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廷。

魏采薇带着隆庆帝的密函回到了三娘子身边, 说道:“……还有陈皇后赐的衣服首饰等礼物,但是太过显眼了,我不能带进来。”

三娘子对衣服首饰没有兴趣, 打开密函看了三遍,这才确信大明皇帝要与她合作,和平互市,这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三娘子将每一个字都记在心里,把密函还给魏采薇, “为安全起见, 先寄存在红妆脂粉铺,那些继子对我虎视眈眈,我不能出错。”

魏采薇应下,乘着三娘子高兴, 说道:“哈斯图雅不想改嫁给阿多斯, 哭晕过去了,明天就要被送到阿多斯的大帐。”

三娘子的心情从兴奋跌落谷底, 哈斯图雅的遭遇让她不得不回忆起七年前她努力想要忘记的一幕,她和哈斯图雅一样在准备嫁妆, 被俺答汗召见,她在一张白虎皮上失去了贞洁,她不敢反抗, 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鸟,被人捏在手心里, 稍微用力,就能将她捏死。

在权势面前,她微不足道,除了接受现实, 就只能去死,可又不是她的错,她为什么要去死?

哈斯图雅走了她的老路,她会慢慢接受的。

三娘子说道:“每一个女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习惯与痛苦为伴、与痛苦和解,如果念念不忘、幸运的话,她还能逆风而起,打败痛苦。但是现在,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接受命运的安排。”

魏采薇说道:“她只是一个十四岁涉世未深的少女,她当然无法反抗,但是,有人已经变得强大了,可以帮她,让她免于重走自己的老路,就看她愿不愿意出手了。”

三娘子一笑,“你说的她就是我吧。抱歉,我现在也没有本事去推翻俺答汗的决定,爱莫能助。”

“不需要哈屯去说服俺答汗改变决定,哈屯只需这么做……”魏采薇附耳说了自己的计划,“俺答汗不会怀疑哈屯。而且,此事对哈屯也有好处。把汉那吉会感激哈屯,将来成为哈屯的得力帮手,以他的血统出身和武力,将来会弹压族里不听话的人。哈屯现在在汗廷没有多少助力,将把汉那吉收为己用,这是最好的机会。”

魏采薇动之以情,还诱之以利,说得三娘子动了心。

三娘子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了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番邦女子兴师动众?我记得你都没有和她说过话吧?”

魏采薇说道:“我和哈斯图雅最近的利益关系,大概就是她从我老公的脂粉铺里买了好多东西。我帮她,只是出于女人对女人的同情,我们女人总是被当成一个物件,被人随意摆弄,送来送去,我其实有个亲姐姐,她……”

魏采薇艰难的说道:“她被坏男人霸占,我亲眼见她死在产床上,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无能为力。”

一听这话,三娘子下意思的捂住了自己的大肚皮,感觉到肚皮一阵阵的缩紧。对死在产床上充满着恐惧。

魏采薇说道:“兔死狐悲,听到哈斯图雅无助的哭声,我就想起了姐姐、想着当年如果有人救她该多好?如果有一天,我也被当成物件一样送给某个男人当礼物,我会怎么办?物伤其类,就想帮一把,刚好我也有这个能力,何乐而不为?”

三娘子问:“只为是女子?”

魏采薇顿首道:“只为是女子。”

三娘子说道:“好,我会照你说去做。”

入夜,哈斯图雅已经哭累了,像个木偶一样任人摆弄,试穿明日嫁人的礼服。她的父母已经进宫,齐齐劝说她听俺答汗的安排,莫要寻死觅活,连累家里人。

哈斯图雅和七年前的三娘子一样,都在痛苦的决定接受现实。

把汉那吉还在昏迷中,魏采薇借口检查他的伤势,偷偷给他灌了解药,并施针将他唤醒。

把汉那吉一睁开眼睛就要吼,魏采薇捂住他的嘴巴,在他耳边低语道:“想娶哈斯图雅,就闭嘴。”

把汉那吉记得她,是三娘子身边贴身女医,来自大同的妇科圣手禾大夫,据说是被爷爷俺答汗强行绑架到汗廷的。

难道她想和我们一起跑?把汉那吉点点头。

魏采薇解开束缚他手脚的绳索,“我很同情你和哈斯图雅,愿意帮你们这对苦命鸳鸯逃离这里。但是,你要想清楚,一旦离开,怕是再也回不来了,开弓没有回头箭。”

把汉那吉问:“禾大夫是什么意思?要我叛国?”

