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凌晨两点半,牛肝终于消耗殆尽,观察皿里的小虫子已经长到三龄。高尔夫辨认出它们是伏蝇(Phormiaregina丽蝇的一种)的幼虫。他对这种幼虫的发育过程进行了推算,不过,这不影响之前已经得出的结果。由于他和琼斯已经超过30个小时没合眼了,琼斯决定带他回家睡一会儿。

琼斯的家不在城里,他们要沿着119号公路开出去约莫个把小时。一路上,两个老头还是显得精神矍铄。

“琼斯,你可以借我些钱吗?”高尔夫突然说出和刚才话题毫无关系的话。

“啊?……好吧,我想这不是问题,你需要多少?”

“五千块吧,我会尽快还给你。”

“嗯,没问题。等等,那是什么……?”琼斯把车停在路边,他看到在公路边上扔着一个巨大的工具箱。

“咦?”高尔夫也感到好奇,它看起来很新,干嘛丢掉呢。

两个老头下了车,走到箱子跟前。

“哈哈,就像有人丢弃尸体一样嘛,竟然扔在我们面前了。”高尔夫总是不忘记开玩笑。

“嗯……好像,真的是尸体……”琼斯弯下腰,看到箱子盖上有一点点红色的粘稠物。他小心地掏起手帕,在上面蘸了,然后举到鼻尖,“是血液,还很新鲜的血液。”

高尔夫笑不出来了,他也蹲了下来。

箱子上面上了锁,两个人想办法怎么打开它。

“用枪吧,琼斯,你有枪吗?”

“嗯,看来万不得已了。”琼斯从车子里拿出一把小手枪,对着锁扣下了扳机。两个人把箱盖用力抬起,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都目瞪口呆了。

里面蜷缩着一具剥去脸皮的赤裸男尸,箱子里全是血污。

琼斯注意到箱子的上盖里面,用血写着一行大字:Maskeback(面具回来了)。

高尔夫在盯住尸体的两腿中间,久久地说不出话来,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人这么痛恨男人的生殖器呢。当然,他听琼斯说起过面具杀手,他不光杀男性,也杀女性,这使他联想到双性人,他(她)既非男人也非女人。

琼斯看了一下手表,凌晨三点四十分,他打算马上通知萨姆兰过来。

“喂,两位先生,需要帮忙吗?”一辆车在他们边上停下,有个男人从车窗探出头,他右手搭在车窗外,手里夹着一只香烟。这男人像是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拉拉茬茬的,最吸引人视线的是,他的右眼戴着个黑色的眼罩,另一只眼睛炯炯有神地望向这边,“哎呀,俄勒冈州最好的法医和美国首席法医昆虫学家同在一辆车上,这光景可是很难见到的。

“斯塔尔斯·卡兹?”琼斯很吃惊,“你怎么又跟过来了?”

“你认识我?”高尔夫也显得茫然。

“嗯,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关于你的报道,让·高尔夫先生。”男人推开车门,高尔夫看见他的脖子上挎着两个相机。

“斯塔尔斯·卡兹,我的邻居,是个疯子记者,绰号白鲨。也是我最讨厌的人,经常打扰我的工作,不过,我很欣赏他辛辣的笔锋。我说你是不是像苍蝇那样一直踪在警察局门口啊?”

“琼斯先生,你说话也太难听了,我对杀手的案子很感兴趣而已……”卡兹走到箱子前面,“噢,乖乖,今天真是大收获,竟然亲眼看到了第六名被害者,喂,博士,我可以拍照吗?”

“随便你吧,谁碰到你都会自认倒霉的。不过别碰尸体。”琼斯拨了警局的电话。

“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卡兹把他的“莱卡”专业相机摘下来,而后十分随意地按动快门。他一连从不同角度拍了十几张,然后换一个相机继续拍摄。

白鲨?高尔夫对这个名字有点儿印象,对了,这家伙是为马格楠图片社工作的菁英之一。据说他在一次只身追踪黑社会的报道中不幸被人抓到,人倒是活着回来了,不过那只右眼……

卡洛斯病倒了,米尔又要回家照看生病的儿子,人手不大够用,萨姆兰警官只好留在警局过夜。琼斯电话来的时候,他还没有休息。接到法医的报告,警官在四十分钟之内就赶了过来。几位警员把尸体连同箱子原封不动地抬上了车,两位法医学专家看来也没办法睡觉了,他们也开车返回了警局。在现场的搜索是徒劳无功的,杀手一样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验尸工作在五点钟准时开始,由于尸体发现及时,还没有苍蝇在上面产卵,高尔夫也没什么事儿做,但他还是留在了解剖室里,协助琼斯的工作。

