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臂着地,扑倒在大门内粗糙的木地板上,随即又往前爬了两步,把屁股也挪进房门里面。第三发子弹飞进屋内,从我头顶上方高高飞过,打到了屋子尽头的什么东西。我翻了个身,滚到地毯上,躲开从大门斜射进来的那片阳光,藏进了阴影中,随即双膝跪地直起身子,抓住门边使劲摔上了门,用力之大,使得门框一阵乱颤。

我双腿颤抖着站了起来,跌跌撞撞走到墙边。门上没有锁扣,也没有弹簧锁,不过上面钉着一对角铁,墙上也钉着一对,地上则放着一根沉重的铁棍,大约四英尺长。我捡起铁棍,插进角铁。一旦插紧铁棍,就算十个大汉抱着棵树来撞门也撞不开。做完这一切,我重重地靠在了墙上,双手扶着墙壁,努力调整呼吸与心跳。

过了一两分钟,寂静无声,没有再开枪。我不禁怀疑这个家伙是否离开了岩石堆后面的藏身之处,来到了门前的空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希望自己能提前知道。无论如何我都得看看这个狗娘养的家伙是谁——伊万·韦德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他肯定早就来了,搜查了这个该死的地方,然后听到我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开了过来。在我出现之前,他有足够的时间把他的车和他本人藏起来,并且躲在屋子前面瞄准。如果他枪法够好的话,这会儿我早就不在人世了,也就不可能思考这些问题。

门两侧各有一扇狭窄的窗户。我走到较近那扇窗旁边,透过木板的缝隙往外看。目力所及之处,那块空地和刚才一样寂静无声,远处的岩石堆中似乎也没有任何动静。不过,这会儿阳光穿透了乳白色的轻雾,照在我的汽车前盖上,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肯定会有盲点。

我挪到另一扇窗户旁边,找了条缝往外看。这里好一些,视野稍微宽广一点,反光也不是很厉害。我正在张望,突然在岩石堆里有一处白光一闪。那里有两块巨石,呈四十五度角搭在一起,就好像公园长椅上互相依偎的两个醉汉。两块石头下方形成了一处空隙,类似于一个山洞。两三秒钟之后,我听到他扣响了来复枪的扳机,并看到了枪口冒出的一缕青烟。但这次他不是冲着我或者房子开枪,而是冲着我的汽车开枪。汽车是个静止的目标,因此他的运气比冲我开枪时好多了,一枪命中汽车右前胎。枪声的回响渐渐消散,汽车轮胎嘶嘶的漏气声清晰可闻。

他把轮胎打穿的原因显而易见,我不由得握紧双拳,指甲深深陷入了自己的手掌。他不希望我打开房门,冲向汽车,驾车驶离这个该死的地方。他希望我就待在这里,困在屋子里,这样他总能找到办法干掉我。迟早的事。

他又朝右后轮开了一枪,以确保汽车彻底不能动弹。我从窗边走开,在黑暗的房间里摸索,想要找根火柴,或是找个武器。火柴不成问题,我在炉柜顶上找到了一盒。但是想找到合适的武器就比较困难了,床下面放着一把来复枪,可是撞针被去掉了,我只得把枪重新扔回墙角。在南面墙边我找到了一把短柄小斧头,刃口已经锈迹斑斑。这就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东西。用小斧头对付来复枪,有点可笑。

我拿着斧头和火柴走到天花板上挂着的那盏蒂梵尼造型的油灯旁。可灯里没油了,灯芯也干得要命。仅有的另外一盏油灯跌落在床边地上,摔得粉身碎骨。这下子,只有划火柴照明了。

我又走到窗边,往外望去。依然没有动静。他有水,有吃的,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可以在那里待上好几天,直到我又渴又饿不得不出门。这一堆乱七八糟的破烂中没有一点吃的喝的。他也可以干点别的事情,比如跑过来把窗户上的木板砸断,然后从栏杆的缝隙间朝我开枪。或是点着什么东西扔进来,然后坐等大火把我逼到屋外。

我怎么能够阻止他做这些事?只有一柄斧头防身,所有的窗户都装着铁栅栏,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扇门,我怎么才能活着离开这里?

这其中的讽刺意味让人非常恼火。科洛德尼和米克都死于密室之中,现在这个杀人凶手又让我陷入了同样的困境——锁在一个盒子里,看不出逃生的出路。这次他不需要耍任何花招,机缘巧合,所有事情全替他安排好了。他只需要那把该死的来复枪,再加一点耐心,就能把我埋进乱石堆,或者扔到峡谷里。有谁会发现我出了什么事?有谁会知道我成了第三个受害者?

