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他的时候,想必他都还未长大。一双清澈到底的眼睛,注定了他长到25岁还是喝不了一杯梅子清酒便醉。

那时也未想过他会坚持着喝这种颜色的酒,会搂着我一句话也不说,会在所有人正在兴头上猜忌他的喜好时便在做直播节目时不顾一切地说出去:为什么我会忘记了我的初恋呢。

他和我一样,和很多很多人一样。不同的人忘记的是初恋的时间,初恋的对象,初恋的地点,初恋的性别。同样的是他们都忘记了自己的初恋。

人的记忆总会强迫自己忘记很多对身心不利的事情,生理无意识的保护机能比大脑清醒得多。

在笑吟吟地经历了半个冬季的明媚阳光后,他从大洋彼岸回来,花三个小时修整了作息之后,便约我到了工体,然后在半侧阴影半侧光的角落里神情严肃地告诉我:我终于想起了我的初恋。

“我终于想起了我的初恋。这次回去,我的卧室从三楼搬到二楼,翻出了一大堆信笺,里面尽是我与初恋之间的对话,以及很多很多我写给初恋的单恋情绪,上面泪迹斑斑,我似乎记起初恋的那一年,好像还是大一。我从这地追到那地,这城追到那城,撑着身体陪着打了通宵的麻将,输了好几百块,听着莫文蔚的《是这样吗》,连高速路的售票员都不忍心给我递面巾纸。”

“再后来,我们在网上争吵,诋毁,撕破脸面,中途和初恋的好友搭上了感情交流了几次肉体,留下了少年的余味与幸灾乐祸的复仇。然后是没日没夜的酗酒,不分昼夜的睡觉,一年之间体重从110斤长到了140斤,个子也莫名其妙从1米74长到了1米78,又经过了半年的游泳,体重回到120斤,其后又有经历又有爱恨,最终交叠在一起,忘了谁是谁的第一次。”

“……看到一句话后,突然流泪。”

他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张大学里流行过的劣质信纸,有重重折痕,他居然那么认真地念出来:“他打那个呵欠就像一朵巨大的蓝色花朵,沉醉着就把人缠住。体温37C°,拥抱在一起也不过37C°,他于是止不住想,这就是我的爱么……”

他不再朗读,沉默了很久突然说:这是我的初恋,记忆完全被纸代替。

酒吧突然换到熟悉声线:我明白,太放不开你的爱,太熟悉你的关怀,想你算是安慰还是悲哀。

他继续说:我终于见到了他,脖子上有金色的项链,和四十几岁的老女人搂在一起,笑容还是那样,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看我样子很迷茫,而我很淡然。

他和他的故事,总比他和她的故事来得凛冽。我一直把S当成幼年的自己。豁得出去也挣得回来,带出去参加聚会,男男女女都喜欢他。他回国之后,待了不到3年,又出去了。他说他无法忍受中国男女如此肤浅又快速的暧昧,一个眼神还没弄清楚是喜欢还是厌恶,一双胳膊就圈了上来。他们也可以随意指着一张照片说我爱这个人,也会不洗澡便上床亲热,只因他们觉得开放就要尽情尽兴。在他看来,他所遇见的他们活着不是为了自己,全是为了特立独行。他给我发的邮件里,附了一张他的照片,头发已经留得很长,五官也愈发好看。抱了一条长得和同喜很像的一只泰迪,一个人,住在公寓里。白天骑单车上班,晚上去学习百老汇歌剧。同时和两个人交往,内心平静而坦荡。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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