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负伤的本国士兵既然是这种态度,那如何对待美军战俘也就可想而知。按我们的标准来看,日本人不仅对战俘,而且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都是犯了虐待罪的。前菲律宾上校军医哈罗鲁得·格拉特里说,他作为战俘在台湾被监禁的三年期间,“美军战俘所受到的医疗护理超过了日军士兵。因为俘虏营中的盟军军医可以照顾盟军俘虏,而日本人却连一个正式的军医都没有。有一段时间,日军给他们自己人治病的惟一的医务人员是一个下士。”

日本这方面最极端的表现就是他们的不投降主义。西方军队在尽了最大的努力而毫无希望时便向敌军投降。他们仍然认为自己是光荣的军人,而且根据国际协议,将通知本国家属知道他们活着。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还是平民,或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们都不会因此而受辱。然而,日本人对此则不同。荣誉就是战斗到死。在绝望的情况下,日本士兵应当用最后一颗手榴弹进行自杀或者是赤手空拳冲入敌阵,进行集体自杀式的进攻,但绝不应投降。万一受伤后丧失知觉而当了俘虏,他就会感到“回国后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丧失了名誉,对于从前的生活来说,他已经是个死人了。

当然,日军对此有正式的命令,但在前线用不着对此进行特殊的教育。日军忠实实践这条军纪,以至在北缅会战中,被俘与战死者的比例为142︰17166,也就是1︰120。而且,这142名被俘者中,除少数以外,在被俘时都已负伤或已昏迷。主动投降的人少得可怜。在西方国家的军队中,阵亡者如果达到全军兵力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时,部队大多都会放下武器。投降者与阵亡者的比率大约是4︰1。而在荷兰地亚,日军第一次大规模投降,其降、死比率为1︰5,这与北缅的1︰120已经是巨大的进步了。

所以对日本人来讲,那些美军战俘光是投降就够不要脸的了。即使没有受伤、疟疾、赤痢等等,也已经是个“废物”而被排除在“正常人”之外。许多美国人都曾谈到,在俘虏营里,美国人发笑该是多么危险,因为这会惹得看守大怒。日本人时常替这些战俘感到丢脸,而当了战俘的美国人却居然自己没感觉,更加令人不可容忍。美国战俘发现,军官经常让看守与美国战俘保持同等待遇,比如急行军或是乘坐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运输船转移。这让战俘们惊讶。有些美国人还说,日本哨兵还要求他们隐瞒自己的违章行为,因为最大的犯罪是公开违抗。在俘虏营,战俘白天外出筑路或上工厂做工时,禁止从外边带回食物,但这个规定常常是一纸空文,因为只要把水果、蔬菜包起来就行。但是,如果被发现,那就是嚣张的犯罪。俘虏营中确实存在许多暴行和虐待。我们只是把作为文化习惯的行为和变态的虐待区分一下,并不是说这些暴行可以原谅。

特别说一下,战争早期日军士兵确信敌军将虐待并杀掉一切战俘,因而更加以投降为耻。有一个谣言在日本各地广为流传,说我军军用坦克碾死了瓜达尔卡纳尔岛上的俘虏———有些日军士兵打算投降,但我军怀疑他们是诈降,干脆杀掉。而这种怀疑常常并不是没有道理。一个日军战俘说:“既然已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献给胜利的祭坛,如果没牺牲那才是奇耻大辱。”日军被俘后的突然反抗使我军倍加警惕,这也减少了日军投降的人数。

丢脸莫过于当俘虏,这已深深地烙在日本人的思想深处。有些美军战俘要求把自己的姓名通知本国政府以便家属知道自己还活着,他们大吃一惊,唾弃之极。其实,巴丹半岛的美军会向他们投降,本身就被认为是怪事。他们原先想当然地以为,敌人会跟自己一样战斗到死。

还有个现象非常戏剧化,得着重强调。西方士兵被俘虏后不会主动与敌人合作,而日本兵,他们会!他们不知道怎么当俘虏,脑子里完全没有行为准则。他们丧失了名誉,也就丧失了作为日本人的生命。他们不想回家,直到战争快要结束的前几个月,才有极少数人要求回国,不论战争结局如何。有些人则要求处决自己,说: “如果你们的习惯不允许这么做,那么我就做一个模范战俘。”结果他们做得太超过战俘的标准,而成了模范的盟军兵员。这些老兵———这些极端国家主义者给我们指出弹药库的位置,仔细说明日军兵力的配置,为我军写宣传品,与我军飞行员同乘轰炸机指点军事目标。好像他们在生命中翻开了新的一页,其内容与旧的一页完全相反,但相同的是都要全力以赴。

当然,不是每一个日本战俘都是这样。有一些全然不可理喻;另有一些是因为美军的温和处置而诱导出上述行为。有些美军指挥官很警惕,不敢接受日本人的协助,总觉得其中有些东西很不对头;有些战俘营从未利用过日军战俘提供的服务。但在接受日军战俘使用的战俘营中,先是有个去掉疑心病的过程,日益发展出对日军战俘的信赖。

好像日本人的信条是:择定一条道路便努力奋斗,如果失败,会非常自然地选择另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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