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碗汤(一&二)

真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见者伤心,闻者落泪,大概就是那一次让文凉从此有了心理阴影,对重生穿越之类的都如临大敌。

每次回想自己挨过的揍,文凉都觉得某个部位隐隐作痛——那可是他有史以来最憋屈的一个世界了,别说是耀武扬威大涨雄风,就连正常活着都难,要不是机缘巧合,老天爷还眷顾着他,他非被玩死不可!

鬼知道一个世界能出那么多重生者,还都挤到了一块儿!也幸好撞死小孩的骆楷没有认认真真的重新开始。能得到重生机会的人,都有重新开始的机会,但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保持正直向上的生活态度,更是很难不去贪婪,也因此,文凉闻之色变。

当然这并不是把所有人都一棒子打死,至少清欢的恩人贺莲房,还有在末世世界里认识的卫徐莹都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她们被允许存在和重生,因果循环,都是有道理的。

把自己最悲催的一个世界讲完后,文凉忍不住又吐槽了其他几个世界,说起来他刚是新手的时候幸好有上一任的教导,否则肯定会跟栗子一样苦逼。

然而一想到栗子文凉就高兴了,嘿嘿嘿,他虽然被坑了,但栗子更可怜,她还是新手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么个穿越者的世界,让人忍不住想笑。

“我再跟你讲讲栗子的事儿吧,她比我好笑,哈哈哈——”前一秒还在为自己的遭遇义愤填膺的文凉瞬间贱笑不已。

清欢见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微微一笑,却道:“时间到了,我们都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你去哪儿?”文凉不怎么想跟清欢分开,他很久没有遇到同伴了,也很久没人能陪他说心里话了。虽然每个世界他都会找一个人绑定,但对方毕竟只是凡人,而心愿完成后,对方也会回归到正常的生活里去,他仍然都是一个人。“我们不是刚认识吗?现在就要分开了?”

听了这话,清欢刚走了几步就又回头看过来,包容的眼神很是温柔:“你知道的,这是法则,我们都该遵守。”

之所以让同伴彼此之间不能随意见面,其实并不是硬性规定,因为如果遇到的话仍然能够一起说话做事,但如果想要长期生活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天道允许每个任务者寻找一名伴侣,但伴侣只能是人类,即使在一起,也仅能分享永生,不能共享力量。

这就是规矩。

文凉也明白这一点,他有些失落,距离上一次遇见另一个同伴栗子,已经不知是几千年前的事了,这一次跟清欢分离,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他的伤心溢于言表,像他们这样的存在,不属于任何生命体,非人非鬼,非仙非妖,不算是死的,也不算是活的,而是介于这些东西之间,又凌驾于生命之上。永生的确很诱人,可是时间长了,只会令人感到悲伤和孤独。

见文凉实在是舍不得分开,清欢对他招招手,文凉立刻便如小狗般跑过去了,巴巴的抬起头看向清欢。“这样吧,以后若是你遇到危险,或是有什么难题无法解开,便召唤我,我会来到你身边的。”

文凉不懂:“怎么……召唤?”

“当你真正身处险境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清欢伸出食指点了点文凉的眉心,如同在盖一枚印章,然后对他招招手,“好啦孩子,咱们有缘再见。”说完便消失不见。

剩下文凉摸了摸自己的眉心,只觉得被清欢触碰过的地方带着微微的凉,但同时又很温暖。

不管怎么说,他又交到了第二个朋友,继续走下去,也许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人生最不能放弃的就是希望,即使他不是人类,也应当如此。

文凉继续前行,清欢则回到了奈何桥,她其实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听听文凉说栗子的故事,然而这个世界完成后她就该回来,并且下一只鬼魂很快便要到达,她要是在外头,像什么样子。

墨泽一见到她,分外开心,扑了上来抱住清欢大腿,仰起小脸,笑嘻嘻的:“主人你回来啦!”

清欢捏捏他胖嘟嘟的苹果脸,小家伙永远就是这么大了,不会再有成长,但却越来越胖……瞧这脸蛋儿肥嘟嘟的,让人不忍直视。

吉光跟小黑也在清欢腿边蹭来蹭去,清欢也是很久没见这三个小东西,忍不住一一抱起来亲一亲。

很快,时辰到了。引魂铃叮铃作响,招魂幡发出猎猎风声,由远及近,一只女鬼飘然而来。只是她的身形太过飘忽,还是清欢伸手攥了她一把,女鬼才惊魂未定的坐下来。

她一开口就很急:“我、我这是在哪儿?”

