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安魂经卷 第二十七章
时逢夏季,我和奥芙格伦走在大街上。天气火热、潮湿。过去这种天里人们穿背心裙和凉鞋。我们各自的篮子里提着草莓——正是草莓上市的季节,我们天天吃,一直吃到发腻——和一些盒装鱼。鱼是在“面包鱼”店里买的。店铺的木招牌上画着一条长着眼睫毛、笑容可掬的鱼。可是这家店并不卖面包。大多数人家自己烘烤面包,倘若一时需要,可以去“日日有面包”店买那些发干、皱瘪的面包卷和炸面圈。“面包鱼”店很少开门。没有东西卖开门有什么意义?海洋渔业早在几年前便已不复存在;如今难得吃到的一些鱼是从养鱼场里捕捞的,吃起来尽是土腥味。据报道,整个沿海地区尚处在“休渔”时期。鳎鱼、黑线鳕、箭鱼、扇贝、金枪鱼,还有塞进作料烘制的龙虾以及粉红肥美的烤大马哈鱼块,这一切我全都记忆犹新。难道它们也会像鲸鱼一样灭绝吗?这个传言是在店门外排队等店铺开门时一个传一个传到我耳朵里的,说话者声音压得低而又低,嘴唇几乎不见嚅动。排队者全是被张贴在橱窗里鲜美多汁的白色纯鱼肉的图片吸引来的。店里有什么卖他们就摆放什么图片,没得卖时便拿走。给聋哑人使用的哑语。
今天我和奥芙格伦步履缓慢;穿着长裙实在太热,胳膊底下已经湿透,全身乏力。还好在这种大热天可以不戴手套。在这段街区的某处从前有家冰淇淋店。名字叫什么我记不得了。转瞬之间,世事变迁,沧海桑田。高楼可以夷为平地,或改头换面,移作他用,要想在心里完全记住它们的原貌是很难的。在那家冰淇淋店,你可以要两勺一份的,假如需要,他们还会在冰淇淋上撒一层巧克力糖屑。他们给这种吃法起了个男性的名字。乔尼,还是杰克?我记不清了。
女儿很小的时候,我们常带她到那儿去。我会把她举得高高的,让她看柜台玻璃橱窗里陈列的一桶桶色彩柔和、精美的各色冰淇淋:浅橘,淡绿,粉红,我会把一个个品种念给她听,让她挑选。但名称对她没用,她只挑选颜色。她的裙子和背带裤也是那些颜色。冰淇淋粉淡彩。
这种冰淇淋的名称是:吉米。
如今我和奥芙格伦已相互习惯对方,相处日渐融洽。好似一对连体双胞胎。见面打招呼时,我们不再拘泥形式,说那些千篇一律的套话,而只是相视一笑,便一前一后上路,沿着每天一次的路径悠然前行。不时地我们会变换一下路线,只要没有越出哨卡,这一点无可非议。迷宫里的老鼠只要呆在迷宫里,是可以由它四处乱跑的。
我们已经采购结束,经过教堂,此刻又站在围墙前。今天围墙上什么也没挂。夏天不像冬天,尸体挂太久会招苍蝇并腐烂发臭。过去这块地方但凡有不好的气味,总是用松香型和花香型的空气清新剂喷洒。至今人们仍保留着这种爱好,特别是大主教们,他们总是再三训诫人们保持所有事物的纯净。
“购物单上的东西都买好了吗?”奥芙格伦朝我问,真是明知故问,她明明知道我买好了。我们的购物单从来就不长。最近一段日子,她活跃了点,神情不再那么忧郁。常常是她先向我开口。
“买好了。”我应道。
“那我们随便走走吧。”她建议道。她指的是往下走,朝河边那个方向。我们有些时间没走那条路了。
“好吧。”我回答。我嘴巴应着,一时却没有动,而是站在原地,再一次向围墙投去目光。那上面有红砖,有探照灯,有铁丝网,还有钩子。不知怎的,此刻空无一人的围墙比以往更显得阴森骇人,充满凶兆。有人挂在上面时,你起码知道那便是最坏的结果。可那里空着,便意味着存在各种潜在的可能,如同风雨欲来之前。只要我能看到尸体,实实在在的人体,我就可以从身高和体形上判断卢克不在其中,便可以由此相信他尚在人世。
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是认为他会出现在这堵围墙上。他们尽可以在上百个别的地方处死他。可我就是甩不掉这个念头,总觉得此刻他就在那里,就在那些光秃秃的红砖墙后面。
我极力想象他会在哪座楼里。我记得围墙里面一栋栋大楼的位置。过去我们可以在里面自由漫步,那时它是一所大学。现在我们隔上一段时间还会走进墙内,参加挽救女人仪式。大部分楼房也是红砖砌成的;其中一些为十九世纪罗马风格的拱门结构。我们被禁止进入那些大楼;可谁又愿意进去?那些大楼是眼目们的领地。
也许他在图书馆里。在地下室的某个地方。在书架中间。
