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对峙被一通电话打破,待林鹿接起,时敛森背过身去,似在眺望远处的风景,好让她接电话时有一点私人的空间。

娇阳下,林鹿的脸被晒得红扑扑的,鼻尖湛出细细密密的汗珠,脸色却没有因为电话那头的长篇大论而显出丝毫的不耐烦,她安静听着,甚至很少主动说话,语气只是顺从地应和。

挂了电话,林鹿用手肘轻轻撞了时敛森的腰,有些抱歉地问:“对了,我们刚才说到哪里了?”

时敛森阴沉着脸,冷冷讽刺道:“你林鹿大总裁真是贵人多忘事。”

林鹿自知理亏,不敢火上浇油,一边接过他手中的玫瑰花束,一手挂上他的臂弯,“带你去吃F大的食堂,怎么样?”

“够大方的!”时敛森是喜欢端着的性子,一两阶楼梯可不够他下的。

林鹿继续顺他毛:“吃完陪你看电影好不好?”

这话说得时敛森不服气:“你确定是陪我?”

林鹿没有回答,她突然想起一件再重要不过的事情,惊呼道:“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出差不是要一周吗?”这才第四天而已。

时敛森不甚在意,轻描淡写道:“就刚才啊。”

“这究竟是临时起意还是为了给我制造惊喜而蓄谋已久?”

时敛森收起了漫不经心,郑重地收起往前走的脚步,由原来的与林鹿并肩的模样换成了与她面对面的姿势。

“林鹿,拼命缩减行程,从早到晚参加谈判会议,连夜进行视频会议,甚至在这期间都没有余暇时间和你联系,就想早一点赶回沙川市,但这并不是给你的惊喜。”顿了片刻,大约十来秒犹豫的时间过后,时敛森说:“刚才心血来潮的求婚才是。”

林鹿听得瞠目结舌,面对这样赤裸的真相,她脑子一片混沌不堪,连最简单的回应都无法给与。

她只知道,她是爱他的,可好像仅仅只是能给他无穷无尽的爱罢了,这爱在他的面前,便显得有些不值一提,像个笑话,滑稽得很。

林鹿急得出了一手心的汗,滑腻腻的,时敛森握紧她的手,懂她的茫然和徘徊,终是不忍把她逼到死胡同,只好自圆其说:“第一次求婚,没什么经验,你别是嫌弃只有鲜花没有钻戒吧?”

“怎么会。”林鹿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他想娶她,她有多愿意,许是只有捧在怀里的那束玫瑰最知道了吧。

可是,林鹿说到底不过是只从小山村里飞出来的土鸡,她生性敏感自卑,她远没有高攀嫁入豪门的勇气,有的只是一颗滚烫的深爱时敛森的心。

“是我唐突了,暂且把它忘了吧。”这大概是时敛森能保持的最后一点风度了,他承认说出方才的话不是不冲动的,但决未后悔。

林鹿心想,真的能忘吗?

反正她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忘了的。

吃完饭,下了一场措手不及的暴雨,透过玻璃窗往外看,各色风景仿佛披上一层滤镜,花和树,天和地,已然看不真切了最初的棱角和模样,林鹿唯独能看清楚映在玻璃窗上的时敛森的轮廓。

他们滞留在食堂里寸步难行,周围是其他参加毕业曲礼的师生,挤满了整个二楼空间。

沉默的间隙,林鹿抽空和时敛森提起了梁奇。

“想听听我和梁奇的故事吗?”林鹿说时心肝都在打颤,对面坐着的人,可是出了名的醋罐子,可谓是一言不合就翻脸。但想起之前那通电话,她便豁出了身家性命,决定哪怕担着风险也要一试。毕竟,在她认识的人中,恐怕只有时敛森够格过问梁奇的事。

时敛森轻抬眼皮,没好气反问:“我闲得蛋疼吗?”

林鹿没法,只好噤声。

半顷,时敛森见没有下文,又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语气不善:“你还真不按牌出牌上瘾了是吧?该你听话的时候不听,不该听话的时候特别听,欠收拾了吧!”

