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且让我们品尝你人格特质的味道。”

——[英]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从早上克拉弗林先生和我的会谈中,多少可以推论出他个人对埃莉诺·利文沃兹的看法与立场。我问自己,还需要哪些事实才能证明我的推论。我发现了以下的事实:

一、克拉弗林先生当时并没有在美国,不过他曾短暂借宿在纽约州的一家旅馆里。

二、这家旅馆应该与埃莉诺·利文沃兹当时投宿的是同一家。

三、他们在那家旅馆多少有点来往。

四、他们都曾离开纽约一段时间,足以在大约二十英里外的地点举行结婚典礼。

五、一名卫理公会的牧师,生前住在那家旅馆二十英里以内的地方。

接下来我问自己,如何找出这些事实的根据。我对克拉弗林先生的了解有限,因此暂时将他搁置一旁,先来探寻埃莉诺的个人历史。我发现她当时人在……是位于纽约州的一处新潮时髦的旅馆。如果这一点是真的,而且我的理论也正确无误,他一定也在那家旅馆。因此当务之急,便是证实这件事。我决定明天动身前往那家旅馆。

然而,在进行如此重大的调查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搜集相关资讯,不过所剩时间不多了。我决定先去拜访格里茨先生。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躺在硬沙发上,就在我之前所提到那间摆设简单的客厅里。他的风湿发作,难受得无法起身。他的手包着绷带,双脚也用肮脏的红布团包扎起来,仿佛刚被从战场上送回来。看到我时,他微微点头,表示欢迎和抱歉,他先简短解释了身体状况,然后直接切入我们俩最关心的话题。他用些微讽刺的口气问我,今天下午回到霍夫曼旅馆发现小鸟飞走时,是不是非常惊讶。

“我很讶异的是,你竟然会在这个时候任他飞走,”我对他说,“从你要求我结识他的态度来看,我以为你确定他在凶杀案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你又怎么认为我觉得他不重要?哦,就因为我让他轻易地溜走吗?那又能证明什么?我都是等车子走到下坡时才会去踩刹车。不过我们先回到正题。克拉弗林先生离开前,有没有把自己的立场解释清楚?”

“你的问题回答起来真是困难重重。受到环境因素的阻碍,我目前无法向你直言,不过能够说的我会尽量说。就我认为,克拉弗林先生早上和我见面时,确实澄清了一些事实。不过他的解释有点抽象,我有必要先进行一些调查,比较确定后再将秘密告诉你。他给了我一条可能的线索——”

“等一等,”格里茨先生说,“他知道自己给了你线索吗?他是故意引你中计,还是以纯正的动机在无意间给了你线索?”

“他应该没有恶意。”

格里茨先生沉默了一会儿。

“可惜你不能再解释得清楚一点,”他终于开口,“我有点担心让你自行调查。你对这一行不熟,可能会浪费时间,更不用说可能会跟错线索,结果在毫无意义的细节上白费力气。”

“在和我合作之前,你早就应该想到这一点。”

“你真的坚持要单独行动?”

“格里茨先生,事情是这样的。就我所知,克拉弗林先生是位信誉良好的绅士。我真的搞不清楚你为何要我追查他的底细。我只知道追查下去的结果,让我得到一些似乎值得进一步调查的信息。”

“好吧,好吧,反正你最清楚。不过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你一定要想出办法,而且动作要快。否则社会大众会越来越不耐烦的。”

“我知道,正因为如此,我才来请求你协助,希望你现阶段能够帮我。你掌握了一些关于他的资料,而我也很想知道,否则你也不会对他这么有兴趣。现在老实说吧,你想不想让我知道你手中的信息?简单来说,告诉我你对克拉弗林先生所了解的一切,但不可以要求我马上和你交换机密情报。”

“我可是职业警探。你对我的要求未免太多了。”

“我知道。要不是目前情况紧急,我可能要犹豫很久才会提出这样的请求。不过,就现在的形势看来,如果你不先让步,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进行下一步。按照——”

“等一下!克拉弗林先生不是堂姐妹之一的男友吗?”