“奈何桥。”清欢看向那三个大字,女鬼也跟着看过去,她有点呆,“奈何桥……原来人死了,真的会有地府。”

清欢轻笑:“这儿的确是奈何桥,却没有地府,也没有阎王判官。你之前走的那条路的确是黄泉路,但这里除了我之外没有别的人了。”

“那、那孟婆呢?”女鬼好奇地问,她上上下下打量了清欢一番,觉得这古装打扮的美貌女子,怎么会待在这里?

“我就是孟婆呀。”

“你骗人!”女鬼才不信!“孟婆是个老太婆好不好,你看起来顶多十七八岁,你、你成年了么!我不会是在做梦吧?我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到这儿来,是因为你已经死了。”清欢看着她。“而孟婆只是一个名字,并不是一名姓孟的老婆婆。在这座桥上煮汤的人都叫孟婆,无论男女,只不过现在是我接任而已。”

她声音轻柔婉转,慢慢地女鬼也就平静下来。她一开始是接受了自己已死的想法,然后就很奇怪:“那我……是不是要喝孟婆汤然后去投胎啊?”

“你想去吗?”清欢问。

女鬼抿了抿唇瓣:“我……人死了当然要去投胎转世,估计我大肚叔叔也给我念了往生咒了,而且当时那厉鬼的爪子都把我的心给掏了出来,我肯定是死透了。”

她有点忧伤。“但我不知道大哥他们怎么样了,有没有把那**给解决掉。”

“你是……驱魔人?”听她口中又是厉鬼又是**的,清欢也难得有了好奇之心——大概是不久前跟文凉相处在一起时间长了,不仅被对方传染上了话唠,还传染上了无穷无尽的好奇心……可怕,她本来是个多么内敛的女子呀。

女鬼摇头:“不算是吧,因为准确点来说,我们隶属于一个国家组织,专门为国家解决这种事情。组织的头领是我大哥,整个组一共有八个人,我是最小的,抓鬼驱邪什么的,这种事发生的少。之前我们得到消息,有人深入黄沙漫天的古城中盗墓,据说那座黄沙古城里是很久以前古老国家的皇陵,里头不知葬着什么人。也不知道是因为全球变暖还是雾霾太厉害,反正种种异象之后,黄沙古城出现了,卫星拍到了照片,但国家还没来得及派人过去,就发现有盗墓团伙已经先我们一步进了沙漠。我大哥带着我们的小组成员一起追了进去,但那些盗墓贼并不简单。我就着了道儿,现在死了。”

清欢点了点头:“原来如此,那么你死之前看到了什么?”

“我……”女鬼有点迷糊。“我好像看到了什么,但我记不起来了,那只厉鬼太厉害,我们八个人都不是她对手。但是我们进入黄沙古城之前,城里没有丝毫异样。但是当我们不小心进入地宫后,她就出来了!也不知大哥他们怎么样了。”

自己死了,大家肯定很伤心,尤其是哥哥。父母临终前交代大哥好好照顾自己,但她却为了保护大哥而死,大哥肯定充满愧疚之心。女鬼现在就怕她大哥不够冷静要给自己报仇,但最后整个小组都折在里头,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他们这个小组是极其优秀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国家高薪聘请他们成立了灵异专案组,就算没有工资拿,他们也都希望能为民除害,但是……

“我很担心他们,大家不是那女鬼的对手,我啊——!”

女鬼正要继续说下去,身形却突然一晃,整个魂魄都像是被拔丝一般拉长——然后迅速向来时路飞去!

清欢心下一惊,连忙伸手去抓,可惜为时已晚,只抓住女鬼一片衣角,只听见女鬼几不可闻的吼声:“是邪术!找到我!救救我大哥他们!——”

之后就再没了声音。

墨泽从未见主人如此生气过,清欢一掌拍在桌面上,她这次是真的发怒了,整个忘川河面都开始沸腾,招魂幡的声音越来越大,万鬼齐喑!墨泽抱住桌角缩成一团,只见乌黑的上空黑暗无比,阴风阵阵,可以想见清欢愤怒到什么地步。

人死了就是死了,既然到了奈何桥,那就是上天注定,无法更改。是谁在逆天改命,竟用邪术将女鬼魂魄拘走?又是谁敢无视天地法则,做下此等大逆不道之事?若是仅凭一己私心,也得看对方有没有这个本事!

