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德林新月区,是诺丁汉一排装饰着盆栽的红砖造三层楼房。用各色陶土随意涂白的石阶看似干净但令人不敢领教,有些因为发现自己被注意到而羞红了脸,有些则板着黄脸表示不欢迎来者,有些在忿恨的情绪下气得脸发白。但它们全都一副“要你管”的表情。你最好扯一下发亮的铜铃——的确,被擦得晶亮的它们眨眼示意急切邀请你这么做——而你却过门不入,站在其中一级宽阶梯上想着重新粉刷石阶得花多少钱。格兰特走到索瑞尔过去常走的马路上去,心想如果黎凡特人知道他也这么做了,不知会怎么想。伊芙雷太太,瘦小,近视眼,年约五十的妇人,把门打开九十八度,格兰特上前询问索瑞尔的事。

索瑞尔先生已经不住在这儿了,她说。他一个星期前刚离开去美国了。

显然是有人造谣。

是谁说他已经去美国的?“当然是索瑞尔先生自己说的。”

没错,索瑞尔可能为了掩饰自己的自杀而撒谎。

他是一个人住在这里吗?“你是谁,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她问,格兰特自称是便衣刑警,想进门和她谈几分钟。她似乎受到惊吓,但还是冷静地应对,把他带到一楼的起居室。“这以前是索瑞尔先生的房间,”她说,“现在住的是一位年轻女老师,她不会介意我们暂用一会儿。索瑞尔先生没闯什么大祸吧?我不相信他会这么做,他是个斯文的年轻人。”

格兰特向她再三保证,又问了她一次索瑞尔是不是独居。

不,她说。他和另一位先生合租这个房间,可是在索瑞尔先生决定去美国之后,另一位先生就去找其他的房子,因为他一个人无法负担房租,当时正好这位年轻的小姐有意搬进来。伊芙雷太太很遗憾他们搬走了。他们是一对好孩子,也是莫逆之交。

“他朋友叫什么名字?”

“乔瓦得·拉蒙,”她说,索瑞尔先生过去从事赛马赌注登记的工作,拉蒙先生和他一起工作。哦不,他们不是合伙人,但他们私交很深。

“索瑞尔先生其他的朋友呢?”

他没有什么朋友,她说。他和拉蒙几乎形影不离。费力回想后,她记起来有一两个朋友曾到过索瑞尔家里,她详尽描述来者,格兰特确定不是黎凡特人。

“你有没有索瑞尔先生或他朋友的照片?”

她想起在哪里留着几张快照,如果探长先生不介意等一下的话,她可以去找。

她拿着两张明信片大小的生活照迅速返回,格兰特根本就来不及巡视屋内。“这些是去年夏天他们在泰晤士河边拍的。”

两张照片显然是在同一天拍的,背景同是泰晤士河边的垂杨。一张拍的是穿法兰绒便装的索瑞尔,一手拿着烟斗,另一手撑在别人身上。另一张照片拍的也是一个身着法兰绒便装的人,就是那名外国人。

格兰特盯着那张黝黑的脸孔好一阵子。照片拍得真好,眼睛没有像一般快照拍得模糊不清,眼睛就是眼睛。

格兰特似乎又看到那天在史翠德那双闪烁着惊恐的眼睛。

即使是在河畔轻松愉快度假的时刻,那双眼睛看来仍含着敌意。线条凌厉的脸一点也不友善。

“拉蒙后来去哪里了?”他理所当然地问。

伊芙雷太太并不知情。

格兰特仔细端详她。她说的都是真的吗?他的多疑让他觉得,她和另外一个人在演双簧。他一定住在泰晤士河南边的某处。

他满心疑虑。她是不是知道得比透露得多?是谁出钱要帮索瑞尔料理后事?索瑞尔的朋友和黎凡特人是同一个人,从索瑞尔那里拿了223镑的黎凡特人,应该不会出这笔钱。他盯着妇人坚毅的脸。她的笔迹有可能和男人一样,字迹鉴定专家不可能从来不犯错。她就是那个出钱,同时拥有一把左轮的人。不对,他纠正自己,是那个“寄”钱,同时拥有一把左轮的人。

