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武林盟主去抓猴了!

在翻译完那些残缺玉牌后,黄大仙在众人心目中的地位也成功提升许多,再加上秦少宇在众人面前做下保证,说慕寒夜绝对不会在三更半夜乱闯他房间,所以整个人都精神不少,总算不再是前几天有气无力的样子。

“感情之事急不得。”这天下午,叶瑾一边熬药一边道,“你若真心喜欢他,便要学着收敛一些。”

“我有分寸。”慕寒夜看了眼砂锅,“他真生病了?”

“倒是没有,就是前几天被你吓的够呛,整夜不敢睡。”叶瑾把药汁清到碗里,“炖点补药给他养身顺便调理。”

慕寒夜略理亏,于是主动道,“不然我送去给他?”

“还是不要了。”沈千凌一口拒绝,端着盘子就往外走,“在你学会和颜悦色之前,尽量少见他。”要是再吓病怎么办,睡不好什么的,肾虚什么的,一听就非常值得同情。

慕寒夜只好遗憾放弃这个献殷勤的机会。

“罢了,商议正事。”沈千枫拍拍他的肩膀,“七绝王可知道风云烈?”

“我对中原武林不甚熟悉。”慕寒夜道,“从未听过此人。”

“拜剑山庄虽算不上数一数二的大门派,却也在中原有百年根基,据传山庄中有上百把绝世名剑,家族更是世代相传淬剑之法。”沈千枫道,“门风很低调,所以在江湖上人缘不错。”

“不然问问绿腰姑娘?”暗卫在一边插话,“她是风云烈的新婚夫人,应当多少知道一些东西。”

“待到见过风云烈,再说这些事也不晚。”秦少宇道,“若能自己查清楚,还是少去烦扰她为好。”若非已经水火不容,也不至于才成亲三个月便离家出走。相公独宠妾室,再洒脱的女子也不可能全无介怀,又何必再去揭人伤疤。

“宫主。”山门守卫匆匆来报,“拜剑山庄的庄主带人前来拜访,此时已经到了大门。”

“倒是来得快。”慕寒夜懒洋洋往外走,“诸位慢慢应对,我先去睡一阵。”

“大白天睡觉?”叶瑾不解。

“隔壁有人彻夜辗转,他又岂会安眠。”沈千枫笑着摇摇头,帮他收拾好药锅,“只不过慕寒夜内力深厚,所以少睡几晚无所谓罢了。”

“真没看出来。”叶瑾啧啧,“还当七绝王只是图一时好玩。”

“若真贪图一时新鲜,也不必千里迢迢追来西南。”沈千枫帮他整整衣服,“可要与我一起去见风云烈?”

“不去。”叶瑾一口拒绝,“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人,看多说不定会长针眼,我宁可去后山找绿骢玉。”

沈千枫皱眉,“早上才刚陪过它。”

“你管我。”叶瑾傲娇无比,径直端着一筐萝卜去了后山。

沈千枫:……

秦少宇鄙视道,“连马的醋也吃?”

沈千枫负手冷静往外走。

暗卫纷纷在心里声援沈千枫,其实这种事完全没什么丢人好吗!我家宫主状况比你严重多了,前些日子汗血宝马喜欢吃花生糖,所以夫人往厨房跑的次数便多了一些,宫主在知道这件事后,不仅残忍限制了每日花生糖的供应量,甚至还跑去威胁厨子——要知道那可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啊,慈眉善目可憨厚,他居然也舍得威胁,简直没人性。

追影宫山门距离前厅还有一段距离,因此等风云烈带人抵达时,距守卫通传已经有一段时间。不过即便是如此,秦少宇也并未出现,只有下人恭恭敬敬道,“风庄主见谅,我家公子突然身体不适,所以宫主可能要晚些过来。”

“无妨。”风云烈笑笑,“自然是沈公子重要,在下可以慢慢等。”

衣着体面语调诚恳,一看便知是世家少爷——无论品行如何,最起码礼数很是周全,也难怪能在江湖混个好人缘。

“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去见他?”书房内,沈千凌往外赶人,“不要骚扰我。”

“急什么。”秦少宇捏捏他的鼻子,“凌儿教我的,重要之人都是最晚到。”

“那你也不要在这里耗时间啊!”沈千凌用账册拍他,“去和我大哥下棋。”

“下什么棋。”秦少宇将他抱到怀里,“我们来玩划拳捏小肚子的游戏。”

“放手啊!”沈千凌悲愤抗议,他男人怎么能如此恶趣味呢,简直不能忍!

“不放。”秦少宇低头亲亲他,“那不然给你捏一下我的肚子。”

“我为什么要捏你的肚子,又不是没有事情做!”沈千凌捂着衣服嗷嗷叫,“救命啊!”

