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在沙滩上看到人的脚印
如果你是一个斯多葛主义者,看到我和我的一小家子坐在一起共进晚餐,你一定会忍不住笑的。在这里,我是整个小岛的国王和主人,我对臣民的生命拥有绝对的支配权,我可以把它们吊死、砍死,可以给它们自由也可以剥夺它们的自由,我的臣民中没有一个敢造反的。
再看看像一个孤独的国王一样的我,是怎样在臣仆的侍奉下用餐的吧!波儿仿佛是我的宠臣,是唯一得到允准跟我说话的人。我的狗如今又老又癫,在这里找不到配偶来传宗接代,它总是坐在我的右手边。两只猫,一只坐在桌子这边,一只坐在桌子那边,时不时地指望着从我手里得到点吃的,将这作为受到特宠的标志。
这两只猫不是当初带上岸的那两只猫,那两只早就死了,我亲手把它们葬在了住所附近。那两只猫里面的一只跟不知什么动物繁衍出了一些小猫,这两只猫就是我从那些小猫中留下驯化来的。其余的小猫都跑到林子里变野了,后来成了我的大麻烦,常常跑到我屋子里蹂躏一通,最后逼得我开枪打猫,杀了不少,它们就都不来了。我只留下了这几个侍从,以这种丰裕的方式生活着。可以说,我什么也不缺,只是无人交往而已。至于人,不久之后,我倒是嫌来得太多了。
我说过,我有些着急用我那只小舟,但又不想再次冒险。有时我会坐着设想把它弄到岛这边来的办法,有时我会安稳地坐着,觉得没有它也蛮好的。但我心中有一种古怪的不安分,总是想到我上次航行时去过的岛的那一角走走,我说过,在那里,我曾登上小山丘,俯瞰海岸的形势、急流的流向,以判断自己要怎么走。这个念头每天都在我脑子里增强,最终我决定,沿着海岸从陆地走过去。我就这样做了。在英格兰,谁要是碰到一个像我这样穿着的人,一定会被吓一大跳,或忍不住大笑起来。连我自己也常常停下来打量自己,想到如果我戴着这副装备、穿着这身行头在约克郡旅行,也会忍俊不禁的。下面我描绘一下我的模样。
我戴着一顶高大而不成形状的帽子,是由山羊皮制成的,后面垂着个长帽沿,一可以遮光,二可以挡雨,免得水流到脖子里。在热带,没有比雨水流进衣服淋湿身体更有害的了。
我有一件山羊皮制成的短夹克,下摆遮住了半条大腿。我穿了一条齐膝短裤,是用一只老公羊的皮制成的,两边的羊毛太长了,垂到了小腿中间,跟一条大长裤似的。我没有袜子和鞋,只是做了双类似于短靴、我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名字的东西。靴帮够到了小腿,再用绳子系住,好像绑腿一样,但跟我身上其他的装束一样,都呈现出野蛮不化之人的样子。
我腰里束了一条宽宽的皮带,是用晒干了的山羊皮制作的。皮带没有搭扣,我就用两根羊皮条来代替。腰带两边各有一个搭环,我一侧挂了一把小锯子,另一侧挂了把小斧头,而不挂刀剑。我另有一条不那么宽的皮带,斜挎在肩上,以同样的方式束着。皮带的末端,在我的左臂下,挂了两个袋子,它们同样是用山羊皮制成的。我在一只袋子里装了火药,另一只袋子里装了子弹。我背上背着个篮子,肩膀上扛着把枪,头顶上打着一把羊毛大伞。伞又笨拙又难看,却是仅次于枪的必备之物。至于我的脸,其颜色还真没有达到像穆拉托人【注27】那样黑的地步,像我这样一个根本不在乎脸色,而且住在北纬九至十度内的人,可能打破了你们的预期。我的胡子一度任其蔓延,长达四分之一码,但因我不缺剪子和剃刀,因此修得很短,只留下唇须。我把唇须修剪成八字须,像我在萨累见到的一些土耳其人那样。摩尔人不这样留胡子,只有土耳其人才这样留。我不敢说我的胡子长得足以挂帽子,但它们的长度和形状却确实够古怪的,英国人见了准会吓一大跳。
