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差点儿从写着“请与斯蒂夫·德克尔联系”的房地产标志牌前冲过去。他急忙减速,好从冷杉树中间那个几乎看不见的空隙中开进去。他恐惧地意识到,他可能正在把自己和贝丝往陷阱里面引,就如同他竭力使雷娜塔落入圈套一样。他从那座木桥上开过去,桥下狭窄的佩克斯河里水流湍急。汽车驶进幽暗的空地,停到了通向房屋的台阶前面。他熄掉引擎,这才拧了一下关前灯的旋纽——这样就使他的车灯多亮了两分钟。

就着这点灯光,他从后座上取出了贝丝的拐杖和那只便携包。他感到有一股难以抗拒的冲动催促着他尽快行动,但他不敢放任自己这么做。要是雷娜塔和她的同伙开车经过时看见他匆匆忙忙地跑进小木屋,他们立刻就会怀疑他知道自已被跟踪了,怀疑他正等着他们来,怀疑他们是上当了。他紧张地克制着自己的急躁,任由自己显得疲惫不堪,就像他所感觉到的一样。他跟着贝丝走上原木台阶,把手伸到固定在小木屋门把手上的一个金属盒子里。汽车的灯光刚好提供了足够的照明让他用自己的钥匙打开盒子上的锁。他掀开盒盖,取出小木屋的钥匙,打开门,帮着贝丝进了屋。

关门、上锁、打开灯后,德克尔立刻对在自己身体里膨胀到极限的迫切感作出了反应。小木屋的窗帘早就拉上了,外面没人能看见他扶着贝丝让她放下拐杖,拿起自己在那家枪械商店里买的伪装服。她把伪装服套在罩衫和宽松裤外面,刚刚拉上拉链,拿起拐杖,德克尔就迅速穿上了他自己的伪装服。离开小木屋去机场之前,他们已经穿上了他买来的聚丙烯长内衣。这时,德克尔把一管伪装色里的暗色油脂涂在贝丝脸上,然后又涂在自己的脸上。这天晚上早些时候他们演练这些动作时,不到两分钟就一切就绪了,但现在德克尔觉得他们用的时间长得多,这让他很紧张。快点,他想。为避免留下指纹,他们戴上了深色的棉手套。手套薄得能够打枪,又厚得足以保暖。德克尔打开一个小收音机,里面一位西部乡村歌手开始哀婉地唱起“生活、爱恋、分离……”德克尔让灯开着。他帮着贝丝走出后门,在身后关上门,冒险在寒冷的夜色中停了一下,充满爱意地抚摸着她的手臂鼓励她。

她发着抖,但做了该做的事,像他们演练过的那样。她消失在小木屋的左边。

德克尔暗暗钦佩她的勇气。他去了右边。小木屋前面,他的车灯已经灭掉了。在小木屋窗口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夜色更浓了。渐渐地,德克尔的眼睛适应了黑暗,高原地区特有的明月和不计其数的星星在夜色中发出奇妙而柔和的光芒。

早些时候,德克尔和埃斯珀兰萨在这块地方走了一圈,从战术的角度出发勘察了地形。他们决定利用小木屋后面遮盖在浓密灌木之中的狩猎小径。贝丝现在正沿着这条小径前进,大路上的人是看不见她的。很快她就会走到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旁,小径在树那儿绕了个圈。在那儿,贝丝会趴下伏在树林里的地面上,匍匐着爬下灌木丛覆盖的斜坡,爬到埃斯珀兰萨挖好的一个浅坑里。那儿有两支双管猎枪架在一根原木上,是准备好给她用的。

与此同时,德克尔在黑暗中爬到一个同样的浅坑里,这是他用枪械商店里买来的野营铁锨自己挖的。虽然穿着三层衣服,他还是感到了地面的潮气。他躺在一根原木后面,隐蔽在灌木丛中。他往周围摸了摸,但没摸到他要找的东西。他的脉搏焦虑地剧烈跳动起来,最后他终于摸到了那支温彻斯特30—30型杠杆式步枪。这种杀伤力很大的武器正是为在这种多灌木地带里的中程射击而设计的。它的弹匣里有6发子弹,枪膛里还有一发,随着扳机后面润滑的杠杆的上下运作,子弹可以发射得非常快。

