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阻碍,又似帮助。

——华兹华斯

第二天我头脑混乱精神疲惫,进办公室时听到报告。

“先生,您的私人办公室里有位绅士等了好一阵子,而且等得非常不耐烦。”

我很疲倦,没有心思和新旧客户讨论公事,所以不疾不徐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一开门,看到的竟然是——克拉弗林先生。

我大为震惊,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只有静静地对他欠了欠身。他以具有高素养的绅士风范走近我,递上他的名片,上面用潇洒的笔迹写着全名:“亨利·里奇·克拉弗林”。他自我介绍之后,先为自己的不请自来而道歉,请求原谅他对纽约的不熟悉。接着他说他有急事,又不经意听到他人称赞我身为律师与绅士的名声,因此代替一位友人前来求助。他的朋友不幸遇到难题,需要律师提供建议。这件事不但事关重大,而且让他本人感到特别尴尬,因为他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件事在法律上有何效力。

如此一来,他抓住了我的注意力,也唤起了我的好奇心。他接着问我能否让他开始叙述详情。我回过神来,强忍住对这个人的反感以及轻微的恐惧,同意他开始叙述。这时候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本记事簿,开始念里面的文字内容。

“一个英国人来到美国,在一家气氛典雅的旅馆里遇见了一位美国女孩,并对她倾心不已。几天后,他希望能够娶她回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不低,财产不少,而且为人也正直高尚,所以他向她求婚,而她也答应了。但是她的家人对此事强烈反对,迫使他压抑住内心的情感,尽管婚约依旧有效。在一切都未定之时,不巧他有急事必须赶回英国,却又害怕离开的时间一久,心爱的人会变卦,因此写信给这位女士告知现实的情况,并提议进行秘密结婚。她同意立刻和他结婚,但附有条件。条件之一是,他必须在婚礼结束后立刻离开;其二是,婚礼对外公开的事必须交给她。他并不是很愿意,不过情况紧急,为了拥有她,他不得不照办。他即刻依照计划进行。在离她住宿的旅馆二十英里外的牧师公馆和她会面之后,他们两人站在卫理公会牧师的面前,举行了结婚仪式。现场有两名见证人,一名是牧师的用人,为了见证而被叫来,另一位是随新娘而来的女性友人。然而婚礼之后并没有颁发结婚证书,而且新娘也尚未年满二十一岁。

“请问这桩婚事合法吗?如果当天我的朋友诚心善意对待的结婚对象想要否认她是他的法定妻子,他能够以如此不正式的仪式强迫她履行义务吗?简言之,雷蒙德先生,我的朋友究竟是不是那位女孩的合法丈夫呢?”

听他叙述的同时,我发现自己和刚才见到叙述者时的感觉大相径庭。我变得对他“朋友”的情况很感兴趣,暂时忘却了我以前见过或听过的亨利·克拉弗林。听他说婚礼举行的地点是在纽约州,就我记忆所及,我对他说出了下面的话。

“我相信根据美国法律,在纽约州结婚属于民间契约,不需要证书,也不需要牧师、仪式或证明,有时候连见证也不需要,婚约就可以成立。古时候,娶妻和取得任何种类的财产是一样的意思,即使到了今天本质也没有改变。只要男女双方对彼此说‘自此我俩共结连理’或是‘从现在起,你是我的妻子’或‘我的丈夫’就行了,你所提的案例也许正是如此。从头到尾只需要双方同意就行了。事实上,婚姻的合约就像借据或是像购买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一样。”

“这么说来,你的看法是——”

“依你所言,你的朋友确实是故事女主角的合法丈夫。当然了,前提是任何一方都没有违反法律以危及此婚事的合法性。关于这位年轻女士的年龄,我只能说,任何年满十四岁的女孩都可以立下婚约。”

克拉弗林先生欠欠身,脸上露出非常满意的神色。

“我很高兴听到这一点,”他说,“我朋友的幸福完全仰仗在这桩婚事上了。”

他看起来大大松了一口气,这更加深了我的好奇心。因此我说:“我已经就婚姻的合法性说出了个人看法,不过若有人想反悔,要证明婚事又是另一回事。”

他陡然一震,用质询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自言自语。

“没错。”

“且让我问你一些问题。那位女士结婚时是用的本名吗?”

“是的。”

“那位男士呢?”

“是的,先生。”

“女士有没有收到证书?”

“有。”

“上面有牧师与见证人的签名?”

