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出那句话的一瞬间,曲锦文脑子里飞快闪过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唯独没想到,是如此平静到不可思议的表情。

在他愣神的时候,她低头解开了围巾,指尖衬得那颜色更艳。

然后,再亲手给他一圈又一圈缠绕上,温柔得令他霎时不愿从美梦中醒来。

“新婚快乐啊,哥。”

她脸上露出了一种很温暖的笑容,眉眼浅浅弯起来,细细如柳梢般的新月。

加上这次,曲锦文一共见了她三面,前两次基本以泪眼收场,他其实对于琳琅笑起来的样子并未留下多大的印象。

她笑起来真美啊。

他隐隐约约觉得,她天生就该是笑得好看的,也天生就该是被千娇万宠的。

他心底有什么在蠢蠢欲动,只是对方不等他发芽便宣告了结局。

“再见。”

再也不见。

琳琅拉着行李箱走了,头也不回。

他眼睁睁看着她在大雪中走远,再也看不清了。

曲锦文摸了摸脖子上的红色围巾,尚且还有她的温度与香气。

她说,她亲手织了好几个月,是送给他的“新婚礼物”。

既然对方最终把他定义成“认错的人”,他一个准新郎接下这种东西并不算妥当,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晚上都在鬼迷心窍的。

曲锦文往回走,想了想,又把围巾取了下来。

万一让曼儿看见了,可能又要生气了。

然而曲锦文心里想的是,他不是怕曼儿生气,而是怕自己保护不了这条围巾。

只是没料到,他刚一扯开,有一个闪闪的东西掉落下来,犹如一道蓝色的焰火,栽到铺了一层薄薄雪屑的地上。

“叮——”

听到响声的他弯腰捡了起来,是一枚蓝宝石戒指。

曲锦文脑海里闪过某些片段,将他硬生生钉在原地,不敢动。

有一丝疼痛牵扯出来。

“什么时候给我量了?我怎么不知道?”

似乎有一个人在说这话,他看不清她是什么模样,却觉得她的声音熟悉温暖,好像是梦里的人。

她是谁?

为什么让他一想起来就头痛欲裂?

“乱喊什么呢,不害臊,谁是你太太了。”

“我说啊,我怕疼,你煮掉我的时候,温柔点,好不好?”

“行行行,到时候你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煎炒炖煮都随你,行了吧?”

她害羞到乱飘的眼神。

她喝醉酒时对着他痴缠撒泼。

甚至还有她娇蛮戳着他脑袋喊他曲先生你真行的模样。

这些……他怎么忘了?

怎么能忘了?

那是……他仅此一生非卿不娶的曲太太!

曲锦文呆在原地,眼泪不自觉流了出来,顺着脸庞淌进衣领里。那是温热的,可他全身如坠冰窟,再也感觉不到半分温度。

然而,他才刚刚想起,大脑就像被强制清空一样,有关于她的被统统清零。

“啊——”

曲锦文不由得抱头大叫,嘴唇被咬得溢出血来。

好疼。

可是比不得那种撕心裂肺、翻江倒海的悔意,如黑暗的潮水密密麻麻涌来,让他无法呼吸。

他竟然忘了她。

忘了那个曾经在心口里住着的人。

比起那段有妹妹的记忆,他宁可相信自己是那个活成隐形痴汉的曲锦文。

他会为自己的女孩子熬夜恶补少女漫画,练习蹩脚的情话。

他会为她开始相信许愿瓶、摩天轮这种一看就是哄小雌性的套路。

他会每天忧愁自己的颜不好看,不能让颜控的女朋友得到极致的享受。

别人羡慕他有车有房又温柔体贴,当他女朋友的人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整条银河系。

其实不是啊。

那个幸运的人是他才对。

那个娇娇弱弱的女孩子,他单是搂着她,都随时在想自己会不会弄疼她,是不是会冒犯她,万一她一个生气,不喜欢他怎么办。

他小心翼翼把她护在怀里,想为她遮风避雨。

然而,他却对她做了那么过分的事。

曲锦文现在恨不得弄死自己。

更可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好不容易回忆起来的片段又慢慢消失了。

她的身影越来越模糊。

曲锦文没有犹豫,从大衣的夹层里拿出了一把折叠小刀。他失忆之后,对周遭的一切都没有安全感,哪怕是面对尤曼儿这个他好感度满值的救命恩人,他一样保持了警惕。

他往手臂上割了一刀。

鲜血流了出来。

浑浑噩噩的曲锦文陡然精神一振,他眯眼看到了有一个细小的东西在他手臂里窜了过去。他不动声色,竭力让浑身沸腾的血液冷静下来,他催眠自己,他是爱尤曼儿的。等那东西渐渐安稳下来,他当机立断剜了那块肉。

血液喷涌,有几滴溅上了他的眉骨。

然而曲锦文只是冷冷看着地上血迹里蠕动的虫子。

身体传来剧烈疼痛的讯息,但他比以往更加清醒。

男人用脚跟狠狠碾碎了那团丝线似的蛊虫。

突然,他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琳琅说要走……她要去哪儿?