步枪旁边是一只汽车蓄电池,这也是他在离开圣菲前买的。蓄电池旁边是12对电线,端头都暴露在外。这些电线连着装满了燃料油和一种主要成分是硝铵的植物肥料的水壶。这些东西按照一定的成分比例混合起来就成了一种炸药。为了加大杀伤力,德克尔剖开了几颗猎枪子弹,把里面的火药和大号铅弹倒了进去。为了给每一颗炸弹都做一个起爆器,他小心翼翼地打碎了12个100瓦灯泡的外层玻璃,没敢用力过大,免得破坏里面的灯丝。然后,他抓住灯泡的金属灯座把灯丝一一插到每只水壶里,再朝每个灯泡的灯座上粘牢两根电线。他把水壶分别埋放在关键地点,用树叶覆盖起来。那一对对的电线一直扯到德克尔身旁的汽车蓄电池边上,并且也用同样的方法覆盖起来。电线从左到右排列着,与水壶埋藏的方位一致。德克尔可以从中挑出任何一对电线,把一根线的端头按到蓄电池的正极上,另一根的按到负极上,这样形成电路后,灯泡的灯丝就会烧起来,从而引爆炸弹。

他作好了准备。沿小道往前,过了狭窄的佩克斯河,在路的另一边,埃斯珀兰萨正藏在树林里。他肯定已经看见德克尔开车到了房前,肯定正在等着雷娜塔及其同伙的到来。根据常识,当他们的导引仪接受器告诉他们德克尔转弯开下了大路时,他们不会不先注意看看有可能遇到什么麻烦就这么跟着他开上这条小道。更大的可能性是,他们会开过通往小道的入口,在大路上继续开上相当一段距离,停下车,再小心翼翼地回小道这儿来。他们肯定不想穿过小道那瓶颈一般的入口,但他们做不到,因为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办法能靠近小木屋,那就是从湍急的河水中游过来。在黑暗中,这个办法太冒险了。

雷娜塔和她的人一离开大路走上小道。埃斯珀兰萨就会从他隐蔽的地方钻出来,破坏掉他们的车。这样若是他们预感到不妙,想逃掉的话,也办不到了。大概会有两辆车——一辆是机场那个监视小组的,另一辆是圣菲那帮人的。埃斯珀兰萨会往几个轮胎的轴阀里插进一根细树枝使车不能再跑,气泄漏出来时发出的那种很轻的咝咝声将会被河水的哗哗声淹没。紧接着埃斯珀兰萨会蹑手蹑脚地靠近那伙人,在枪战开始后用装有30响弹匣的22型半自动步枪从后面袭击他们,他的腰带上还挂着另外两只弹匣。这种步枪虽然是轻型武器,却有好几个优点——射击声较低,可以装很多子弹,可以极其迅速地发射子弹。这些特点在短距离的、打了就跑的行动中是很有用的。那些水壶会一个个炸起来;贝丝会用那支猎枪射击;德克尔会用那支温彻斯特步枪开火,还有那支雷明顿直动式步枪作为备用。如果所有的事都像他们所计划的那样,雷娜塔和她那一伙在30秒钟内就会全部送命。

德克尔想,问题在于,墨菲法则总是会以某种方式打乱计划。只要有出差错的可能,就肯定会出差错。而这个计划中间有很多问号。雷娜塔和所有她那伙人会同时顺着小道过来吗?他们会不会嗅出了陷阱,会不会回头查看,看有没有人从他们后面偷偷摸上来?贝丝能否控制住自己的反应,像他们演练的那样在适当的时刻开枪?就此而言,她会不会吓呆了,压根儿开不了枪?抑或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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