他们两个人是不是拥有左轮手枪?他问。

没有,她从来没看过他们两个谁有这玩意儿。他们不是这种人。

又来了,没完没了地说着他们的斯文有礼。纯粹是私心偏袒呢,还是不怀好意想让格兰特上钩?他想问她黎凡特人是不是左撇子,但某种原因让他忍住了没开口。

倘若她对他没有据实以告,问到跟拉蒙相关的问题等于打草惊蛇,暴露了他先前所有的调查工作。她可能会警告并惊动这只藏匿已久、他们早准备好要射击的猎物。

现在还没有必要这么做。照片里的人是和索瑞尔住在一起的人,是在史翠德瞥了他一眼后急忙逃逸的人,是拿走索瑞尔所有的钱的人,也几乎可以确定就是排在队伍里的人。乐高得能指认他。目前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伊芙雷太太知道他们掌握了什么线索。

“索瑞尔什么时候动身前往美国的?”

“他的船14日启航,”她说,“但是他13日就离开这里了。”

“黑色13号!”格兰特说,想让他们之间的谈话不会那么拘谨,少一点敌意。

“我才不信这个,”她说,“每天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格兰特努力思索着。13日是谋杀当晚。

“拉蒙跟他一起走?”他问。

是的,他们当天早上一起离开。拉蒙先生要把他的东西搬到新家,顺便和索瑞尔先生碰个面。索瑞尔先生晚上搭乘与船联运的火车到南安普敦。她原本想去送行,但他坚持不用,所以她没去成。

“为什么?”格兰特问。

“他说时间太晚了,而且他不喜欢送行的场面。”

“他有没有别的亲人?”

没有,她从没听他提起过什么人。

拉蒙呢,该有亲人吧?有。他有父母,还有一个弟弟,但大战后都移民到新西兰去了,从此就没再见过面。

这两个年轻人住在她这儿多久了?索瑞尔先生住在她这儿快八年,拉蒙先生也住了有四年之久。

拉蒙还没来的前四年,索瑞尔跟什么人分租房间?一些不同的人,但住得最长的一个是她现在在爱尔兰的侄子。是的,索瑞尔先生跟他们相处十分融洽。

“是他个性开朗,令人愉快吗?”格兰特问。

不是这样的,她说。用个性开朗和令人愉快形容索瑞尔先生并不贴切。这倒像是在说拉蒙先生。拉蒙先生才是个性开朗又令人感到愉快的人。索瑞尔先生比较内向,但是很好相处。偶尔容易情绪低落,而活泼的拉蒙先生最能逗他开心。

格兰特在想,就是这个讨人喜欢的家伙,从背后暗下毒手杀死了索瑞尔。他纳闷事件为什么不是另一种结局,为什么不是索瑞尔杀死拉蒙?他们之间曾经起过争执吗?没有,就她所知从来没有。她应答得也太快了。

“那么,”格兰特最后说,“我想你不介意把这些照片借给我一两天吧?”

“你保证把它们还给我的时候没有任何损坏?”她说,“这是我仅有的照片,我真的很喜欢那两个年轻人。”

格兰特保证,小心翼翼地将照片夹人笔记本里,祷告着照片上还留着可辨识的指纹。“你保证他们会没事?”他临走前她又问了一次,“他们长这么大从来没捅过什么娄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们一定没事的。”格兰特说。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苏格兰场,等候照片上的指纹化验结果时,他聆听威廉斯报告他在伦敦市赛马赌注登记市场毫无斩获的一天。没多久,那些照片又回到他的手上,他拿着照片匆忙赶往劳伦特。时间很晚了,餐厅里已经没几个人。一名侍者茫然地收拾餐桌上的面包屑,空气中还洋溢着鲜美的银白鱼汤及烟酒的气味。无精打采的侍者正端着刚撤下来的仅剩面包屑的篮子,弯身为自己别无所求的心态高兴时,领班带进一位在别人都用完餐后才来的不速之客,使他原本的好心情不禁跌落谷底。

当他认出来客是格兰特,马上整肃仪容转变态度,一脸“能为知名人士服务深感荣幸”的热诚,然而,心里却凉了半截地说,“我的老天,怎么这么倒霉!竟是马索的贵宾来了。”

