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貉台这个老家伙, 还真当我黄爱莲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弱女子,妄图三十万两银子就打发我。”黄爱莲走在最前面, 夜风吹着长发缓缓撩动,二十岁时的她, 仔细瞧着,眉清目秀,算得上是个美人了。

凉州人多不懂官话, 是以, 她声音并不低,反正这些愚人, 没人听得懂她在说什么。

身侧一个白衣少年笑着,极尽卑躬屈膝的样子:“以姐姐您的口才,定然是说服了貉台的, 但不知最终, 他要给咱们多少银子?”

黄爱莲伸出一根葱白色的手指头来摇着,勾唇一笑:“五十万两,我保证给他一个,叫官府不敢妄动, 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叛乱,掳虐的大法宝,他只得放手, 追加二十万两予我。”

两个少年于是放声朗笑:“还是姐姐高明,转手之间,五十万两银子。哪可是咱们整个凉州府,官府一年的税收啊。”

黄爱莲勾唇冷笑:“一群愚人尔,皆不过本姑娘掌中的玩物, 他们,还不够叫本姑娘塞牙缝呢。”

走到客栈门外,这黄爱莲是骑马来的,所以,要两个少年一左一右,扶着她上马。

上了马,黄爱莲侧眸瞧着客栈照壁处站着个相貌极为清秀,扎着马尾的小小少年,还于马上,遥遥给他飞了个媚眼儿,这才悠悠儿的,叫两个少年牵着马,转身便要走。

虽不过偷听了几句话而已,但锦棠顿时就明白了。

上辈子貉台在河西堡勾结境外的羌人作乱,乱事持续了整整一年,朝廷迟迟不派兵追剿,直到最后林钦率着神武卫杀到,才能生擒貉台,止住战事,应该是,黄爱莲给了貉台一个可以叫他震慑朝廷,叫朝廷不敢轻举妄动的筹码。

而最后,应当是林钦救下了这个筹码,才能围歼,最终打败貉台。

锦棠卖一坛酒才能赚一两银子,为了这一两银子,她跋山涉水几千里路,要到河西堡开辟新酒坊,每天夜里都在绞尽脑汁,改善酒品的质量,改进坛子的造型,为了不叫人有可趁之机,在酒里下东西,败坏名誉,甚至想出用蜡封酒坛子的办法来,只为能造出一坛好酒。

勤勤肯肯作实业,扎扎实实的赚每一枚铜板,她还以为天下间所有人的银子,都是这样一分一厘,拿血汗攒出来的。

却不期黄爱莲身为一个女子,年龄并不大,阅历也不多,如今才不过二十岁,就把上万人的姓命,玩弄于股掌之间,所得利益,居然是五十万两银子之巨。

要说,上辈子因为眼界的原因,锦棠对于黄爱莲没有过多的认识,除了恨之外,也由心佩服她赚钱的本领,并觉得自己永远也赶不上她的话。

这辈子,总因为有上辈子的先知先见,她对于黄爱莲产生的怀疑。

至少,拿数万人的性命做交易这一点,就叫锦棠由心的鄙视。

她不由上前一步,压低嗓门,低声道:“这位姑娘,您掉了样东西。”

马上的黄爱莲果然回头。

锦棠手中一枚翠玉簪子,其实是她自己的,并非黄爱莲的,但她捧了过去,笑道:“小生于来路上捡得一枚簪子,想来,当是姑娘的。”

黄爱莲缓缓欠腰,接了过来,侧眸一笑,道:“哪就多谢小郎君了。”

有着富可敌国的身家,但是总喜欢别人的东西,一枚簪子也不放过,哪怕是枚烂簪子,哪怕拿回去之后,也不过丢到首饰匣子里落灰,黄爱莲对于世间的任何东西,都有一种,掠夺性的,占有式的欲望。

