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两种腐败:一种是无法无天,违法侵吞他人资产;另一种是有法无天,合法掠夺公共财富。天,就是天理、良心和正义!

法律本身并不必然保护正义,关键是谁在制定和执行法律。还记得罗斯柴尔德家族的名言吗?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

旨在遏制华尔街贪婪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为这一论断提供了鲜活的例证。

当初奥巴马签署的法案版本,已经由多德议员提议之初的56页,和弗兰克议员提议的77页,扩容至848页,涵盖了近400项条款,这项法案被称为美国金融史上最冗长的法案。

在此之前,美国金融法案基本没有超过50页的。1864年颁布的建立美国银行体系的法案只有29页,1913年的《美联储法案》也只有32页,作为《多德—弗兰克法案》精神楷模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不过37页,难怪美国的法学界将《多德—弗兰克法案》称为“一个九头鸟的怪物”。

在奥巴马2010年7月21日正式签署《多德—弗兰克法案》之后的两年里,法案并没有随着争论而简化,却因为华尔街利益集团的不断搅局变得更为复杂。2010年7月848页的法案,到2012年7月已经膨胀了令人窒息的8843页!

而法案的执行细节才仅仅完成了1/3!

人们最终将会看到一个上万页,甚至几万页的庞然大物。

难怪耶鲁法学院教授乔纳森梅西(JonathanMacey)尖刻地讽刺道:“法律本该是为普通人提供的行为规则,很显然,《多德—弗兰克法案》并不是提供给普通人看的,它是一部针对官僚主义者的纲领,用来指导这些人如何制造更多的法规,从而产生更多的官僚主义。”[4]

这就是华尔街麾下律师们惯用的“文山会海”的战术伎俩,利用无限复杂的技术细节来干扰核心问题,制造铺天盖地的文件大海来淹没相关人员,掀起层出不穷的争议浪潮来左右立法初衷。

法律界戏称,当全部法案细则出齐之后,全美国恐怕只有两三个最牛的律师事务所能真正搞明白这个法案究竟说的是什么。金融监管部门、各级政府执法单位、金融机构的合规人员,以及金融从业者,要想清楚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需要极其漫长的学习和培训,没有个十年八年,法案根本无法执行。

“沃克尔规则”更是如此。

沃克尔单独提交议案时,规则只有区区4页纸。沃克尔的初衷是想通过一个简单的法律,最大限度地阻止大型金融机构在自营交易中从事高风险的活动。在沃克尔的定义中,自营交易十分容易界定:“自营交易是你为自己挣钱,不是为客户来服务。”沃克尔认为:“这通过跟踪和计算银行的交易头寸就可以看出来。”

沃克尔认为很简单的办法,却遭到了华尔街的强烈抵制。利益攸关,华尔街寸步不让。如果严格按照“沃尔克规则”执行,仅限制自营交易一项,就将使高盛的年收入减少逾37亿美元。而且,如果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细则格外严厉,高盛还可能面临额外的数十亿美元损失。除了高盛,“沃克尔规则”也对摩根大通、摩根斯坦利、美国银行,以及花旗集团等华尔街大佬造成严重冲击,如果2010年7月新法中的“沃克尔规则”很快到位,并于2011年开始实施的话,将对华尔街大佬们2011年的总收入造成高达500亿美元的巨额损失。

正因如此,反对、阻碍、拖延“沃克尔规则”的实施,就成了华尔街的当务之急。

为此,高盛组织了美国政坛的“全明星”游说大军,与政府相关监管机构进行交涉,其中不乏重量级前政府要员。高盛希望可以说服这些机构修改“沃尔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放松规则的严厉程度。

高盛的“游说军团”,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前副主席迈克尔皮斯挂帅,成员包括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白宫以及各主要监管机构前要员。这些要人通过政府与华尔街之间的“旋转门”,摇身一变都成了在高盛领高薪的“食客”,他们拼命活动以证明他们在高盛享用的“丰盛饭菜”不是白吃的。此外,高盛还额外聘请数位颇具影响力的国会退休议员常驻在华盛顿,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其中,包括参议院共和党前领袖洛特、共和党前参议员约翰布鲁,以及众议院民主党前领导人盖帕特等重量级人物。

华尔街和华盛顿早已是荣辱与共,不分彼此了。在他们的密切合作之下,法律最终巩固的是“华尔街—华盛顿轴心”的金权天下!