格兰特要找马索,却听说他当天早上已经匆忙赶回法国去了。他父亲过世,他是家中独子,可想而知,他将继承一个成功的事业和一大片葡萄园。格兰特并未因没能再见马索一面感到特别失望,马索目中无人的态度常让格兰特不敢领教。他点了一份套餐,问说如果哈乌·乐高得在的话,可不可以让他过来谈一下。几分钟后,哈乌一身白色亚麻衣裤带着便帽的瘦长身影从门后的屏风出现,跟着一名侍者唯唯诺诺地走到格兰特的桌前。他看起来像个害羞的孩子,想来领取他自知已经到手的奖品。

“晚安,乐高得,”格兰特亲切地说,“你帮了我一个很大的忙。现在,我要你看看这些,看你认不认得出他们。”他把十二张照片放在桌上呈扇形摊开,让哈乌仔细看清楚。这段空档长到让格兰特有时间想像,男孩最后会承认他说曾见过那个男人不过是吹牛罢了。然而,哈乌却毫不迟疑地回应他。

“这个,”他说,伸出细长食指指着索瑞尔的照片,“就是队伍里排在我旁边的人。而那个——”他的食指下移,指着拉蒙的照片,“就是过来跟他说话的人。”

“你发誓?”格兰特问。

哈乌知道格兰待只是要他证实所言不假。“是的,当然。”他说,“我愿意发誓。”

这就是格兰特要的。“谢谢你,哈乌,”他感激地说。

“等你当到领班时,我会光临,并把英国大半的贵族名流都带来捧场。”

哈乌不客气地对他笑笑,“那还是别来算了,”他说,“他们电影拍得太多,现在随随便便都看得到——”他努力搜寻恰当的字眼,“你知道吗——”他说,突然问,他出其不意地扮了一个忧郁的鬼脸,让格兰特差点将口中的鸭肉和豌豆喷出来。“我想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他说,“等我真的发了——”他的手指指向一问企业,“我会买下一栋饭店。”

格兰特目送优雅的身影返回汤匙和擦拭银器的破布堆里,不觉微微一笑。典型的法国人,够精明,有商业头脑,有幽默感,又能灵机应变。但一想到他所有的优势都会被稍嫌薄弱的体格和俊秀的容貌给毁了,格兰特就不禁有点难过。但愿到时他动物性脂肪细胞组织里,仍能保有他的幽默。等格兰特返回苏格兰场,手上已经握有搜索令,批准逮捕3月13日晚上在沃芬顿戏院外杀了亚伯特·索瑞尔的凶手——乔瓦得·拉蒙。

当她在探长身后关上门,住在布莱德林新月区的妇人好长一段时间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她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会客室地毡的褐色花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薄唇。

她没有显现一丝不安,全副心力都集中在思考,大脑像个电动钟摆一样快速运动着。

约莫两分钟的光景,她站在那里动也不动,仿如一件家具,一只安静的闹时钟。终于她转过身走回起居室,跌坐在被探长的重量压扁的椅垫里。她全凭本能让自己小心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似乎那是生命当前最马虎不得的一件事。她从餐具橱的抽屉里取出一条白色桌巾,开始准备晚餐,在厨房和起居室间从容地来来去去,精心将刀叉平行摆放好,一如她平日所做的。在她一切就绪之前,钥匙“咔啦”一声门锁打开,一位28岁,穿一身淡褐色的女人走进门。她的灰褐色外套,鹿褐色围巾,稍称得上流行的绿褐色帽子,告知了她的职业。她在走廊脱下橡胶鞋套走进起居室,应酬地笑谈外面的雨天。

伊芙雷太太应和着,说:“我帮你准备了一些冷餐当做晚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出去一下。我急着去见个朋友,希望你觉得没什么关系。”女人向她保证没什么大不了的,伊芙雷太太感激地回到厨房。她从托盘里端出烤牛肉,切薄片做三明治,用白色餐纸将三明治裹起来装在面包篮里,配上煎好的肉肠、切成菱形的肉片和一包巧克力糖。她在火炉里添了一点儿柴,装满一壶水,把壶搁在炉台上,等她回来时水就烧开了,然后赶紧上楼。她回房里换上外出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几缕顽固的发丝塞在帽子底下。她从抽屉里拿出钥匙,接着又打开另一个抽屉,数过抽出的那叠钞票后,把它们塞进钱包,然后在堆叠的帆布和丝绸上打开记事本写了一封短笺,将信签装入信封藏在外套口袋里。她再度下楼,拉出手套,拽起厨房桌上的小篮子从后门出去,并将门锁上。她走到街上,毫不左顾右盼,她挺直脊背,昂起下巴,坚毅前行,像是在对世人昭告自己是个操行良好的公民。她在富汉路的巴士站等车,表现出一副明达事理及懂得矜持的女人的样子,对其他候车乘客视若无睹。和往常一样,她上车时,车上只有那个观察力出奇好的驾驶员认出她曾经搭过他的车。当巴士带她前往布莱辛顿的途中,她丝毫不动声色:同