这只是顺便说一说。因为我的模样根本没人能看到,也就无足重轻,不必多说了。我就以这身打扮开始了新的旅程,外出了五六天。我先是沿着海岸走,径直走到了我上次停船登山之处。这次我用不着照管小舟,就抄近路登上了我上次登过的山顶。当我远眺伸入海中的岬角— 前面讲过,上次我不得不乘着小舟绕过它— 我吃惊地看到海面平静如镜,既无波澜兴起,也无暗流涌动,更无急流汹涌,跟别的海面没有差别。
看到这,我感到莫名其妙,决心再花些时间仔细观察,看看是否跟潮水的流向有关。不久我就搞清楚了其中的奥秘。原来,从西面退下来的潮水跟岸上一条大河的河水汇合在一起,就形成了这股急流。而西风或北风的强度又决定了这股急流离海岸的远近。我在附近待着,等到傍晚,我再次登上小山丘,那时正值退潮,我又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这股急流,跟上次航行时看到的一样,只不过这一次它离岸更远,将近半里格了,而我上次来时它离海岸很近,结果把我连人带舟一起卷走了。在别的时候,也许并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这次的观察使我确信,只要注意涨潮退潮,我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小舟弄到岛的这边来。但当我开始着手实行时,想起上次经历的险情,我心里却感到恐惧,不由得没有耐心往下想了。于是,我做了另一个决定,虽然麻烦一点,却更安全一些,就是我可以另造一只独木舟,让我在岛的两边各有一只小舟。
你们要知道,我在岛上有两个庄园,如果我可以这么称呼的话— 一个是小城堡或帐篷,在小山脚下,四周有围墙,后面有山洞,这个山洞到这时已被我扩大成了好几个房间或洞室,一个套着一个。其中一间最干燥最宽敞,有门通到围墙或城堡外,即通到了围墙跟岩壁连接的地方。这个大房间里摆满了我前面提起过的大陶罐,十四五个大箩筐,每个大箩筐都可以装五六蒲式耳的东西,我把粮食都放在里面,特别是谷物。这些谷物有的是从禾秆上摘下来的穗子,有的是我用手搓出来的谷粒。
至于围墙,是我以前用长木桩或木杆围成的,那些木桩长得跟树一样,现在长得更大了,枝叶纷披,从外面谁也看不出来里面住了人。
在我住处附近,但更深入岛内的一块低地上,横亘着我的两块庄稼地,我按时地播种耕作,庄稼也适时地给我收获。无论何时,只要我想要更多的庄稼,就可以开垦出更多的地来。
此外,我还有一个乡间别墅,那里如今也有了一个像样的庄园。我先是有了一个小茅屋(我这么称呼它) ,时时修葺一新,就是说,我经常修剪环绕着它的树篱,保持它一贯的高度,梯子也总是竖在靠里的一侧。那些树当初不过是木桩而已,现在却长得又结实又高大,我经常修剪它们,让它们旁逸斜出,又密又野,绿荫宜人,真是称心如意。在这片树荫中央,始终支着我的帐篷。帐篷是用帆布做的,用几根树杆撑着,从来不需要修理或更新。帐篷下面,我做了一张睡榻或沙发,那是用我打死的动物的皮和别的柔软材料做成的。在睡榻上面铺了一条毯子,这是我从大船上的寝具中拿来的。还有一件水手值夜班用的厚大衣可以盖在身上。每逢有事要离开我的大本营,我就会来我的乡间居所住。
跟这挨着的是我圈的地,用来养牲畜也就是山羊,我曾花了不计其数的功夫把这块地围上篱笆,圈了起来。我竭尽全力,要它保持完整,免得山羊破篱而出。我从不松懈地不停劳动,在篱笆外打满了小木桩,密密麻麻,与其说它是一个篱笆,不如说是一个栅栏,在桩与桩之间连一只手都插不进。后来,当这些树桩生长— 在下一个雨季它们确实长大了— 就使得羊圈牢固得像一堵墙,实际上,要比任何墙都要牢固。
