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做早饭时,那孩子仍然——或者已经——在炉灶后的箱子里睡熟了,这时她听见有人跌跌撞撞地跨过门廊,在厨房门口站住了。她回头张望时,看见一个失魂落魄、鼻青脸肿、血迹斑斑的鬼魂,她认出原来是高温。他两天没刮胡子,长满胡子茬儿的面孔青一块紫一块的,嘴唇给划破了。一只眼睛紧闭着,衬衣和上衣的前襟一直到腰部都血迹斑斑。他费劲地动着肿胀僵硬的嘴唇,试图说些什么。女人起先一个字都听不清楚。“去洗洗你的脸,”她说,“等一下。你进来,坐下来。我去拿脸盆。”

他望着她,费劲地试图说话。“噢,”女人说,“她没事儿。她在那边放粮食的小间里,在睡觉。”她不得不耐心地重复了三四遍。“在小间里。睡着了。我一直陪她到天亮。好了,去洗洗脸吧。”

高温稍微镇静了一点。他开始谈起找汽车的事。

“最近的地方是塔尔那里,离这儿有两英里,”女人说,“洗洗脸,吃点早饭吧。”

高温走进厨房,还在谈找汽车的事。“我去找辆车把她送回学校。总会有位姑娘帮她偷偷溜进学校的。那就万事大吉了。你说那样是不是就不会有问题了?”他走到桌旁,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香烟,两手哆嗦着,试图把香烟点着。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香烟送到嘴里,但根本点不上,最后还是女人过来给他拿着火柴才点上。但他只抽了一口便拿着香烟站着,用那只好眼睛茫然而吃惊地望着香烟。他扔掉香烟,转身朝门口走去,踉跄了一下,又站稳了身子。“找汽车去。”他说。

“先吃点东西吧,”女人说,“也许喝杯咖啡会让你舒服一点。”

“找汽车去。”高温说。他穿过门廊时,稍停了片刻,往脸上泼了点水,但对他的外观没起多大作用。

他离开房子时还是昏头昏脑而步履不稳,自以为是酒醉还未醒。他只依稀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把凡和撞车事件搞混了,不记得别人把他打昏过两次。他只记得在天没太黑时曾晕倒过,并且自以为他酒醉后还没清醒过来。他走到被撞毁的汽车跟前,看见那条小路,沿着路走到泉眼边,喝了几口清凉的泉水以后,发现他想喝的是酒。他蹲在水边,用凉水洗脸,努力察看自己在破碎的水面上的倒影,口中多少绝望地悄声说耶稣基督啊。他想回那栋房子里去要杯酒喝,但他想到那就得面对谭波儿和那几个男人;他想到跟那些男人在一起的谭波儿。

他走到公路边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天气暖洋洋的。我要多少梳洗一番,他说。并且找辆车开回来。我要决定在回城的路上跟她说些什么;他想到谭波儿将回到那些认识他的或可能知道他的人中间。我昏倒过两次,他说。我昏倒过两次。耶稣基督啊,耶稣基督啊,他悄声说,又羞又怒,痛苦万分,身子在那肮脏的血迹斑斑的衣衫里扭动起来。

由于空气新鲜,也由于走动,他的头脑开始清醒起来,然而随着他开始感到身子不太难受了,他的前途却变得更加黑暗了。家乡小镇、整个世界都开始显得像是绝境末路;是一个他必须永远在其中不断走动的地方,在他走过时,那些窃窃私语和探究的眼睛会使他整个身子躲躲闪闪,畏缩不前,等到十点左右,他走到他要找的那栋房子,却无法忍受再次面对谭波儿的情景。于是他雇了辆车,指点司机该去的方向,后来付了钱,自己继续向前走。过了一会儿,一辆向相反方向行驶的汽车停了下来,让他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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