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婚姻的爱情就像是一个未曾成眠的梦,根本就是幻觉。

25岁应该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华。然而心爱在这一年,却濒临绝地般的打击,因为卢克凡,终于决定结婚了。新娘,不是她。

这消息,还是从报纸上读到。大标题十分醒目煽情——《仙凡之恋:世纪末的爱情童话》。

卢克凡的演讲同样煽情:“在娱乐圈打滚这些年,什么都经过见过之后,终于明白平平淡淡才是真。于是好想停下来,过普通人的生活。”完全是天皇巨星的口吻。

他也的确曾红极一时,借着心爱,他曾在好莱坞大片中客串过一两回小角色,虽然演技平平,英俊小生的卖相也并不讨好西方观众,然而毕竟在外语片中露面,身价立即不同,上升为国际明星;同时,他又不甘寂寞地跻入“演而优则唱”的洪流中,录过两张歌碟,一度还上了周排行榜。堪称影视歌三栖明星。

可惜贪多嚼不烂,不论是影还是歌,他一直没有足够份量的代表作,而且男演员也是有名誉的,绯闻多得天天换花样,观众也会倒胃口,就算他一再宣称最爱的人始终是真心爱也无效,因为人人当他是作秀,是炒宣传。这两年里,他的人气已经明显下降,几乎成为花心萝卜的代名词,再不修心养性,誓必成为票房毒药。

本来他若肯安静几天,炒作淡下来后,人们自然会忘记他从前种种劣迹,不难重新接受他。然而卢克凡已经习惯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才不甘心默默无闻地捱寂寞,就算要洗心革面,也得炒一个尽人皆知。于是,也就有了迎娶古仙仙的新闻。

古仙仙何许人也?说出来真叫影迷们大跌眼镜。原来竟是一个刚毕业的专科生,幼儿园音乐老师,北京平民家庭出来的一位标准小家碧玉。

说起她与卢克凡的结识,原因就更简单,从克凡出道起,她便认定他是第一偶像,一封接一封地给他写信;后来他出唱片巡回各地做宣传,她几乎每场必到,出尽百宝争取一个现场观众的名额,而且十有八九坐在前排;是这样子被克凡注意到了,后来干脆定期给她寄自己的新碟或是招待票。这么着,两个人便一来二去地好上了。说起来,相识也有七八年了,可是真正恋爱,不过才三个月,却已传出婚讯。

卢克凡声情并茂地向记者叙述他的爱情传奇——那天,我陪仙仙逛街,半路遇到有人跳楼,很多人在楼下看,交通堵塞,我们也只有下车来看,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人又哭又叫,终于劝说无效,一跃而下,仙仙吓得伏在我怀里大叫,浑身发抖,哭得像个孩子。我抱住她的时候就在想,这是多么柔弱的女孩子,我要一辈子保护她。生命如此脆弱,再也经不起浪费。我拉起她的手,就近找到一家珠宝店买了戒指送给她,当场求婚。她又哭了。那一天,她哭了两次,一次是为了恐惧,另一次是因为幸福……

心爱再也无法对媒体置若罔闻,不顾一切飞回国内来找到卢克凡当面问一个究竟。

然而克凡对她亦只像答记者问:“人是会长大的,玩久了自然会累,就想有个家了。”

“如果你要结婚,为什么不是我?”

“我都说了,在娱乐圈这么多年,已经很累了。我不想再找个圈里人,弄得家里像片场,出不出镜都像在做戏。”

“如果你不愿意我做演员,我可以息影。”

“你的事业正在最高峰,怎么可以轻言息影呢?况且你这么有名,就算息了影也仍然会是记者追踪的目标,去超市买条鱼也会被拍照登头条。”

“那我可以隐居啊,我不一定要抛头露面,可以让保姆去买鱼,我可以连家门都不出,只要你愿意,让我做什么都行。”

她的那一种迫切与无保留的迁就,终于让卢克凡也为之动容,他握住她的手,难得地真情毕露:“心爱,我知道,你大概是这辈子最爱我的人,错过你,我可能会后悔终身。可是你的爱太伟大太无私,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面对你,我有莫名的压力。”

“不,你不应该有压力,你说,要我怎么做……”

“再怎么变,你都是真心爱,独一无二的完美女神。你见多识广,不会甘心只做家庭主妇的。仙仙就不同,她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最适合结婚。”

千讲万讲,只是讲不通。他娶定了古仙仙,因为她够简单,够纯情,够普通,甚至,够笨。

心爱几乎窒息,早知如此,自己何必漂洋过海地到美国来发展,又何必要放弃绘画投身好莱坞?她所做种种,无非是为了引起他的主意。她做到了,他却又厌倦了,说要返朴归真,要娶个圈外人结婚生孩子。

一次两次,她无论怎么做都是不对,做什么都不是他的那杯茶。她注定与他有缘无份。

他们这一生都在错过——相识得太早,相爱得太晚,相处得又不是时候。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其实那也不是嫦娥的错,是时间的错——为什么偏偏在后羿成功之后给她那粒仙丹?

