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全没了。

他也不是完全没料到。他知道很有可能回家时会发现邮票不见了,被某个访客拿走了。警察很可能会没收那些邮票,但他觉得更可能是艾尔,或者他派来的手下,看到了那些集邮册,对收藏品的市场略有所知,知道这些邮票的价值。不论是谁拿走的,他如果能卖到原来购买价格的十分之一,就算走运了。但即使如此,拿走的人可能还是认为值得冒着脱肠的危险,把这十本大册子搬出去,找个肯捡便宜而不追究来源的邮票商买下。

如果上述的状况发生,那他就永远失去这些邮票了。而如果是警察拿走,也还是一样,他也永远拿不回来。接下来二十年,这批邮票收藏可能会放在某个证物柜里,遭受热气、潮湿、害虫和空气污染的摧残。就算真有奇迹发生,比方得梅因的某个人受不了而自首供出一切,包括他们当初陷害了凯勒——尽管其实他知道永远不会也不能——这批收藏也不可能回到凯勒手上,他知道自己再也看不到这些邮票了。

那些邮票没了。嗯,好吧。桃儿也没了。这就是完全意想不到的了,他一直以为桃儿这个朋友会陪着他一辈子。所以桃儿的死令他震惊又难过,到现在还是很难过,而且很可能还会难过很久。但对于她的死,他的反应并不是崩溃而蜷缩成一团。他会继续过日子,因为你向来就是这样,眼前也必须这样。你得往前走。

那些邮票不像人命,但绝对是很大的损失,尽管事前已经预料到这个可能,那种冲击性也丝毫未减。但反正邮票已经没了,就这样,结束了。他不打算去设法找回那些邮票,就像他也不会去设法让桃儿复活。桃儿死了,说到底,死了就是死了。

现在怎么办?

他的电脑也没了。警方一定会毫不犹豫就拿走,眼前可能就有些技师在研究他的硬盘,想方设法挖出其实并不存在的信息。那是苹果笔记本电脑,迅速而敏感,很容易操作,但据他所能想到的,里头没有任何他有罪的证据。他如果还想要那台电脑,只要花钱再买一部就行了。

他的电话录音机被砸成碎片散落在地板上,难怪他之前打电话回来,都没进入电话答录系统。他很好奇这台录音机是得罪了谁。或许某个人想偷,然后又决定不值得费这个力气,于是火大就抓起来往墙上砸。好吧,那又怎样?他不必换新,因为他没电话让录音机接了,也不会有人要留话给他。

地板上不光是只有录音机而已,他的访客搜过他的抽屉和橱柜,好几个衣柜抽屉里的东西都被倒出来了,但照他看来,他的衣服全都还在。他挑了几件衬衫和一些袜子、内裤,又拿了一双鞋子,以便接下来跑路时可以派上用场。现在呢,他心想,无论有没有邮票,他终于找到机会,用上那个该死的旅行袋了,于是他去找放袋子的那个柜子,结果那旅行袋居然不见了。

啊,当然了,他心想。那些混蛋需要找个东西来装集邮册,他们事先不会晓得要带来,因为他们是来了才看到有那些集邮册的。所以他们就在屋里找,找到了那个旅行袋。

反正那个袋子也太大。他打算带走的东西,找个购物袋就够装了。

他放下购物袋,在厨房的工具抽屉里找到一把小螺丝起子,用来打开卧室墙上那片开关面板。很多年前,凯勒还没搬进这户公寓时,天花板上应该有盏固定的电灯,不过前任房客整修时移走了。那个电灯开关的面板还在,但完全没用,刚搬进来时,凯勒老是忘记,没事就去按那个开关。

后来他买下这户公寓,成为屋主而非房客,就觉得为了这桩大事,好像应该装修一下家里,于是他就拆下那个开关面板,打算在里头的空隙塞点钢丝绒,填点泥料,然后漆成跟旁边墙壁同样的颜色。但他一打开来,就发现里头是个绝佳的藏密处,从此他就把救急的现金藏在这里。

钱还在里头,总共一千两百多元。他装回面板,不明白自己干嘛还浪费时间装回去。这户公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没再浪费更多时间把抽屉装回去,或整理那些访客留下的混乱。他也没擦掉自己的指纹。这是他的公寓,他住在这里好多年了,他的指纹到处都是,何况擦不擦有什么差别?做任何事有什么差别?

