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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有一丝丝的疑惑,也有一丝丝的为难,皱眉道:“你看着我,好像特别难过,可是那目光又像我爹看着我一般。”

眼前明明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可是那目光中却隐约有着经历几世的沧桑和无奈,那沧桑中,又透着一点慈爱。

仿佛,一个父亲看着自己最心爱最宠溺的小女儿一般。

路放听到这话,笑了下。

他望着眼前的秦筝,低哑地笑道:“你……很像我的结发之妻。”

这下子轮到秦筝愣了下,诧异地打量着路放:“看你年纪不大,竟然都已经成亲了。”

路放点头:“对,我早已成亲。”

他定定地望着秦筝:“我若有女儿,定如你一般。”

他和秦峥若有一个女儿,定然将她娇宠若掌上明珠一般,护她一世周全,不让她遭受颠沛流离,不让她遭受世间困苦,不让她去尝百态人间,也不希望她小小年纪便承担重责,更不希望她养得一身野心意欲踏平天下。

只望她单纯无虑地过完此生。

一如此时此刻的秦筝一般。

路放亲自将秦筝送回了家。

白马白袍,少年英姿勃发,护送着的那个女孩儿高挑娇俏。

依然是昔年的青衣巷,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人,青衣罗髻,穿着朴实,可是保养还算得体。

那妇人见了路放,一愣。

“你……”妇人正是段青,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路放轻笑:“别来无恙。”

段青心中微震,让自己女儿进门,自己却是将路放挡在门口,皱眉道:“我不希望你再和她有什么瓜葛。”

路放点头:“夫人放心。此生此世,我将护她爱她若女,却绝不会以男女之情加之于她。”

说完这话,他转身而去。

段青微怔,望着他远去的孤寂背影,却是终究没说什么。

而路放,在这巷子口,却是看到一个人,就那么立在那里,仿佛在等着他。

于是他们有了这样的对话。

“你见到她了?”

“你也想必已经见过了。”

“呵,这一世,我倒要看看鹿死谁手。”

“你错了,这一世,我没有要和你争的意思。”

“哦?”

“第一次,我把这个天下拱手相让。”

“那又如何?我虽得了这天下,却依然不能得到她。”

“第二次,你我立下誓约,得何筝者,便助她为天下之主,另一个人不得干涉,就此隐去。”

“是,我输了,但我也遵守了诺言。”

“这一次,我却开始好奇,你对她的执着,是真得心中爱她,还是不甘心。”

良久后。

“你以为,事到如今,我还能分清楚这个吗?如今的我只知道,这一次我不想放弃。”

“好,那这一次,我放弃。”

“你?!”

“这一次,我放弃了,你去追求她吧。若是能得到她的心,我绝不干涉于你。只是你却要记住你我共同的誓言,一要护这天下太平,不让她在这乱世中颠沛流离,二要对她一生爱护,不让她为情所伤。若是你有丝毫违背,我必杀你。”

“——好。”

数年之后,一个春光明媚、阳光璀璨的日子,敦阳城外,多少人家趁着这天气正好不冷不热的时候,拖家带口,出来城郊外踏青散步。

有那么两辆青蓬马车,赶车的是一个是粗糙汉子,另一个却是高大健壮,器宇轩昂,虽则只穿着靛青色布衣,可是依然无法掩饰其内敛的光采。

马车上却都是女子以及童儿,里面说笑着,时不时传来你喊爹我喊娘,或者小童儿嬉笑打闹的声音。

那器宇轩昂的男子听得两岁的女儿用童稚的声音喊着:“爹,狗蛋儿抢我的花糕糕!”

男子听了,眸中露着无奈宠溺的笑,回首朗声喊道:“狗蛋儿,不许欺负我闺女!”

那狗蛋儿也觉得委屈啊,大声嚷着道:“高叔叔啊,不是我抢诺儿的,是诺儿抢我的!她自己吃完了,却又抢我的啊!”

男子低哼:“那你就把你的给诺儿。”

狗蛋儿瘪着嘴儿,越发的委屈了,同样的是差不多的孩子,他怎么就这么受欺负!

于是他高喊着,对另一个车上的自己爹嚷道:“爹,诺儿欺负我,高叔叔也欺负我!”

狗蛋儿这么一告状,诺儿忙喊道:“阿牛叔叔,诺儿饿了,诺儿要吃狗蛋儿的糕糕,他不让我吃啊,可是诺儿好饿好饿啊!”

最后那个“好饿好饿”是忒地委屈,小调子拉得长长的高高的。

阿牛叔叔哈哈笑着扬起马鞭,道:“狗蛋儿,诺儿是你未来的媳妇儿,你要从小疼媳妇,不许欺负她!”

狗蛋儿瞪大了眼睛,望着呲着小牙拿着糕糕对着自己耀武扬威的诺儿,真得好委屈啊!

这样的小媳妇儿,他可以不要吗?

