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星期左右,纳森终于与伊莲再会了。他每天都去丁道尔书店报到,终于有了回报。

“丁道尔先生很忙,还没有看。”

“他什么时候才会看?”

就在纳森与费拉争论的时候,一辆单头轻马车在店门口停了下来。车夫放下脚架,先下车的是一个疑似奶妈的胖女人,接着伊莲扶着那名女人伸出的手现身。

费拉把门大大地打开,好迎接伊莲与同行的奶妈,纳森乘机迅速地钻进店里。

“你是上次的先生。”伊莲展露笑容,让想把纳森赶走的费拉不得不闭上嘴巴。

“诺玛,我之前不是跟你提过吗?他就是我的骑士。”

肥胖的诺玛目不转睛地打量纳森,两边嘴角撇了下来,微微点头。

“我想书差不多应该好了,所以过来拿。”

“是的,小姐,书才刚完成而已。我们催促师傅赶工,尽快装帧完成了。我们正要派人送过去呢。啊,正好,您的《鲁宾逊漂流记》也完成了。”

费拉后面的话,是对着走进店里的艾凡斯说的。

“小姐,我们又见面了。”艾凡斯亲昵地寒暄说,被诺玛瞪了一眼。

丁道尔先生和费拉将伊莲和艾凡斯的书各别交给两人。

诺玛付钱的时候,伊莲上了马车,这时她用眼神邀请纳森过去。纳森感到难以置信,但还是试着把一只脚放上了脚架。伊莲似乎微笑着点了点头。上了马车后,伊莲轻轻指示他坐在对面。

稍后上车的奶妈看到纳森,厉声斥责:“小姐!”

马车摇晃着出发了。

纳森对红色的皮革封面看得入迷,于是伊莲把书交给他。

“你看得懂?”

“‘为了描述这篇故事,我必须将我邂逅骑士戴葛罗的一部分生涯奉献给读者。’”纳森朗读用法文书写的内容。他内心很不安,担心自己的发音会不会很奇怪。他打算如果伊莲的嘴唇浮现一丝嘲笑,他就要跳下马车,“你的声音真悦耳。”但伊莲这么说。“你可以把刚才念的地方,翻译成英文再念一次吗?”

纳森流畅地把内容转译成英文朗读,伊莲露出赞叹的表情,让纳森在内心感谢故乡教区的牧师。教他读写法语的也是这位牧师。听在法国人耳里,纳森的法语应该英语腔很重,但伊莲似乎不在意。

“停车。”经过茶馆的时候伊莲命令。“我要在这里喝茶,听我的骑士朗读。诺玛,你先坐马车回去,一个小时以后再来接我。”

“小姐,这样实在……”奶妈抗议,但最后还是拗不过伊莲的命令。

若说咖啡馆是男人们的地盘,茶馆就是女士的园地。

纳森作陪,一起品尝掺了香料、气味馥郁的小圆糕和武夷茶,并依着伊莲的要求继续朗读《玛侬·雷斯考》。每念一个段落,他就转译为英文。

“其实我的法语学得并不好。”伊莲这么说。“我本来想请家庭教师音读翻译给我听的,但你念得不晓得比他好上多少倍。”

若是平常的纳森,应该会敏感地察觉上流社会的居民这种认为只要提出要求、不可能遭到拒绝的傲慢,并且感到强烈的抗拒。然而对于伊莲,他却是迟钝到家了。

一个小时过去,诺玛分秒不差地搭马车前来迎接时,沉醉于玛侬的美貌、与她私奔的年轻骑士戴葛罗正在巴黎与她共筑爱巢,同时为钱所愁。而玛侬似乎在背地里接受富裕男士的资助。

纳森恋恋不舍地就要把书递给伊莲,“不,你拿着吧。”伊莲把书推还给他。“我每天都会来这里,你也带着那本书过来,然后为我朗读。”

“我一定会来。”

“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我得去报社。我投稿诗作,刊登在报上。”

纳森没有说明那是什么样的诗、又是什么样的报纸。那是他渺小的虚荣心作祟。

伊莲没有表示更多的兴趣,“那么明天见。”她留下微笑离开了。

中上流女士出入的茶馆,与年长纳森许多的男人们高声争论的咖啡馆比较起来,待起来要惬意多了。侍者也较“马修斯”更亲切宜人——虽然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伊莲小姐的同伴,所以受到信任——女客们看他的视线也很温柔。在“马修斯”,他总是被用一种“臭屁小子”的眼神看待,或是完全遭到漠视。

茶馆里,女士们的吱喳声轻薄肤浅,传入耳中的对话片断让纳森感觉高人一等。

虽然他必须尽快完成哈灵顿先生要的讽刺诗,但他还是继续阅读《玛侬·雷斯考》的后续。

他花了两小时左右读完了。骑士戴葛罗真是个傻子——这是纳森发自心底的感想。为了一个毫无忠诚可言的女人抛弃一切,最后甚至流浪到新大陆的殖民地去。

尽管这么想,他却又荒唐地幻想起:如果伊莲要他带着她一起逃到天涯海角,自己会怎么做呢?

伊莲对他有好感。这一点无庸置疑,否则她不会要他每天到这里来朗读书本——装帧豪华,内容却空洞到家的书本——给她听。

如果故事比这本作品更长上三倍就好了。虽说朗读比默读更花时间,而且还要译读,花的时间更多,但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念到戴葛罗在殖民地与看上玛侬的男人发生争执,杀掉对方,与玛侬一起在荒芜的原野上奔逃,玛侬曝尸荒野的结局了。

在念完《玛侬·雷斯考》之前,先把诗作完成吧——纳森这么决定。读完《玛侬·雷斯考》后,就朗读自己的诗作——异国的公主与年轻奴隶的爱情故事——给伊莲小姐听吧。伊莲一定会赞叹说,比起夙负盛名的普烈菲斯神父,无名的纳森·卡连更要出色太多了。

想像无边无际地恣意驰骋。在梦想之中,再也没有谦虚的容身之处。

可是愈是自负,纳森就愈感不安。别人能够理解我的诗的价值吗?我的诗其实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优秀——这对少年而言,是难以接受的事实。

他望向壁炉架上的时钟。说好一点钱要把稿子送去给哈灵顿先生的,但他连一个字都还没有动笔。

在茶馆温馨甜美的氛围里,实在想不出锋利且一针见血的讽刺辞汇。

纳森带着笔记用具离开了。

他来到“马修斯”,背对侍者冰冷的视线,在老位置坐下。

他已经有几篇诗作刊登上去了。一篇的稿费只有少少的两先令,但对于靠着手中仅有的钱过活的纳森而言,这点收入非常珍贵。可是,这份差事也侵蚀了他真正想创作的时间。

他在茶馆吃了小圆糕,奶妈一起付了钱,所以省下一餐的钱。如果今后每次见面都能吃到小圆糕,帮助很大,但这个想法让纳森觉得很没出息。

他致力埋头于写作价值两先令的诗稿。

纳森对政治毫不关心,对于世人正对腐败的议会政治发出纠弹之声,还有纠弹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叫约翰·维克斯的人,直到哈灵顿告诉他之前,他都一无所悉。新大陆的殖民地与祖国英国的关系恶化,维克斯自亡命的新大陆返国,正逐渐结集反政府势力,这些是哈灵顿给他的主题。纳森根据这些,将弹劾政府的煽动内容写成讽刺诗的形式。