曲锦文脸色一变,也顾不得包扎,飞快朝往回跑。

雪越下越大了。

他正好看见她拉开了车门,坐上车。

曲锦文喜上眉梢,立即跑过去。

“等等,我有话要说!”

她也许是没听见,车子发动了,在苍茫的雪中行驶过桥面。

还好前面有一个红绿灯,曲锦文看看四周,不顾交警的叫喊,横跨马路,费劲力气追了上去,敲了敲她的车窗。

幸好。

赶上了。

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透过茶褐色的车窗,他隐约看见对方的轮廓,她并没有转过头。

“嘭嘭嘭——”

曲锦文干脆使劲拍打车窗,手指冻得早已发硬,然而他心里是热乎的。

他想起来了,全想起来了。

他不会再忘记她!

此时,绿灯亮了。

她一踩油门,飞驰而去。

曲锦文躲闪不及,身体被狠狠刮了一下,踉跄往后退几步,差点没撞上后头的车。

司机探出头骂他不要命了。

曲锦文没空回应,因为他抬头一看,她不见了!

他不知道她在哪。

那串熟稔于心的号码拨出去也没有人接。

他们……会永远错过吗?

一种恐慌的感觉涌上心头,曲锦文害怕再也见不到心爱的人了,拼尽全力在江边奔跑着,第一次不顾形象,狼狈至极。

新买的皮鞋由于他的莽撞破了鞋头,露出白色的袜子,但这一抹雪白很快也被路边溅起的泥泞染黑了。

他干脆脱了鞋,连袜子也不要了,光着脚继续狂奔。

曲锦文猜想琳琅可能是去了机场。

而去机场的这段路塞车很严重,曲锦文放弃了搭车。

不远处停着一辆救护车,警笛声刺耳响着。一些人在旁边围观,说是年纪轻轻真是太可惜了。

他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漠不关心,飓风般穿过了拥挤的人群,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医护人员,抬着人的担架也晃了晃。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们在抢救呢!”

新来的女护士忍不住拧住眉骂了他一句。

“算了算了,救人要紧!”

同伴劝她。

乌黑的发湿淋淋披在洁白的帆布上,一只纤细的手无力垂了下来。

粉色的毛绒小熊“啪”的一声掉到地上,连续滚了好几下。

然而——

他没有回头。

曲锦文疯子一样跑到了人流拥挤的机场,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凌乱得不像话,尤其是一双脚掌,血迹斑斑的,引来路人的围观。

他浑不在意,眼睛发红搜寻着每一个与她相似的身影。

刚开始,曲锦文还能竭力维持自己的冷静,对认错的人先是道了歉,然后表明自己的意图,“你好,你见过一个眼睛大大、长得很可爱的女孩吗?她是我未婚妻,她要走了,我找不到她。”

而面对路人的探究,他大大方方回应,“是的,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们要结婚了。如果你见到她,请一定告诉我。我爱她,也不能失去她,拜托了。”

他给每一个路过的人致以最恳切的表情。

但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曲锦文的神情渐渐变得麻木、暴躁而绝望。

脚底的伤口不再流血,他心里却疼得厉害,焚烧着五脏六腑。

最后,他逢人便说——

“你见过我的曲太太吗?”

“我们要结婚了,你见过我的曲太太吗?”

“我曲太太很漂亮的,你见过她吗?”

状若疯魔,濒临崩溃。

机场的工作人员发现他精神状态不太稳定,上前礼貌询问。

“这位先生,请问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那一瞬间,这个二十四岁眉目俊朗的男人哭得跟个小孩子似的,上气不接下气,紧紧抓住工作人员,就像抓住了溺水之后的一根稻草。

“你见过我的曲太太吗?我、我找不到我的曲太太了!”

他一遍又一遍的,反复强调。

“是我不好,是我弄丢了曲太太!不怪她,都怪我!怪我!”

怪我不够聪明,没有察觉到弟弟的恶意。

怪我不够强大,没有抵挡得住牛鬼蛇神的算计。

更怪我,竟然把你忘了。

上天仅用一个小小的失忆考验我们的爱情。

而我,竟会输得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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