这足以证明我并没有游手好闲。凡是过上安逸生活必须做的事,我都在不辞劳苦地做。我认为,在身边驯养一群动物,就相当于为自己建了一个鲜活的羊肉、羊奶、黄油和奶酪的仓库,不管我在这里要待多少年 — 哪怕是四十年也好。我认为要让它们在我伸手可及的范围内,这完全有赖于我牢牢地扎紧围篱,确保它们都待在一起。我用这个方法来保证安全,结果当这些小木桩开始生长时,我发现先前插得太密,以致不得不拔掉一些。
在这个地方,我还种上了葡萄,我冬天贮藏的葡萄干主要就靠这些葡萄了。葡萄干我总是很小心地保存,作为我伙食里最佳美最好吃的食品。实际上,它们不仅好吃,还营养丰富,有药用价值,能够提神醒脑。
我的乡居正好处于我的另一住处和我泊小舟处的中间,因此每次去泊舟处时,我都要在这里停留一下。我常常造访我那只小舟,让它上面的东西都保存得井井有条。有时我会乘上它消遣一番,但再也不敢冒险远航。我离岸通常不会超过一两个投石的距离,生怕被急流或大风,或别的什么意外事件卷走。但是现在,我的生活又面临着新的情景。
有一天,大约是在中午,我正朝小舟那边走去,忽然看到海滩上有一个人的脚印,那是一个赤脚的脚印,明明白白地印在沙上。我站住了,像挨了一个晴天霹雳,或大白天见了鬼。我侧耳倾听,又环视四周,却闻无所闻,见无所见。我走上高地,极目远望,我走上海滩,四处逡巡,仍旧一无所获。脚印就这一个,再也看不到其他脚印。我再次走到脚印那里,看看还有无更多的脚印,看看这是否是我的幻觉。但我毫无怀疑的余地,因为这确确实实是一个脚印,有脚趾头,脚后跟,以及一只脚的所有部分。它是怎么来的呢?我不知道,我也压根儿想象不出。这使我精神不安,像一个极度困惑的人,我魂不守舍,向我的城堡走回去。一路上,我都感觉不到是在地上走,我害怕至极,每两三步就要回头望一下,把灌木、树木都误认成了人,把远处的树桩也都想象成了人。我脑袋中想象出了多少奇形怪状的东西,在我的幻想中每一刻涌现了多少狂野的臆想,何等古怪难解的异念浮现在我思维中,真的是不可能描述出来。
当我来到我的城堡(以后我就这样称呼) ,我就像被人追赶一样逃到了里面。至于我是像原先设计的那样,从梯子上爬过去的,还是从我称之为“门”的岩洞里钻进去的,我想不起了。是的,我到了第二天早上都想不起来,因为即使是兔子受惊逃进草窝里,或狐狸受惊逃进地洞里,也比不上我逃到山洞里那样胆战心惊的了。
那天夜里我彻夜无眠。离受惊的时间越久,我的忧虑就越大。这跟自然的状态相反,尤其跟受惊者通常的做法相反。我是如此地被自己恐惧的念头所迷惑,脑袋里全是对自己不好的想法,即便我现在离受惊的时刻已经很远了。有时我会想象那是魔鬼撒旦的脚印,这时理性便会跑来支持这一设想,因为别的人形的东西怎么会来这里呢?他们乘坐的船只在哪里呢?另外一些人的脚印在哪里呢?如果只有一个人来,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来到这里呢?可是,如果说撒旦披着人形来到这么一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必要,说他是为了留下一个脚印,就更毫无意义了,因为他不能肯定我一定会看到脚印。这跟上面的想法一样荒谬可笑。我想,魔鬼若要吓我,大有其他的法子,何必用单单一个脚印。由于我安安静静地住在岛上的另一边,他绝不会头脑简单到把脚印留在一个我只有万分之一机会看到的地方,更何况还留在沙滩上,只要起一阵大风,来一波浪头,这脚印就会无影无踪。这一切看起来都自相矛盾,也与我们对魔鬼通常的看法不相符合。魔鬼总是被说成阴险狡猾的。