我对那位绅士的兴趣浓厚,但非常不愿让他人知道,面对突如其来的问题不免脸红起来。

“我也是这么想,”他继续说道,“因为他非亲非故,我猜他在那个家庭里的地位也应该是如此。”

“我不知道你作此推论有何意义,”我急着想推算他对这个人了解多少,“克拉弗林先生对纽约不熟,待在美国的时间也不长,没有时间如你暗示的那样已经和她们之一建立了男女关系。”

“克拉弗林先生又不是第一次来纽约。就我所知,他一年前也来过。”

“你确定?”

“确定。”

“你还知道什么?我现在被蒙在鼓里的事情,你说不定已经早都知道了?请你务必听从我的恳求,格里茨先生,马上告诉我还需知道什么事。你不会后悔的。破了案对我个人没有好处。如果我成功了,享受荣耀的人是你。如果我失败了,接受失败耻辱的人是我。”

“很公平没错,”他自言自语,“你会得到什么报酬?”

“我的报酬就是洗清无辜女士的罪嫌,还她清白之誉。”

他似乎对这项保证感到满意,声音与表情都起了变化。一时之间,他看起来像是一副准备推心置腹的样子。

“好吧,”他说,“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是你究竟为何怀疑他涉案。以他作为绅士的修养和地位,你为何认为他与本案有关?”

“这个问题你不该问。”他回答。

“为什么?”

“因为回答这个问题的机会原先在你手上,现在轮到我了。”

“什么意思?”

“你记不记得,你陪玛莉·利文沃兹坐车到她位于第三十七街的友人住处时,她曾经寄出了一封信?”

“讯问那天下午吗?”

“对。”

“当然记得,不过——”

“把信投进邮筒前,没有想到要看一下姓名地址吗?”

“我没有机会看,也没有权力看。”

“那封信不是在你身边写的吗?”

“没错。”

“你从来都没有想到那封信值得注意一下吗?”

“不管我觉得值不值得注意,如果利文沃兹小姐决定要将信件投入邮筒,我都没有办法阻止她。”

“因为你是绅士。身为绅士果然有坏处啊。”他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

“可是,你——你怎么得知这封信的内容的?啊,我知道了,”我记得当时我们搭乘的马车,是由他负责张罗的,“马车夫被你收买了,他向你通风报信。”

格里茨先生神秘地对自己层层包裹的脚趾眨着眼。

“那不是重点,”他说,“我只听说有一封信,而这封信可能会让我感兴趣,我也听到这封信当时丢进了某条街转角处的邮筒里。这些资讯正好和我的看法不谋而合,所以我发电报到该邮筒辖区的邮局里,让该批信件送往邮政总局前,请他们注意一封可疑信件上面的地址。结果他们发电报告诉我,刚收到一封用铅笔写的信,状似可疑,而且用邮票封住,他们将地址告诉了我——”

“地址是?”

“亨利·里奇·克拉弗林,霍夫曼旅馆,纽约市。”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就这样,你才开始注意到这个人?”

“对。”

“很奇怪,不过请继续。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依照信封上的姓名地址,来到霍夫曼旅馆询问。我得知克拉弗林先生是旅馆的常客,而他三个月前才从利物浦搭乘蒸汽邮轮来到美国。他登记的名字是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先生,伦敦。他一直住在一等客房里,没有更换房间。尽管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的底细,但有人曾看到他与几位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往,其中有英国人也有美国人,这些人都对他表现出尊重。虽然他并不挥霍无度,但看得出他相当富裕。得到这些信息后,我进入办公室,等待他大驾光临,希望旅馆职员拿给他那封玛莉写的怪信时,能让我有机会观察他的反应。”

“你有没有如愿以偿?”