少顷,这群人来到了草地上,此时蝴蝶飞舞,芳草碧绿,偶有早春的小花儿在那里争奇斗艳。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方向,清香舒适。

阿牛和高璋停下了车,上面的女子都下了车,小童七八个,小的两岁多,大的有七八岁了,一个都穿得整齐干净。其中诺儿粉嘟嘟的小脸儿,扎着小抓髻,头上戴着一点粉色的小花儿,身上穿着碎花小裙,真是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一旁的年轻妇人,正是秦筝。

秦筝笑挽着自己那个调皮的女儿,对着自己那个刚栓好马绳的夫君道:“你快过来,把车上的吃食都搬下来。”

高璋回眸,望着虽成亲许久,但依然娇俏的她,眸中有些恍惚。

秦筝见他发愣,竟有些不耐,催着道:“傻愣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些!”

一旁的妇人,见秦筝这般,都不由调笑道:“你家高璋往日里对你真是言听计从,阿筝真个是御夫有道。”

另一个则是掩唇笑道:“阿筝,不许藏私,快快教我们!”

秦筝睨了高璋一眼,斜眼笑着道:“话不能这么说,回头没得就打嘴了。”

高璋回过神来,低笑了下,便径自去马车上搬着那些吃食,都是腌制好的,有鹅肉,鸡肉,牛肉,也有羊肉,更有各色瓜果糕点,都是秦筝昨晚一点点做的,说是今日要让大家吃好的。

不远处,路放一人一马,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

眼前的情景,与某一世,某个场景,何等相似。

可是他知道,那个俏生生立在那里,笑得肆意而幸福的妇人,不是他的秦峥。

他的秦峥,该是冷漠傲然,俯视天下的那个。

路放牵着缰绳,就要转首离去。

他心知,纵然这个并不是,可是他却会倾尽一切,在暗中护她爱她,让她一世不必烦忧,让她在这太平盛世享受着这春日风光。

让她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恩爱到老,让她牵着那娇滴滴女儿的手,纵享亲情。

秦筝正利索地将那早已经切好的牛肉放在盘子里,此时仿佛听到什么动静,不由地回首朝远处看过去。

不远处,却见逆着光的温煦日头下,有一个人,骑着一匹马,就这么慢慢地离去。

明明阳光很温暖,周围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和宁静,秦筝却没来由地感到一点凄冷。

她怔怔地望着那个背影。

高璋的目光,很少离开自己的娘子,此时他感觉到她的异样,便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一直到那个背影消失在林间,他才转过首。

两个人的目光在这充满花香的空气中相迎。

“我……我觉得他看着很眼熟。”

仿佛在某个遥远的梦里,有种热切的,激烈的情感,曾经涌现。

高璋淡定地笑了下:“你见过他的,好几年了,他那时候不小心射死了你的兔子,他还送你回家了。”

“想起来了,原来是这样。”

秦筝话虽这么说,可是她却知道,不是的。

只是到底那一瞬间的熟悉,仿佛茫茫白雪中闪过的那一点影子,惊鸿一瞥,再不复现。

也许在这无涯的世间,某一世,某一刻,或者某一个梦里,她曾见过他。

只是今世,终究是陌路。

你就是你,我就是我,相逢陌然一笑,各奔东西。

高璋见她低头拧眉,便上前,笑着挽起她的手,却没说话。

秦筝低头沉思片刻,最后终于抬起头,对着自己的夫君笑了下。

甜美而幸福。

路放将马拴在林间湖水前,摘了那么一片叶子,将那翠绿的叶子弯成哨子,放在嘴边,悠扬动听的乐声便回响在林间。

凤求凰,传言词曲乃一代大师所作,用来追求他最心爱的姑娘。

路放幼时,祖母亲自教他此曲,告诉他,若是有相爱的姑娘,便可以此曲示爱。

路放微微合上双眸,往日种种情景,历历在目。

他淡淡地笑了下,然后开始吹起了这《凤求凰》。

今生,他曾对着寂寞盘亘的古树吹此曲,有风吹过,古树摇曳;他曾对着坚硬荒凉的巨石吹此曲,巨石无声,沉默以对;他也曾面对大海,对着汹涌的波涛吹此曲,海浪咆哮,将他的曲声淹没。

他闭着眸子,脑中疯狂地,一遍遍地回忆。

她笑着坐在他的腿上,搂着他的脖子说:“我记得当日听着极好的,只是没细听,倒是想再听一遍,你再给我吹好不好?”

昔日音容笑貌,随着时光的流逝,非但没有模糊,反而越发深切地刻在他心里,一刀刀地刻着,每回忆一遍,便仿佛流血,痛苦而甜蜜,遗恨而无奈。

路放闭着双眸,一遍又一遍地吹着凤求凰。

过了很久很久,在那曲子的余韵中,他尝到嘴边有苦涩的滋味。

摸了摸那柳叶儿,却原来泪水已经流淌,浸湿了叶子。

就在此时,树后,沉默了许久的高璋,终于开口。

“你既从未忘记,为何要放弃?”

路放闻听,却反问道:“你爱的,到底是哪个?”

高璋低头,哑声道:“以前的我,不知道。现在——”

“现在,我爱的就是那个陪我一生一世的女人。”

路放低笑了下:“好,既然这一世你牵了她的手,便要牢牢牵住。”

永远不要在茫茫人海中,丢失了彼此。

高璋在那里站了很久很久,最后终于抬手。

摘下左耳的幽珠。

他低哑地道:“此生,我爱的是秦筝。这个幽珠,便送给我上一世曾经爱过的人吧。”

说完这话,他将那粒幽珠掷入湖水之中。

水动,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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