由于不是发自真心的愤怒,因此提起笔来窒碍难行,但纳森具备灵巧地将主旨写成讽刺诗的才能,而这也成了让他自觉窝囊的理由之一。他不到一个小时就完稿,把剩下的时间拿来继续写作《悲歌》。

快三点的时候,他前往《公众日报》社。

途中他经过卡斯尔街。爱德和奈吉就住在这里呢——他仰望着建筑物心想。他们向丹尼尔医师学习解剖学。两人说他们是老师家的寄宿弟子。他们两个人都很好,但工作内容有点可怕。

从外面看上去,似乎是连续的成栋建筑,但对开门的另一头是中庭,连接两栋房子。爱德他们说,中庭右边是爱德他们住的解剖教室及丹尼尔家,左边是丹尼尔的哥哥一家人的住处。对开门是学生们的出入口,玄关位在两家面马路的两端。

现在两人正在这栋建筑物的某处进行解剖实习吗……?纳森很想偷看,但还是直接路过了。

在两人面前,纳森努力隐藏弱点,虚张声势。刚认识时,他说得好像作品立刻就要出版了,却遭到丁道尔先生忽视。他没有告诉两人这件事,但两人应该察觉出版的事情并不顺利吧。纳森也极力不把没钱而感到不安的事表现在态度上。他绝对不要受人怜悯。但有时他会突然撑不下去,透露出感伤的真心话:“如果我死了,请把我埋葬在教会墓园的柏树下。”然后感到丢脸极了。他希望别人认为他是一个玩世不羁的人。

被称为“琴酒巷”的贫民窟一带,娼窟和简陋的客栈栉比鳞次,哈灵顿的报社就位在这里。拥挤错落、摇摇欲坠的破屋中,只有三栋建筑物是豪华的:当铺、琴酒私酿厂,另一间则是葬仪社。

从窗户倾倒出来的秽物和厨余在路旁堆积如山,四处游荡的猪只埋头钻在剩饭里,大白天就喝得烂醉的男人们横躺在地,拿着琴酒瓶就口灌着。

报社里也充满了琴酒味。开始投稿之后纳森才知道,《公众日报》这名字是很好听,但员工包括哈灵顿在内只有三个人,从写稿到印刷、贩卖都由这三个人包办。知道这件事以后,纳森有些沮丧。哈灵顿似乎有意雇用纳森当打杂小厮,会这么暗示过他,但纳森没有理会。他有身为诗人和作家的自负。

哈灵顿拜访咖啡馆时,总是打扮得无懈可击,但是待在报社里的模样,看起来就跟流浪汉没两样。

哈灵顿迅速浏览了一下稿子,“好,这样就行了。你来帮我一下。”然后他也不给纳森拒绝的机会,径自走下半地下的印刷厂。

散发出油臭味的印刷机旁,有两名员工正在捡铅字。

“纳森的稿子赶上了,把这篇放在第三版。纳森,你要不要试试排铅字?是你自己的稿子,捡起字来应该很容易。”

“不,我跟人有约。”

“那太可惜了,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经验呢。”

哈灵顿说完,开始捡铅字,因此纳森说:“呃……我的稿费呢……?”于是哈灵顿扔了两先令过来。

“下次用更强而有力的辞汇弹劾政府吧。就算不是诗的形式也行。政府又企图放逐维克斯先生了。维克斯先生读了你上星期写的报导,说很有可取之处。他对现今的社会忧心不已,因为这个社会让你这种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因为贫穷而永无出头之日。他想要改革少数贵族利用国王之名掌控政治的现况。不要害怕激进,温文儒雅的词句是无法抓住民众的心的。”

哈灵顿鼓励似地拍拍纳森的肩,纳森把两先令珍惜地收进暗袋,走出外面。

他再次前往“马修斯”。

是为了去见两个朋友。

纳森忽然想起孟德斯鸠在着作中提到:友谊就是一种契约,对人付出一点好意,期待能获得更多好意。他回想起他们的友谊就是从两人对他的一点好意开始的。他们应该不期待我能回报更多的好意吧。啊,把纹章学的书借给爱德,算是我的一点好意吧。爱德依照约定在隔天还给我了。我也没有期待他们回报我更多的好意。可是见到他们,就感觉心境平和多了。虽然纳森感觉他们两人的关系极为紧密,而自己并不属于其中,但也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他依然没有把伊莲的事告诉两人。因为一开始没说,后来就没机会说了。他不想被人拿这件事调侃。奈吉应该会诚心为他欣喜,但爱德就不一定了。总觉得爱德会嗤之以鼻。爱德的言谈之间都透露着讽刺的冷嘲。“‘年轻的梦想家啊,不要相信自己。’”他还会像这样引用过出处不明的词句。“‘要如同溃疡般恐惧灵感。那若非你害病的灵魂郁闷的谵书,就是遭囚禁的思想烦躁。’”

听到这种话,令纳森的自信盆发消瘦了。

“‘爱情带着棘刺,是无可奈何之事。毕竟爱情就是一朵花。相较之下,友情又算什么?不过是青菜罢了。’”这话时谁说的来着?是纳森在书上读到的一节。

纳森才刚坐下没多久,两颗青菜就走进“马修斯”来了。

纳森轻笑,与奈吉拥抱,手搂到爱德背后轻拍。

“这么热情,简直像十年没见似的。”爱德说。“怎么这么想我们?不是前天才刚见过吗?”

纳森也觉得自己莫名地亢奋。大概是与伊莲的约定令他如此。

“我拿到稿费了。”纳森说。“今天我请客吧。”他完全忘了房租的事。

五月中旬。公园与广场的新绿虽然让景色总算清爽了一些,但覆盖在建筑物上的煤污依旧,天空也因为粉尘煤烟而一片漆黑。

《玛侬·雷斯考》的朗读和译读已经结束了,但纳森还没来得及自告奋勇发表他的诗作,伊莲就已经拿出另一本书说:“用法语读,然后译成英语给我听。”

这本书一样是深红色的法国摩洛哥皮革与蕾丝花边样式的金箔花纹,作者也同样是普烈菲斯神父,但书背的标题是《摩尔·弗兰达斯》。

在伦敦,偷窃被视为重罪。即使偷的是小钱,一旦偷窃遭逮,就会被判处绞刑。女人的话,如果怀有身孕,就能免去绞刑,待生产后再流放到新大陆的殖民地。一名女子在人潮中扒取别人的钱包,却免于被送到泰伯恩刑场吊死的命运,是因为她已经有孕在身。生产之后,母亲与婴儿被拆散,送上即将远渡重洋的船只。而在监狱里出生的这名婴儿,就是摩尔·弗兰达斯。摩尔被扔进孤儿院,后来逃脱,获得富有的市长援助,在很难说算女佣或养女的待遇下成长。

“这本书我小时候读过,这是悖德之书。”纳森蹙眉。“好像是呢。”伊莲咯咯笑着。“我听说很有趣,以前向丁道尔先生订来,要他装帧的。我命令家庭教师译读,被他骂不行,所以一直摆在书架上。你会读给我听吧?”