“没有。在关键时刻有个蠢货挡住了我的视线,所以没有看到。不过,我当天晚上从职员和用人那里也收获丰富。他们告诉我,克拉弗林接到信件时激动不已,所以我相信追查这条线索是值得的。因此我派了几个手下,跟踪克拉弗林先生整整两天。可惜并没有什么成果。他对谋杀案的兴趣,如果可以算是兴趣的话,全都隐藏在心里。虽然他上街,看报纸,常到第五街的房子附近走动,但他不仅避免太靠近,而且一点也不想和利文沃兹家庭的任何成员交谈。就在这个时候你出现了,你的决心也激起了我重新出发的意志。我相信克拉弗林先生的家世不凡,而从我听到有关他的小道消息来看,如果不是绅士也不是朋友的话,就休想得知他和利文沃兹家人的关系,所以我把他交给你,而且——”

“发现我是个很难缠的合作伙伴。”

格里茨先生微笑起来,仿佛嘴巴里放了一颗酸梅,不过他并没有搭腔。我们两人顿时无话可说。

“你有没有想到要问,”我终于开口问,“是否有人知道克拉弗林先生在命案当晚的行踪?”

“有,不过没有什么收获。很多人说他当晚外出,也听说第二天早上用人进来生火时,他已躺在了床上。除了这些,就没有进一步的线索了。”

“这么说来,事实上你的收获也不过如此。除了获知他对命案明显感兴趣,而且很激动,还有死者的侄女曾写了一封信给他,此外根本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他涉案。”

“就只知道这么多。”

“再问一个问题。你有没有听说他当晚几点取的报纸,看到报纸时的神态又如何?”

“没有。我只知道有不止一个人看到他匆匆走出餐厅,手上拿着《邮报》立刻进入房间,晚餐连碰都没有碰。”

“哼,看起来并不——”

“如果克拉弗林先生对命案怀有罪恶感,那他肯定是在打开报纸前就点了晚餐,不然就是在点了晚餐之后坐下用餐。”

“这么说来,你不相信克拉弗林先生涉案?”

格里茨先生很不安地转移视线,看了看我外套口袋里突出的报纸,然后说:“我准备让你来说服我他的确涉案。”

他这句话提醒了我手边的任务。我假装没有看见他的表情,重复了刚才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克拉弗林先生去年夏天在纽约?你也是在霍夫曼旅馆得知的吗?”

“不是,我用其他方法得知的。简而言之,我在伦敦的眼线会向我通风报信。”

“从伦敦?”

“对。我在当地有个同行的朋友,如果需要时,偶尔会帮我取得一些消息。”

“可是,你用的是什么方法呢?从命案发展至今,写信到伦敦,然后又从伦敦得到回音,不可能这么快吧?”

“根本不必书信往返。我只要发电报给他一个名字,他就能理解我希望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所有关于那个人的消息。”

“所以你发给他克拉弗林先生的名字?”

“对,用密码。”

“然后就得到了回音?”

“就在今天早上。”

我将视线移到他的办公桌上。

“文件不在这里,”他说,“麻烦请你伸手到我胸前的口袋,里面有一封信——”

在他说完之前,信件就在我手里了。

“请原谅我这么性急,”我说,“我从事侦查的工作还是头一遭,你也知道的。”

他对着眼前一幅极为老旧且退色的图画微笑。

“性急没有什么错,错就错在你表露在外。你赶快看看里面写些什么。且让我们听听我的朋友布朗在信里写了什么,看他对这个住在伦敦波特兰街的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先生有什么发现。”

我把信纸拿到灯光下,内容如下:

亨利·里奇·克拉弗林,绅士,现年四十三,出生于赫佛郡,英格兰人。他的父亲是查尔斯·克拉弗林,曾于陆军短暂服役。母亲是海伦·里奇,出生于敦夫瑞郡,苏格兰人。她仍在世,与亨利·里奇·克拉弗林同住于伦敦的波特兰街。克拉弗林先生未婚,身高六英尺,中等身材,体重约两百磅。肤色较深,五官普通。眼珠为深棕色,鼻梁端正。外表英俊,走路时姿势挺拔,步伐快速。在上流社会里是公认的好人,特别在女士们之间颇受欢迎。出手阔绰,但并不浪费。据称年收入约有

