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贝克尔坐在仓库办公室的椅子上,掸了掸休闲裤上的尘土。刚才摔的一跤在裤子上留下了污渍。

这是意大利的名牌,挺贵的。妈的,可惜了。

他对邓肯说:“我们抓到了文森特·雷诺兹,还搜查了教堂。”

邓肯当然知道这些,因为是他自己打电话报警的,说钟表匠的帮凶正在西村地区推一辆购物车(令贝克尔觉得惊讶和佩服的是,凯瑟琳·丹斯居然在邓肯举报他的帮凶之前就抓住了文森特)。

邓肯还知道,这个强奸犯会在重压下供出教堂。

“花的时间比我预期的要长些,”贝克尔说,“但他还是投降了。”

“他肯定会投降的,”邓肯说,“他就是条可怜虫。”

邓肯早就策划好让警方逮捕文森特这个浑蛋;必须让警察知道,钟表匠就是他佯装的那种四处漫游的变态狂,而不是被人雇用的职业杀手——事实上,他属于后者。为了完成他的计划,关键是让文森特将警察引向他计划好的调查方向。

这个计划天衣无缝,就像钟表一样精密。其目的在于,阻碍警方对一个敲诈团伙的调查,该团伙就是丹尼斯·贝克尔利用118分局组织起来的。

贝克尔来自一个警察之家。父亲曾经是交通警察,在一次从地铁车站的楼梯上摔下来跌伤之后不久就退休了。哥哥在管教部门工作,叔叔是萨福克县一个小镇上的警察。贝克尔的老家就在那儿。一开始,他对这个职业毫无兴趣——这个帅气、健壮的小伙子想赚大钱、开好车、玩游艇、泡漂亮女人。他曾经投资过废品回收业,但是输得一分钱都不剩了,于是他决定加入警队。他从长岛来到纽约市区,试图利用警察身份再重新创业。

但他是半路出家,还假扮电视剧里那种傲气的警察形象,这些令他举步维艰,所以即使他出身警察世家,这也帮不了他(他的家人在警界属于下级警官)。警察这一行可以保证贝克尔衣食无忧,但是他不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警察大楼的角落里。

所以他决定要挣大钱,但不是做生意,而是利用他的警徽来勒索。

当他第一次敲诈那些生意人时,他怀疑自己会不会觉得内疚。

嗯,一点都不内疚。

唯一的问题是,为了维持他的奢侈生活——包括和一群喜欢乱花钱的女人厮混——他需要的钱远不止每周一千美元的保护费。这些钱都是通过敲诈韩国批发商人和那些在皇后区开匹萨店的胖子们得来的。因此,他想到了一个计划,组织一个大团伙,成员多达八人,都是来自118分局的警探和巡警。

贝克尔的同伙们从证据库偷出少量毒品,或者在街上缴来一些可卡因或海洛因。他们会拘留那些有钱商人的孩子,把毒品放在他们身上栽赃。贝克尔然后通知他们的家长,说如果他们愿意支付六位数的罚金,就可以帮他们销毁逮捕报告。如果他们不付钱的话,孩子就得蹲监狱。他偶尔也会直接把毒品栽赃给这些商人本人。

他们除了直接勒索钱财之外,还会设法让受害者损失钱财。比如,对于弗兰克·萨克斯基而言,他们就在生意往来中作假骗钱。或者,他们会在拉斯韦加斯或大西洋城的赌场中出老千——这就是他们加害本·克里莱的方法。这样,就有足够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这些人会一夜之间损失二十万或三十万美元。贝克尔很狡猾,决不会有人发现他存钱的地方,同时,他会把钱分成小份发给团伙中的其他成员,以便不引起别人的怀疑。

但是,丹尼斯·贝克尔犯了一个错误。他太懒惰了。因为很难想出新的骗钱伎俩,所以他决定回头去找早先骗过的几个目标,要从他们身上重新敲诈钱款。

有些人会再次给钱。但是其中两人——萨克斯基和克里莱——他们脾气挺倔的。为了息事宁人,他们曾付了第一笔钱给贝克尔。但是之后就拒绝支付第二笔钱。其中一个人威胁说要去报警,另一个说要去媒体揭发。11月上半月,贝克尔和118分局的另一位警察绑架了萨克斯基,把他带到皇后区的一个工业区,他公司一个客户的厂就开在附近。他被一枪毙命,但现场看起来像是抢劫杀人。一星期之后,还是贝克尔和那个警察闯入克里莱的高层公寓里,用绳子绕在他脖子上,把他吊在阳台上。

他们偷走或销毁了这两人的个人档案、账本和日程安排——任何可能会涉及贝克尔及其敲诈行为的证据。至于警方的报告,在克里莱的案件报告中,几乎没有任何内容会牵涉到犯罪行为;但是,萨克斯基的档案里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在现场发现的证据。这些证据如果被精明的警探发现,并被人追查起来的话,很可能对贝克尔不利。所以敲诈团伙中有人设法销毁了这份报告。

