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周的嫁妆很给康颐提气,老太太见钱眼开,一下子对康颐的态度就好转起来。小姐不在府里,即便程底姐妹极力打压,还是压不住康颐如日中天的势头。她很会做人,千周抬来的嫁妆多半充了公中,还有一部份直接抬进了老太太的院子。一个月前,康颐成功地从老太太手中带到了凤府中馈,且也早在小姐离京后没多久便跟凤相圆了房。韩氏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据说康颐照顾得很是仔细,请了十个千金科的郎中一起照料,四小姐对她的态度有所改观,凤沉鱼更是跟她关系极近,到是三小姐……”

“想容怎么了?”凤羽珩隐隐觉出不对劲,且不说康颐,韩氏那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当初想容撞到她衣衫不整地夜行于湖边,此事必将成为韩氏心头的一颗毒瘤。从前她在府里对方还不敢怎样,现在她离京那么久,难保那韩氏不会动些歪主意。

忘川轻叹,“当初木耳粉毒害韩氏之事也不怎么的转嫁到了三小姐身上,她人现在已被送到普渡庵关着,有近两个月了。”

对这个结果,凤羽珩并不意外。她走之前刚刚发生了离魂散的事,在凤家人眼里,安氏和想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已经不可能再与她交好了。一个失了靠山的庶女,还不是任人揉捏。

“罢了。”她摇摇头,“想容那个性子也是该磨炼一番,不让她经些事,怕是那孩子永远都长不大。左右没几日就要回京,到时再想办法。”

三个多月了,算上闭关前的日子,她离京已满四个月,四个月的时间足够发生很多事情。凤羽珩知道,何止忘川所述这些。只不过,她逃开了那个地方,便是置身事外,可一旦回去,便又是躲也躲不开的纠缠。

黄泉的水已经备好,她坐进浴桶里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再狠狠地睡了一白天,夜幕降临时,黄泉把她叫了起来:“晚宴就要开始了,小姐可得起来打扮打扮。”

凤羽珩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对着黄泉捧到跟前的艳丽衣裙却一点兴趣都没有。

军营里进来个女人不容易,但这个女人你最好老实点,别动不动就穿红戴绿的四处招摇,将士们不是不爱看,而是看完了干着急,于身心不益。

她推开那裙装,对黄泉道:“我自己早有准备,不要这个。”

黄泉也没多想,笑嘻嘻地去给她备水洗漱。凤羽珩却将意念投进空间里,休息室的柜子打开,翻了半天,终于在最下面一层翻到了一套她珍藏多年的宝贝。

那是一套女式迷彩装,和一双军鞭,长衣长裤,薄款的料子,最是适合初秋的天气。而眼下虽是盛夏,但山坳子里夜风极凉,比初秋还要冷上一些,穿这身刚好。

那是她十五岁生日时父亲送给她的礼物,从此以后,注定了她一辈子都要跟那片军绿色打交道。十五岁那年还在读初中,平时上学都要穿校服,以至于这套当时十分喜欢的迷彩装只能在放假的时候穿起来美上几天。后来个子长高,这衣裳就再穿不进去,却因为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拥有迷彩,而被当成宝贝一样一直收着。

没想到,十五岁那年的衣裳,如今却派上了用场。现世这个身体比前世要高上一些,虽然才十三岁出头,但她换上这身迷彩却并未觉得不合身。只是忘川黄泉看傻了眼,忘川为难地问她:“小姐,外头不再套一层裙子吗?”

她无奈,坚定地告诉她们:“不用,这衣裳就是这样的,你们来看看——”她指挥着二人上前来摸摸料子,“这种衣服叫做迷彩服,是专门为军队训练和作战而设计的制式服装。你们看这些颜色,有绿色、黄色、茶色,这些颜色组成不规则的图案,目地在于形成一种新式的保护色,便于着装人员隐藏在丛林、深山、沼泽等特殊的环境下,有效地抵御敌人侦查,迷惑对方视线。你们可以理解为跟夜行衣是一个道理,夜行衣适用于暗卫,这种迷彩服就适用于部队作战。”

忘川黄泉原本听得有些迷糊,但最后一个夜行衣的比喻到是让她们开了窍,瞬间就明白了这所谓迷彩装的绝妙之处。

黄泉赞呗:“这可真是个好东西。”

忘川却比她心思细腻,抓到了凤羽珩关键的一句话:“小姐说这是专门设计的,是谁设计的?你自己?”

凤羽珩点头,“没错,就是我自己。”她还能说什么?有的时候,丫头太聪明了也不是好事。

好在忘川没有再追问下去,二人侍候她洗漱之后就准备出帐,一掀帐帘,就看到玄天冥正在门口,坐在轮椅上往这边看来。两个丫头立即闪身,把凤羽珩给让了出来。

凤羽珩的这一身打扮让玄天冥也是眼前一亮,这三个月来他见过这丫头穿各种奇怪的衣裳,可却从来没见过这一套。怎么说呢,虽然颜色看上去并不适合女孩子,却可以穿出那种飒爽英姿来。衣服还不是最大的亮点,亮点是那双鞋子,那是什么材质?皮的?皮能做得那么亮那么硬?