纳森用表情表示他不是很乐意,但还是出声朗读、译读了。

其他女客也靠到两人的桌旁,一边聆听一边窃笑,并相互戳弄着。

一小时后,奶妈诺玛来接小姐,纳森至福的时光结束了。

“我听说今天外头会很危险呢。小姐,我们快回宅子去吧。”诺玛说话带着爱尔兰腔。

“你今天也要去咖啡馆吗?”

纳森也把他在“马修斯”埋头写诗的事告诉过伊莲。

“不,我今天要去报社。”

“诗写好了吗?”

“不,还没。”

“是像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那样吗?”

“是像这样的诗。”

纳森取出今天也带在身上的《悲歌》原稿,拿给伊莲看。

《公众日报》上的诗他不想让伊莲看到,但《悲歌》的话,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当成纳森·卡连的作品来发表。

伊莲只看了一点,随即露出为难的笑容说:“好深唷,比法文还要难。”

“该走了,小姐。”

纳森扶伊莲搭上马车后,前往公众日报社。

高喊着要打倒腐败贵族的寡头政治的维克斯,在前年从亡命的新大陆殖民地返国后,成为选举候选人,当选为下议院议员。然而他被收监在王座法院,被判处二十二个月的禁锢刑。他在狱中持续反政府活动,今年四月获释出狱,却被逐出下议院。大部分的民众都支持维克斯。

上星期,一名上议院议员在议会提出动议,要求撤回放逐维克斯的决议,但遭到否决。

这件事也被报纸大肆报导,因此市民的积怨渐深。

纳森走在路上,感觉到气氛非比寻常。人们开始众集在广场或十字路口。

他走进报社事务所,交出讽刺诗,被意气轩昂的哈灵顿抓住了手说:“好了,走吧!”哈灵顿和属下的两名员工都在喝琴酒助兴。“喝吧!”他们拿酒瓶往纳森的嘴里灌。烈酒从喉咙一路灼烧到胃部。

“要去哪里?”

“参加示威游行。给我们自由与正义!打倒充满虚伪的议会!”

“我对那种事……”

“你上星期不是也写了篇精彩的批判文章吗?”

他只是把哈灵顿说的内容用激烈的辞汇加以修饰罢了。尽管这么想,但酒醉的社长拉扯他的力道太大,他只能任凭拖着走。

增加成几百、几千名的群众,齐步朝议会走去。

“把维克斯送进议会!”

“撤回放逐令!”

完全不谙政情的纳森莫名其妙,不仅人们为何要如此支持那个叫维克斯的家伙、为何要唾骂议会,即使想要离开,也被人潮挤得动弹不得,气愤地心想那些高喊“给我们自由!”的人才妨碍了他的自由。

一道漆黑的烟雾升上天空。

“有人放火烧琴酒工厂!”

有人大叫,结果一部分群众改变了方向:“琴酒!”“冲啊!”

被卷入激流的纳森也跑了起来。因为如果站着不动,就会被推倒踩扁。

途中人们从路过的人家抢来水桶、水壶、家畜的饲料桶等可以拿来当容器的东西,抱在怀里杀向酿造厂。

他们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冲进地下室,把琴酒汲入容器中,或当场牛饮,还有人整桶扛起来搬出地面。纳森狼狈万分,总算是逃离了地下室。穴悲歌》的草稿连同笔记用具一起放在公众日报社,真是不幸中的大幸。

火药库爆炸般的轰声忽然响起,一道火柱冲上天际。

事后查明,是蒸馏机因为高温而爆炸了。

仓皇逃窜的人群中,扒手们身手迅捷地乘机大捞一笔,也有人趁乱放火烧毁看不中意的有钱人家,终于惊动了武装的骑马治安队。

国王的军队也出动了!

这样的声音蔓延开来,民众退缩了。

治安队开枪,见一个抓一个,铐上手铐,扔进护送车里。“我什么也没做!放我出去!”纳森喊叫着,却无人理会。

被煤薰得漆黑的新门监狱的中央拱门上有着浮雕,是那位留下许多知名轶事、投注私财改建监狱的狄克,惠汀顿市长,还有跟随在他脚边的猫,但纳森并没有看到。铁格子门被拉上去,护送车穿过拱门。托惠汀顿市长之福,监狱的建筑物变得宏伟许多,经大火烧毁后又改建得更加雄伟,但受监人的待遇却完全没有得到改善。

被放出护送车后,人犯便被脱个精光,在监督官面前以屈辱的模样被检查全身,然后套上沉重的脚镰,在黑暗中被催赶前进。每走一步,铁脚镖便陷进脚踝,痛得就像骨头被削掉一样,一下子就溃烂了。

设在墙上的蜡烛和火炬提供了些许光明,但感觉就好似成了盲人一般。被扔进杂居房时,纳森的眼睛总算习惯,可以隐约分辨出物体的形状了。

这里臭气冲天,甚至比农家的畜舍还要臭上太多。

由于没有窗户可以让空气流通,充塞房中的恶臭沉淀,腐蚀着囚人的肺部。监狱的管理人宁愿让囚犯窒息,也不愿支付窗税。

蓬头垢面、分不清男女的成群囚犯蠕动着。被逮捕的人太多,每个人都挤在一块儿。

“新来的!”老资格的囚犯吼道。

“付招呼钱来!”