很幸运的是弗莱德也没有回家,血字的照片被送到了他的工作室。白鲨卡兹不被允许进入警局,不过,他耐心地留在大门外,等着抢到第一手资料,他一只又一只地抽着烟。

忙的时候总是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萨姆兰回到局里没多久就接到消防局打来的电话,说昨晚十一时市中心的大酒店附近突然失火,不过局面早已得到了控制。火源目前尚不清楚,不排除有人纵火的可能。萨姆兰只得又赶往那边,卡兹的车紧随其后。

作为一名记者,卡兹不要命的态度令人不敢赞同,但这确也是他能拍到许多别人不敢亲临其境的独特场景背后唯一的原因。同时,他的细心和耐心也是成功最好的辅助。这一次,两个敏锐的男人所能找到的唯一线索是,现场附近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的铁皮部分,它极端扭曲地躺在瓦砾里。他们甚至无法判断它和这场大伙是不是有必然联系,因为这样的东西随处可见。他们一直走访附近的住户,但是什么也没问出来。从天蒙蒙亮一直忙到了七点半,围观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两人也没必要在这里逗留了。

麦瓦老板今天可是很早就起床了,准确地说,他几乎一夜没睡。当从幸福的畅想中回退出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敲诈工作弄得滴水不露。五点前后,他实在不想再和那头母猪在躺在一起了。他早早洗漱完毕,找了个借口,开着他那辆破旧小货车离开了家。

现在还不到五点半,有些太早了。人太早被吵醒就会有些不理智,不是吗?他可不希望他的大主顾失去理智。他在城里兜了一小圈,差不多六点前后,他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拨出了那个昨晚烙印在脑中的电话——他不是傻子,他当然也用小纸条记了一遍,不过,他马上就用不着它了,他可以把它烧掉,这样就算事后出了什么麻烦,自己也可以一问三不知了……

沃勒医生也醒得很早,他翻身看看还在梦乡的安妮,不愿意去惊动她,她伸手揽住他的脖子,不过她还闭着眼,翻身滚到了他的胸前,他就抱住了她。

今天,对,就是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就算违反了规矩我也要拿到五千块钱。

“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安妮睁开了眼睛,她那清澈透明的眼睛,沃勒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得吻吻她,她把他压在身子下面。他们还是那么年轻的一对新人,欲望方面似乎永远也不能满足的……

“是的,一百五十万元,”麦瓦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赶紧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对方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他必须保持冷静,“这些钱对于您来说不是太出格的数字,我换句话说,就算您没有,也很简单就可以弄到,我希望您尽快。今天晚上七点半我会再打电话,我们谈谈您将在哪里付款,我拿到钱就会保持沉默。请您放心,我是一个诚实的人,会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的,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永远不会再提起这件事的。如果没有钱,我会把两件事全说出去,到时候,萨姆兰警官这只老鹰就会……”

麦瓦说错了一件事,没有一个敲诈者能用诚实来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没有一个被敲诈的人希望敲诈者能活下去,因为人的贪欲实在是无限的。

“萨姆,这里有一件有趣的东西。”琼斯从尸体的头发上挑起一丝棉条,这是第一次他们发现尸体上的遗留物(除了那些被凶手有意留下来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杀手没能注意到这个,我想它应该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我拿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这血液不是出自我们现在发现的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们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这么说,不过,这和你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说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28手枪击中的,关于这些还是去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说不下去了,“啊,先说说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们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2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

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这么多的重合点吗?

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们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罗·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第五具是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这被弗莱德证实确实出自面具杀手之手,与前四具尸体完全相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说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

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高尔夫借钱一事,跑到银行。

高尔夫拿到了钱就急急忙忙打车来到了沃勒诊所。沃勒医生看着他有些睏顿的神情,猜他一定还没有休息。高尔夫就给他形容今天早上发现尸体,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

医生听着听着眉头越锁越深,他在想几天前的红灯区纵火案。在那次纵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线人失踪了;这次的失火事件发生的同时,又有一个人被面具杀死了,这该怎么解释。纵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盖血迹的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

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

在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这里呢,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这里杀人,那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

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踱着步。被害人又为什么要来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说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

了几十秒,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这么做……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

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不断暗示自己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可是,这时候我发现小卖店关门了,然后我会怎么样,对了!我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有机会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这么做吗……也许,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干脆就是个白痴……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然后才不得不在这里杀死我,因此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因此他就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这么说,有人委托我来调查……什么……

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追踪调查的事儿来,那时候就连他这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没能发现。

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说过被人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说,是观察者?!

假如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一定搞到了某种情报,却被杀手灭口了。观察者身后一定有人在指使,面具杀手正是为了得到这个幕后指使者的情报才大费周折。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可惜还是在劫难逃。

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

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就此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可是,只有这些分析并没有意义,他们只能坐等着。

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们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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