事情看起来陷入了绝境,毫无希望可言,但我不能让自己这么想。如果我这么想,就会陷入恐慌,如果在这样的危机中陷入恐慌,就只有死路一条。我靠在粗糙的石灰墙壁上,闭上眼,努力集中精力思考眼下的办法。

我基本上做到了集中精力,很快,脑子里不断冒出各种想法,啪、啪、啪,好像保险柜密码锁上的簧片一个接一个落下。唯一的问题就是,我想出来的全是稀奇古怪的答案,一个也不能解决如何从这里出去的问题。

不过,这些想法跟科洛德尼和米克的死有关。五分钟之内,我明白了——上帝啊,我终于明白了——他们俩是怎么被杀死在密室当中,或者说看起来像是被杀死在密室当中的。这两件案子的答案是一样的。但我仍然不知道是谁干的,我还不能确定是不是伊万·韦德。这个人就在外面,而我则被困在屋里,如果我没法把自己从这间密室中弄出去,我他妈的又怎么能告诉埃伯哈特或其他人科洛德尼和米克是怎么死的呢?

我又开始踱来踱去,不停地擦亮火柴。昏暗中,屋内家具显得森然可怖,忽隐忽现的火柴光亮将影子投射到屋角和天花板大梁上。床靠在后墙边,后墙上没有窗户,两边的墙上倒是各有一扇。把窗户上的木板弄下来不成问题,但我能不能把铁栅栏也弄下来呢?有可能。石灰墙很旧了,上面还有裂缝,也许我能用斧头把铁栅栏撬松。但接下来呢?就算我能从窗户钻出去,不管我往哪个方向跑,都得穿过一段长达六十码的开阔地带才能找到遮蔽物。那个人完全可以坐在那里,拿着来复枪,把我打翻在地——

天花板,我突然想。

不从窗户走——从天花板走,屋顶。

我又擦亮一根火柴,走到屋后床边。坡状屋顶前高后低,紧连后墙的屋顶离地板大约七英尺,最后一根房梁跟墙头之间有差不多三英尺宽。我年纪的确大了,更不用说又胖又脏,可我依然还算强壮敏捷,还能从一处两英尺宽的洞里钻过去。

不过,首先我得挖出一个洞……

我爬上床,天鹅绒床罩腾起大团大团的灰尘,充斥我的鼻孔,沾满我的脸和胳膊。热气逼人,我满头大汗,不得不停下来擦了擦流进眼里的汗水,然后又划着一根火柴。我先是半蹲在床上,不过借着火光,我看到自己其实完全可以站直。于是我站了起来,头顶距离天花板大概一两英寸,就在大梁和墙之间。在这里凿洞可真不顺手,就算蹲下来也很难用得上劲。

我举起火柴,凑近天花板,用斧头的钝头敲了敲石灰涂层。灰尘伴着碎屑阵阵飘落,弄熄了火柴,还害得我咳嗽了好一会儿。我又划着了一根火柴,砸了几下石灰层,屋顶出现了几道裂缝。我可以敲破几英寸厚的石灰层,但如果天花板是用木头或者粗铁丝加固过的该怎么办呢?如果屋顶太他妈的结实,我没办法把它凿穿该怎么办呢?

见鬼去吧,我跟自己说。看在上帝的分上,赶快干活,你想得太多了。

火柴快用完了。我又擦亮一根,举了起来。我的目光越过自己凿的洞,注视着那根房梁,忽明忽暗的火光中,有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房梁顶端有个三角形的标记,就在石灰层里。火光中,这个标记闪着微光,好像一处痕迹。我把火柴凑近了一点,随即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标记,而是三条用砂纸打磨光滑后涂过漆的线条,只有处在我现在的位置才能看得到。站在床边地板上根本看不到这里。

我把斧头换到左手,用指头探了探那块画出来的地方。我按了一下左上角,整块地方都弹了出来,好像装了弹簧的盖子。里面是个洞,一个秘密机关。房梁顶端挖空了一块,屋顶也挖空了一块,在里面放了个铁盒子,大约八英寸长、六英寸宽。

借着另一根火柴的光亮,我把盒子掏了出来。没上锁。我打开盒子,里面放着几张纸,其中一些已经发黄,还有至少两张照片,三小块金子,一沓十块、二十块的钞票,估计加起来得有两百块。我没看照片,也没看那几张纸,把盒子关上放在床头,然后站起身来,继续挖洞。