“拿钱付,要不拿衣服付!”另一个囚犯四处瞪视新来的人犯。

拒绝付钱的人遭到殴打、踢踹。

身上没钱的人被剥个精光,浑身赤裸。

纳森被摸遍全身,装有几先令的钱包被抢走了。脚镣夺走了他的自由,只要动弹一下,锁链就发出不祥的可怕声音,让他惊心是不是脚踝折断了。

囚犯里面也有人没有戴脚链。他后来才知道,只要向看守行贿,就可以免除戴脚镰。

固定在墙上的三层床铺被先来的人占据,像纳森这种后来被关进来的人,只能蹲在跟泥地没有两样的地面上。也没有空间让他们伸展身体躺下。这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想要睡床铺的话,必须付钱给看守。只要一星期付两先令六便士,就能买到床铺的使用权。话虽如此,也不是一个人独占床铺,因为看守会把一张床的权利买给两、三个人。

看守有执照可以卖酒给囚犯或探视者。老资格的囚犯把从新来的囚犯身上搜刮来的钱交给看守,买来大量酒菜,开始喧哗吵闹,聚成许多小圈子,赌牌或赌骰子。

纳森连悲叹自己的命运的余暇也没有,净是茫然若失。

他被推挤、撞开,推到墙边去。那里躺着一个囚犯,裹着破布般的衣物。纳森被挤压,不容分说地碰触到那名囚犯的皮肤,一股令人惊吓的寒意传了过来。他觉得那个人已经死了,却叫不出声音。

也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刻。各处开始传出鼾声,他想是入夜了,但实在睡不着。蟑螂四处沙沙爬窜,跳蚤吸血,虱子螫咬。

黑暗中,有人从背后抱了上来。臭气变得益发浓重。

纳森以甚至无法翻身的状态过了一夜。

他觉得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座孤岛。周围都是些说不通人话的、与纳森过去认识的人不同的异种生物。

早餐是长了一层霉、又硬又干的黑面包和一点水,接着他们被赶出中庭。

到了中午,他们又被关回牢房。尸体被清理掉,地板和墙上留下神秘恐怖的污渍。吃饭了。马口铁盘上放着一颗水煮马铃薯,附上几颗豆子。马铃薯都快臭了。晚饭又是干硬的黑面包、快腐烂的马铃薯及一点水。如果想喝更多水,就得向看守买。不只是水,只要付钱,看守什么都能帮你弄到。但看守会敲竹杠,价钱是一般的好几倍。差额都进了看守的口袋。

纳森早已经习惯了穷酸的餐点,但监狱里的伙食实在太糟了。在市场买的黑面包至少没有长霉。他所有的钱都被当成招呼钱抢走,也没有亲人会为他探监送东西。

到了夜里,有人从后面袭击他。他反抗,结果被勒住脖子。纳森感到生命危险,停止了抵抗。然后他被强暴了。

囚犯白天会被放到中庭,这里也盛行赌博。

老囚犯们挑出九个看起来软弱没体力的孩子,当成柱子玩起九柱戏来,拿木制圆盘丢掷代替柱子的囚犯。

一点争执就可以让人扭打成一团。

纳森蹲在角落,免得被人找碴。

他听见啜泣声。朝旁边望去,只见一个瘦巴巴的孩子和他一样蹲着,把脸埋在立起的膝盖中。

纳森把手放上那每一抽噎就跟着颤抖的肩膀上。

孩子抬头,或许是发现对方不是什么可怕人物而松了一口气,啜泣说:“我是无辜的。”

“我也是无辜的。”

“判刑决定了吗?”

“还没。我是无辜的,应该会被释放。”

孩子坚决地摇头:

“我也是无辜的,可是却在法庭上被判有罪。陪审员根本什么都不懂,却胡乱判决。我……我要被送上明天出航的船,被流放到新大陆去了。”

用伦敦腔说话的孩子,手背上烙着代表罪人的烙印。

“我看到路边掉着一先令,去捡的时候,被一个穿着体面的家伙看到,他就说我偷他的钱,把我交给了治安队。”

“为了一先令就被判流刑?”

“其实不管偷的东西有多不值钱,只要是偷窃,就会统统被判死刑。可是我因为年级还小,陪审团说他们法外开恩,才判我流刑。要是去了那边,一定会被当成牛马使唤,就连强壮的大人都会被操劳到死。我只是捡了地上的钱而已呀。”

“审判时你没有律师吗?”

“我哪有钱雇什么律师?”

可能是第一次遇到愿意好好聆听的对象,孩子一口气倾诉道。“把我交给治安队的家伙也不是可惜那一先令,只是欺负孩子好玩罢了。那人看起来就像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

纳森想起乍到伦敦时路人待他的冷漠态度。问路也不理,还踹开他的行李箱……

可是也有像奈吉和爱德那样的好心人。他们两人都没有伦敦腔,或许是从乡下来的。

“什么法庭,绝对、绝对不能指望。不管是陪审团还是检察官、法官,全都是站在有钱人那边的。”孩子一口咬定说。“我们这些穷人,全是他们的眼中钉。新大陆想要可供使唤的劳力,城里的人也都想看死刑想看得要命。陪审团想要早早解决工作回家,所以只要碰到穷人囚犯,不分青红皂白,统统都判有罪、有罪、有罪。因为就算判我们无罪,我们也没钱酬谢他们呀。如果是有钱人,要是判他们无罪,他们就会付给陪审团一大笔红包,也可以事先收买陪审团。”

孩子说到这里,以绝望到谷底的眼神仰望天空,喃喃道:“上天真是有眼无珠。”然后他再次把脸埋进膝盖里。

从此以后,纳森再也没有看过那孩子。

几天后的晚饭时,除了马铃薯以外,又多了一块不晓得是什么的脂肪。一个囚犯说,那是用羊的肾脏周围的脂肪做成的肉派。每星期三因为国王陛下的恩泽,囚犯可以享受大餐。你不吃吗?嘴巴养得这么刁——男人抓起纳森的肉派,塞进齿列凌乱不堪的嘴里。每天晚上强暴自己的就是这家伙吗?纳森作呕欲吐,强忍下来。

同样的事情日复一日,时间就这样过去。他变得与他鄙视的摩尔一样了。

纳森觉得自己变成了不同于过去的、某种异形的生物。

他不晓得在杂居房里待了多久。

然后他被丢去洗醋水澡,接着护送到监狱附近的中央刑事法庭。

森严的法庭前广场设有示众台和笞刑柱,挤满了来看罪人受刑的民众。

每走上一阶石阶,沉重的铁链便陷进脚踝。锁链发出阴森又嘈杂的声音撞在石阶上,紧接着骨折般的剧痛传遍全身。纳森的脚踝被烙上了终其一生都不会消失的

镣痕。

囚犯等待室里有十几名未判决的囚犯,每一个都蓬头垢面、长满胡子、眼眶深陷,颊骨与下巴显得凸出。他们应该也被途去洗过醋水澡,但完全无法洗淖污垢和牢房的恶臭。

纳森看着自己变得好长的指甲,心想自己应该也是那副德行。

纳森被叫到名字,入庭,被带到被告席。

陪审团用泡过醋的海绵捂着鼻子,或用手指捏断芸香的枝条,以掩盖囚犯散发出来的恶臭,并预防遭到斑疹伤寒病菌污染。法官和检察官前面也摆了一把洒上醋水的香草。

被推到被告席上的纳森,无法理解周围究竟在做些什么。

什么法庭,绝对、绝对不能指望。孩子的话在耳朵深处响着。绝对、绝对不能指望。

威嫩十足地头戴假发、身披法衣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问纳森叫什么名字。“纳森·卡连。”他祈祷自己回答的声音没有发抖。

“诸位陪审员,”首席法官扫视陪审团席说。“这位纳森·卡连因参加暴动,依伦敦市长之名受到起诉,但市长提出撤销告诉的请求。因此纳森·卡连,你被释放了。叫下一个进来。”

我听错了吗?释放?但纳森又被送回了新门监狱。

果然是听错了。又回到恶梦之中了……

“付手续费。”狱卒说。“被释放的囚犯必须付手续费给新门管理员。重罪犯是十八先令十便士,但可惜你是微罪,只要付十四先令十便士就行了。”

“不是微罪,我是无罪。”声音沙哑。

“无罪跟微罪金额一样。不付钱的话,又要被送回牢房罗?”