大量这类的事支持我驳倒了认为这是魔鬼的脚印的想法。我现在的结论是,这脚印是某种更加危险的造物的,就是说,必定是对岸野人的,他们乘着独木舟出海航行,要么是因为急流,要么是因为逆风,而来到了这座岛上,上了岸,也许是不愿留在这座孤岛上,因此又回到海上走了。不然我会发现他们的。
当这些念头在我心里翻滚时,我十分庆幸,我很高兴当时没有在那边转悠,他们也没有看到我的小舟,如果看到了,他们就会知道那里有人,或许就会走远点来搜寻我了。接着,一些可怕的念头又折磨起了我的想象,假如他们发现了我的小舟,发现了这里有人,那么我敢肯定,他们会带着更多的人再来,把我吃掉。假如他们找不到我,也会找到我的围墙,毁掉我所有的谷物,掠走我驯养的羊群,我最终会因为饥饿而死。
于是我的害怕就驱走了我所有的宗教盼望。先前我对上帝的确信,是建立在我对上帝之仁慈的神奇体验基础上的,这确信现在消失了,仿佛那曾经用奇迹哺育我的上帝,现在不能以他的能力来保护他出于仁慈赐予我的食物了。我斥责自己懒散,不能一年播种多一些粮食,而只种管吃到下一季的粮食,丝毫没有考虑到意外情况,自己可能享受不到地里的粮食。我认为这么自责是有理的,就决心将来要事先屯上两三年的粮,这样,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会因缺乏面包而饿死。
人的生命,在上帝的手中是怎样一个光怪陆离、变化多端的作品啊!在不同的环境中,人的感情是由于什么秘密的机括,而急剧地变化?今天我们所爱的,明天就恨了;今天所寻求的,明天就闪避了;今天渴望的,明天就害怕了,甚至一想起来就发抖。此时此刻,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为我以前唯一苦恼的是我似乎被人类社会放逐,孤苦伶仃地被无边的大海包围,与人类隔绝,被定了罪过着沉默无声的生活。似乎在上帝看来,我不足以与活人为伍,或列席在其他的生灵中。我若是能看到一个同类,对于我就相当于死而复生,是上帝所能赐予我的最大祝福,仅次于救赎。而现在,光是想到会看到人,我就不寒而栗,光是看到有人悄无声息地在岛上留下了脚印,我就准备钻到地底去。
这就是人生的变幻无常。后来,当我从最初的惊恐中稍微恢复过来后,这变幻无常让我产生了许多奇特的思想。我想,这种变幻无常的生活状态,是无限智慧和无限良善的上帝为我安排的。既然我无法预知上帝这么安排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该质疑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上帝是我的创造者,他拥有无可置疑的权利,随他的心意来管理或处置我。我既然是违逆了他的一个造物,他也就同样有司法的权利来定我的罪,随他的心意来惩罚我。我的本分是老老实实地承受他的愤怒,因为我对他犯了罪。
于是我想到,上帝公正而全能,他既然认为惩罚我、打击我是合适的,那他也能够拯救我。如果他认为拯救我不合适,那么,老老实实、完完全全地服从他的意志就毫无疑问是我的义务。另一方面,我的义务是信靠他,向他祷告,静候他每日的吩咐和指导。
这些想法占据了我的脑海,花去我许多小时、许多天,不,应该说许多星期和许多月,对我产生了一个特别的影响,在这里我不能略过不提。一天清早,我躺在床上,满脑子想着野人出现给我带来的危险,心里忐忑不安。这时,圣经中的一句话出现在我脑中,“要在患难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荣耀我”。【注28】
