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进士所骑的马,都是朝廷的, 并非是自个儿自备的马匹。

魏时分到的是一匹白马, 全身没有一点杂色, 瞧上去甚是俊逸丰朗。

魏时一直以来骑的都是自个儿的枣红马, 这倒是无关对马匹颜色的喜好,而是当初选择马匹的时候, 觉得枣红色更容易收拾干净, 也更耐脏一点。

他当初要四处赶考, 身边虽然有跟着的下人, 可毕竟是大伯给的。

说句伤人心的话,哪怕大伯在他心里,就好像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但他比谁都清楚,并不是这样的,所以不管是用大伯的下人,花大伯的钱,还是住大伯给的宅院,魏时都觉得自个儿是在占便宜。

既然是觉得在占人家便宜,魏时自然是能不麻烦旁人,就不麻烦旁人。

事实上,单就颜色而论,比起枣红色, 他还是更喜欢白马。

后来, 等他自个儿娶了夫人, 又得了朝廷的赏赐之后,已经是骑惯了那匹枣红马,也养出感情来了,便没在买另外的马匹。

在这方面,他还是挺专一的,不像夫人,光是府上的马厩里就养了七八匹,庄子上那就更多了。

马脑袋和脖子上还带着大红绸缎做成的花,瞧着很是喜庆。

朝廷发的进士服本就是以红色为主,这样的一人一马,不知道的人瞧了还以为是迎亲的呢。

所谓御街,并不是特别长,如果快马加鞭,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溜达完,但新科进士们御街打马,可不是赛马,比谁更快的跑到终点。

比起终点,更重要的是这过程才对。

有朝廷的官兵亲自护卫,沿街全都是百姓,人挤人,就跟大型明星见粉丝现场一样。

春风得意马前蹄,一日看遍长安花。

如今虽说是秋日,而且天气并不怎么好,秋风带来的是萧瑟的冷意,可这中了进士之后,喜悦得意的心情却是一样的。

三楼的一处雅间,刘枫、姨娘、刘夫人,还有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出来透透气的刘钰,全都从窗户口往外远眺呢。

“怎么还没过来刚才就在那儿了,这么长时间才挪动了这么一小段儿的距离。”刘钰小半个身子都挂在窗户外头了,就这么一段路,磨磨蹭蹭的,倒是走快点呀,他都替这些人着急。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急性子,读书是最要耐得住性子的事情了,从这点上来看,你还有的磨呢。”刘夫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小儿子的机会。

以前都是太过溺爱这小子,所以现在才会文不成,武不就,哪样都拿不出手,相看亲事都不上不下的,但凡是身上有个功名,可挑选的余地就会大很多。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她也就是管上这两年,不拘是文,是武,能拿一个微末的功名来就成。

刘钰真是怕了他娘了,一声不吭,好不容易才有个机会溜出来,他可不能再让人给压回去。

娘亲怎么教弟弟的,刘枫向来都不管,聪明人做聪明人的事儿,她自觉不算聪明,这会儿只要好好听着就是了,更何况刘枫现在的心思全都在底下呢,哪怕连那人的身影都远到没法辨认。

马匹走得再慢,也仍在缓步前行,魏家早在头几日就订好了雅间儿,这地方在哪儿魏时也是知道的。

不光是刻意的把马往右偏了偏,骑行的速度还更慢了,好在他是新科进士的领头人,他慢下来,后边的人也跟着慢,不知内情的人,必然是看不出来的。

可知道内情的,这点小心思那可就藏也藏不住了,尤其是到了这个地方,他一直仰着脸,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还冲着三楼的方向挥了挥。

刘枫也跟着用力挥动自己的右手,若不是怀着身孕的话,今儿她肯定不可能在雅间儿上呆着,当然是去下边了。

一个十六岁的状元,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另一个已经怀胎六个月了,怎么都还跟孩子似的。

如果说魏时和刘枫是欢喜坏了,以至于露出了几分孩子气,那白姨娘今儿在亲家这边是真的失礼了,从能看清楚儿子的身影开始,就已经泪眼朦胧了,到了现在这时候,那泪真就跟断了线的玉珠子似的,不断的往下落,而且还真没什么美态可言。

脸上擦的胭脂都被泪水给冲开了,留下一道一道的特别滑稽的痕迹。

刘钰今儿表现的还算不错,很是镇定,如果能忽略他扯着嗓子喊姐夫的声音,那就能离稳重更近一些了。

坐在高头大马上的魏时,几乎是笑成了一朵花,他觉得自个儿是在傻笑,但是在围观的众人看来并不是这样的。

这些年来,新科进士越来越年轻化,很难再看到有两鬓斑白的进士在御街打马了,不过,年轻与否,都是比较出来的,更何况京城百姓还特别的看脸。

以往最能够吸引众人目光的,除了最前边的状元之外,那就是探花郎了。

一般来说,状元和榜眼那都是负责才情的,探花郎才是负责门面的。

早些探花跟名次是没有关系的,而是在每次科举取士的时候,都要选出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两个人作为探花使,探花时不光要在赋诗,还要采摘鲜花来迎接状元。

不过,探花使在前朝就已经没有了,而是演变成了一甲第三名探花郎,依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探花郎未必是此次进士当中最年轻且英俊的人,但在前十名里,这门面担当是稳的。

但是今年的恩科,情况跟往年大有不同。

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面的,不是已经留着胡须的中年人,也不是相貌平凡但气质出类拔萃的才子,更不是那种一眼扔到人群里找都找不出来的普通面孔。

今年的状元郎,不仅面容俊逸,还特别年轻,气质温润如玉,笑起来的样子尤为好看。

百姓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这句话足以来形容今年的状元郎和探花儿了。

平心而论,今年的探花年纪也不大,不过二十出头,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了,但是对于百姓而言,探花是新科进士当中最有看点的一个功名,众人对探花的要求可以说是相当高。

可瞧见了状元郎,这探花郎就不能入眼了。

不光如此,比不过状元郎也就算了,后边的第四名传胪也比不过,这学问高不高,百姓不知道,可这相貌如何,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自然是可以评判。

“今年的探花是什么来头,皇亲国戚,还是哪家的勋贵子弟不应该啊,当今圣明,以前可从来没出过这些事。”

“听说好像是江南那边的人,这后边跟着的传胪,倒是咱们京城人士,可能这里头有讲究吧。”

“这能有什么讲究,拿状元、拿榜眼、冲进前十名靠的是真才实学,探花的话,光有真才实学那还不够啊。”

石简坐在马上听得脸都黑了,他也不是冲着探花来的,要是前面那位状元郎愿意跟他换换,他求之不得呢。

至于排在他后面那人,果然,他们白鹿书院就是跟国子监犯冲。

本来他和杨梓煜这次是卯足了劲儿想把状元和榜眼都摘回去,可现在不光失了头名状元,关键是本朝第一个三元及第的人,出自国子监,而不是他们白鹿书院。

这一次算是败的厉害。

纪风锦虽失了探花,可这会儿倒是美滋滋的,没有比百姓的赞美更妥帖入心的了,可惜这次皇上没有召见他们前十名入内,不然的话,他这个名次怎么着也得往上提一个。

探花可不是只有写文章排在第三就行,年龄和相貌同样重要,他这次败就败在了皇上没召见他们,才跟探花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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