狱卒亮出脚镣的钥匙。

纳森觉得眼前一黑,就要昏厥时——

“啊,那家伙不用。”另一个狱卒说。“他的钱已经付了。一个出手大方的老爷付了他的手续费。”

铁镣被解下了,但踩在地上的脚一点都不踏实。纳森先往《公众日报》社走去。他很想喝杯热红茶或咖啡,吃些没长霉的面包,但也不能用这副德行踏进店里。头发和衣服上都爬满了虱子。

只要回去寄宿的地方,就有衣服可以更换,但他实在没有精神和体力走到萧迪奇。琴酒巷的话,就在附近。

他踩过垃圾堆,淋着窗户倒下来的秽物,总算走到了《公众日报》社。最先踏进去的办公室没有半个人影。

他出声叫人,走下印刷厂,但这里也没有人。没有印刷油墨的味道,总觉得灰蒙蒙的。

纳森在楼梯坐下。他浑身无力,横躺下来,感觉自己的身体滚落楼梯。

恢复意识时,他躺在办公室的长椅上。

“看来你吃了不少苦头呢,纳森·卡连。”

不是哈灵顿的声音。

纳森想起这个只见过两次的人。

“艾凡斯先生……您是艾凡斯先生吧?我在丁道尔先生的店里见过您。”

“没错,真亏你记得我。”

“您是哈灵顿先生的朋友吗?”

“我人面很广。”

“哈灵顿先生在哪里?其他员工呢?”

“你应该先打理一下你的外表。”

纳森撑起上半身,但头晕目眩,实在是动弹不得。

“你在这里等一下。”

艾凡斯暂时离开,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包粮食、一瓶淡啤酒,还有另一个大包裹。

纳森先是大口啃起白面包,再狼吞虎咽地吃起似乎是在摊子买来的热呼呼鳗鱼马铃薯泥,接着一口气把淡啤酒灌光了。

“谢谢您。”等到把所有的食物都塞进胃里后,纳森才总算道谢说。

“二楼有哈灵顿先生的房间和化妆间,你就借用一下吧。”

艾凡斯领头上了阶梯。

“擅自使用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

虽然没有浴缸,但有个大型洗脸台和镜子,还有装满了水的水缸。

倒映在镜中的脸简直不像是自己。纳森脱光衣服,清洗全身。不管再怎么洗,依然有看不见的瘴气从毛细孔中源源不绝地涌出。

洗脸台旁的架子放着刮胡子用的剃刀。

一旁的钩子挂着磨刀皮带,上面刻画着无数的伤痕。

纳森拿起剃刀,在磨刀皮带上滑动。由上而下,由下而上。

在胸骨内侧汹涌翻腾的是悲哀还是愤怒,纳森分辨不出来。

他把刀刃放到皮肤上,仿佛那是用来镇定狂暴浪涛的咒具般。轻轻一抚,舒适的冰凉便泌入肌肤深处。这是以憎恶包裹绝望、以火焰烧灼屈辱、以嫌恶之槌锤链出的刀刃。他用皮肤代替磨刀皮带,滑动着刀刃,全神贯注在这个动作。

艾凡斯没敲门就打开,抱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

他把包裹放到凳子上,从纳森手中取下剃刀,折起对折的刀刃收进鞘里,搁到洗脸台上。

“穿穿看,虽然是旧衣,但尺寸应该吻合。”艾凡斯说,但离开前若无其事地用手指抚摸了纳森的肩胛骨底下。

一阵鸡皮疙瘩。

在深夜的监狱里强暴他、不知是谁的囚犯,在纳森心中与艾凡斯重叠在一起了。

如果当时他有刀刃,早就把对方大卸八块了。

他幻想割开艾凡斯咽喉的触感。

“把你的旧衣丢了吧。全是跳蚤和虱子,万一被传染斑疹伤寒就糟了。”

伊莲也买过旧衣给他——纳森回想起这件事。当时他有理由接受。

“释放时的手续费,也是您替我付给看守的吗?”

“对。”

“您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纳森穿上衣服,不着痕迹地藏好剃刀问道。

“看到有人陷入困难,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难道……是哈灵顿先生托您照顾我的吗?”

纳森一边正常地应对,一边把于伸进暗袋,握住了剃刀柄,拇指扣在扳扣上。只要抽出来,拇指稍一用力……

他想像起自己舔舐刀尖的模样。一眨眼之间,嘴唇被削掉了。就像闪电划过那般。

冷静地、甚至面露冷笑地说话的自己,令他感到不可思议。挥舞剃刀,随手乱割乱划,才是他的原本形貌。他身上披了一层名为常识的薄皮。

“哈灵顿先生说你似乎被卷进那场骚动,被关进监狱了,很担心你。所以我想方设法,请市长撤销告诉,安排让你出狱。”

“连市长都买您的帐吗?”

“还好啦。”

感谢的同时,纳森也悄悄感到失望。因为他原本猜想设法营救他获释的或许是伊莲,聊以自慰。不过即使是无辜入狱,他会经被打人大牢的事,若是伊莲不知情才好。今后也绝对不能让她知晓。

“嗯,那身衣服很适合你。这样才像个诗人。”

“您读了我投稿《公众日报》的诗吗?那不是我真心想写的。”

在《公众日报》上,纳森没有使用本名,而是以“N·皮姆”这个笔名写讽刺诗。因为他不希望终有一日当诗人纳森·卡连闻名于世的时候,被人与小报上的煽动报导作家连结在一起。

“我猜你出狱以后一定会来这里。”

“哈灵顿先生今天什么时候会回来?其他两个人也不在呢。”

“哈灵顿先生他……”

“明天我带你去哈灵顿先生那里吧,”艾凡斯接着说。“他暂时不会回来这里了。”

纳森猜想,哈灵顿可能是害怕遭到逮捕而躲起来了。

“我读了你寄放在丁道尔先生那里的诗稿,还有你发现的古诗。我们到楼下慢慢谈吧。”

走下办公室后,艾凡斯从架上取出一叠纸放到桌上。

“啊,那些是……”纳森展颜微笑。是他放在这里没有带走的穴悲歌》。

“这是抄本呢。似乎是时代很古老的诗作,原本在哪里?”

“那是我写的,还没有完成。我还没写完,就碰上了那种事。”

“这些是你写的?”

艾凡斯难以置信地摇摇头。看起来也像是有些不高兴。

“不是你抄来的吗?”

