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送出去之后,乐知时才感觉自己画得非常烂,他有点后悔,想要回来,结果显而易见。

宋煜甚至不会给他润色加工的机会。

但宋煜画的地形图真好看,有种规整、严肃的科学美感,乐知时甚至想把它裱起来,挂在床头。

这么久以来,他久违地睡了个好觉,在梦里他梦到自己和宋煜一起喂小猫,听到背后传来一声熟悉的猫叫声,乐知时一回头,愤怒的橘子就在他身后,当场抓获。

喵——

真是个噩梦。

好不容易熬到放假,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乐知时一大清早又被橘子踩醒,正好林蓉叫他下来吃早饭,他抱着橘子迷迷糊糊起床下楼,见宋煜已经在玄关换鞋了。乐知时瞬间清醒,趿着拖鞋过去,“哥哥,这么早就要出门吗?”

宋煜点头,系好鞋带,“嗯,有点事。”

“我可以一起吗?”

宋煜没正面回答,只是说:“你留在家里复习。”

乐知时太了解宋煜的话术,没说不可以就是可以,只要他够努力,“我想去,可以带上我吗?回来之后我效率会更高的,真的。”

乐知时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可怜,宋煜抬起头,和他对视了一会儿。乐知时又委屈开口,“哥哥,求你了,我都把我画的画送给你了。”

宋煜没辙了。

“给你十分钟换衣服。”

“好!”

等待期间,宋煜坐在玄关玩手机,看见夏知许发来的微信消息,顺手回复了。

清晨,气温正好,空气也新鲜,不用上课又可以和宋煜一起出门,乐知时的心情非常好。等公交的时候,乐知时坐在椅子上,宋煜从口袋里拿出一枚粉色的棒棒糖,递给他。

“你放我书包里的吧,太甜了,自己吃。”

偷偷放到他书包里的糖居然现在都没有吃。

想想也是,宋煜讨厌甜食。

乐知时接过糖,没怎么细想就拆开了包装,刚把糖球塞嘴里,车就来了,他立刻跟上宋煜,一起上了公交车。车子开得飞快,乐知时睡着的也飞快,摇摇晃晃靠在了宋煜肩头,直到被他叫醒下车。

站在站台,乐知时伸了个懒腰,公交车开走,对面街道一个漂亮高挑的女生冲这边挥手,乐知时伸长的手臂慢慢收回来,看了一眼身边的宋煜,见他也朝对面点了下头。

这是什么情况?

好不容易放假,一大清早就跑出门,结果居然是来见一个漂亮姐姐。他觉得这太不对劲了,特别不符合宋煜以往的行为逻辑。

人行红灯转绿,宋煜走向街对面。乐知时突然间情绪不佳,两手揣在兜里叼着棒棒糖,跟在他后面。

哥哥从来没有跟女生私底下来往过。

女孩儿的性格看起来很好,年纪像是比他们大一些,十分热络地和宋煜打招呼,“过早了吧,真巧,我刚过来就看到你了。”说完她瞥了眼乐知时,又看向宋煜,“这是你弟弟吧。”

宋煜点了下头。被点到,乐知时也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做了自我介绍。

“你好你好,我是冯玥。”她抬眼看了下表,“车马上就来。”

要去哪儿吗?乐知时特别留意了一下她的穿着,很舒适的休闲装,长袖长裤,平底球鞋。

难道是去欢乐谷之类的地方?还是户外游?

他又想到一开始宋煜怎么都不愿意带他去的样子了。

冯玥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她说了声抱歉,转头走了几步去接电话,“嗯,对我们现在就在……”

看见她人走远了,乐知时碰了碰宋煜手臂,和他站得很近,等到宋煜偏过头,他突然问:“你要和她约会吗?”

只有乐知时会这么直接地问出这种话。

不过问出口的瞬间,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心情也并没有好转的趋势。

宋煜挑了挑眉,“我要约会,为什么会带上你?”