想到这,我欣喜地从床上爬起来,不仅心里舒服多了,还获得了引导和鼓舞,诚恳地向上帝祷告,求他救我。祷告完后,我拿来圣经开卷阅读,看到的第一句话是:“要等候主!当壮胆,坚固你的心。我再说:要等候主!”【注29】这句话带给我的安慰是无以言喻的。于是,我感恩地放下圣经,不再悲伤,至少在那时不再悲伤了。
在这些猜想、忧虑、反思的中间,有一天我忽然想到,这一切只不过是我自己的幻念。那个脚印也许是我自己的脚印,是我从小舟上岸时留下的。这想法使我高兴了一点,我开始说服自己,这个脚印根本就是一个幻觉。它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正是我自己的脚印。既然我从那条路去小舟,为什么就不会从那条路上岸呢?我还想到,我根本无法确认自己踩过哪儿,没踩过哪儿。最后,假如这只是我自己的脚印,那我就是那种编造鬼故事没把别人吓着倒把自己吓得不轻的傻瓜了。
于是,我开始有勇气到外面一窥究竟了。我已经三天三夜闭门不出,快饿死了。屋里除了一些大麦饼和水之外,几乎什么也没有。我知道我的山羊也需要挤挤奶了,这个活儿通常是我傍晚的消遣。可怜的山羊们好久没有挤奶,一定难受得很,行动不便。实际上,有好几只差点被糟蹋掉,几乎挤不出奶了。
因此,我就用这样的信念给自己打气:那个脚印只不过是我自己的脚印,我真的是被自己的影子吓着了。我又开始外出了,到我的乡间居所去挤奶。但我走路时还是有些害怕,常常回头张望,随时都准备着扔下篮子逃命。谁要是看了我那个样子,准会以为我做了什么亏心事,或者新近受了极大的惊吓。我确实是受到了惊吓。
我就这样出去了两三天,什么也没有看到。我开始变得胆子大了一点,认为真的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我自己的想象。但这还不能完全说服我自己,除非我再下到海岸边,看到这个脚印,跟我自己的脚印比对,看看是不是相似或吻合,以确定就是我自己的脚印。不料,我到那个地方后,首先显而易见的是,我当初停放小舟时,不可能在那一带上岸。其次,当我把脚印跟我自己的比对时,发现我的脚要小得多。这两件事让我的脑子里充满了新的想象,让我忧心忡忡到了极点,我浑身直打哆嗦,跟发了疟疾一样。我重返家里,充满了这样一个信念:有一个人或一群人曾在那里上岸。总之,岛上有人了,我可能会在意识到之前就受到突然袭击,我当为自己的安全采取什么措施,我却毫无头绪。
人在恐惧之中所作的决定是多么可笑啊!恐惧使人们拒绝使用理性所提供的救济手段。我想到的第一个念头是,拆掉我的围墙,把家羊赶到林子里变成野羊,免得敌人发现它们,然后常来岛上盼着掠夺更多的羊或类似的战利品。其次,我打算把两块庄稼地挖掉,免得他们发现那里有谷子后,就常常想要到岛上来。再次,我要拆毁我的小茅屋和帐篷,免得他们看到有人居住的蛛丝马迹后,就进一步搜寻,以找到住着的人。
这就是我再次回家后第一晚所思虑的主题。那时,在我心中奔流不息的忧虑仍旧鲜活生动,我脑子里奇想联翩。可见,对危险的恐惧要比视而可见的危险本身可怕一万倍。我们发现,焦虑的负担要比我们为之焦虑的坏事本身更加令人焦虑。比这更糟糕的是,在这次的麻烦中,我得不到我所希望得到的安慰,像以前听天由命得到的安慰一样。我观望,我思虑,像扫罗那样,他不仅抱怨腓利士人攻击他,还抱怨上帝也离弃了他。【注30】因为我这时没有用妥切的方法来调整自己的心情,在危难中向上帝呼告,以他的旨意为我的防守和救助,一如我以前所做的那样。假如我这么做了,在这新的惊险中我至少可以更欣然有助,也许更有决心克服危难。
