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魏定在外边等着,连郎中都已经预备上了,他当年考完府试的时候,几乎是被下人架到马车上去的,回去之后差点发烧,还好有郎中在。
不过,饶是如此,也在府城修养了半个多月,才启程回家。
堂弟的身子骨比他强多了,不过也得预备着郎中,读书人的身子大都比常人弱一些,科举又是件耗费心神的事情,有的甚至直接在考场里就晕过去了,压根就撑不完。
魏时被扶上马车,紧跟着便有郎中把脉。
“魏小公子身子骨不错,没什么大碍,好好休息休息就成了。”
不光是不用吃药,连后面好好休息休息这话都有些牵强,这脉象同他前几日摸的没什么区别。
显然这场考试对魏小公子而言,身体上肯定是没有妨碍的,连休息都不成耽搁,就是不知道成绩如何。
不过听魏家的下人说,这位小公子二月份是拿了县案首的,想来府试不管名次如何,应当是可以过的。
同样是十多岁,自家的小儿子别说是考科举了,连点儿刻苦用功的劲头都没有,就知道疯玩儿,管都管不住。
瞧瞧人家,要不是场合不对,他都想叹气了。
因着有大公子在这儿,元宝这个刚上任没多久的书童,压根儿就派不上什么用场,最起码在接人送人上没派上用场,不过,当下人的也不能跟大公子争不是。
元宝一边无奈,一边又暗戳戳的盼着发榜,不管是公子,还是大公子,肯定不可能亲自挤进人群里去看榜单,这差事可算是没人跟他抢了。
“如今考完了,也不急着回去,你好好休息几日,在发榜之前,我们哥俩也在这府城好好逛一逛。”
魏定不着急回家,在哪儿读书不是读呢,当年他来府城考试的时候,因为身体不适,虽说考完逗留了大半个月,可压根就没出去逛,如今也算是弥补当初的遗憾。
魏时也想出去逛逛,这辈子他还真没去过几个地方,有这个机会,自然也不想一直闷在宅子里读书。
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他也没想把自己变成一个书呆子。
魏时知道自己身体什么情况,用完了午膳,睡了场午觉,便要约着堂兄一块出去逛。
“人郎中不是嘱咐了让你好好休息吗,出去玩儿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咱们等到发榜之后才走呢。”魏定劝道。
再怎么少年老成,堂弟也还是个小孩子呢,十一岁的小孩子,迫不及待的想要出去逛逛,也是正常的。
“已经睡了一觉了,刚考完试,现在也看不进书去,还不如出去走走呢,放空一下自己。”
魏定没听说过什么放空一下自己这种话,不过也大概能明白堂弟是什么意思,刚考完试确实是很难看得进书去,不光堂弟如此,他也是这样。
“那就在附近转转,别往远处走了。”堂弟精神头瞧着还不错,不过也不能走太远了,别到时候坚持不住,把人给累坏了。
魏时也没想着走太远,他倒没觉得自己会撑不下来,就是怕堂兄这身子骨不好硬撑。
辖属方山县的府城是阳州城,跟柳州城比起来,要稍微小一些,繁华程度也比不上柳州城,不过城里却是别有一番意趣。
两地也没有离得太远,但是建筑上有很多方面都不同,各有各的特色,处处都能瞧得见巧思。
街上的叫卖声也不同,两处的方言,有很大的区别,跟官话比起来差别就更大了,但听着并不让人觉得拗口,反正是挺有意思的,像是在唱歌,又像是在逗趣。
两个人不可能单独出来,后边还跟着三个下人呢,各自的书童,还有一个是当向导的,原本是阳州城的人,后来跟在魏大伯身边做事,他对这阳州城熟悉的很,时不时的讲解几句。
“这家酒楼,打小人爷爷那辈的时候就有了,是一家百年老店,里面有几道菜做的尤为不错,来到这阳州城,要是不去他家吃上几道特色菜,那可真就太遗憾了。”
魏时来了兴致,这古往今来,美食都是人类的一大追求,现代有游客打卡的网红店,在这古代也有不吃就遗憾的百年老店嘛。
“都有什么特色菜明儿咱也过来尝尝。”
今天就算了,晚上还是想回府吃点清淡的。
“咱这边水多,养鸭子的也多,这名气最大的一道菜就是桂花鸭,现在也有,但是桂花盛开季节制作的鸭子,那是最美味的,所以被称为是桂花鸭。”
桂花盛开,那得到中秋节了,魏时兄弟俩颇为无奈,既说是桂花盛开的时候做的鸭子最好吃,自然是想吃那时候的,如今能做,但肯定是差了些味道。
“除了桂花鸭还有旁的特色菜吗”
“有啊,红烧鱼骨、醉虾、串炸鲜贝,都是这家店里的特色菜,滋味好极了。”
滋味好是好,可价钱也是真高,他就吃过一次,攒了半年的钱,当然也不是光图口腹之欲,去酒楼吃饭的那天是他母亲的四十大寿。
“听起来倒是不错,待会儿你去里头定个位置,明儿我们去尝尝。”魏定安排道。
刘叔是父亲跟前的人,这事儿还得是他来指派,堂弟大概是不好意思的。
除了这家百年老店之外,阳州城有意思的地方还很多,不过魏时他们只是在宅子附近转了转,没怎么走远,左右还得在这儿待上七八天呢,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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