图书馆像一座庙宇。沿着长长的白色石阶走上去,是一扇扇门。进了门之后,往上又是白色的阶梯。阶梯两旁墙上画着天使。另外还画有拼杀中的男人,以及准备拼杀的男人,他们一个个看上去整洁高贵,一点不像真正在战场上那种蓬头垢面、满脸血污、浑身散发臭气的模样。继续往上走,厅内过道的两边是一组壁画,一边题为“胜利女神”,另一边题为“死神”。这组壁画是用来纪念某次大战的。死神旁边的男人还活着。他们正准备升入天堂。死神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带着翅膀,一只乳房几乎裸露在外;或者她是胜利女神?我记不得了。
这种东西他们是不会毁掉的。
我们转身背对围墙,朝左边走去。那里是几家空空如也的店面,玻璃橱窗上是用肥皂胡乱画的涂鸦。我极力回想它们过去都卖些什么。化妆品?还是珠宝?大多数卖男性用品的商店如今还开着;关门的只是那些经营所谓时髦小玩艺儿的店面。
拐角处是一家名叫“安魂经卷”的专门出售祷文的小店。这是一家特许商店,遍及所有城市郊区,起码人们是这么说的。一定财源滚滚。
“安魂经卷”祷文专卖店的橱窗用的是防碎玻璃。里面是一排排的打印机;这些打印机被称为“圣洁滚轮”,但仅限在我们中间,毕竟这是一个有失恭敬的戏称。打印机打印的是祷文,一卷卷的,滚滚而出,绵绵无尽。它们是通过电脑电话订购的,我曾偶然听到大主教夫人这么做。从“安魂经卷”祷文专卖店订购祷文被视为对这个政权忠实、虔诚的表现。因此难怪大主教的夫人们要常常这么做了。它有助于她们的丈夫在事业上飞黄腾达。
祷文内容有五种:有祈祷健康的,有祈祷财富的,有哀悼亡灵的,有庆祝新生的,还有悔罪的。人们只要选好自己要的内容,打进相关号码,再打进自己的户头账号以便入账,最后打进所需的祷文重复次数。
打印机一边打印祷文,一边会读出声来。只要愿意,尽可以走进店里听。那平板单调的金属般的嗓音一遍遍没完没了地重复着同样的内容。等祷文印出来也说完之后,纸张会从另一个槽里卷进去,再生成未用过的新纸。店里没有工作人员,机器全是自动的。从外面也听不到说话声,只能听到连续不断、声调低沉的嗡嗡声,就像里面有一大堆人虔诚地跪着祈祷。每台打印机边上都印有一只金色的眼睛,两翼是一对小小的金色翅膀。
我极力回想这个地方在变成“安魂经卷”特许店前是家什么店,卖什么的。我想是卖女用内衣的。粉红银白的盒子,五颜六色的连裤袜,带花边的胸罩,或者还有丝巾?全都是不复再有的东西。
我和奥芙格伦站在店门外,透过防碎玻璃,望着一卷卷祷文从打印机里连绵不断地打印出来,然后进了回收槽,再生成无字的白纸。接着我移开目光。此刻我注视的不再是打印机,而是映在玻璃橱窗上的奥芙格伦,她正紧盯着我。
从橱窗里我们得以互相看到对方的眼睛。这是我第一次能够不慌不忙地正视奥芙格伦的眼睛,而不是斜斜地瞥上一眼。她的脸呈鹅蛋形,白里透红,丰满却不臃肿,两只眼睛圆溜溜的。
奥芙格伦迎着我在橱窗里凝视的目光,眼神坚定沉着。一时里我无法掉开目光。这种对视中含有一种不无惊愕的成分,就像初次见到别人的裸体。我和她之间的空气骤然变得危机四伏,这在以前是不曾有过的。就连这样四目相接也充满危险。虽然附近并不见其他人。
终于奥芙格伦开口了。“你认为上帝会倾听这些机器祈祷吗?”她声音很低:这是在感化中心养成的习惯。
要是在过去,这句话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充其量只是一句类似学术思考的话罢了。可此时此刻这句话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我可以尖声大叫。可以拔腿跑开。可以一言不发地背转过身,向她表示我绝不容忍有人在我跟前这样一派胡言。反叛、煽动、亵渎、异端,所有这些词汇聚集到一起。
我坚定了一下自己。“不会。”我回答。
她不无宽慰地嘘了口长气。我们终于跨过那道看不见的界线走到了一起。“我也不这么认为。”她说。
“不过我想这也是一种信仰,”我说,“就像西藏的转经筒。”
“那是什么东西?”她问。
“我只是读到过,”我说,“它们靠风力来旋转。这些东西现在都没有了。”
“和其他所有东西一样。”她说。一直到这会儿我们才把目光从对方脸上转移开。
“这里安全吗?”我低声问。
“我想再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她说,“我们看起来就像一对祷告者,仅此而已。”
“可那些玩意儿呢?”
