孔,但是被磨平了。“乔治可费了不少工夫。”他说,“子弹射进去,留下一个弹孔,乔治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又磨了一下,但还是留了一些痕迹。如果墙壁是很光滑、泛着光泽的那种,说不定没有痕迹,但是这种墙壁,一射就凹进去一大块。没关系,过两天再油漆一遍,就看不怎么出来了。这种钱再抠门的房东也会出的。现在,你还可以看看当初是怎么回事。”

“是啊。”

“一见到这情景,你猜我马上想到什么事?”

“两口子赌气。”

“一语道破。两个男人,一个海绵垫,自杀的那个人除了短裤外一丝不挂。他杀了他的情人,知道这下完了,就把他的手枪当做老二,往嘴里一放。我第二眼看到的东西是一个空的枕头套,然后又瞥见另外一个枕头套,里面还有些东西。然后,我跑到厨房,看到牌桌上有一个深褐色的小箱子,里面是挑牡蛎的银叉子。想在科尼岛大道找到纯银的东西可不容易。”

“你一下子就想到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他点点头。“报纸上连篇累牍,上面发了一大堆通缉令,我一下子就想到那个案子了。我的搭档也是,只是忘了是谁先提起来的。顿时,我们热血沸腾,全身都热起来了。你可以想象那种感觉吧。”

“可以。”

“然后你又冷静下来了,因为你没别的事情可以干了。这两个人是凶手,没错,但都死了,案子结了,没有后续了。当然,你必须再查一遍,把前因后果和相关细节弄清楚,不过就是这些了。好笑的是:我跟费茨还得到嘉奖。其实,除了到处看看,我们俩什么也没做。”

“不管做没做,档案里有了嘉奖证明,好处是一样的。”我说,“以前你们一定白费不少工夫,什么也没查出来,这个嘉奖算是补偿。”

“这话说得对。”他说,“现在公平多了。”

我在公寓里四处转转,又跟他聊了一会儿,多感觉一下这个地方,试着回想当初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进门来,放下他们偷来的赃物。他们刚刚强奸了一个女人,又把她和她丈夫杀了,他们感觉——他们有什么感觉?我如何才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感觉?

他们进门来,过了一会儿——或是几个小时之后,我不知道这里应该用什么单位计时——其中一个人把同伴杀了。然后他自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也有可能他是先脱得剩下一条短裤,再杀他的同伴——坐在墙角,把枪放进自己的嘴巴。艾弗森的想象说不定有点道理,他真把手枪当老二吸了。

我问他,这两个人都住在这里吗?

“地方是比尔曼的。”他说,“四月份签的约,他的邻居都说他是一个人住在这里的。衣橱里的衣服也都是他的。海绵垫上也只有一个枕头。两个人或许可以同睡一张床,但是两个人共用一个枕头,就有点奇怪了。”

“你说得有道理。”

“也许他把伊凡科带回家来,是为了把赃物藏好,或者是两个人分一分,什么都有可能。”他耸耸肩,“也许比尔曼突然是个同性恋,可是伊凡科死活不从,砰砰,你死了,砰砰,我死了。如果两个人里面有个活口,还可以问一问,但是,现在谁都没办法了。”

“所以你只好破门而入?”

“再强调一次。如果他们里面有一个活着,我还可以请他开门。但是,别无选择,只好破门而入。不是我带头冲的,是那两个穿制服的巡警先动手的。他们俩一到这里,就知道这里出了什么事。干我们这行的,谁不知道这股味道?闻过之后,你这辈子就再也不会弄错了。你也是吧?”

“警察到的时候,管理员也在场吗?”

“乔治?就是他报的警。邻居抱怨说这里有臭味,他就报警了。”

“他刚刚不是放我们进来了?”我说,“他怎么不放那两个巡警进去?”

“哦,可能你没有搞清楚情况。当时门从里面反锁了。”

“反锁?钥匙打不开?”

“不是那种门锁。”他说,“其实也不是真正的锁,是那种你在五金店就可以买到的小玩意儿,一半钉在门上,另外一半钉在门框上,只要把那道金属横杆推进凹槽,就从里面反锁起来了。等到乔治开始油漆的时候,这个地方他也得处理一下,如果他真的不嫌麻烦的话。我进来的时候,见过这道门锁,铜做的,亮晶晶的,质地还不错。门本身好端端的,破门而入的时候,门没有损坏,倒把这道锁踹坏了,挂在那里。谢林给你看的那组照片里,有没有这个挂在门边的扣锁?”

“可能我看到的不全。”我又走了几步,透过窗户打量屋后的停车场。那边有四个大垃圾桶,其中三个整整齐齐地排成一线,另外一个在另一边,垃圾满得都快出来了。垃圾桶里面套

了个垃圾袋,袋口被扯开来了,应该是老鼠的杰作。我没看见老鼠,但是见到了类似老鼠屎的东西;在法医学校上课的小朋友,应该可以告诉我,这些老鼠早餐吃了什么。

应该可以在这里种种花,我想,或者是放个烤肉架来烤肉,但是,大概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做。

“我真希望能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衣服脱掉。”我说。

“比尔曼?”

“伊凡科也是全身脱个精光?”

“没有,没穿衣服的只有比尔曼。这里很热,你可能已经发现了,屋里少了很多东西,其中之一是空调,甚至连个电风扇都没有。他们可能忙得一身大汗,从曼哈顿背了两大包东西一路过来。比尔曼穿了牛仔裤、长袖衬衫,他可能觉得脱光了凉快些。”

“有道理。”

“也许他们不喜欢穿沾了血的衣服。”

“衣服沾了血?”

“衬衫和裤子上都有。”

“伊凡科的血?”

他摇摇头。“霍兰德夫妇的血。女人的血吧,我想,要看报告才确定。她喉咙被割断了,血喷得到处都是。”

“割断霍兰德太太喉咙的人是伊凡科?”

“你觉得他们会费心调查这种事情吗?有什么差别呢?他们两个人身上都有血迹。喉咙都被割断了,流出来的血还会少?不管是谁多少都会沾上点血的。”

我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房门反锁起来。”

“他们刚杀了两个人,把两大袋东西背回家。在这种关键时刻,也许不希望有人闯进来。”

“也许吧。”

“也许是比尔曼杀了他的同伙,希望有几分钟时间可以冷静地思索一下,再到阴曹地府去跟他的同伙会合。是不是越扯越远了?你要知道的是他们是不是锁门了,答案是:是的,而且还从里面反锁起来了。”

艾弗森还有别的事情要做。离开前,他花了一点时间确定门已经锁好了。我还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可以偷?

他走了之后,我到地下室跟乔治聊了几句,然后在这幢建筑物里转了转,找些人问问。一半的房客都出去了,剩下的人多半不会说英文,或是宁可让别人觉得他们不会说英文。我毫无收获,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什么值得调查的线索。

我走到M大道,向左转,突然想到,如果要省几步路,我应该斜穿洛克斯特大街到街角去才对。

我又不禁哑然失笑。如果我想节省时间的话,根本连布鲁克林都不用来。我走了几条街,爬上地铁月台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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