面对华尔街的巨大压力,奥巴马不得不妥协,结果各种利益集团通过游说,在“沃克尔规则”中插进了五花八门的“例外”和“细则”。当加入了“代客交易”“对冲交易”“止损交易”等赦免范围之后,规则已变得极其复杂。原本只有4页纸的“沃克尔法则”快速膨胀到298页,就连沃克尔本人都看得直叹气。

100个豁免,乘以1000个例外,等于10万个不明白!

在诸多的“例外”和“豁免”之中,值得一提的还有“沃克尔规则”对美国国债和两房MBS债券的自营交易网开一面。原因很简单,美国乃至全世界的回购市场中,美国国债和两房MBS乃是最重要的回购抵押品。如果取缔了围绕着它们进行的回购融资,整个影子银行系统就会塌方,金融危机将立刻爆发。

回购交易属于银行的“自营交易”吗?当然毫无疑问。银行在这个市场的许多交易显然是以营利为目的,但这种交易却不可能禁止。由此还会衍生出更广泛的困境,“沃克尔规则”不禁止美国国债,却严禁银行交易其他国家的主权债券来牟利,这将造成其他国家国债发行和交易上的难度、成本和风险,减少它们的市场流动性。英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对“沃克尔规则”的偏袒不可能心平气和,这就必然影响世界金融市场规则的协调性。

内有抗拒,外有猜疑,“沃克尔规则”已是举步维艰。

不仅华尔街捣乱,美联储对大银行更是“偏心”。就在围绕“沃克尔规则”的细则争论愈演愈烈之时,一位美联储官员放出风来,“沃克尔规则”的自营交易定义或许还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这一消息让已经面目全非的“沃克尔规则”变得更加不知所云。

不仅如此,原本规定2012年7月21日是“沃克尔法则”生效的日子,但是美联储却突然跳出来通知各大银行,不必立即停止自营交易,并给出两年时间进行“相关业务的合规审核”。按照最乐观的预测,“沃克尔规则”也要到2014年7月才能出细则,真正产生约束力就更晚,而且美联储还拥有继续推迟生效时间的权力。即便是到了那个时候,“沃克尔规则”中还是会包含许多对银行的豁免或延期规则,允许银行继续在十多年的时间内,拥有现在的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投资业务,而自营交易规定只能是一大串的例外、豁免的灰色地带。

沃克尔的“色情书”理论,大概只能由他自己慢慢享用了。

其实,沃克尔知道华尔街的巨大能量,他在规则中提到,要防止2024年及以后的时间中发生金融危机,言下之意就是此前犯规将从轻发落,这一竿子就将落实的问题支到了10年以后。

奥巴马在竞选时声言要让华尔街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这一承诺在其第一个总统任期内就成了一句空话,从最终结果看,奥巴马无非也是在“为穷人说话,替富人办事”罢了。

如果说华尔街的大银行是“大而不能倒”,那么《多德—弗兰克法案》则是“复杂到无法执行”,而严厉的“沃克尔规则”看起来更像是滑稽的“沃克尔游戏”!

也正因如此,华尔街根本没有把法案和规则放在眼里,摩根大通照样进行着“伦敦鲸”式的大冒险,而高盛对新法也是视若无睹。自《多德—弗兰克法案》通过以来,高盛募集了多个新基金,包括一个能源基金、一个人民币基金和一个房地产夹层基金。高盛相信这些新的基金能够符合沃克尔规则的要求,就算不行,高盛也可以申请延期或者用其他手段让这些基金继续存在。

围绕着《多德—弗兰克法案》和“沃克尔规则”所爆发的一系列尖锐矛盾,以及最终的结果,揭示出更多深层次的问题。

美国人民痛恨华尔街的贪婪,美国总统和美国国会也厌恶华尔街的贪婪,为什么选民、总统和国会一起联手都制定不出一部真正能够保护公众财富的法案?

为什么2008年金融危机的祸首元凶造成了数十万亿美元的损失,上千万人失业,数百万家庭房产被剥夺,却没有一个华尔街大佬因此被定罪坐牢?为什么他们不仅拿着更高的奖金,而且更加贪婪?

最可怕的腐败,不是无法无天,而是有法无天!最可恶的贪婪,不是某个人的贪婪,而是利益集团整体的贪婪,是在法律保护之下的贪婪,是制度性的贪婪!

在法律保护之下的压迫,导致财富公平分配的原则遭到了根本性的瓦解,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贫富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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