暗卫纷纷咬住拳头,真的不能破门而入吗,我们特别想把夫人捞出来!

沈千枫敲窗,“闹够了没?”

“唔……”沈千凌趁机把人推开。

秦少宇意犹未尽,“留着晚上继续。”

做梦去吧,晚上你睡书房!沈千凌奋起全力,终于把流氓给推了出去,非常凶悍!

暗卫热泪盈眶,这种场景果然不能更棒!我家夫人如此冷酷炫,将来一定能好好辅佐少宫主,所以说宫主什么的完全可有可无好吗。

简直忍不住想鼓掌。

“时间差不多了。”沈千枫拉着秦少宇往外走,“多少也是第一次上门,总不能晾太久。”

“我对此人还真不甚了解。”秦少宇道,“你怎么看?”

“风云烈在江湖上很少露脸,最近一次见面是一年前。”沈千枫道,“当时我有事路过拜剑山庄,他听闻消息后便邀请我前去做客,顺便看了看收藏。”

“如何?”秦少宇问。

“剑不错。”沈千枫道,“至于做人方面,礼数很是周全,理应挑不出什么毛病。不过也正是因为礼数太周全,所以总给人一种距离感。”

“伪君子?”秦少宇道,“江湖上此类人还真不少,表面谦和有礼,肚子里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也不能如此草率下结论。”沈千枫道,“总归人就在追影宫,聊完之后说不定会有改观。”

“秦宫主,沈少爷。”两人刚走进小院,风云烈就带人迎了出来,笑容满面,看上去完全不介怀自己被晾了大半个时辰。

“风庄主怠慢了。”秦少宇笑笑,“凌儿身子不舒服,所以耽误了些时间。”

“秦宫主客气。”风云烈指着院中几大车东西,“久仰大名,区区薄礼不成敬意,至于沈少爷继任盟主的贺礼,也已经到了山下,即日会送去日月山庄。”

暗卫面色冷漠,然后吐槽此人好像很有钱呐。

不知道送得是什么。

非常想拆。

按照秦少宇原本的预想,这次大概要和风云烈耗上一阵子。不过聊了片刻才发现此人说话滴水不漏,反应又奇快无比,几乎找不到任何破绽,于是找机会向屋顶使了个眼色。

“宫主!”暗卫酝酿了一下情绪,而后便气喘吁吁跑进来,神情非常捉急,“公子他又吐了。”简直逼真!

“叶瑾没替他看过?”秦少宇站起来。

“看过了。”暗卫点头,“但是公子嫌药苦,一直哭着不肯喝。”非常让人心疼。

沈千枫:……

秦少宇道,“风庄主——”

“在下也该走了。”还未等他说完,风云烈便识趣站起来,“沈公子要紧。”

“我送庄主下山。”沈千枫也道。

风云烈笑道,“能被盟主亲自相送,在下不胜荣幸。”

两人一路下了山,秦少宇也转身回了书房。

“为什么你又来了!”沈千凌悲愤。

“因为你在这。”秦少宇端起他的茶盏喝了一口。

沈千凌:……

“怎么了?”秦少宇皱眉。

“啾!”毛球迅速躲进沈千凌怀里。

沈千凌目光充满同情,“儿子刚才喝过,我忘记倒掉了。”

秦少宇:……

毛球从沈千凌怀里挤出半个脑袋,用非常忐忑的眼神看它爹。

秦少宇哭笑不得,将它用两根手指捏起来。

“啾。”毛球两只爪爪绞在一起,小表情非常委屈——我又没有叫你喝。

秦少宇随手把它放在了窗台上,暗卫赶紧跑过来抱走,这次居然不是被扔出来的,宫主简直有进步!

“风云烈的事情怎么样了?”沈千凌倒了茶水给他漱口。

“是个老狐狸。”秦少宇道,“能绕弯的话绝对不直说,模棱两可的本事比谁都强。”

“那现在要怎么办?”沈千凌问。

“先打发他回去了。”秦少宇道,“毕竟已经过了一百年,不清楚当年周王想要的东西还在不在拜剑山庄,想查清楚怕是要费一番周折。”

“比无头悬案还要难查。”沈千凌叹气,“毕竟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若当年风傲决已经东西交给了周王,那风云烈说不定完全对此不知情。”

“也要查了才知道。”秦少宇捏捏他的腮帮子,“好了,不想这些事情,晚上想吃什么?”

“没胃口。”沈千凌道,“下午吃了两个点心,撑。”

“不然带你去偷地瓜?”秦少宇提议。

沈千凌囧囧有神,“少侠你是认真的吗?”