他点头表示肯定。

“她有没有留着?”

“我说不上来,不过我猜她应该留着。”

“见证人是——”

“牧师雇用的人——”

“能找得到吗?”

“找不到了。”

“死了还是失踪?”

“牧师死了,见证人不知去向。”

“牧师死了?”

“婚礼后三个月就死了。”

“婚礼是什么时候举行的?”

“去年七月。”

“另一位见证人,就是那位女性友人,她在哪里?”

“是能找到她,不过她并不可靠。”

“那位绅士本人没有婚姻的证明吗?”

克拉弗林先生摇摇头。

“他连婚礼当天有没有在那个城镇里都没有办法证明。”

“结婚证书在那个城镇登记了吗?”我问。

“没有,先生。”

“为什么没有?”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朋友查过这件事,不过找不到这样的文件。”

我缓缓向后靠,并且看着他。

“你的朋友对自己的处境一定很担忧,这点我不怀疑。如果从你的话来推断,这位女士似乎有意否认曾经举行过这样一个仪式。话说回来,如果他愿意诉诸法律行动,法庭大概会判他胜诉,不过我还是不太肯定。到时候他只有宣誓实话实说,但是如果那位女士和他的证词矛盾,陪审团照例会同情女方。”

克拉弗林先生起身认真地看着我,好一阵子才开口。他说话的语气有点改变,缺乏先前的圆滑。他问我是不是可以将我刚才的看法写在纸上,把我对这场婚姻合法性的见解诉诸文字。他说这份文件会让他的朋友非常满意,让他知道案子已经确确实实呈交给律师评估过,因为他了解律师一定会先彻底查阅法规,将所有事实套用在法规上,然后才仔细推敲得出结论,这样提供法律见解的律师才值得尊重。

他的要求似乎很合理,所以我毫不迟疑地照办了,随即将看法写下来给他。他拿过来,仔仔细细看过一遍,小心翼翼地将内容抄在记事簿里。然后他转向我,脸上总算露出了至今一直压抑着的强烈情绪。

“现在,先生,”他起身俯视着我,“我现在只剩下一个要求。我希望你也要记住你给我的建议,如果有一天你牵着漂亮的女士走到神坛前,你要停下来问问自己:‘我怎样才能确定自己热情紧握的手属于自由之身?我能否确定她已经另有所属?’就像是这位女士,依我看来,她根据我国的法律确实已经结了婚。”

“克拉弗林先生!”

他毕恭毕敬地行了一个礼,手向门把手移去。

“谢谢你接见我,雷蒙德先生,我要告辞了。希望你在我们下次见面之时不需要再看一次那张纸。”说完他一欠身,走出房门。

这是我经历过的震撼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我全身麻木了好一阵子。我!我!为什么他会把我扯进来?除非是——然而我不愿揣测那种可能性,埃莉诺结了婚?和这个人?不,不,绝对不可能的!我发现自己不断在脑海里反复揣测。最后为了摆脱自我折磨,我抓了帽子就冲到街上希望能找到他,从他口中逼问出他对自己让人猜疑的行径做何解释。然而一走到人行道上,我就发现他早就不见踪迹。街上有无数来去匆匆的行人,个个都有自己关心的事情和目标,在我和他之间熙来攘往。我不得不回到办公室,心里的谜团仍然没有解开。

我大概不曾度过一个如此漫长的日子,不过总算结束了这一天。到了五点的时候,我就能够前往霍夫曼旅馆向克拉弗林先生问个清楚。但当我发现他已经扬长而去时大吃一惊。原来他离开我办公室之后,就直接搭乘蒸汽邮轮前往利物浦。如今他在茫茫大海上,想再和他见面也没有机会了。我一开始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不过在和他的马车司机聊过之后,我才相信了这一切。他带克拉弗林先到我的办公室,然后再送他去搭乘蒸汽邮轮。我最初的感觉是可惜。我和这个嫌疑重大的人面对面,而且也听到他暗示会有一段时间不会再见到我,而我居然只顾着自己的情绪,最终就这样让他逃脱了。我真像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接下来我觉得有必要通知格里茨先生,告诉他这个人已经离开了。但现在正好六点,我和哈韦尔先生有约在先,我可不愿错过这个机会,所以我捎了个简短的消息给格里茨先生,答应当天晚上会去见他一面。之后我转身回家。哈韦尔先生已经在那里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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