这是一项缓慢而艰难的工作。大块大块的石灰砸下来,灰尘纷纷掉落在我身上,以至于我每凿一下都得往旁边躲一躲,过一两分钟就得停下来等空中灰尘散去。这种古怪的姿势让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起来。我的胸口发紧,就跟吸烟时一样,感觉到每次呼吸都让肺微微地刺痛。我弄出了很大的响声,不过我不在乎躲在岩石堆里的那个人有没有听到。他不可能知道我在干什么,除非我干得时间太长,让他起了疑心,否则我觉得他不会过来查看。事实上,我担心的是从他所在的有利地势能不能看到房顶后面。那两块斜放着的巨石看起来不是太高,从地面往上看会给他造成错觉。如果他从前面能看到屋顶后部的话,对我可没有一点好处。

我的挖洞工作成效渐出,洞越来越大,远不止两英尺宽。屋顶中间有一层铁丝网,由于年代久远变得脆弱不堪,凭着手中的斧头我毫不费劲就把它砸穿了。洞中间的地方我凿得最深,感觉有四五英寸。我一边跟自己说,屋顶不会超过六英寸厚,一边继续慢慢地凿着石灰层。

过了很长时间——感觉上是很长时间——我又一次虚弱地挥出手臂……凿穿了。

这次,伴着石灰碎片和灰尘,一束阳光照进屋子,打在我的脸上。我眨了眨眼,咳嗽了一阵子,意志和怒火重新熊熊燃起,使我充满力量。我拼命砸着洞口边缘,直到阳光的热度洒满我的上半身,眼前出现了一英尺半雾蒙蒙的天空。我小心翼翼,不让石灰碎片飞到屋顶以上,以免被他看到,或是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所有的碎片都落到了我周围,床和地板埋在了一层薄薄的石灰碎片之下。

我把洞口凿到两英尺宽,然后扔掉斧头,爬下床,靠在柱子上,汗如雨下。以前在部队的时候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曾在怀俄明州的农场放牛,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我觉得自己好像骑马太久,全身都汗透了。这正是我现在的感觉。我的右臂虚脱无力,脖子和肩膀酸软,头疼欲裂,嗓子因为灰尘太大、温度太高而感觉火烧火燎。就算我打算把自己拽出那个洞,我的身体也没做好准备,何况我还没这么打算。

现在阳光穿过房顶的大洞,洒满了整个房间,不再需要用火柴照明。我拖着脚步走到右前方的窗户旁,从木板缝往外看。寂静无声,就好像幻灯片投射出的景象一般。我又走到两边墙上的窗户旁,也是一片寂静。如果我凿洞的时候那个人过来了,那他应该是在屋后或其他房子后面。但我觉得他没有过来。我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因为如果他已经过来了的话,我就完了。不,他仍然待在那两块倾斜的石头后面,仍然在等待。

就这样吧。也许他刚才听到我砸屋顶的声音,但想不通我在干什么,而现在他会听到更大的声音,产生更多的疑问。因为现在是我想让他起疑心,走近前来查看。

我回到床边,拿起斧头。尽管右臂还需要休息,但我仍抄起斧头,使出全身气力砸向离我最近的窗户。然后我走到前窗边,使劲砸那里的木板。我从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里拣出几块铝皮板,拼命地砸,边砸边大喊大叫,好像发疯了一般。接下来我用斧头撬下侧窗上的几块木板,从栅栏缝里扔了出去。我一边这么干,一边时不时望向那两块靠在一起的巨石,可那个狗娘养的没有一点反应。也许他怀疑这是个圈套,也许他意志比较坚强,也许他和我装出来的一样疯狂。

也许他没有反应只是时间问题。

我从侧面窗户上又拽下几块木板,扔到屋子外面。我还在屋里找到几个完好无损的杯子、盘子,往墙上扔,往窗户栏杆上扔。我大声尖叫,就像丛林里攀着树藤跳来跳去的人猿泰山一样,扯着嗓子放声大笑。我挥着斧头,砸向窗户上剩下的木板,然后第五十次、也可能是第一百次往那片乱石堆看去——

有动静!最开始只是一个影子,在其他影子间移动。几秒钟之后,他来到一块空地,一个男人,穿着深色衣服。他离我太远了,看不清楚是谁。不过现在我对他的身份并不是特别感兴趣。我一边注意观察着他,一边大声叫嚷,用斧头砸东西。那个人走出了那片乱石堆。他来了,很好。他来了。

我迅速往床边跑去,把床推到旁边,拽过来一张桌子,放到洞口下面。然后我跑回窗边,一路又砸碎不少杯碗碟盘。我一边不停地大叫大笑,一边往外看去。那个人还在往这边走。如果我在窗边多待一会儿,也许就能看清他是谁。但我现在只想确认他是朝着这间屋子走来。看起来是这样的。他小心翼翼,缓步前行,但