“去不去?”秦少宇捏捏他的脸蛋。

“堂堂追影宫主,居然偷地瓜。”沈小受表示了一下鄙视。

“这样才不怕被发现。”秦少宇牵着他的手往外走,“就算是被看到,别人也一定会躲起来。”

沈千凌:……

这幅满是自豪的表情是要闹哪样。

于是等沈千枫从山下回来之时,便被暗卫一脸诚恳告知,“我家宫主带着沈公子去了山腰。”

“都这么晚了,下山做什么?”沈千枫不解。

暗卫严肃道,“帮张大娘收地瓜。”简直感人。

沈千枫:……

“是真的。”暗卫认真举手保证,“我们从来不撒谎。”

这么多年下来,沈千枫显然已经对暗卫白日扯谎的功力和叹为观止的脸皮厚度极为适应,因此也并未多言,果断绕过他们自顾自回了住处。

暗卫对着他的背影遗憾叹气,怎么不继续追问了呢,我们甚至连“张大娘常年病倒在床,而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那半亩地瓜田”这种细节都已经想好,可煽情。

沈大少爷简直不善解人意。

“你们站在这里做什么?”任逍遥路过门口,好奇问了一句。

暗卫立刻期待道,“前辈对山腰张大娘的故事有没有兴趣?”

任逍遥皱眉,“谁?”

“来来。”暗卫热情拉着他往里走,“特别长,我们坐下慢慢听。”

任逍遥:……

于是这个夜晚,追影宫的气氛很是和乐融融。

秦少宇在和沈千凌偷完地瓜后,蹲在田里烧熟一人啃了一个,然后悲剧被狗追,幸好秦宫主轻功了得,才没有守田人逮个正着。

“累死了。”沈千凌跑得气喘吁吁,捂着肚子笑。

“高兴了?”秦少宇帮他擦掉脸上一点炭灰,“这样才对,山上事情再多,我也不想见你忧心忡忡。”

“嗯。”沈千凌点头,伸手拍拍他的胸膛,“天大的事情,我们也一起解决。”

秦少宇笑笑,与他手牵手,踏着月光慢慢往回走。

而叶瑾则是特意在厨房,亲自为沈千枫炖了滋补汤水端过去,沿途一路飘香,暗卫一边咽口水一边发散思维,“牛肉?”

“不像。”有人摇头,“我觉得像鸡肉。”

“有紫参花的味道。”路过的杂役略懂医术,于是插了一句嘴。

“干嘛用的?”其余同伴眼睛发光。

“养身?”杂役道,“我也记得不太清。”

就说果然是壮阳啊!暗卫纷纷落下热泪,感觉自己触摸到了事情的真相!大半夜的炖壮阳汤,叶谷主果然有情趣,外冷内热娇喘绵软什么的简直不能更美好,沈大少爷可有艳福!

杂役囧脸道,“我是说紫参花养身。”和壮阳是两回事啊!养身!

但根本就没人听他解释,因为大家已经开始热烈讨论金|枪不倒和一夜七次哪个更牛逼,不愧是午夜话题,非常十八|禁。

杂役只好默默决定下次一定不随便插嘴。

至于慕寒夜,在被所有人集体警告劝告忠告过之后,他终于没有再去隔壁调戏黄大仙,而是……用手指在墙上捅了一个洞,便堂而皇之开始偷窥。

果然十分暴力又十分变态。

由于叶瑾安神汤药的功效,黄大仙此时睡得正熟。屋内烛火未熄,能看出他眼下淡淡的黑眼圈,比起先前混进七绝宫的时候,似乎体型也瘦了不少。

看来在外逃亡的这段日子,过得也不算好啊。

慕寒夜摸摸下巴,打算将来试试看一天喂他五顿饭。

任逍遥则是靠在树上,一壶酒一柄剑一弯月,守着整座追影宫渐渐入眠。

虫鸣蛙叫,夏末秋初,一切都很美好。

几天之后,江湖所有门派终于齐聚云岚城,由于云海沧浪峰上丧猴数量太过庞大,因此秦少宇将地点改在了城郊一片空地上,对外也并未说明缘由,只说图个方便。江湖中人对此都有些不满——因为按照以往的习惯,都是要选在一些幽深隐蔽且大气磅礴的地点,才符合江湖气概!哪有人在田边找块地就要举办武林大会,未免也太随便了些。不过腹诽归腹诽,还没有人傻到要说出来——毕竟连任逍遥与沈千枫都没有任何意见,更别提秦少宇还是个出了名的大难缠,脑袋有包才会自动往刀口上撞。

而沈千凌这几天的心情倒是很好,甚至还破天荒开始哼小调。

因!为!吟!无!霜!没!有!来!

情敌没有来这种事情真是必须点一个赞,虽然他那个喜欢擦脂抹粉的弟弟吟落雪也不见得多招人喜欢,但最起码不会觊觎自己的男人,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给他一个拥抱好吗!