克凡说:你信我,今生今世,不论我娶的人是谁,我最爱的女人,始终是你。

可是,没有婚姻的爱情就像是一个未曾成眠的梦,根本就是幻觉。

一年卖了三万个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卢克凡,自己知道他的话是真是假吗?

也许他并不认为自己在欺骗,因为他从来就是这样的人,随心所欲,不负责任,只爱自己,不爱任何人。

是心爱要相信他,是心爱太希望一切是真的,是心爱要自己骗自己,为自己建一座爱的海市蜃楼。

而今,卢克凡用一场真实的婚姻粉碎了所有缥缈的泡影,让幻想也不能留下。

真心爱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她按住胸口,仿佛回到十五岁那个下午,她因为一只小猫而被克凡误会指责的时候,她是那么无助,那么无奈,满心满腹的委屈,却不能为自己辩护。

中间已经整整十年过去了,她功成名就,光辉灿烂,但是,有什么用?她仍同十年前一样无助,一样无奈,一样有冤无处诉。

从小到大,从前世到今生,她要做的惟一的事不过是爱他,有多么爱便那么爱。可是,一次又一次,她只收获到辜负、背弃、冷落、伤害,每个人都会恋爱,为什么惟独她的爱情如此坎坷艰难,付出越多便伤得越深?是因为她爱得太执著太在意太纯粹了吗?难道真心爱一个人是罪不可赦?

她在浴缸里蜷缩成一个婴儿的形状,不知道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让从心底散发至全身每一根神经末梢的疼痛略微减轻。好疼,好疼,好像有千刀万刃在她的身体里扭绞,纠缠不清。

从前听说过有一种刑法叫凌迟,将人绑在树上,用鱼网勒住全身,使肌肤在网眼中一寸寸突起,而后以绝利小刀一寸寸切割,割足九千九百九十九刀后,浑身的血肉已经模糊,人却仍不能死,疼得昏过去,再以更强烈的疼痛惊醒——是谓凌迟。

原来,爱,也是一种凌迟。

怎样才可以止痛?怎样才能够不爱?怎样才会忘记前世今生?

她开始喝酒。一杯接一杯。喝到吐。吐得五脏六腑全都翻转过来,却依然清醒。

在比死更冷的绝望与清醒里,她不禁要想:这样地爱一个人,到底是不是值得?她爱了大少爷太久了,从前世到今生,从出生到今天,从哑口到开口,他可曾有过半点回报吗?

他说他爱她,却不给她婚姻;他许诺过会回头来找她,可他有找过她吗?

她看着自己的手心,仿佛在那里寻找什么,但什么也找寻不到。

十年前与十年后已经分不清,前世和今生也一并混淆,她的思路又回到了半个世纪前,那最后的一次诀别——从此之后,他有回头来找过她吗?

整整半个世纪过去了。心爱不能忘记那场纷扰杂沓的“舞潮运动”,不能忘记她为了救金大班是怎么样地委屈求全,被迫向警察局长武同卑躬屈膝,更不能忘记武同对她的种种凌辱与践踏。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牺牲,也终未能救得了金大班命中注定的“残花杀”。

金大班被捕入狱的当夜便死了,死在巡捕房。死因不详。

医生说是她得了严重的肺痨,一直用药物强行压制着咳嗽吐血等表征,可是内里已经烂透。她那么能吃能睡,那么懒和馋,又那么容易兴奋,便是因为这病。

这病早已把她的精血耗尽了,在她的身体里面把她自己吃掉了。死是早晚的事情,即使不被捕,不受那一夜的惊吓与折磨,她的日子也是不会长的。

但是那一夜金大班到底经过些什么呢?这已经成了永远的沉冤疑案。没有人会向碧桃说实话,而碧桃亦不打算深究。总之人已经死了,这是铁一样不争的事实,其余都不重要。

她捧着武同的手令去巡捕房领人,却只领到一具尸首。血雨腥风啊,血水滔滔地漫过黄浦江,碧桃站在江边,只觉得整个天地都是腥红的——上海对于她来说,自始至终都是一场血的洗礼。在百货公司见到大少爷之后,她是认真考虑过要洗手上岸的,她认认真真地想过要洗刷自己,做一个新的人,干净的人。可是命运再一次把她给出卖了,把她推到了武局长的笼中,成为他养在公寓里的一名禁脔。

再一次的卖身,使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在她从了武同那夜便已经死了,留在世上的只是一具没有希望的身体;如今,这身体也随着金大班去了,她不知道她还剩下什么。