车乘客以为她要不是只麻雀,就是根灯柱。抵达布莱辛顿前,她在史崔罕丘下了车,消失在夜晚的浓雾里,没有人记得她当时是往哪个方向去,没有人因她隐藏在外表下的紧张惶恐而觉得不安。

街灯如朦胧的月光般悬挂着,她往上走了好长一段路,又向下走到另一条一模一样——笔直平坦、雾茫茫的街灯、冷冷清清的路。一条又一条。在最后一条街的半途她突然转身,返回最近的一盏街灯。一个女孩匆匆忙忙地超过她,约会要迟到了;小男孩合掌摇着两便士发出“叮当”声响。没有别的人了。她假装借光看表,重新朝着原来的方向走去。她左边一幢有高耸宏伟的柱廊建筑,承袭着布莱辛顿上流社会的高傲和冷漠,墙上的灰泥如雪片般剥落,鲜艳夺目的窗帘显出房屋主人庸俗的品位。此刻这些东西已经没什么值得细看的,惟有门内扇形窗户缝隙露出的一丝光线显示屋里有人居住。她隐身在其中一扇门里,轻轻关上厚重的门。爬上两层光线微弱的老旧阶梯,爬到第三层楼,三楼没有灯。她抬头望望黑漆漆的楼上,倾听着,但整栋房子里只听得到旧木头发出的叽嘎声。她一步步缓慢地摸索着往上爬,在转弯处小心翼翼以免绊倒,终于走到没有半丝光线的楼梯顶端,停下来喘气。盘算着某人应该知道是她来访,她用手摸索看不见的门,找着了,她轻轻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回应,门底下也没有显示里面有人的光线。但她还是又敲了一次门,嘴唇贴在门与门框衔接的缝隙悄声说,“乔瓦得,是我!”几乎在同时,门里有什么东西被一脚踢开,门开了,她从敞开的门外看见点了盏灯的房间,男人的侧影看上去像是逆光的十字架耶稣像。

“进来,”男人说,把她拖进房里,关门上锁。她把她的篮子放在窗帘后面,转身面向从门边走过来的男人。

“你不该来的!”他说,“你来做什么?”

“已经来不及写信告诉你了,所以我过来,我必须见你。他们已经知道他是谁了。苏格兰场的警察今天傍晚来过,想知道有关你们两个的事。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了他,告诉他一切他想知道的事,除了你在哪里。我甚至还把你们的照片也给他了。

他知道你人在伦敦,你已经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你该赶快走。”

“你为什么要把照片给他?”

“当我假装去找那些照片时,我知道我不能空着手回来说没找到,我要让他先信任我。我是说,我怕自己会把事情搞砸了。所以我想,先让他拿走那些照片——他得从头去打听你们俩——一张照片不会捅出什么娄子的。”

“不会吗?”男人说,“明天所有的伦敦警察就都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了。这说明了一件事——天知道,这简直糟糕透顶——仅仅一张烂照片就能害惨我。真该撕了它!”

“对,如果你要继续留在伦敦,情况就会很糟。你留在伦敦,很快会被逮到的。

现在最紧要的是,你今天晚上就赶紧离开伦敦。”

“这一切都让我厌烦,”他咬牙切齿地说,“但是现在,要去哪里呢?我只要离开这栋房子,不出五十步就会碰上一个警察。像我这样的呆子,肯定没办法轻易让他们相信我不是那个被通缉的人。过去这一个见鬼的礼拜像过了一万年。老天,我真蠢啊!——就为了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理由,就要拿根绳子套在自己的脖子上!”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冷漠地说。“一切都无法挽回了。你还不如趁现在想想要怎么脱身。要尽可能快。”

“是的,你刚才这么说——但是现在,能去哪里呢?”