而且,因为锦棠生的绝美,月光下悬鼻高挺,眸澈若水,而黄爱莲又是一个喜欢以貌取人的,最喜相貌俊秀的小小少年们,于是不由多看了锦棠两眼。

上下打量过,锦棠虽是男子普通的直裰,但是用柞蚕丝和纻丝相混和,再以棉布为基底,织出来的最名贵的面料,细软光滑,一瞧着是一身的贵气。

再兼她住在整个河西最豪华的客栈之中,基于生着一双势利眼,黄爱莲于马上宛然而笑:“但不知小郎君住在哪间房,明日姐姐亲自上门,拜谢。”

锦棠抱拳,道:“就在人字第七号房,徜若姑娘肯前来,陈某静待之。”

“但不知,小郎君的名为何?”黄爱莲又道。月光下一双眸子里满含情愫与仰慕,垂眸望着锦棠。

重活一世,先一步勾搭上了丈夫的外室,这是锦棠始料未及的。

她仍是抱拳,又道:“至美,小生名叫至美。”

陈至美,这可是陈淮安的字,皇帝赐的。

但如今,皇帝还不曾为陈淮安赐过字,所以,按理来说,陈至美这个人,黄爱莲应当不认识。

锦棠有此一问,是因为,她一下怀疑,黄爱莲是否也有预知后事的能力,才会上辈子处处占尽先机,将她赶尽杀绝。

若她说出陈至美三字来,黄爱莲会有迟疑或者停顿,就证明她也重生了,并且预知后事。

但并没有,黄爱莲复述了一句至美,嫣然一笑:好名字。

素不相识的,锦棠不可能知道黄爱莲要引起河西堡的动荡,其筹码是什么,就必须与她相识,并套出她的筹码来。

黄爱莲手中持着锦棠的簪子,放于唇边,缓缓儿吻了一吻,侧眸飞了个极具深情的媚眼儿,转身离去。

如此露骨的调戏,和着上辈子锦棠破衣烂褛时,黄爱莲蹬着高屐,唇红如丹时的讥讽和辱骂,激的锦棠险些吐出来。

她站在门上,假装是个叫黄爱莲的美色所惑的小小少年郎,直到黄爱莲的马远走,仍还不停的挥着手。

忽而后背明显一暖,接着一个男子的臂膀已经环了过来。

身上一股墨香,锦棠只当是陪着自己来河西堡的葛青章,以为他好好儿一个正人君子,这是要行无赖之举,一脚就踩了过去。

“糖糖!”居然是陈淮安。

这厮瘦了许多,皮肤在月光下呈着透亮的古铜色,大约离开渭河县后,就刮掉了脸上的胡须,两道浓眉,目光坚毅,下颌仿似大家挥毫而成的,优美的一笔,高高挺挺,就站在锦棠身后。

他道:“陈至美,哪可是我的字,你拿着我的字,跟那个女人有什么扯不清的?”

言语间道不尽的鄙夷,就好像他真的极其鄙夷,并厌恶黄爱莲这个女子一般。

*

上辈子陈淮安也这样,在到京城之后,每每与锦棠顽笑,总说整个京城,最美最可亲的,就是他的珍珠小糖糖儿,宝贝小锦棠,顶讨厌,顶叫人厌烦,败胃口的,就是白云楼的东家,黄爱莲黄姑娘。

说她生的丑,洋洋自得,故作聪明,见钱眼开。

总之,陈淮安身为一个还算有涵养的男人,可从未吝啬过他的侮辱之言,用来攻击黄爱莲。

可他一边这样攻击着黄爱莲,一边就跟她有了一个陈濯缨哪样的儿子,哄的罗锦棠像个傻子一样。

锦棠望着陈淮安,低了低眉头,道:“我到河西堡,是为酒坊的事儿,虽说名义上是夫妻,咱们上辈子可是和离过的,陈淮安,你管不得我。”

说着,她便准备回房。

陈淮安跟在身后,道:“回房,陪我吃顿饭再说。”

“稀罕了,我为甚要陪你吃饭,你的黄爱莲不是在此,找她陪你去。”

“就凭,徜若你不肯去,离家如此远的地方,我提前一步弄死葛青章,好不好?”