五千英镑,外表也符合这个数字。财产包括赫佛郡一座小田庄,以及总数不明的数笔存款。

行笔至此,线人又传来有关他个人历史的资料。

一八四六年他离开伯父家,前往贵族学校伊顿公学寄宿就读。伊顿毕业后进入牛津,毕业于一八五六年。学业成绩不错。一八五五年伯父去世,父亲因而继承田产。父亲于一八五七年坠马身亡,或是死于类似的意外事件。父亲死后不久,他接母亲至伦敦,地址如上,一直住到现在。

一八六零年数度出游,其中几次与慕尼黑的朋友——在一起,也曾和纽约的范德福兹在一起。最远曾到远东的开罗。一八七五年独自来到美国,三个月后因母亲生病而返家。在美国的活动并不清楚。

根据用人所述,他从小就备受疼爱。最近变得有点沉默寡言。离开美国之前很仔细地查看信件,特别是国际邮件。除了报纸之外很少接到信件。曾写信到慕尼黑。曾在垃圾筒里看到撕碎的信封,收件人是艾米·贝尔登,没有地址。在美国的通信对象多数住在波士顿,纽约也有两人。姓名不详,据推测应为银行人士。返家时带了不少行李,并装潢了房子的一部分,似乎是为了讨女士欢心。后来很快就停工了。两个月后前往美国,一直待在南边。曾发了两次电报回波特兰街。他曾和朋友通信,不过只是偶尔。最近收到的信件是从纽约寄出。最后一封是来自纽约州F——出发的邮轮。他在这里的一切交由——代理。乡下的田产由——管理。

布朗。

这封信从我手中掉了下去。

纽约州F——,是靠近R——的一个小镇。

“你的朋友真行,”我说。“他信里的消息,正是我最想知道的。”然后我取出记事簿,记下阅读信件过程中让我感受最强烈的部分。“有了他搜集的资料,我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揭开亨利·克拉弗林的神秘面纱。”

“要多久以后,”格里茨先生问道,“才能让我插一脚?”

“一旦我确定弄对了方向,就立刻告诉你。”

“你要怎样才能确定弄对了方向?”

“不多,只要弄对了某一点,还有——”

“等一下。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帮你?”

格里茨先生看着角落里的桌子,问我能不能为他打开最上层的抽屉,替他拿出里面一些有燃烧痕迹的纸片。

我依照他的指示,取出其中的两三条纸片,放在他身边的桌子上。

“这是讯问的头一天,福布斯从火炉里找到的,”格里茨先生突然解释,“你还以为他只找到了钥匙。其实不尽然。他在煤炭里又翻搅了一次,就发现了这些非常有意思的纸片。”

我立刻焦急地低头察看这些破碎、变色的纸片。总共有四块。最初一看,只觉得是一张没有燃烧殆尽的普通写字纸,撕成长条状,卷成火种。然而仔细一看,就可以发现其中一面有字迹,更重要的是,上面有被血溅到的痕迹。最后这个发现令我毛骨悚然。我受到很大冲击,只好将纸片放下,转向格里茨先生。

“你怎么解释?”

“我正要问你。”

我强忍住心中的感觉,再度拾起纸片。

“看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一封信的碎片。”我说。

“是有这样的感觉。”格里茨先生冷笑。

“从字面上的血迹可以判断,命案当时这张纸一定放在利文沃兹先生的桌子上,而且是正面朝上。”

“是的。”

“从每一条宽度一致,以及不受外力影响时会卷曲的特证来看,一定是被撕成大小相同的条状,然后分别卷曲,再投入壁炉里,然后才被人发现。”

“你说的都没错,”格里茨先生说,“继续。”

“从字迹来看,执笔人应该是位受过教育的绅士。不是利文沃兹先生的笔迹,因为我最近经常研究他的手笔,一眼就可以看得出来。不过可能是——等等!”我突然大喊,“你手边有没有胶水?如果我能将纸片粘在一张纸上,让它们保持平坦,应该更能轻而易举地告诉你内容是什么。”