贝克尔认为那两个人的死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于是他们就继续敲诈那些商人——直到一位年轻的女警探出现。三级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不相信克里莱会自杀,于是就开始调查他真正的死因。

什么都阻止不了这个女人。别无选择,只有杀了她。贝克尔觉得,如果让萨克斯死掉或变成残废,那么就不会再有人像她这样执著地追查这些案子了。

当然,问题是,如果真让她死掉的话,那么林肯·莱姆会立即推测出,她的死与圣詹姆斯酒吧案相关,然后就会和塞利托突破一切阻力来追踪凶手。

因此,贝克尔需要安排萨克斯的特殊死法,使其与118分局的罪案无关。

贝克尔试探了他所认识的一些有组织犯罪高手。不久,他得到了杰拉德·邓肯的回音。这是个职业杀手,善于伪造现场,而且正如他的别名钟表匠所暗示的那样,他经常精心设计,掩饰其犯罪动机,这样就可以避免警方对雇请他的人产生任何怀疑。“犯罪动机是导致你被抓住的首要原因,”邓肯解释说,“没有动机,也就没有嫌疑了。”

他们谈妥了价码——老兄啊,这人开价可不便宜——然后邓肯就开始计划他的行动了。

贝克尔提供给他一辆运动休闲车。邓肯找到一个可以利用的小混混,以便向警方提供关于钟表匠的虚假信息。文森特·雷诺兹是一个绝佳的欺骗对象,轻信了邓肯所编的故事——他如何因为妻子去世而变得心理反常,以至于要杀死那些冷漠无情、眼睁睁看着他妻子死去的人。

然后,就在昨天,邓肯开始实施计划。钟表匠先杀了第一个受害人,这是随便找来的一个目标——是他从格林威治村的西街绑架来的,接着在码头把他杀死。几小时之后,又在小巷里杀死另一个。贝克尔确信,萨克斯会被派来处理这个案子。杀手还计划了另外两起谋杀——成不成功都没有关系;钟表匠仍然是个诡异的凶手,必须立即斩断他的魔爪。

然后,邓肯实施了下一步计划:让文森特去袭击凯瑟琳·丹斯,以便警方相信钟表匠有意杀害警官。接着,又设计让文森特被抓,借他的口将钟表匠的故事告诉警方。

现在轮到最后一步了:钟表匠要杀另一名警察,艾米莉亚·萨克斯。这样,她的死就完全是因为杀手报复而导致的,与118分局案件的调查毫无关联。

邓肯问:“她发现你在跟踪她吗?”

贝克尔点点头:“你说得很对,这个婊子太精了。但是,我按你说的行事。”

邓肯预计,除了与她私交特别好的人之外,她会怀疑所有人,而在这之前,她并不认识贝克尔。他说过,当人们怀疑你时,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给出另一种不会伤人的理由。你只要承认犯下了较轻的小罪,并且表现得很懊悔,他们就会满足了,也就不会再怀疑你了。

按照邓肯的建议,贝克尔向其他警察打听萨克斯的消息。他听说一些传闻,说她和一个品行不端的警察有染,于是他谎称,警察总部有人给他发了封电子邮件,以此作为监视她的理由。她不太高兴,但也没产生怀疑。

“这不就行了,”邓肯边说边打开中区一座办公大楼的平面图。“这就是最后一个受害人工作的地方。她叫莎拉·斯坦顿,在二楼有一间小办公室。因为大楼布局的原因,我选了这里。这里最好了。我不能再在那儿放钟了,因为警方已经发出通告,说凶手会用钟——但是我已经在她电脑上打开计时窗口了。”

“干得不错。”

邓肯微笑着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杀手的声音很温和,语言极其缜密,说话的语气满含着匠师谦逊的满足感,仿佛在炫耀一件完工的精美家具或乐器……或者是手表,贝克尔在心里想着。

邓肯解释说,他穿着工人制服,等斯坦顿出去之后,放了一只灭火器在她办公室,灭火器里是可燃性酒精。几分钟后,贝克尔会打电话给莱姆或塞利托,汇报说,他发现了灭火器炸药的安放处。这样一来,紧急勤务组和排爆队就会立即赶到这间办公室来。

“我把灭火器设置好了,这样,如果她挪动灭火器的话,酒精就会喷到她身上,然后烧起来。酒精燃烧速度非常快。她会被烧死或烧伤,但不会引燃整间办公室。”他继续说道,警方也许能及时赶到,拆除灭火器的燃烧装置,从而拯救这个女人。但这一点并不重要,邓肯唯一关心的是,艾米莉亚·萨克斯是否会来办公室勘查现场。