“你先吃点东西,我告诉你我的计划。你今天吃过饭了吗?”

“嗯,早餐吃了一点东西。”他说,但是他看起来却一点也不饿。他用气恼、狂怒的眼神逼视着对面镇定的女人。

“你应该,”她说,“离开这个人人都在谈论此事的区域,到人们尚未听闻这件事的地方去。”

“如果你是指逃到国外去的话,这不是个好主意。四天前我曾试过要搭船,他们问我是不是工会的人,从哪里来,根本不爱搭理我。如果你是要我搭船渡海,我宁愿干脆自首算了。”

“我不是叫你逃到海外去,你没那么有名气。我指的是苏格兰高地。你以为我西海岸老家的人曾经听说过你或星期二晚上发生的事吗?相信我的话,他们听都没听过。

他们除了地方小报之外什么都不看,地方小报只报导伦敦的新闻要点。我老家离火车站三十六英里。四英里外另一个村子里有个警察,从没有碰到过比偷捕鲑鱼更严重的案子。你就到那里去,我已经写好了一封信,信上说你因为健康状况欠佳去养病。你叫做乔治·拉尔,是个新闻记者。

十点十五分有一班从国王十字路开往爱丁堡的火车,你今晚就搭这班车走。没多少时间了,要快。““然后警察就会杵在月台检票口堵我。”

“国王十字路没有检票口,三十年来,我从苏格兰回来上下不知多少趟,所以我很清楚。苏格兰的月台开放给任何想进去的人。就算警察在那里,火车有半英里长,你大可冒险趁机逃脱。你不能死守在这里,等着他们来抓你!我已经想过了,事到如今,你惟有这条路可走。”

“你是不是料到,我会害怕?”他说,“是的,我怕。

怕得要死。今晚上街,会像带着一把机关枪走在两军交战的中间地带。““你要不就硬着头皮走出去,要不就去自首。反正你就是不能坐以待毙,等着他们上门逮捕你。”

“亚伯特是对的,他在背后称你为马克白夫人。”他说。

“别再说了。”她严厉地说。

“好吧,”他喃喃自语,“我是疯了。”沉默了半晌,“好吧,我们就放手一搏。”

“时间不多了,”她提醒他,“赶快在行李里塞点东西——拿只你提得动的行李箱——这样就不用找人搬运。”

他遵循她的指示走到与客厅紧邻的卧房,胡乱地把衣物塞进行李箱里,她则把一些食物塞人他挂在门后的大衣口袋里。

“这样对我有什么好处?”他突然说,“没有用的,你怎么会以为我能不被拦阻或质问,顺利搭乘火车逃出伦敦?”

“如果你是只身一人,是不能,”她说;“但是有我同行情况就不同了。看着我,我看起来像是帮助你潜逃的那种人吗?”

男人站在走廊上盯着她好一会儿,当他听完她这一串合情合理的说法之后,嘴角挤出一丝无奈的微笑。“我相信你是对的。”说完,他苦笑两声,毫不犹豫地着手进行她的计划。不到十分钟,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要离开。

“你身上有钱吗?”她问。

“有,”他说,“很多。”

她张张嘴,似乎还想问什么问题。

“不,不是那些。是我自己的钱。”他说。

她多带了一条毛毯和大衣。“你不能一副匆忙赶路的样子。你看起来应该是要去度长假,毫不在意别人知道你的行踪。”于是他带了一只提箱和高尔夫球袋。出游并非不可告人之事。他只须伪装,甚至比伪装表演得更高明,带着这些东西可以掩人耳目。

他们走到浓雾笼罩的大街上,她说:“我们到布莱辛顿街上搭巴士或计程车。”

在他们到达大街之前,碰巧遇上一辆从黑暗中冒出的计程车。在司机提起他们随身携带的行李时,妇人告诉他他们的目的地。

“这可得花不少钱呢,女士。”司机说。

“没关系,”她说,“我儿子不是常常能放假回来。”

司机好脾气地叨念着,“这是应该的!时而慷慨享乐时而勒紧腰带,人生不都是这样。”她上了车,计程车停止晃动后徐徐向前滑行。

沉默了一会儿,男人说,“如果真的是我做的,你为我做得够多了。”