这句话一下子就把乐知时敲醒了。

对啊。

没有拒绝他跟过来,应该就不是和女孩子约会吧,况且谁约会会带一个这么大号的电灯泡啊,还是那种方便到回去就可以爸妈告密的电灯泡。

如果是真的约会,乐知时说不定真的要告密,因为他的确有点不开心。

他正要继续问宋煜此行真正的目的,谁知冯玥正好已经打完电话走回来,她所谓的那辆车也在半分钟后过来了,车很大,白色,空间不小。

他们一起上了车,车上还有两个年轻男人,路上很顺,乐知时好奇会开去哪儿,没想到路越来越熟悉,最后竟然停在了培雅的侧门。

来学校干什么?

人有点多,乐知时没说太多话。宋煜下了车,独自一人走过去和保安交涉,出示了一些证件和学校领导的批准书,保安这才放行。

他回来之后,车子直接开进了学校,从侧门家属楼的路开到食堂后面,在快要拆迁的旧校舍边停下。

“干活咯。”戴帽子的年轻男人先下了车,撸起袖子。

乐知时有点慌,他想到了之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视频,是捕杀流浪动物的,没有多思考,他抓住宋煜的手臂,“他们要干什么?要把这些猫都杀掉吗?”

“不是,”宋煜轻轻拍了下他的手背,然后对其他人说,“这些我都已经找人做过绝育了。”

冯玥戴好手套,有点惊讶,“你自费的吗?花了不少钱吧。而且同时弄这么多只的绝育不太可能,你肯定也费了不少时间。”

另外一个男生接着说,“如果都做了绝育,其实就已经可以了。”

宋煜摇头,拿着从后勤取来的钥匙开了铁栏杆门,“我快毕业了。”

乐知时听懂了他这句话的潜台词。

“这样啊,没事,交给我们你也可以放心的。”冯玥点头,和其他人一起开始行动,“希望今天可以顺利一点。”

“是要把它们带走是吗?”乐知时问完就跟着往前走,“我也来帮你们。”

宋煜抓住他的手腕,“不要跟来。”

显然,乐知时没有听他的话,“我动物缘很好的,真的。”他又说了许多理由,宋煜不想当着这么多外人的面拒绝乐知时,这会让他情绪低落,所以答应了。他给乐知时找来手套,让他戴上。

抓猫是一件很费功夫和时间的事。好在宋煜在,这些猫对他相对熟悉,也稍稍配合一点。

不过他们都没想到,乐知时说得竟然很准,他的确有天然的动物缘,也不知是不是基于好奇,有些小猫不自觉就向他靠近,其他工作人员从后面下手,很快就能抓住。

乐知时就像个天然的猫薄荷,一个绝好的引子。

但只要他想下手去摸或者去抓,就会被宋煜制止。

折腾了差不多两小时,他们才把这个地方的流浪猫全部转移到笼子里,一一放在车上,不习惯的猫在叫着,宋煜给了它们日常习惯吃的食物,才安定一点。

有一只小猫幼崽特别的小,和另一只母猫在一个大笼子里,乐知时蹲下来看他,他也软乎乎地盯着乐知时。

“我点了一下一共八只,和你描述的基本也一致。”冯玥递过来一份文件,“那你签个字,我们就带回去给它们洗澡了。”

乐知时听见他们谈话,才知道原来冯玥在当地最大的流浪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专门负责流浪动物的转移和领养,是宋煜专程请他们跑了一趟。

“幸亏有你,这算是有史以来最轻松的一次救助工作了,之前我们都被挠得浑身血印子,特别崩溃。”冯玥回头看了看那些笼子里的猫,笑着看向宋煜,“它们挺听你话的,看来平时没少花时间在他们身上。”

“我没做什么。”宋煜看了一眼那些猫,沉默片刻后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这里面写了些他们的性格和习惯,也许对你们的后续工作会有帮助。”

救助中心的人又一次向他表示感谢,还要给他一个救助证书,但宋煜一直否认自己有过付出,也婉拒了他们顺路送回家的提议,和乐知时站在培雅侧门目送救助车离开。

看着那些猫咪远去,乐知时忍不住去观察宋煜的侧脸。

果然是无法展示情感的人。

嘴里说着什么都没做,说不定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照顾了。

“你不会舍不得吗?”乐知时问。

宋煜低头打开app叫车,“有什么舍不得的,这是最好的选择。”