清欢连女鬼的名字都没问,她面带愠怒,低声道:“竟敢和我抢鬼!”

墨泽圆嘟嘟的胖身子不住地抖着,在主人的盛怒下,一个字也没敢说。直到清欢离开奈何桥,他才从桌子底下爬出来,对面坐着同样发抖的吉光跟小黑,三个小家伙面面相觑,这才意识到,它们的主人平时对它们太温柔太疼爱,以至于它们都忘了,她是何等可怕的存在。

清欢到了女鬼的世界,目标直接就是黄沙古城。她先是换掉了身上的古装罗裙,穿上了紧身背心马甲还有迷彩外套,军靴搭匕首,甚至还买了枪。

长发仍然编成两条长长的麻花辫,这样比较方便。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罗盘,gps也无法定位对方所在,于是她直接弄了一辆军用吉普,把需要用到的物资放入空间准备去找那个敢和她抢鬼的人谈一谈,顺便把对方揍一顿,再把女鬼带回奈何桥。

这真是头一次,简直就是有人上她家踹门抢东西的感觉!

清欢一路开到了沙漠边缘,她没把墨泽带在身边,自然也就不知道黄沙古城的准确地点,但是没关系,她可以掐指算。至于什么在世界里不能动用自己力量的基本法则——那是用来约束文凉之类的弱者的,强者制定规则,弱者才遵守规则。

她已经很公正守法了,这个世界里她也不会做得太过分,相信天道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大家心照不宣。

但是沙漠里,即使是军用吉普也很难日夜兼程的赶路,清欢在沙漠里开了两天的车,终于在一片绿洲附近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她循着这痕迹找到部落,用食盐糖果等东西换了两匹骆驼。

她又把需要携带的物资挂到骆驼身上,免得到时候遇到人还得解释空间是什么东西。瞧她,来找鬼的同时还不忘救人,清欢都觉得自己很体贴了。

人们很好客,邀请了清欢在帐篷里过夜,并且请她吃了富有特色的民族食物。清欢吃的很开心,两天来总算是露出了第一个笑容。

她本来也就是只生那抢她鬼魂的人的气,对无辜的人还是很友好的。第四天早上,她养精蓄锐完毕后,一早喝了奶茶吃了烙饼子,便出发去寻找黄沙古城了。

这一走又是五天五夜,沙漠昼夜温差大,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虫子。清欢便将小胖虫取了出来,这懒家伙又胖了不少,见了清欢还亲昵地去蹭她手指,脑袋上两颗黑溜溜的眼珠子似乎也更黑更亮,同时也更有灵气了。

跟在清欢身边,它们便会慢慢开化,就像是现在,虽然小胖虫还不能说话,但却已经可以和清欢交流,甚至能够明白清欢的想法。

有小胖虫在,一路上的毒虫关卡都过得轻而易举。用个简单点的例子来比喻,如果说小胖虫是老虎的话,那么沙漠里其他的虫子顶多算是个老鼠。

级别不是一样的就不用拿来比较了。

第六天的中午,清欢终于找到了黄沙古城。根据女鬼的说法,这里的古迹刚刚发现,国家甚至还没来得及派考古队来,就已经有盗墓贼先一步发现这地方了。

清欢在城里四处看了看,说是古迹,其实因为地表降低古城现世,千百年的风沙侵蚀密闭空间,刚浮出表面接触到阳光,一切有色彩的东西就已全部褪去。如今的这个黄沙古城,是名副其实的“黄沙”古城,只有黄色和傻子,几乎和沙漠变为一体。

可是既然这里曾经是一座城,那么这儿肯定曾经土地肥沃,适合人类居住。只是随着时间流逝,世家在进化和改变,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

即使是这座城,记载了无数的记忆,最后也依旧会被遗忘在历史中。

清欢不是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她也没仔细看,她又不是盗墓,她是来找鬼并且救人的,只是不知女鬼口中所说的那个灵异专案组此刻在哪里。

她还记得,女鬼说过,他们整个小组都进入了地宫。

既然是地宫,肯定有入口,女鬼说是无意中进去的,那入口肯定很不显眼……在哪儿呢?清欢在古城里绕了好几圈愣是没找到,她都想直接一脚跺下去,把这古城砸了得了。

这么暴力的想法,都怪那个敢从她眼皮子底下抢鬼的人。

就这样,清欢在古城里找了一天的入口,仍然无处可寻。沙漠里天黑的快,当天色逐渐阴暗后,清欢发觉了不对劲。

这……什么情况?怎么四周的景物在发生变化?清欢警觉地四处看了看,两匹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似乎感觉到了不对劲儿,都在打响鼻,甚至在不住地后退,想要离开黄沙古城。

接下来清欢震惊地发现,这座古城竟然是慢慢的修复!