“我很高兴不是你做的!”她说。隔了另一段长长的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她忽然问。

想了一会儿,“乔治·拉尔。”他回答。

“没错,”她说,“下次回答时不要想。有班北上到因弗内斯的火车明天早上十点离开威佛利。你明天先在因弗内斯停留一晚。我已经将行程写在纸上,告诉你之后该怎么做。”

“你似乎很肯定我在国王十字路不会有事。”

“不,我不确定。”她说,“那些警察不是白痴——苏格兰场的人对我说的话半句也不相信——但他们也只是普通人,和其他人没什么太大差别。在火车离站之前,我不会把纸条交给你的。”

“我希望我现在手上有只左轮。”他说。

“我倒宁愿你没有。你已经把自己搞成一个大蠢蛋了。”

“我不会用它,只是想拿来防身的。”

“去你的,用点大脑吧,乔!不要再净做些蠢事。”

两人之间再度陷入沉默。妇人机警地挺直脊梁坐着,男人蜷缩在一角,几乎看不见。他们朝伦敦西区走,穿过牛津街北端黑暗的广场到厄司顿路,最后终于抵达了国王十字路。

“你付计程车钱,我去买票。”她说。

拉蒙付车钱时,用压低帽子的阴影掩住脸,以至于他下车时司机根本没兴趣多看他一眼。脚夫上前要从他手中接过行李,他坚持自己可以应付。眼看时间就要到了,他紧张起来。无论撑不撑得过这个关头,他下定决心好好扮演自己的角色。妇人从售票处过来跟他碰头,一脸漠然的神情显然看透他心理的变化。他们一起步上月台,跟随着要帮他们找个角落位子的脚夫。温馨感人的一幕开始上演了——一个带着厚毛毯、高尔夫球袋、围着围巾的男子,和一名拿着男人大衣送行的妇人。

脚夫急匆匆地走到通道说,“先生,我帮你找了个角落的位子,这一路上你旁边都没有人。今晚会十分清静。”

拉蒙给了他小费,上车察看自己的座位。占另一边位子的旅客有些不满,但并没有表现出来。他和妇人走到火车门口说话,听到背后的走廊上有脚步声传来。他对她说,“你想,他们有没有钓鱼场?”

“那里只能在泻湖附近海钓,”她接续着这个话题等待脚步声远去,直到声音消失他们才停止。拉蒙佯装心不在焉地往走道上瞥了一眼,发现发出脚步声的人停在他包厢敞开的门边,检查行李架上的提箱。等他想起来时已经迟了,脚夫正盯着他之前放在外面的行李。G.L.这个名字缩写十分普遍。他看着那名男子匆匆忙忙地准备往回跑。“继续说话!”他急忙对妇人说。

“那里有一条小河,”她说,“你可以在那里钓到他们称作比雷的鱼,一条大约三寸长。”

“太好了,到时我会寄一条给你的。”他说,他装出的微笑让妇人打心底喝彩,当时那名男子正好站在他的后面。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不是拉希莫先生?”

“抱歉,不是。”拉蒙说,身子转个圈面对着那名男子,“我姓拉尔。”

“哦,对不起!”男人说。“请问您的行李已经放到包厢里了吗?”

“是的。”

“谢谢您。我在找一个叫做拉希奠的人.希望汶个根箱是他的。这么冷的夜晚还要拎着不在这里的人的行李到处跑,真是的。”

“难为你了,”妇人应声,“我儿子已经不知道为今晚的旅行抱怨了多久,在他抵达爱丁堡前,一定还有得说的。”

男人微笑,“我还没搭过夜车旅行呢,”他说,“不好意思打搅您了。”然后离开了。

“乔治,你让我先帮你拿着毯子吧。”不等脚夫走远,她说。

“嗯,毯子已经被暖热了,”他说,仿佛真有其事,“要不了一个钟头,它可能会像烤箱一样。”

悠远刺耳的笛声响起,车门“砰”的一声关上。

“这个给你路上花,”她说,将一个纸袋塞人他手中,“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有人会在月台上等你。一路顺风!”

“忘了一件事。”他说罢,脱帽,弯身和她吻别。

长长的火车缓缓启动驶入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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