“不是,那是我的创作。”

艾凡斯沉思了一下。然后他改变了话题。

“你跟丁道尔先生说,你寄放在他那里的古诗,是从令尊向教会要来的古老文书中发现的?”

“是的。是家父死后,我在阁楼找到的。”

“只有那一篇吗?没有其他的了吗?”

“我找到的只有那一篇。”

说完之后,纳森有些贪心越来:

“如果仔细找,或许还可以找到更多。”

“你务必要找找看。”

“丁道尔先生似乎怀疑那是一篇赝作。”

“哦,这类东西,若是不仔细鉴定,有时是会上当吃亏的。可是依我看来,那不折不扣是十五世纪的神职者所写的诗作。后世的人实在不可能如此娴熟地运用大量的古语。而且羊皮纸也是古物。”

“您很有鉴定眼光呢。”

“你把古诗抽走了一张对吧?”艾凡斯的声音带着调侃的笑意。“你真是精明。”

“没有全面信任丁道尔先生,我也觉得冒失,但还是小心为上。”

“可以让我看看那一张吗?那篇古诗非常精彩,可是少了一张,前后的经纬有些搭不起来。”

“我放在寄宿的地方。”

“你住在哪里?”

“萧迪奇。可是从明天开始,我打算像以前那样,在‘马修斯’咖啡馆写东西。”

“‘马修斯’我知道,是那家面对喷水池小广场的咖啡馆对吧?不过我没进去过。那么明天中午左右,我去‘马修斯’接你。我们在附近的酒馆用餐吧。到时让我看看你抽走的那一张。然后我们再一起去找哈灵顿先生,他在皇家交易所前面。”

看到纳森·巴雷特夫人慌得跟什么似的。“我们都以为你半夜潜逃了。你跑去哪了?”

纳森走上阁楼,巴雷特夫人气急败坏地追上去。

代替床铺架在梁上的稻草床垫被收起来了。

巴雷特夫人用愤怒的表情掩饰尴尬,递出纳森的钱包。

“万一被闯空门就糟了,所以我替你保管起来了。房租也先扣掉了。”

纳森把小皮袋里的钱倒到掌心。基尼金币两枚,然后是三先令六便士三法辛。

“就算扣掉还没付的房租,应该还有更多。”

大概是觉得纳森再也不会回来,房东便把他的东西洗劫一空了,结果看到他又出现,只好赶忙把手边所有的钱塞进他的钱包里吧。

纳森没有继续多费唇舌,而是直接从暗袋里抽出剃刀,按下把手。刀刃跳出刀鞘,泛出寒光。

他从后面抓住连滚带爬冲下楼梯的女人肩膀,把刀刃抵在她的脖子上。

“现在只有这些!晚一点会还给你!”

幸亏酒鬼巴雷特先生现在不在。即使手中有刀械,但要一次对付两个人,孱弱的纳森还是做不来。

纳森仍旧把刀子抵在巴雷特夫人脖子上,默默无语,她伸手指向架上的壶。纳森架着她走近架子,她把壶翻倒过来,里面滚出三枚基尼金币。

纳森把抵在她脖子上的剃刀迅速移动到后颈,抓住发根猛力一划。

手一放,巴雷特夫人便瘫软在地上。她昏倒了。

纳森拿走了全部的基尼金币,跑到阁楼拿起行李箱,再次冲下楼梯,离开房子。

横竖他也不打算继续住在巴雷特家的阁楼了。如果哈灵顿暂时不会回来,就拿无人的《公众日报》社当歇脚处吧!也省了房租。

他把剃刀收进暗袋里,折回通往琴酒巷的路。

失去获得两先令稿费的工作了。

纳森坐在无人的《公众日报》社阶梯,俯视着罩上薄薄一层灰的印刷机寻思。

他把钱包里所有的钱倒到掌心算了算。虽然不管算上多少遍,金额也不会增加。

五基尼三先余六便士三法辛。这样可以撑上多久?

对于成为古诗发现者,声名大噪,并出版诗稿一事,纳森还心存期盼。

红色的摩洛哥皮革饰以蕾丝花边样式的金箔,书背则是作者的名字纳森·卡连,这也同样烙上金箔……

第一本当然要签上作者的名字,敬献给伊莲·拉夫海德小姐。然后各送一本给奈吉,哈特及爱德·特纳。还有故乡的母亲和佩勒姆牧师。母亲不晓得会为她的儿子多么骄傲。

如果那本诗作受到世人肯定,现在正在写作的《悲歌》或许也能出版。这篇作品才是最适合献给伊莲的作品。

梦想不知分寸地宠溺着坐着楼梯上的十七岁少年。

可是母亲,我现在没钱了。

母亲不

认为诗作有何价值。如果在学校介绍的法律事务所当见习生,即使七年之间没有薪资,之后就有薪水了。虽然不轻松,但生活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母亲冀望这样的保障。如果没有佩勒姆牧师支持,他现在还干着那无聊而没有意义的杂务。

如果不挑工作,伦敦多得是挣钱的方法。

比方说捡狗粪。只要捡拾一定分量的狗粪,拿到鞣皮工人那里去,就可以卖钱。一桶草料桶的狗粪可以卖八到十便士,如果品质好,还可以卖到一先令。可是这得一整天弯腰看着地上捡舍粪便,他才不干。

鞣皮的工作比拾粪更糟。将屠宰场送来的、充满血腥味的兽皮,用熟石灰溶液浸泡使其柔软,然后割除毛与肉,再翻过来刮除脂肪。皮黏答答的,而且十分沉重。接着浸泡在搅拌狗粪而成的粪水当中。所以鞣皮工人需要大量的狗粪。工作环境恶臭冲天。

为伊莲朗读的那段时期,纳森去过一次韦斯顿街的皮革市场。因为他对装帧用的皮革制造工程很感兴趣。深红色的皮革书籍美仑美奂,然而它的前一个阶段—从兽皮变成皮革的工程,却简直就像浸泡在鲜血与恶臭的汤水之中。皮革用狗粪软化之后,再浸泡到单宁液中,以火烘烤干燥。皮革师傅被与一般市民隔离开来。纳森掩住口鼻就要离去,被人骂道:“要不要把你的皮也剥下来鞣一鞣呀,小鬼?”等我死掉——此时他忽然动念心想。如果我的皮能用来装帧书本,那不知该有多美妙?求成深红色,捺上金箔装饰的话,一定会很美吧?美丽的事物由污浊之中诞生。即使棺柩中的肉体皮肤少了一部分,神明也会宽恕允许吧?