“哦,原来你想听啊?”林鹿莫名地问。

“快说,要说说全了,别漏掉一点细节。”时敛森催促。

“一直到三个月前,他都还是我的榜样。”林鹿依言说了起来:“我们老家有多穷,你已经领教过了。梁奇是第一个考出来的大学生,我是第二个,我们既是同村老乡,又是F大校友,感情特别深。”

时敛森默默听着不支声,林鹿继续说:“说句不厚道的,我们那地方,也只有我和梁奇能说到一块儿去,因为我们谈话的大多数,别人别说是无法理解和认同了,他们压根就听不明白。”

“在我念完高中之前,我的第一个毛绒公仔是梁奇送的,看的第一本闲书是梁奇买的,用的第一个智能手机是梁奇用剩下来的,里面存着很多很多周杰伦的歌。在你眼里,这些或许连垃圾都算不上,但它们在我生活的那个闭塞的世界里,都是极度匮乏。”

听到这里,时敛森终于觉得吃味了,冷哼一声,除了不屑之外,全部都是嫉妒。

林鹿仿佛置若罔闻:“梁奇给我画了一幅蓝图,让我开始向往从他口中听来的沙川市的一切我没听闻过接触过的东西。其中,我最感激他,并不是以上这些。而是因为他,让我有幸认识你,我想至死方休,没有比这更让我觉得美好的事了。”

顺便的表白,竟听得时敛森面红耳赤,刹那间,他原谅了梁奇的存在。但说穿了,他从来没把梁奇放过眼里,只觉得他不配。

夏天的雨来势汹汹,好在收场得也快,比起稀里糊涂浑浑噩噩度过的那几年青春,那可是要快得多。

食堂用过餐的师生们,一见雨停了,纷纷开溜。

林鹿和时敛森为了避开人群,慢悠悠留到最后才离开。

时敛森还没听到重点,他问:“他喜欢你吗?”

“大概有一点点的喜欢吧,但他不甘心喜欢上一个和他一样,出生低微,一无所有的人。”

“那你呢,喜欢他吗?”时敛森只在乎这个。

“不,从来没对他生出过爱情。”

“忽悠我?”

“不敢。”林鹿解释:“我对他只有感恩之情,哪怕他或许曾对我不仁不义,但我永远感谢他,是他让我的人生变得更好。关于不爱,大抵是因为,他的眼睛里让我看到太多与爱情无关的东西,很多我不在乎的,他都在乎,我不会去争取的,他都想要。”

两个相似的人,不太适合相爱。

时敛森从林鹿口中听到梁奇二字,他就已洞悉一切,却等到现在才问:“你是想让我帮他?”

林鹿看着他,不无惊讶,可想来他是那么聪明一个人,倒也正常了,也不再遮遮掩掩的,直抒来意:“能想办法安排我和他见个面吗?”

“那你得找个理由说服我。”时敛森不为所动,对林鹿以外的人,他从来都没有过感性的时候,他说:“林鹿,哪怕你永远感激他,但在我眼里,梁奇就是个畜生。他设计陷害你,利用舆论诋毁你,他的意图,甚至是想要侵犯你糟蹋你。对此,我看在你的面子上,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你说的我都知道,但每每一想到是他让我遇见你,我就心软了。”林鹿说时,眼圈红了一片,像是一头迷失在森林里的鹿,焦虑又无助。

“你是不是就打算将怀柔政策用到底了?”时敛森总是受不住她这样满怀渴望的眼神,泪光打转,眼泪要掉未掉的样子,甚是折磨人心。

林鹿一柔,他就硬不下心肠来了,问世间情为何物,也就属一物降一物了。

“林鹿,这件事我去办,只要他确实没犯法,我就有办法让他无罪释放。但你要见他一面,想都别想,至少我这关你过不了。”时敛森终于松口了,但他有他的底线。

“行!”林鹿爽快地答应,其实她打心底里,也不想见梁奇,她该如何面对他,以沉默,以眼泪;亦或是以释然,以决别?

林鹿不知道。

正如她之前告诉时敛森的,做这些事,她是在回报那些心灵深处对于梁奇的感激之情。

感激梁奇曾经弥补过林鹿对于世界认知的缺失,以及,她深知,梁奇入狱一事若已成定局,将会对他们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林鹿可以预见,在他们那个有着“一人得道,鸡犬生天”的想法的秋水镇,恐怕梁奇锒铛入狱的消息一传播开来,梁家三代以上的人都会被众人判死刑吧,尤其是梁奇的父母,恐怕是再无安宁之日了。

落后的小镇,封建的思想,人言总是可畏的。

关于梁奇的谈话告一段落,回去的路上,时敛森有些好奇:“我呢,你为什么喜欢上我?”

“大概是因为见你长得帅吧。”林鹿嘻皮笑脸地开玩笑。

“你能不肤浅得这么明显吗?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好好说人话,要么开窗把你扔下车。”时敛森没好气。

林鹿继续耍调皮:“我选择狗带!”

“好极了……”

没来得及等时敛森治她,林鹿总算收敛了顽皮,正色道:“因为一瞬间就喜欢上了你,并且仍然打算长久地爱下去。这不是原因,我也说不上具体的原因,我只知道我愿意这样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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