莎拉的办公室位于狭长走道的尽头。萨克斯会像往常一样独自前来搜查。当她转过身去的时候,等在一旁的贝克尔就可以向她以及在场的其他人开枪射击。他将使用的武器是邓肯那把.32口径的自动手枪,子弹正是从邓肯故意留在运动休闲车上、后来又被警察发现的子弹盒里取出的。杀了萨克斯之后,贝克尔将打破旁边的窗户——大约离小巷的地面十五英尺。他会把枪从窗口扔出去,让人以为是钟表匠从窗户跳出去,并丢下了枪。这是一把不同寻常的武器,里面的子弹和从探路者车中发现的弹药完全相同,这就会让警方坚信,钟表匠就是凶手。

萨克斯死了,针对118分局腐败案的调查也就停止了。

邓肯说:“可以让其他警官首先发现她的尸体,但如果你把他们推开,冲上前去对她进行急救,这样做就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贝克尔说:“你真是什么都想得到,不是吗?”

“钟表的神奇之处,”邓肯边说边盯着那只带有月亮脸的钟,“就在于钟表的零件不多不少,正好都是钟表匠所需要的。一个不少,一个不乱,一个不多。”他轻声加了一句,“完美至极,你觉得呢?”

艾米莉亚·萨克斯和罗恩·普拉斯基在曼哈顿下城区冰冷的街道上费力地走着。她在想,有时候一个案子中最大的障碍往往不是罪犯,而是那些旁观者、目击者、受害者以及警界的同事。

接着,她又回想起,这种想法源于她父亲,可一想到第十六大道俱乐部,一种苦涩之情就席卷而来。

他们正在追踪教堂里发现的另一条线索,即一家停车场开出的停车票。停车场离第一个受害人死亡的码头不远。但是那里的管理员并没有提供什么信息。女士,不,没见过他。没有像他这样的人,我记得。嗯,——可能他见过他……哦,但他今天不在。不,我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线索就这么断了。

萨克斯有些沮丧,指指停车场旁边的餐馆说:“他可能会来过这儿,我们去试试看吧。”

就在这时,她的对讲机响了。她听出是塞利托的声音:“艾米莉亚,听见吗?”

她抓起普拉斯基的胳膊,调高音量,这样他们俩都可以听见。“你说吧。”

“你们在哪儿?”

“中区。在那家停车场一无所获。我们打算去周围几家餐馆问问。”

“别去了。去第三十二大街和第七大道交会处。快去。丹尼斯·贝克尔发现了线索,看起来像是下一个受害者上班的办公楼。”

“她是谁?”

“我们也不太确定。我们要清查整座大楼。消防队和排爆小组已经出发了——她是他要烧死的下一个对象。老天,希望我们能及时赶到。好了,赶紧去吧。”

“我们十五分钟以内赶到。”

消防队派出二十几位消防员赶至这幢二十七层的中区大楼。波·豪曼集中了五支紧急勤务组——都是加强小组,每组六人,而不是通常的四人小组——并派他们对大楼进行逐层搜索。

假日的交通实在太糟糕,萨克斯花了近半小时才赶到这儿。虽然没有迟到很久,只是这晚来的一刻钟对萨克斯来说可就非同小可了;她没能看到攻入大楼的战斗小组。艾米莉亚·萨克斯虽然身为犯罪现场调查警探,但她也喜欢参加战术小组的行动,就是那些先行闯入罪犯大门的警察。

如果他们发现钟表匠在那儿,这本可以是她在退出警队之前最后一次抓捕机会。她觉得,在阿盖尔保安公司接受新的工作,这样可以带给她更多刺激的行动机会。但她又想到,在地方警局工作,也能获得更多的战术行动乐趣。

萨克斯和普拉斯基从车里出来,跑向办公大楼后门的指挥部。

“发现他的线索了吗?”她问豪曼。

这位头发灰白的警官摇摇头说:“还没有。我们从大堂的监控录像上看到一个人,看起来像电脑合成照片上的那个人,拎着一个包。但我们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因为有两处后门和两处侧门出口没有安装警报器,也没有监控设备。”

“你正在疏散大楼里的人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

萨克斯转过头,看到了丹尼斯·贝克尔。

“刚开始疏散。”豪曼解释说。

“你怎么发现他的?”萨克斯问。

贝克尔说:“那家刷绿油漆的仓库——那里被他当作行动基地了。我在那儿发现了几张字条和这栋楼的地图。”

女警探仍然对贝克尔跟踪她的事感到忿忿不平,但有效的警察工作还是值得肯定的。于是她朝他点点头,说:“干得不错!”

“没什么特别的,”他笑着说,“只是在现场随便找了找。算我运气好。”贝克尔抬头看着大楼,同时戴上了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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