心思的纷乱让我一夜难眠,到早上却陷入酣睡。心里经过了这一番折腾,十分疲倦,精神也已耗尽,我睡得十分香甜,醒来后,只觉得比先前坦然多了。此时,我开始冷静地思考,内心经过一番辩论,得出结论:这个岛如此风景宜人,物产丰饶,离大陆又不超过我眼见到的那点距离,那就并非如我想象的那样完全荒无人烟。这里尽管没有固定的居民,那边却也许时有船只离岸来此,他们或是有意来此,或是并非有意,却被逆风驱赶至此,来到这个地方。
如今,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十五年了,连一个人影都没见过。即使曾有人被风刮到了这里,可能也尽快就走了,可见他们还是认为这里不宜安居。
我能想到的最大的危险,便是来自大陆偶尔零零星星地在此登陆的人。很有可能,如果他们是被风刮过来的,在此定居并非他们的意愿,因此他们并不在此长留,只要可能就尽快离开,很少在岛上过夜,免得天亮后不能乘潮回去。所以,我只要找到一条安全的退路,一看到野人登上岸便躲起来就可以了,别的事都不用管了。
现在,我非常后悔把山洞挖得太大了,并且还在围墙和岩壁连接的地方开了一个门。经过一番思索,我决定在围墙的外面,就是十二年前我种了两排树的地方,再修一道半圆形的防御工事。以前那些树种得非常密,我只需在它们中间打上一些木桩,就可以使之更密更牢。这道墙很快就修完了。
这样我就有了两道墙。外墙用木料、旧锚索以及一切我能想到的东西加密,变得牢固。我在墙上开了七个小孔,大小可以伸出我的手臂。在围墙里面,我把墙加厚到约十英尺。我从山洞里运了不少泥倒到墙脚,用脚踩实。七个小孔我打算都装上短枪,当初我从大船上拿到岸上的短枪正是七把。我用枪如炮,我把枪插进孔里,用框框好,像支架一样支着它们,这样我就可以在两分钟之内连开七枪。我辛苦了几个月才把这墙筑好,没筑好前我一直觉得不安全。
做完这件事后,我又在墙外空地的周边密密麻麻地插满了树桩或木杆,它们是一种柳树类的树木,特别容易生长。我相信可能插了将近两万棵树桩。在这些树桩与外墙之间,我留了非常大的一块空地,这样,如果有敌人试图靠近我的外墙,我就有空间看见他们,他们也不能隐蔽在那些树桩后面。
这样,在两年的时间里,我就有了一片茂密的丛林。在五六年的时间里,在我居所之前就有了一片树林,枝叶交错,厚实坚固,难以逾越。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想象不到林子后还有什么东西,更别说有人了。至于进出林子的通道 (我没有留出小路) ,我用两架梯子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架梯子靠在岩壁较低的地方,在那里凿一个凹洞,留点空间把第二架梯子放在那里。如果两架梯子都被拿下来了,任何活着的人都不可能爬到我这边而不自伤的。即使他们爬进来了,也仍旧是在我的外墙的外面。
就这样,为了自我保存,我采取了人类可以采取的一切精明的措施。从以后可以看出,其存在并非完全没有正当的理由。尽管在那时我只是出于恐惧才这么做,而并非因为预见到了什么。
注27 穆拉托人,指黑人和白人的第一代混血儿,或有黑白两种血统的人,其肤色较接近纯种黑人。
注28 《旧约·诗篇》50 :15。
注29 《旧约·诗篇》27:14。圣经原文中“主”写作“耶和华”。
注30 《旧约·撒母耳记上》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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