特别爽。

“这么高兴?”秦少宇扯住他的脸蛋。

“没错。”沈千凌帮他系好腰带,“好了,去吧。”

“你不去?”秦少宇问。

“我去做什么,那种场合闹哄哄的。”沈千凌道,“我要在家……呀!”快点把我放下来!

“都成亲了,自然要夫唱夫随。”秦少宇扛着他往外走,“一起。”

沈千凌无语凝噎,好歹也让我先换个衣服。

“千枫呢?”叶瑾从门外跑进来。

“我大哥?”沈千凌闻言一愣,伸手拍秦少宇,快把我放下来。

“他今天一早就出门,到现在还没回来。”叶瑾明显有些着急,“还有两个时辰便是武林大会,他人能跑去哪?”

“千枫不像是如此莽撞之人。”秦少宇皱眉,“况且最近也没什么要紧事,能让他大清早就跑出去。”

“算了,我去找。”叶瑾转身往外跑。

“你先别着急。”沈千凌拉住他嫂子,“群山茫茫你要去哪里找,是不是吵架了?”

艾玛这种家长里短,暗卫纷纷竖起耳朵。

“我和他吵架做什么。”叶瑾无奈,“昨晚还好好地,今早也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也没在意,结果就消失到现在。”

暗卫在心里叹气,一定是叶谷主前些日子的汤太补,导致沈大少爷实在受不了,所以只好大半夜冲出去后山瀑布泡冰水,真是太造孽了。

“沈大少爷!”门外传来一声惊呼,“你手里拿得是什么。”

院内所有人瞬间朝门口看去,就见沈千枫左手拎着一只丧猴,右手握着一个长条布包,从门里走了进来。

沈千凌立刻露出“哎呀好恶心”的表情,默默站到了他男人身后。

“你去抓猴子了?”叶瑾用被雷劈中的表情看他。

“这些天少说也听你提了五次。”沈千枫道,“昨晚是第六次,所以就上山抓了一只。”

叶瑾:……

“挑了一只最大的,你可以慢慢看,想看多久看多久。”沈千枫道,“看完我再放回去。”

叶瑾:……

“大少爷。”暗卫非常贴心,第一时间找来了铁笼子。

“我去换身衣服。”沈千枫将丧猴丢进去,进去房中洗手。

沈千凌由衷赞叹道,“我大哥对你真好。”居然在接任盟主这种关键的时刻,还有心情去帮他嫂子抓猴!这份情简直感天动地好吗。

“我就是好奇……所以多说了几次……而已……”叶瑾心情极端复杂,平时明明就是个沉稳寡言的性子,为什么时不时就会做出这种惊世骇俗的奇葩行为,传出去怎么得了。

“你是在哪里找到丧猴的?”待到沈千枫换完衣服出来,秦少宇问他。

“我正要跟你说此事。”沈千枫道,“其实猴群并没有离开云海沧浪峰,当日我们上去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它们全部受惊躲了起来。”

“躲在什么地方?”秦少宇问。

沈千枫道,“我上山之时带了许多肉块和七香丹,丧猴群很快就被诱了出来,顺着踪迹找过去,竟然被我在背面找到一个巨大的溶洞。”

“猴子的老巢?”沈千凌后背发麻,光是想一想那种密密麻麻的场面,就忍不住要起鸡皮疙瘩。

“没错。”沈千枫道,“而且我还找到了一样东西。”

“什么?”秦少宇问。

沈千枫打开先前那个布包,从里面拿出半截宝剑,虽然有些脏污,不过却依旧熠熠生辉,剑柄镶嵌一枚巨大红色宝石,一看就知道是宝物。

“阎罗魂?”秦少宇意外。

“没错。”沈千枫笑笑,“所以十有八|九,当年周王想要的东西还在拜剑山庄。”

“什么意思?”沈千凌一头雾水没听懂,前因后果稍微交代一下啊!上来就跳跃幅度这么大,一点都不照顾普通群众。

“这半截宝剑名叫阎罗魂,是拜剑山庄之物。”叶瑾替他解释,“剑鞘与另外半截剑刃,此时都与风家的祖宗牌位一起,供奉在风云烈的祖祠里。”

“阎罗魂原本是稀世名剑,也是拜剑山庄历任庄主的随身之物,却不知为何,如今只留下一个剑鞘半截剑刃。”秦少宇道,“如此看来,估计当年风傲决曾亲自来这云海沧浪峰,与周王的锯齿营会面,想要交接什么东西,不曾想双方却发生了争执,打斗中锯齿营悉数死在了他手里,而阎罗魂也因此折断。”

“丧猴群大概是看着宝石亮闪闪,所以捡起来挂在了洞口,误打误撞被我看到。”沈千枫眉梢一扬,“该来的总会来,这就叫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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