她领了金大班的尸首回来,守着哭了一夜,亲手为她清洗,亲手为她化妆,亲手给她装殓,又大操大办地将她发送了,感觉同时埋葬的,还有另一个自己。

本来她应该顺理成章地接手金大班的工作,做“百乐门”的新大班,但是武同叫她跟着他。她没有别的选择。

她不再懂得抗争。她一直都是个没有思想的女人,如今更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每天的任务,只是躺在床上等着武同来享用她,或者折磨她。

从没有见过比武同更加变态而残暴的男人。残暴到无聊。他兴致勃勃乐此不疲地变换着无穷的花样来折腾碧桃,欣赏她的呻吟与扭曲,以之使自己兴奋。

他甚至带她去看自己审讯犯人——那正是在中国历史上俗称为“黎明前黑暗”的时刻,刺杀与反刺杀、追捕与反追捕无日无夜不在秘密而张扬地进行着,而武同,正是历史洪流里漩涡正中浪尖顶上最热闹的一滴水。

她亲眼看到他是怎么样草菅人命的,她怕极了他,怕得连逃都不敢,连恨都不敢。

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他在电话里吩咐手下:“有可靠密报,那些反动传单都是从这个地址流发出来的,今晚他们在那里有个聚会,你现在马上带齐人手赶过去,宁杀错,不放过,领头的人叫卢克凡……”

卢克凡!

碧桃的耳边仿佛炸了一声雷,她几乎是想都不想,便翻身从自己房间的窗户里跳了出去,心思前所未有地清明,意志前所未有地坚定,身手前所未有的敏捷——她不能走大门,她不可以耽误一分一秒的时间,她必须马上去通知大少爷,叫他快跑!

整整一年了,她被拴在一头狼的身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跑,却只是不敢。她在梦里和幻想中已经完成了无数次成功的出逃,再于清醒后发现自己仍然置身在这个华丽而恐怖的人间地狱。然而这一次,她不得不把计划付诸于现实了,为了大少爷。

——她得通知他逃跑,于是,也许他会带着她一起逃。

和大少爷一起逃亡的念头使得碧桃快乐起来,觉得整个人在飞。她义无反顾地奔向淮海路的脚步是轻快的,她甚至要感谢武同了,因为他让她知道了大少爷的下落,并且即将可以同他重逢。

可以与大少爷重逢了。阔别了他这么久,她终于又要见到他了。她有多少话要对他说呀,说码头的失散,说百乐门的华尔兹,说百货公司短暂的邂逅,说她对他的景仰与思念……

她几乎不能呼吸了,因为奔跑,也因为紧张,她提起旗袍的裙角,蹬掉高跟鞋,每向前奔跑一步,便离大少爷亲近一分。

上海的人民沉睡着,既不了解一场暗杀即将发生,更不察觉一段爱情独自开谢。

那只是一座很普通的上海阁楼,那里却有十几个不普通的热血青年和一台简易印刷机。那些青年正围着印刷机忙碌着时,门被大声地擂响了。

人们紧张起来,一边迅速地藏掖传单一边故作镇定地问:“是谁?”

而碧桃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敢说,只能拼力喊出一句:“卢克凡,大少爷——”

门打开了,站在门前的,正是克凡少爷。他看到碧桃,惊讶到了极点:“你?你怎么会……”

碧桃看着他,血与泪一齐涌上来,似乎张开嘴就会喷出,她本能地想要扑进他的怀里,想要紧紧地抱住他,想要跟他说很多很多的话,然而能够说出口的,只是最重要的那一句:“武同发现你们了,快跑——”

一个女声惊叫起来:“武同?警察局长武同吗?我们快走!”

还有人乱着要收拾东西,然而那女孩子果断地下命:“来不及了,什么都别理,快散开!分开来跑!”接着将大少爷一拉,“我们也走。”

碧桃看清楚,那正是在百货公司电梯上同大少爷一起的女学生,原来他们不仅是朋友,还是伙伴。她本能地跟着大少爷往外跑,刚才还忙乱着的房间一下子空了下来。

刚刚下楼,枪声便零乱地响起来。大少爷一手拉着女学生,一手拉着碧桃,沿着小巷七扭八拐地跑着,然而枪声虽然越来越稀落,却也越来越近,大少爷拉着两人拐进一条小巷子,将她俩塞在门洞里,说:“你们躲一下,我去引开他们。”

“不,我去。”是那女学生。

“引不开的,我们分头跑,他们就会分头追。”碧桃一生中都没有像今天、像此刻这样清醒明智过,她看着那女学生,明白了一件事:那女孩是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大少爷的安全的。

——女学生可以,自己也可以!