“桌上有胶水。”格里茨先生指出。

拿到胶水后,我再次细看纸片,寻找连接处。纸片上的字比我预期的还要清晰,比较长的一条也是最完整的,最上面有“霍一先生”,显示属于信件的左缘。第二长的一条边缘有机器切割的迹象,属于同一张信纸的右缘。我随后根据一般商业信纸的大小,将这两条隔开贴在同一张纸上,情况立刻就明朗化了。首先,在中间空白处贴上两条相同宽度的纸片就能贴满整张纸。其次,行笔至信纸底部时并未结束。结尾是在另一页。

我拾起第三条,观察这片的边缘。这条的顶端是机器切割的边,由字体的分布看来,应该属于第二页最旁边的一条。我把它贴在另一张纸上,继续观察第四条,发现顶端也有机器切割的痕迹,但旁边并没有。我尽量用这条去拼合刚才贴好的第三条,但是字体无法接合。我将这条纸片贴在可能是第三条的位置上,如果全部凑齐,应该就像以下的模样。

“哇!”格里茨先生感叹,“真像那么回事儿。”

我将整张纸拿到他眼前。

“不要拿给我看。你自己去研究,然后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就这样,”我说,“我能确定的只有这些:这是一封寄给利文沃兹先生的信,寄自某间旅馆,而日期是——我看看,很像三月,对不对?”

我指着“旅馆”下方一个几乎看不清楚的字。

“应该是吧。别问我。”

“一定是三月。年份是一八七六年,所以完整日期是一八七六年三月一日,署名是——”

格里茨先生因满心期待而将眼神移向天花板。

“是亨利·克拉弗林,”我毫不犹豫地宣布。

格里茨先生的视线转回自己重重包裹的趾尖上。

“哼……你怎么知道?”

“我等一下会让你知道。”

话才说完,我从口袋里取出克拉弗林先生上次见面时递给我的名片,再将名片放在第二页最后一行字下面比对。只要看一眼就认得出来,名片上的亨利·里奇·克拉弗林与信件上的笔迹相同,依稀可见“亨——奇——”的字体。

“是克拉弗林没错,”他说,“毋庸置疑。”

我可以看得出来他并不感到惊讶。

“现在,”我继续说,“我们来大致解读信中的含义。”

我从头念出所有的字,有缺字的地方就稍停,全文如下:

尊敬——你——侄女——似——也值得——喜爱与信——脸庞、身——谈吐——美丽、迷——,玫瑰带——玫瑰也不例外。——丽、迷人温柔的她,——心践踏——信任——心——。——他的尊严——遵守——

如果——相信——她——残酷——的脸——,——恭的仆——您的——亨——奇——

“听起来,像是有人对利文沃兹先生抱怨她侄女的所作所为。”我说道,并对我自己的话有点震惊。

“怎么了?”格里茨先生说,“发生了什么事?”

“奇怪,”我说,“有人向我提过这封信的内容。的确是在抱怨利文沃兹先生的一位侄女,署名是克拉弗林先生。”我将哈韦尔先生对我说的话转述给他听。

“啊!照你这么说,哈韦尔先生也开口说话了,对不对?我还以为他发誓不讲他人闲话呢。”

“哈韦尔先生和我在过去两星期几乎天天在一起,”我说,“如果他什么都没有告诉我,那才奇怪。”

“他说他曾看过克拉弗林先生写给利文沃兹先生的一封信?”