先是残垣断壁逐渐完好,然后是色彩斑斓的街道,甚至每一户人家每一家店铺都栩栩如生!

再后来,灯笼亮了起来,有了人声,有了笑语,就好像是……只是从天亮到天黑,这城就活了!

吱呀一声,清欢猛地转过身去,便看见身后一家当铺的门被打开,穿着黑色马褂的中年掌柜笑眯眯地开始迎客。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清欢又看向前方。那是一辆马车,很快马车车帘子掀开,马夫搬好了小凳子,马车里便下来了一家四口。丈夫抱着女儿,妻子牵着儿子。

酒楼的小儿笑意满满的跑了出来,热情洋溢地将客人迎入酒楼。

清欢静静地看着这一幕,竟也觉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不知是多少年前的投影,也许是黄沙古城留在世界上最后的记忆。

她活了太久了,什么奇事都见过。郎老头的那个世界,她是除妖收魔的女道士,但是在现代世界,清欢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她轻轻笑了,仿佛也从哲学安居乐业的人们身上得到了平静和笑意。

她牵着骆驼慢慢地走着,顺着青石板街道一直一直走。奇怪的是,她能清楚地看到人们脸上的笑,但人们却没有看见她,完全当她不存在。

也不知走了多久,走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前,看门的侍卫仿佛完全没有看到她,清欢牵着骆驼步入宫门,就在那一瞬间!整个世界瞬间变得漆黑。大人小孩儿的说话声,夜色里侍卫们的兵刃交响声,甚至空气中淡淡的风声……全都消失不见了。

四下是死一样的寂静和漆黑。清欢找出手电筒,发现自己现在是一条长长的地下河旁边,看起来像是身在地下。

怪不得她白天找了一天都没找到地宫入口,却原来是要这样进来的。

那么,女鬼的同伴们估计也是如此,到了晚上发现这座城的异常,然后在城里四下走动的时候进了皇宫,接着就到了地宫里。

只是这地宫里会有些什么东西呢?

四周一片安静,清欢继续顺着河道往前走,走着走着便听见滴答滴答的滴水声,手电筒所照到的地方都是一片灰尘,但仍然看得出有人类的痕迹。

甚至她还发现了标记。

这地方竟然是有个阵,所以即使顺着河水走,即使这水是活水,只要困在阵中,就只能走到精疲力竭而死。而进来之后入口瞬间关闭,想从原路返回也是不可能。唯一的机会就是继续往前走,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清欢走了很久,面前豁然开朗,一片巨大的空地出现在她面前,说是空地也不恰当,倒不如说是生坟。

因为那偌大的空地全是用尸骨堆起来的。仔细一看这些尸骨有小孩也有成人,有男人也有女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骨头都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缠绕在一起,也就是说,如果拆掉其中任何一块,整座尸山都会瞬间倾塌!

清欢摸了摸一个头骨,她闭上眼睛,透过头骨看见了残酷的杀戮。孩子们的尖叫,女人们的痛哭,男人们的咆哮……那是怎样一副人间地狱!

这地宫里到底埋葬着谁?

这才只是地下河的尽头,便出现如此巨大的尸山,若是继续往里走,她还会遇见什么?清欢生性慈悲,她松开手中缰绳,双手合十,微微一拜,然后越过尸山,脚步不停。

这块圆形空地太大了,要绕过去至少费一个小时,而清欢面对的,则是一条新的通道。

这条通道很长,但却又打造完好,光滑的石壁上生着厚厚的青苔,间或有爬虫蝙蝠,但有小胖虫在,这些小动物都不敢乱动,即使清欢不小心踩到了它们,它们也不敢咬她。小胖虫支起小脑袋,对它来说,越是阴暗的环境越是适合生存,清欢仔细看了看它,她从没把小胖虫放在外面这么长时间过。

有她在,环境又适合,小胖虫的脑袋处隐隐生出两个角来,甚至还在继续生长,不知道最后会长成什么样。

它本是蛊王,追随清欢后更是厉害,总之有它在,骆驼们都安全了。小胖虫还一副很得意的样子,雄赳赳气昂昂,小脑袋不住地点呀点,看得清欢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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