纳森叹了一口气,回到现在没有钱的现实。

比方说打捞泥泞破烂。这些人——大部分是孩童或老太婆——趁着退潮时打捞泰晤士河的泥泞,捡拾破烂,换得一点小钱。捡的东西有煤层、铁屑、钉子、绳头、骨片等等。十四磅煤层可换一便士,五磅废铁可换一便士,三磅骨片可换一便士。花上一整天打捞,才总算能赚得三便士。只要不厌恶在泥泞中打滚,或许可以免于饿死,但由于不卫生,几乎没有一个打捞者不得病的。因为也没钱看医师,所以只能在痛苦呻吟中死去。

这是他在监狱里听一个溜进煤货船行窃失风的七、八岁捡破烂的孩子说的。那孩子说,监狱的环境比起在泥泞中打捞破烂要好上太多了。那孩子懂的字汇没有几个。因为日复一日,只顾着在泰晤士河的泥泞中翻捡,没空跟其他人交谈,所以学不到几个字。

这是神的旨意。

可是即使是那样悲惨的孩子,最后神还是会拯救他们。只要让牧师献上祈祷,埋葬在教会的墓园,天使就会来拥抱他的灵魂,引领他上天堂。

纳森对牧师的教诲几乎不抱一丝怀疑。他装作对那一抹疑念毫无自觉。

他进入二楼的哈灵顿先生的房间。

床铺很简陋,但比阁楼的稻草床垫要好上太多了。跟牢房比起来,形同皇宫。

纳森想起,爱德与奈吉说他们的工作也是在恶臭中进行。因为想到鞣皮工程,他才联想到这件事。

他们还说,解剖实习容易受到他人厌恶。内科医师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人崇敬,但外科医师却受到轻视,更遑论解剖学。解剖学被当成毒蛇猛兽般避之唯恐不及。明明探究病理是首要之务呀——当时奈吉用那张孩子气的脸吐露不满,而爱德露出苦笑。

如果我死掉——纳森又开始幻想。就让爱德和奈吉利用这具身体吧。如果解剖是那么重要的事情的话。如果是他们两个,让他们解剖也没关系。埋在教会墓园里的,只要是剩下的骨头就行了。

然后,他又想到把皮肤做成皮革拿来装帧书本的事。

这是恶魔的诱惑……

这是不对的事情吗?为什么不对呢?我的皮肤要怎么使用,我想神是不会怪罪的……可是我却感觉到一丝罪恶感,为什么呢?

纳森跪在地上祈祷之后,在哈灵顿先生的床铺躺下。由于不必担心被人强暴,他得以一夜安眠。

出于在狱中的习惯,他一大清早就醒了过来,然后“啊啊”一声,慢慢地伸了个懒腰,心想可以尽情睡个饱,又继续睡了个回笼觉。

爽快的清醒带给他精力。床边的小几上有个大时钟,针指着三点二十七分。我睡过中午了吗?纳森吓了一大跳,但原来是钟停了。因为没人上发条。

话说回来,自已是不是睡过头了?艾凡斯先生会不会等得不耐烦,打道回府了?

纳森急忙进浴室整理仪容,抱起笔记用具出门去。脚步蹒跚不稳,呼吸急促。他把剃刀藏在暗袋带在身上。就像护身符一样,他离不开它了。一度在他心中醒来的凶暴部分,无时无刻都索求着剃刀。

仿佛他被投狱的漫长“时间”从不存在似地,那之前的“时间”与今天衔接在一起。纳森在摊贩喝了一碗热粥,然后走进“马修斯”。

他看看壁炉架上的时钟确定时间。十一点四十三分。自己睡了真久。

他点了咖啡,放好笔记用具,但在提笔写作之前,他先看了店里的报纸。他对社会情势没兴趣,但心想报上或许会有征才广告。他希望最好能谋得一个与文笔有关的差事。如果没办法,可以活用学校涵养的法律事务所也行……但没看到什么理想的职缺。

渴望剃刀的凶暴情绪平静下来了……他觉得。情绪能镇定下来,令他开心。现在的他不管再怎么愤怒,都不可能拿剃刀抵住别人的咽喉。即使钱包——里面装着他全部的财产——被扒了也一样。钱必须带在身上,这是巴雷特夫人的所作所为带给他的教训。万一被扒手盯上,他将落得身无分文。纳森的手无意识地时不时去确定钱包,同时也必然会触摸到剃刀。

他是昨天获释的。他再次想到这个事实。前天晚上,他人还在恐怖的牢房里。

“嗨。”艾凡斯站在纳森的桌前。“恢复点精神了吗?你昨天看起来就像个垂死的病人。你的脸色还不是很好呢。”

侍者前来询问点单,但艾凡斯挥挥手说“我们要走了”,付了纳森的帐,还给了一大笔小费,然后催促纳森说:“好了,走吧。”

“好久没见您光临了呢。”明明刚才才来点过餐,侍者却异样热络地招呼纳森。大概是想巴结打扮光鲜、戴假发还化淡妆、一看就是有钱人的艾凡斯当常客,而自己也沾了光吧——纳森心想。

“爱德先生和奈吉先生偶尔光临,都很担心您呢。”

纳森一阵心惊,,他们知道我被关进牢里了吗?但侍者接下来的话让他放下心来:

“他们猜您可能是生病了,或是离开伦敦回故乡去了。我也被问了,但我也不清楚先生的下落。”侍者直盯着他看,然后说:“您看起来很憔悴,一定是生了场大病吧。”

两人在酒馆的包厢独处。沿着肩胛骨边缘抚摸的手指触感警告着纳森:不要信任他。

“我迷上你的才华了。”艾凡斯说。“《悲歌》,那部作品实在太出色了。我愿意援助你。”

眼前的人是天使吗?

纳森轻轻触摸暗袋里的剃刀,再一次自我警惕。

不要信任他。

“具体来说,您会援助我什么?”纳森尽量公事公办地说。“而您希望我有什么回报?”

“我想让你的才华开花结果。”

“您要安排我的作品出版吗?丁道尔先生怎么说?”

“他好像还没有仔细读过。我比他先读完了。不管是古诗,还是你的作品。”

“您愿意帮我向丁道尔先生推荐吗?”纳森性急地追问。

“你先把你写到一半的《悲歌》完成吧。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由我来负担。我没法让你奢侈度日,不过我想想,就给你十镑好了。你在用完这笔钱之前,把诗作完成。这段期间,我会督促丁道尔先生读完你寄放的作品。只要仔细读过,丁道尔先生也会发现那是货真价实的十五世纪古诗吧。那是珍贵的发现。”

“如何?”艾凡斯盯着纳森的脸看。“十镑不够吗?你还需要多久可以完成?”

“我在想……您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太欣赏你的才华了。艺术家就需要援助者。我想要获得这份挖掘、培育年轻天才的荣誉。”

不过——艾凡斯警告似地竖起手指说。

“不可以告诉别人。”

“不可以告诉别人什么?”

“全部。你发现的古诗非常珍贵。万一被别人发现了,有可能甜言蜜语地接近你,试图利用你。在丁道尔先生与我将它公诸于世以前,不要告诉任何人。还有你写的《悲歌》也是。懂了吗?”