“是的,不过详细内容他已经记不得了。”

“这里的几个字或许有助于他回想起其他部分。”

“还是不要向他透露这份证据比较好。如果可以的话,我认为最好不要让人知道我们之间的机密情报。”

“当然不要。”格里茨先生一本正经地说。

我本来没有注意到这些字的笔法,现在再度拿起信纸,开始指出一些不完整的字,或许我们可以拼凑得完整,例如霍——、似——丽、迷——、践踏——、恭的仆——。

拼凑完后,我接着提议将推测出来的字填进去,如利文沃兹加在霍雷肖后面,先生加在利文沃兹后面,“有”加在“您”后面,然后再加“一位侄女”,在“玫瑰带”后面加“刺”,“践踏”后面接“他人”,“你”放在“如果”之后,“相信”之后接“我的话”,“残酷”后面是“美丽”。

我增加了一些字句,大功告成后全文如下:

某某旅馆

一八七六年三月一日

霍雷肖·利文沃兹先生

亲爱的利文沃兹先生:

您有位侄女,她似乎值得其他人对她付出喜爱与信任,因为她的脸庞、身型、仪态和谈吐都那么美丽、迷人、又温柔。但玫瑰带刺,(这朵)玫瑰也不例外。迷人又温柔的她,不仅狠得下心践踏他人的心,让这个人魂不守舍,而且也没有为这份尊严遵守诺言。

如果您相信我的话,请对她那张残酷而美丽的脸庞询问谁是她谦恭的仆人。

亨利·里奇·克拉弗林

“我觉得这样就可以了,”格里茨先生说,“整封信的意思很明显,我们目前需要的就是这个。”

“整封信的口气似乎对信中提及的女士颇有微词,”我说,“他一定是心中有怨,或者自认非抱怨不可,所以才使用如此直截了当的字句,来描述那位他仍然认为是温柔、迷人、美丽的女士。”

“抱怨信函通常是悬疑命案的背后动机。”

“我应该知道这封信的疑点在哪里了,不过,”我看到他抬起头来,“恕我目前不能奉告。我的理论很扎实,也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证实。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照你这么说,这封信并没有提供你想要的线索?”

“不能这样说。这份证据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过和我目前搜寻的线索没有关系。”

“但是这条线索很重要,否则埃莉诺·利文沃兹也不会花费这么大的工夫,先将它从伯父书桌上带走,然后——”

“等一下!你凭什么认为这就是命案当晚她从利文沃兹先生的书桌上拿走的纸张?”

“因为这封信和钥匙同时曝光,我们知道她将钥匙扔进壁炉里,而且信纸上有几滴血迹。”

我摇摇头。

“你为什么摇头?”格里茨先生问。

“因为你相信这封信就是她从利文沃兹先生的书桌上拿走的纸张,你所持的理由我不赞同。”

“为什么?”

“首先,福布斯没有提到在她弯腰靠近壁炉时,曾经看到她手里有任何纸张,或许可以推断当时这些纸片早已在煤堆里了。你一定会觉得奇怪,为何要将辛辛苦苦弄到手的一张纸丢在那里。其次,这些纸片扭曲变形,好像曾经被卷起来过,这一点很难用你的假设加以解释。”

警探格里茨的眼睛偷偷瞄向我的领带,这是他的视线离我脸庞最近的地方。

“你很聪明,”他说,“非常聪明。我很敬佩你,雷蒙德先生。”

我有点讶异,对这个不期然的赞美并不见得高兴。我狐疑地看了他一阵子然后问道。

“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

“哦,你也知道我没有看法。我把案子交给你的时候,就已经放弃所有的看法了。”

“可是——”

“这些纸片是利文沃兹先生命案发生时书桌上的一封信,这一点毫无疑问。移动尸体时,埃莉诺·利文沃兹小姐从书桌上拿走了信纸,这点也没有疑问。当她发现有人注意到她的举动,而且将注意力集中到这张纸和那把钥匙上时,她想处理掉这些东西以免让人生疑。但处理的行动并不完全成功,她将钥匙丢进壁炉里,而壁炉里随后又被人发现了这些纸片,这一点我们也知道了。我让你自己下结论。”

“既然这么说,好吧,”我起身,“我们暂且不去管结论。我脑海里有个理论必须获得证实,如此一来,结论才有所价值。”

我等格里茨写给我Q的地址,以防在调查的过程中需要协助,随后就离开格里茨先生,来到维尔利先生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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