可以打磨得那么亮?这一切都是在玄天冥的知识范畴之外的。越是跟凤羽珩接触得多他就越是有感触,这丫头脑子里有太多太多新鲜的、有用的东西来等待着他探索与发现,一来二去的,他开始喜欢上这种游戏,总会不自觉地去猜测这丫头的袖子里还能掏出些什么。

他冲着面前的丫头伸出手:“媳妇儿。”

凤羽珩笑嘻嘻地跑上前,将小手塞进他的掌心,“大宴三军,将军,你是不是也得给我一些奖励?我可是炼钢的功臣啊!”

玄天冥失笑,“你要什么?”

她歪着头想了半天,却不知道该要点儿啥。

玄天冥捏捏她的小脸儿,“死丫头,我所能给你的,不用你开口来要,只要我有,就都是你的。即便我没有,若那东西真好,我也会为你找来。恩,找不来咱就抢,管它到底是谁的。”

她觉得甚是满意,这个未来夫君越来越上道儿,很是合她胃口啊!

篝火宴早就准备好了,一坛一坛的陈酒开启,离着老远就能闻到那种浓郁又纯粹的酒香。三万将士围在空地四周,一层层的,十分壮观。有人把已经处理好的牛羊架在火上翻烤,还有人将白天打到的野味也拎了出来。

凤羽珩推着玄天冥的轮椅到场上时,所有人都放下了职位尊卑,就像老朋友似的跟他们打着招呼,甚至有年轻将的将士大声地赞叹:“县主好美啊!”

可也马上就有人纠正他:“这不叫美,这叫英气!”

玄天冥听了哈哈大笑,半回头对她说:“你在他们眼里,就是仙女。”

有耳朵尖的人听到了,立即响应:“没错,县主就是仙女,只有仙女才能把钢这种东西带到我们大顺。”

一提到钢,就意味着话题要进入今晚欢宴的主题,那些同样参加了晚宴的铁匠们纷纷站了起来,冲着凤羽珩和玄天冥齐齐跪下,有一人带头道:“我等平民百姓,一辈子靠打铁为生,本以为能在本州本府被人赞一句好铁匠已是这辈子最大的荣耀,却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然可以为大顺炼钢出一份力。钱副将召集咱们前来大营时就说过,炼钢之事虽是大顺密中之密,但事成之后我们并不会被杀了灭口。其实咱们想说,就算是将军和县主杀了我们,我们也是愿意的。打了一辈子铁,如今居然可以炼钢了,若能死在炼钢炉前,那将是我们家族世代相传的骄傲啊!”

这话一出,后面有人立即表态:“咱们愿意倾尽毕生之力为大顺制钢,请将军县主放心,咱们这几十名铁匠,还有咱们带来的徒孙已经商量过,决定立下生死状,一辈子不出大营,为大顺守一辈子的秘密,炼一辈子的钢。”

这话一出,众铁匠齐声高喝:“为大顺守一辈子秘密!炼一辈子钢!”

老铁匠和小学徒的齐呼自然不如将士们那样响亮,那样中气十足,但凤羽珩却没来由的鼻子发酸。

没有什么比这样以命相抵的承诺更加动人,她用炼钢的技术换这些人生死相随,一句话,就上交了一辈子。她对玄天冥说:“咱们可一定得对得起人家,留在大营炼钢,他们就是大顺的宝,而不是奴隶,他们的家人应该因为他们的付出而得到更好的生活。”

玄天冥点头,朗声道:“济安县主说得没错,从今往后,你们就是我西北军的一份子,军中将士有什么你们就有什么,军中将士的家眷得到什么样的待遇,你们也将得到什么样的待遇。我,大顺朝九皇子、西北军主帅玄天冥在此起誓,定视你们为亲,为友,定照料好你们的家眷,你们的子孙若想从军,我敞山欢迎,若想习文,我亲自举荐他们到萧州云麓书院。你们放心,大顺定对得起你们,我玄天冥也定对得起你们!”

铁匠们一个个老泪纵横,就连那些少年的学徒也受到感染,一个个欢呼起来。

有将士燃起烟花,砰地一声在上空炸响,绚烂花朵空中绽放,就听有个正在烤羊的将士喊了起来——“羊烤好了!快来吃肉!”

人们哈哈大笑,纷纷去拾酒坛子往篝火旁走去,还有将士笑嘻嘻地给他二人也递了两坛子酒来。

凤羽珩右手往右袖里一伸,眯着眼跟玄天冥道:“你猜,我这次能拿出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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