叫好的车停在他们面前,两人坐上去,乐知时给宋煜绘声绘色描述了昨晚一起喂猫的梦,不过去掉了被橘子抓包的结尾,然后抱怨说,“我还一次都没有喂过呢,没想到昨晚的梦是个flag。”

“单纯喂流浪猫其实只不过善意泛滥而已。”宋煜说出来的话有些残忍,但很现实,“如果只是喂食,不管其他,放任自流,可能会周围的生态造成更大的破坏。对这些猫来说,从出生到死亡,你能喂他几次呢。”

说完,他看向车窗外,“能有机会有个家,才更好吧。”

乐知时想到宋煜以前说过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哪怕是出于善意。

他开始明白为什么宋煜会不声不响地去做这些事,一旦被人知道,或许会传播开来,加上宋煜本人的追求者众多,大家说不定都会跟着来投喂,事情就更难处理。

乐知时知道自己不够深思熟虑,但他比谁都希望宋煜的愿望可以实现。

“那些小猫都可以被好心人收养的。”他笑着说完,又非常天真、甚至没心没肺地补充一句,“像我一样,我可以把我的经验值和好运气给它们。”

宋煜并不喜欢听到他说这样的话,甚至有点难受。

他似有不满地瞥了一眼乐知时,又皱起眉,往前看去,语气有点冷酷,“你的经验值没有参考价值,也没有什么运气。”

“谁说的。”乐知时很不满,他觉得自己非常好运。

宋煜继续,“它们在领养中心等着,不一定能被挑上,就算被选中,领养的也不一定是负责的家人。这种等待很漫长,而且随机,的确靠运气。”

这番话听起来原本挺伤感,可宋煜的语气却变了变,“你不一样。”用很平静的表情说出十分荒唐的话,“你是突然砸下来的。”

乐知时皱眉,“我是馅饼吗?”

宋煜转过脸,和他对视,乐知时从他沉黑的瞳孔里看到亮亮的光点,还有自己的脸孔。

“苹果也会砸到人。”

宋煜引用了一个隐晦又老旧的暗喻,甚至企图再用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科学家的故事去遮掩这份私心。

乐知时哦了一声,满脑子只想到牛顿画像中的大波浪假发,没有再考虑太多。

不管宋煜怎么说,他在心里还是自作主张地把自己的好运转送给那些流浪猫,希望它们每一只都可以拥有安稳的未来。

回到家里,林蓉问他们去了哪儿,宋煜说书店,乐知时理所当然地配合。但他出门的时候穿的是黑衣服,上面粘了很多猫毛,十分明显。

“我好热,我要洗个澡。”乐知时说完跑上楼。

林蓉炫耀着给儿子买的东西,替他打包了整整一个登山包,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不知道的以为她在参加收纳比赛。

“你看,这些都很有用的,哦对了还有一些药,要带上。”

“这么多,我要去开荒吗。”

“小煜!你怎么能讽刺伟大的母爱?”

“……”

乐知时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摸了摸口袋,摸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糖纸,是早上宋煜还给他的棒棒糖包装。

丢掉之前,乐知时随意地翻过来看了一眼,无意中发现什么,皱起眉。

“草莓牛奶?”

奇怪。

他买的明明是树莓牛奶味。

作者有话要说:you'retheappleofeye.

这句话最早要追溯到古英语时期,莎士比亚也常用,是很古老,但是就是有种很古典的浪漫(我觉得hh)

不是用的亚当夏娃的那个典故啦hh(而且顺便一提圣经里其实并没有指明他俩吃的禁果是什么种类,是后世误传成苹果的)

这里我觉得大家理解的太靠近情话了,其实不是的,宋煜不想让乐乐把自己看成是被人收养的流浪猫,他对他们全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的,所以才这么说(当然你要理解成爱情,可以!反正这对以后不结婚很难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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