“那些玩意儿?”她反问道,声音还是压得低低的。“在外面总是最安全的,不用担心传声器监视。至于在这里就更不可能安这种东西了。在他们看来,谁也不敢在这里胆大妄为。不过我们也逗留得太久了。没必要太晚回去。”于是我们一起往回走。“走路时低下头,”她说,“稍微侧向我这边。那样我能听得清楚些。一有人来就不要说话。”
我们像往常一样低头往前走。我心里太激动,几乎喘不过气来,但还是竭力保持步子镇定。此刻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倍加小心,惟恐引起旁人的注意。
“我原以为你是个忠实信徒。”奥芙格伦说。
“我也以为你是。”
“你老是那么一副虔诚无比的样子。”
“你不也一样。”我回道。我好想大笑,大喊,紧紧拥抱她。
“你可以加入到我们中间来。”她说。
“我们?”我问。既然有我们,就必然有一帮人。我知道的。
“你不会以为就我一人单枪匹马吧?”她说。
我当然不会那么认为。忽然一个念头泛上我的脑海,她也许是个密探,一个卧底,专门安排来诱我上钩的。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可我不愿相信这点。希望在我内心升腾,好似树液一般。伤口上的鲜血。我们打开了一道口子。
我想问她是否见过莫伊拉,想问她有谁知道卢克的下落,知道我孩子和母亲的下落。但没有多少时间了,很快我们就要走到大街的拐角处,再往前便是第一道哨卡。那里人很多。
“这件事一个字也不要对人提起,”奥芙格伦警告我,虽然她这么说完全是多此一举,“不能泄露任何风声。”
“放心,我不会的。”我说。我可以向谁去说呢?
我们一言不发地走在大街上,经过了“百合”服装店和“众生”肉店。这天下午,人行道上的人比往日多:一定是被暖和的天气吸引出家门的。女人中有身着绿色的,也有身着蓝色、红色和条纹的。男人也一样,一些人穿制服,另一些人穿便服。自由自在的太阳仍然高挂在天上,让世人共享。虽然如今再也见不到有谁在大庭广众之下晒日光浴了。
这里车子也比较多。配有专职司机的“旋风”车运送着坐在软垫上的车主,身份普通的人则开着不那么名贵的车子。
前面出事了:只见那里一阵骚动,密密的车流乱作一团。一些车子在往路边靠,似乎要为谁让出路来。我飞快地抬头望了一眼:是一辆黑色的有篷车,车身上带着白色翼眼标志。它没有拉警报,但其他车辆还是避之不及。它沿着街道缓慢巡行,似乎在寻找什么目标,就像潜行觅食、伺机而扑的鲨鱼。
我猛地停住脚步,冷气袭遍全身,从头至脚,一片冰冷。这么说,那里一定安有传声器,我们说的话到底还是被他们窃听去了。
奥芙格伦靠袖子遮挡着,抓住我的手肘。“继续往前走,”她低声说,“假装没看见。”
可我还是忍不住要看。就在我们前面,黑色车子停了下来。车后双重门打开,两个身穿灰色西装的眼目从车上跳下来。他们猛地抓住一个正在行走的男人,此人长相普通,手里提着公文包。他们将他从背后往黑色的车身上摔。有一阵子工夫,他就这么被人抓着双臂,整个人朝金属上锤打一般使劲砸。接着其中一个眼目逼近他,凶猛无情地在他身上来了几下,那人随即弓着身子,布袋一般瘫倒在地。他们将他拎起来,像扔邮包一样用力把他抛到车厢后部。然后他们重又坐进车,关上门,开走。
这一切在短短几秒钟内便告结束,路上的交通重新恢复,仿佛什么事也不曾发生。
我松了口气。总算不是冲着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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