碧桃的眼中泪光闪闪,却忽然笑了一笑,宛如一朵桃花盛开。她松开一直与大少爷紧握着的手,在他心口轻轻印了一印,做出决定来:“你们俩都走,我留在这儿。”

卢克凡一惊:“可是……”

“他们看到我,大概就不会往前追了。”碧桃温柔却是不容置疑地说,“我是武同的人,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卢克凡愣了一愣,电光石火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却在匆忙中不能理清楚。而女伴已经在催促:“她说得对,我们快跑。”并不忘了对碧桃丢下一句:“谢谢你,再见。”

再见?她和他,还会再见吗?

碧桃忽然无比震荡地清醒过来,她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大少爷了,难道这么快又要说再见?难道重逢的快乐注定与她无缘,而她和他的今后便将从此永诀?

她一生颠沛流离,忍辱负重,何曾真心快意过?一生中值得纪念的日子并不多,而每一幕都莫不与大少爷有关。此时,却不得不重新告别他。

她看着他的背影,不知道这一次别离,又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再见。

卢克凡跑了几步又回头,看到她那个受伤的眼神,脚下不禁有些迟疑,却依着惯性向前趔趄着,而手也仍被身边的女子拉着,整个身子是一种向前的姿势,踉跄了几步,忽然停下,大声说:“等着我,我会回来找你的。”然后掉转头重新奔跑起来,与碧桃越来越远,终于拐了个弯,消失在路尽处。

碧桃蹲下来,艰难地呼吸,想哭,然而已经没有泪。

她见到大少爷了,她救了大少爷了,然后她又失去了他的踪影。一切来得这样突然,一切发生得这样间不容发,一切都没有来得及想清楚,一切已成定局……

然后有人追上来,有人扭住她的胳膊,有人惊讶地说“是武同的人”,有人在争论该如何处置她——她都听不见,都不关心,等待她的无非是毒打与凌辱,而无论是将她送回到武同的公寓,还是把她送进监牢,其实都是一样的……

心爱蹲下来,紧紧抱住自己的肩膊,艰难地呼吸,大声地抽泣,想哭,然而已经没有泪。

那是她与大少爷在前世的最后一次见面。

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着我,我会回来找你的。”

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回来找她。他辜负了她。让她白白地等待了一生,荒废了一生,绝望了一生。

一直都是她在找他,从码头找到舞厅,从前世找到今生。

他却再一次辜负她,牵了别的女人的手走进礼堂。他终于是抛弃了她。

她白来人世一遭!

她来到人世的惟一目的便是为了找他,爱他。抽除她对他的爱情,生命便成为一片废墟,毫无意义。

酒瓶横陈,满地狼藉,花瓣在浴间散落得到处都是,心爱握着空酒瓶踏着一地的花瓣中踟蹰呢喃,脚步趔趄,眼神涣散。

她有酒意,可是没有醉;她想哭泣,却没有眼泪。

她被自己的爱情杀死了,没有力量再做完整任何一件事。

她所有的力气都被她的爱耗尽了,她的灵魂已经跟着爱情死去。

她甚至不能尽情流泪。她惟一能做的,只是喝酒,喝光家里所有的酒后,又来到酒吧里继续喝。

她这样苍白憔悴,又这么浪荡形骸,在酒吧客人的眼里,这是一个典型的患有世纪末躁动症的不良少女,谁能相信她竟是国际影星真心爱?

没有人认得她。在人群中比在影片里更孤独。

她爱上一种叫踏趿拉泡的酒。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一种奇特的饮用方式——杯沿上转一圈盐沫,倒满酒后再倒一点雪碧,然后将杯垫在杯口用力一拍,泡沫四溅时就着盐一口喝下。喝得又急又冲,痛快淋漓。

她豪放的做派更加让人误会,不时有陌生男子上前搭讪,她来者不拒,无论对谁都是笑着举杯:“CHEERS!”

红的唇,醉的眼,伞似的裙子,琥珀样的酒,她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颓废而妖媚的诱惑。身边的男人越聚越多,她同他们轮番猜拳,斗酒,比说笑话,跳贴面舞,打赌——赌注是一个吻。

她吻的男子受宠若惊,忍不住熟极而流地说出:“美女,我真是爱你。”

“爱我?”她笑起来,蛇一样揽住他的脖子,醺然欲醉,潸然欲泣,“我真的很需要爱情。要很热很热地爱,很紧很紧地爱。我对爱情很贪婪,少爱一点儿都不行。但可以不用爱得那么认真,那么长久。反正,爱情从来都不是永恒。”

“我的爱热得可以烧死你。”男人如获至宝,搂紧心爱,“跟我走,不会让你后悔。”

心爱茫茫然地笑着,眼神里空空洞洞,仿佛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

她便那样地随人去了,看不见天使在角落里哭泣,连魔鬼亦仓皇不辨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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