锦棠高束一条马尾,新洗过的乌发蓬松舒散,由一根淡蓝色的绢帕扎着,在脑后直晃悠,她果然止步,瘦瘦的肩膀绷的挺直,愣了半晌,恨恨回头,凭着月光,陈淮安也能看出她的恼怒来。

“七天七夜没有多说过一句话?”陈淮安更气,复述着葛青章方才在路上,对锦棠说的话:“葛青章这个王八蛋,上辈子我可没发现他这么有心眼儿,顾作君子?

既真是君子,你与我当时都还未和离,他跟你在客栈,算什么事儿?”

他这说的是上辈子,和离的那夜,葛青章带着她,在客栈里吃酒的事儿。

她吃了酒不认人的事儿,葛青章是知道的,所以陈淮安一直都当葛青章是故意诱她,诱她吃酒,诱着她,想在客栈发生点儿什么。

锦棠气的咬牙切齿,狠狠甩手,头上的马毛松散下来,垂在两肩:“既已和离了,我给你写了休书,你管我去了何处,又管我与谁在一处,便我想嫁给葛青章,和离了的前夫,难道要你管我?”

“没有,我还没有给你写,就不算和离。”陈淮安道:“你当时还是我的妻子,他就不能碰你,碰了就是他该死。”

“你血口喷人,分明青章都不曾碰过我,我们之间清清白白,你却把他给杀了。分明知道要和离,你还……你还在客栈里那样,让我怀上孩子,是你不要脸。”

锦棠亦是咬牙切齿,红头对眼的俩夫妻,皆是耳语,俱指着不远处的房门,而葛青章形色落落,端坐在房门前,翻着本子书。

陈淮安觉得,葛青章那两只耳朵近来因为总是偷听他们夫妻吵架,变的格外的尖,只怕再尖下去,他得变成只长耳朵的坏兔子。

听锦棠说乐句怀上孩子,这玉面清秀的小表哥唇微微一抽,调了个姿势,目光依旧在书上。

锦棠依旧怒冲冲的望着他,月光下两只眼睛睁的格外的大,唇又抿的紧,发怒的小猫似的,要不是不远处还有个葛青章,她两只利爪,能利马就抓花了他的脸,再扯掉他的耳朵。

她吃醉了酒,当时客栈里发生过什么事情,其实早就忘了。

而陈淮安,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唯一想忘掉的,就是于大雨之中,翻遍整个京城,推开客栈门的那一刹哪。

……

“我今天在外跑了整整一天……又饥又饿又累……还没吃饭。”硬的不成,陈淮安只能来软的:“陪我吃顿饭,就一顿。”

锦棠恨恨瞪了半天,狠狠剜了陈淮安一眼,终于,还是提前一步往里走了。

葛青章的长耳朵终于收了回去,啪一声合上书,就那么直愣愣的坐着。

作者有话要说:  和离之夜的罗生门,葛青章的死,唔~

这个必须写番外,必须写。

以及,我觉得无论青章还是淮安,都是善良的孩子。

陈淮安:作者,想我赞同你这话,就把我头上的绿帽子撸了再说成吗?

PS:现在不求营养页了,因为首页上不了,榜单的话,现在有的尽够了,求的时候我会再说的,谢谢大家啦。

对了,多说几句。

黄姑凉不是普通意义上所谓的穿越,她实际还是古人,就算列举举例,她说的也是上古时期的故事,跟穿越没关系。

关于她的身世,应该这几章就会有详细的解释。

总之,救世主,先知,纵横家,这是她给自己的定位,人家看不上锦棠,是要在政治舞台上大展拳脚的。

哈哈,本文中并不含身心穿越元素!!!

是篇重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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