如此叮咛的艾凡斯,眼中一瞬间闪过一道厉光。纳森用手按住剃刀。

“你还不明白伦敦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

我明白——纳森心想。他可是在凝缩了伦敦骇人面的监狱里头待了一个多月。小偷、强盗、拦路打劫者、诈欺师、杀人犯、强奸犯、仙人跳罪犯、妓女,还有像那孩子一样只是捡了钱的人,到纳森自己这种无辜入狱者,监狱就像将这些全部搅和在一块儿的肉布丁。即使是纯真无邪的人,只要在那里待上一个月,纵然不愿意,也会学尽各种作恶的手法。

仿佛看透了纳森的想法,艾凡斯说:“不过是在新门待了一个月,别自以为就了解伦敦了。”明明包厢里只有两个人,艾凡斯却把声音压得几乎听不见。

“真正的坏胚子,会甜言蜜语接近你、欺骗你。你来到伦敦以后,或许也结交了朋友。你的朋友可能是性格开朗的善良人物,于是你放下心防,向朋友坦白许多事。朋友并非出于恶意,而是以轻松的心态将这些事告诉别人,听到的人又传给别人。就像这样,事情愈传愈广。谁能保证这些人当中就没有一个心存歹念呢?你拥有的可是宝贝啊。”

宝贝。纳森自己就是这么说的。对爱德和奈吉。

“你已经告诉过谁了吗?”

“嗯,我告诉爱德和奈吉了。他们是我的朋友,是解剖教室的丹尼尔医师的弟子。他们说他们住在老师家。”

“丹尼尔先生的解剖教室弟子?”

“是的,他们是我在伦敦最先交到的朋友。他们的工作有点可怕,但他们人很好。只要请他们别说出去,我想他们都是嘴巴牢靠的人。”

“不,若是刻意叮嘱他们别说,反而会让他们以为这是很重要的事。今后再也不要提起,让对方就这样忘了这事吧。”

纳森也让伊莲看了《悲歌》的诗稿。可是伊莲没有仔细读内容,她只瞥了一眼,说比法文还要深奥,如此而已。

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伊莲了吗……?

好想见她,好想拥抱她。不,得等到脚踝的伤痕消失了才能见她。铁镣深深地陷在肉里,有段时间化脓了。这耻辱的印记是否一生都不会消失了?每到深夜,令他几乎想咬舌自尽的屈辱记忆就会袭来,而脚镰的伤痕同样能唤起这段恶梦。

料理送来,纳森咽了咽口水。

巨大的白铁盘中央堆满了水煮鸽肉,周围环绕着高丽菜、红萝卜和芜菁,然后淋满了几乎快淹没这些的奶油酱。

这样是一人份!

伦敦的蔬菜都沾满了煤烟。英国料理的滋味总是被法国人嘲笑说英国人是在胃里做菜的,但这一餐对纳森来说,是他来到伦敦以后第一次享用到的豪华餐点,也可以说是他此生尝到最美味的餐点。

盛肉的盘子吃光以后,接着送上了甜点蛋糕。

包着鲜奶油与融化的巧克力、又松又软的蛋糕卷就像天使的微笑,纳森的警戒心被巧克力给包裹起来了。

“你从古诗抽走的那一页在哪?”

“在这里。”

“弗兰西斯·拉别尔武运蹇落,”艾凡斯念出其中一节。“拉别尔,我记得他是理查三世的家臣吧?”

“是的,他是为了那位残虐的佝凄王,在博斯沃思原野奋战并战死沙场的战士。”

“不对,弗兰西斯·拉别尔起兵叛乱,推翻亨利七世,是理查三世在博斯沃原野战死之后。”

“是吗?”

“给我一匹马!我愿以我的王国交换一匹马!”艾凡斯说出莎士比亚剧中的台词。

“而且拉别尔为了洗雪理查三世的憾恨而举兵,却一下子就溃不成军,但他并没有战死。”

“是这样吗?”

“即使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必要引以为耻。理查三世虽然很有名,但很少现代人知道他的家臣后来的事迹。不过作者‘神的仆人托马斯·哈瓦德’是同时代的诗人,所以应该知之甚详吧。”

“您是个学者吗?”

艾凡斯就像听到什么离谱的玩笑似地笑了。

“这个嘛,我是有点杂学知识。”

“您似

乎很喜欢阅读。”

“读书是很有意思,但我没有你那样的文才。好了,我们去哈灵顿先生那里吧。”

伦敦名胜之一皇家交易所的中庭挤满了群众。

面对柱廍,有多达一百六十家店铺,不只贩卖英国物产,法国、西班牙、义大利等国的商品自不用说,甚至还有来自遥远东方大陆的进口货,诸如高雅的陶瓷、地毯、丝织品、香油、装饰品,连象牙假牙、玻璃义眼皆有贩卖。日常的便宜货品则在露天摊商贩卖。聚集在此的当然不只有伦敦市民,还有戴着穗饰帽子的荷兰人、披着短斗篷的西班牙人、阿拉伯人及波斯商人。当然扒手、偷行李的、抢东西的罪犯也混在人潮之间伺机下手。

纳森疑惑要怎么样在这大片人群当中找到哈灵顿,但他多虑了。

哈灵顿就在高出一层、格外显眼的地方。

哈灵顿的头和双手从两片组合起来的木板洞穴中伸出。

群众叫嚣嚷嚷着,朝他丢掷鸡蛋或石头。

“您把我救出监狱,难道就不能救救哈灵顿先生吗?”

“没办法的。他是恶名昭彰的《公众日报》的社长。暴动的时候他没被逮捕,但后来因为教唆及煽动暴动的罪名被逮捕,打进新门监狱。是暴动几天后的事。他似乎被关在跟你不一样的牢房呢。他现在依然是收监之身。审判之后,他被判一天两小时,连续五天站在示众台上示众,其余时间得待在牢房。这算是很轻的判决了。有些人被示众十天,被投石活活砸死。哈灵顿先生的示众刑,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示众刑结束后就会被释放了吗?”

“不,会被监禁在监狱。不晓得要关上几个月还是几年,会不会被释放,要看国王陛下的心情吧。”

自己会被投狱,都是哈灵顿害的。然而奇妙的是,纳森完全没办法对哈灵顿兴起半点怒意。是因为他现在这模样实在太过悲惨了吗?

钟声告知正午到了。几名警吏解开示众台的枷板,让哈灵顿坐上返回监狱的护送车。哈灵顿的双脚铐着脚录。

铁链的声音响彻纳森的头盖骨。纳森忽然当场昏倒在地上。

他在摇晃的马车中恢复了意识。他靠在艾凡斯的肩头上,被他扶着。

“你果然身心俱疲了。这也难怪,你在那个地狱待了一个多月嘛。”

纳森还以为自己的精神和体力都恢复了。

“示众刑对你的刺激似乎太大了。没事的,你不会再回到监狱的。如果回去穴公众日报》社,即使不愿意,你也会想起示众刑,然后又想到新门监狱。我不能把有过那种可怕经历的你一个人抛下。你到我的住处来,好好休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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