的确在往这边走。

我捡起两个铝盘,一边敲打一边跑回桌子旁边。然后又找了两个玻璃杯、一个茶杯,和盘子一起放在桌子上。我爬上桌子,把头伸出洞外,倾斜的屋顶使我看不到前面的情形,但也让我躲过了前面的视线。我捡起杯子和盘子,放在洞外屋顶上,卡在凹坑里,这样它们就不会滚下去。接下来我把斧头也放在了旁边。然后,我踮着脚站了起来,伸出双臂,用力撑着屋顶,晃晃悠悠地撑起了身子,面向后墙爬出那个洞,这样身体就不会超出屋顶最高处,以致被人发现。

我集中精力,尽量无声无息地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我感觉自己干得还不错,只是爬出洞的时候,有一块锋利的石灰板,也可能是一根铁丝,在我腿上划了一道大口子。我尽量不去注意它,但伤口依然火烧火燎地疼。屋顶坑坑洼洼,高低不平。我绷紧双腿双臂,转过脸面向大洞。我手拿杯子,胳膊伸进洞里,把杯子往墙上砸去。随即我又把铝盘伸进洞里敲了几下,这样声音听起来仍然是从屋里发出的。过了大概十秒钟,我把盘子也扔到了屋里的墙上。然后我离开洞口,朝屋顶前方爬去,手中拿着把斧头,活像老电影里的印第安人。

爬到距离屋檐一英尺的地方,我停了下来,侧耳倾听。一片寂静。必须得冒险看一眼,我暗自思量,我得知道他在哪里。我一英寸一英寸地慢慢抬起头。他就在那里,距离屋子大概四十英尺,沿着某个角度,朝屋子左边走去——他双眼紧紧注视着前方,双手将来复枪举在腰间。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看到他转过拐角,走了过来。

他的想法显而易见。从前面他看不到屋里的情况,因为我没有砸开前面窗户上的木板。但他可以从侧面的窗户往屋里看,这边窗户上的木板都被我弄掉了。这正是我希望他做的事情——走近窗户,从铁栏杆往里看。

我放松身体,转到左边,咬紧牙关忍着腿上的伤痛。我估量了一下窗户的方向,爬了过去。我得比刚才更加缓慢,因为他现在离得很近,我不能弄出声响。不过他倒不准备蹑手蹑脚,我能听到他的脚步落在岩石地面上的声音。

爬到屋檐旁边,我停了下来,伸出头看了一眼。现在他离屋子大约二十英尺,依然在朝窗户的方向走。他又走了几步。现在,他离我很近了,就算他不走到窗户旁边我也可以采取行动了。

我双膝跪地,慢慢抬起一条腿——那条没被划伤的腿——一点点舒展开身体,缓缓站起身来。我的鞋挂到了一处突起,让我动弹不得。现在我能看到他了,看到他的脑袋,他的肩膀。如果他现在抬头,我就不得不立刻冲向前跳下去。但他没有抬头,而是又往前走了两步,现在我只能看到他的脑袋了。

我跛着脚往屋檐边上又挪了一步。这座房子并不太高,但对我而言,三英尺以上的高度都很高。站在屋顶往下看,我的胃开始缩紧,更多的汗直流下来。我紧紧握住斧头,完全忘记了呼吸。

他停了下来,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仿佛非常吃惊。他正透过栅栏往屋里看,我想他已经看到了天花板上那个大洞。我又走了一步——这时他身子一颤,缩回脖子,抬起头,手里的来复枪也举了起来。

我一口咽下心中的恐惧,径直冲他跳了下去。

他想躲开,但因为过于吃惊,他的动作缓慢,很不灵活。我弯曲的膝盖正中他的胸口,整个人的重量砸在了他身上,让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撞到他之后我们各自弹开,就好像一个东西裂成了两半,他丢开了来复枪,我丢开了斧头。不过我现在也不需要斧头了。我四肢并用爬了起来,浑身酸痛,颤抖不已。而他一动不动。

我迷迷糊糊地想,如果不是正好砸在他身上,我的两条腿估计都得摔断,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足以折断好几根骨头。

是啊,身体内另一个声音说道,如果你不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他就开枪把你打死了。

过了一分钟,我才终于站直身体。然后我走了过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他的确还活着。我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他,就跟在房顶上的时候一样。因为他并非我事先料想的人。我在旧金山进行的推理当中有几个漏洞。眼前的人并非伊万·韦德,甚至并非通俗小说帮的一员。

躺在地上的这个家伙是劳埃德·安德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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