凯勒到楼下大厅时,尼尔正站在大门左边的人行道上,两手握在背后,眼睛盯着对街那栋大楼的七楼。凯勒跟着看过去,发现唯一亮着灯的几扇窗户都拉下了遮光帘,所以很难猜想那边有什么能让这位门房这么感兴趣。然后凯勒判定他的重点不是要看什么,而是刻意不想看什么,也就是说,他不想看到凯勒。

是啊,警察先生,我始终没看到那个人。

尼尔的姿态并不打算跟他交谈,于是凯勒不发一语走过他身边,一手提着购物袋,感觉到那把席格—索尔自动手枪抵着他的后腰。他走到转角,戴上他的荷马·辛普森帽子,然后就此永远从尼尔的视野中消失。

到了下一个街区,他停了一下,看着一辆拖吊车的两个工作人员正准备要拖走那辆林肯豪华型轿车。那辆车再也没有外交车牌,也没有任何车牌,于是立刻显得停靠得太过外侧,而且正挡住了消防栓,完全就是拖吊的头号候选车,很快就会被送到拖吊场去。

这幅画面让凯勒毫无道理地乐上半天。他知道有一个德文词Schadenfreude(幸灾乐祸)是用来形容他此刻的感觉,这表示看到别人的痛苦所引发的快乐,凯勒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高贵的情感。

但他发现自己满面笑容回到他车上,可是才几分钟前,他似乎认定自己这辈子再也笑不出来了。他只能判定,幸灾乐祸至少比闷闷不乐要好。

曼哈顿对外的桥梁和隧道只有进城时要收费。进城要交六块钱,离城免费。这么一来,要雇用的收费员就省了一半,但凯勒老觉得这个设计另有一个合理的原因。在拜访过这个万恶大城之后,有多少观光客还能剩下足够的钱去付买路财?

对他而言,这表示少了一个人有机会看他的脸。他走林肯隧道,到了另一端的新泽西州,一碰到适当的地方,他就停下来拆了前后那两面外交车牌,否则出了纽约后,恐怕会引来他不想要的注意。他不觉得往后还能用上这两面车牌,但就这么丢了好像有点浪费,于是他就放在后行李厢里的备胎旁边。

他不知道那辆林肯轿车的车主还能不能再找回他的车,也不晓得这辆车的失踪会不会引发国际事件。或许到时候报上会登吧。

一开始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最后他终于自问要开到哪里,而脑中唯一能想到的,就是他前一夜在宾州住过的那家印度人开的汽车旅馆。“我又来了。”他会说,然后那名暗色皮肤、穿着像教会中学制服的苗条女孩会像前一夜那样,毫无兴趣地替他办理登记。但他还能不能找到那家旅馆?他只记得是在八十号公路附近,等碰到了那附近的交流道,他可能认得出来,但——

但这不是个好主意,他懂了。

他会想再回去,是因为那种熟悉感。他在那边住过一次,平安无事,于是就让他觉得那里很安全。但如果他离开后,那个原先对他毫不留意的女孩又看到那张无所不在的通缉犯照片,又假设她忽然有点印象,不过只是很模糊的一点点警觉。她不会费事去打电话报警,毕竟这位住客已经退房离开了,她会觉得可能只是自己异想天开,以为那住客和照片上的人很像。她可能会跟爸妈提起,但也就仅止于此了。

除非他猪头到再度送上门去,这回给那女孩机会好好端详他,证实她的猜疑没错。而且她可能会露出认出他的表情,尽管传说中亚洲人的表情总是神秘难测,反正这么一来,他就得做点什么。或许她不会露出任何表情,只是帮他登记,祝他晚安,然后一等他走出登记的办公室,就抓起电话报警。

此外,现在快凌晨两点了,他至少还得开四个小时才能到那个汽车旅馆。的确有些人是开一整夜车,天亮时才去投宿,但这种人不多,因为一般汽车旅馆的退房时间是中午以前。所以早上六七点才去投宿的人,就会招来特别多的注意,通常旅馆职员还会花时间解释退房时间,否则必须再付一晚的房钱,而且——

算了。这不是个好主意,就算本来是好主意,现在也不可能了,而且这家旅馆唯一的优点,也就是熟悉感,其实也没那么有吸引力。

他是不是应该开始留意路边的旅馆,看到不错的就去住?现在很晚了,而且他忙了一天下来很累了,如果能好好睡一觉,他的思绪可能会比较清楚。

不过,他现在还是离纽约很近。稍早他往东开时,愈接近纽约,他就觉得愈安全。但现在纽约感觉上好危险,他觉得离那里愈远,他才能觉得愈安全。

他该吃点东西,还是喝杯咖啡?

自从在戏院里吃过爆玉米花之后,他就没再进食过了,但他并不饿,也不那么想喝咖啡。而且,尽管他很累又神经紧绷,却也不困。

前方有个休息区,他开过去停下车。里头的那栋小屋子已经上锁下班了,但整块地方是空的,他去旁边树丛里小便,回到车上。他坐在方向盘后方,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眼睛,没几秒钟,眼皮又睁开了。他又试了一次,结果还是睡不着。于是他放弃,转动钥匙,驶离那个休息区,继续往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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