魏采薇说道:“你认识丁院判,应该知道他的来历。他是因家人被明廷不公平对待,全家都死绝了,才愤然来到汗廷,投靠俺答汗。但人心是复杂的,他口口声声说痛恨大明,其实并没有做出对大明不利的事情,俺答汗也一直对他以礼相待。你出身高贵,是黄金家族的后裔,去了大明,大明绝对不会亏待你,奉为上宾,将以郡王之礼招待你。”

“不行。”把汉那吉立刻摇头,“我宁愿去死,也不可能背叛我的祖父。荣华富贵,并非我所愿。”

“可是哈斯图雅明天一早就要被送到阿多斯的大帐,要为阿多斯生儿育女了。你一身鞭伤,还被困在这里,什么都做不了。”魏采薇说道:

“你带着哈斯图雅先逃到大明去,此乃权宜之计,等这件事情淡去,你们两个在大明生儿育女,孩子是俺答汗的重孙,你们再抱着孩子回来,看在重孙的份上,俺答汗会原谅你们的。”

把汉那吉有些犹豫。魏采薇说道:“哈斯图雅为了你流干了眼泪,你就眼睁睁看着她走进阿多斯的大帐吗?这一去,就不能回头了,你看看现在的三娘子,就像失忆似的,好像这世上根本没有阿多斯这个人,你希望将来哈斯图雅也这样看你吗?一个连自己女人都保护不了的懦夫?一个被草原取笑了七年的窝囊废!”

“我不是懦夫!”把汉那吉低声喝道:“禾大夫,你打算怎么帮我们?你一个大夫,那来的本事把两个大活人弄出汗廷?还要安全出丰城?”

把汉那吉毕竟只有十八岁,血气方刚,正是怒发一怒为红颜的年龄,平日被俺答汗宠习惯了,要什么有什么,对于哈斯图雅,他也是志在必得,不能接受未婚妻给别人生孩子,受不了一丝挫折,魏采薇再用一些激将之法,立马就勾得他做出了决定。

魏采薇打开汗廷的地图,“你要做的,就是相信我……”

魏采薇说出了自己的计划,把汗纳吉听说连三娘子都愿意成全他和哈斯图雅,顿时逃亡充满了信心,把随身带的一根狼牙雕刻的信物给了魏采薇,说道:“我有几个从小陪着我长大的伴当,忠心耿耿,你把信物给他们看,他们会帮我脱身。”

魏采薇接过狼牙,“哈斯图雅没有看错人,你是个真男人。”

把汗纳吉更加坚定了和哈斯图雅私奔的决定。

半夜,三娘子住的宫殿突然起火,火助风势,不仅如此,着火宫殿上空还放起了烟花,烟花是一朵朵盛开的白莲。

以往白莲教各种庆典活动,都是放这种烟花,汗廷的大火一看就是白莲教不满被俺答汗夺去的最后一点粮食而放的。

三娘子等人逃出宫殿,俺答汗怕火烧过来,命令汗廷绝大部分侍卫都去灭火,看守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的侍卫只剩下两个,皆被把汉那吉的几个伴当打晕了,还剥了衣服。

这对鸳鸯换上了侍卫的衣服,乘乱被丁巫带出汗廷,来到了红妆脂粉铺,衣服脱下来烧掉,毁衣灭迹,两人藏身在此。

三娘子动了胎气,刚好发动了要生,俺答汗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小娇妻的肚皮上,没顾得上问孙子的状况,直到天亮了,被捆绑还堵了嘴巴的侍卫被发现,才晓得孙子和哈斯图雅私奔了!

一边是三娘子宫缩时痛苦的尖叫,一边是是最宠爱的大孙子乘乱逃跑的消息,俺答汗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怎么还没生?全城戒严,所有通过四道城门出城的人都要一一检查,两个大活人想要逃出城,除非长了翅膀!还有,把白莲教那些人全部抓起来,审问昨晚到底是谁指使人在钟金哈屯的宫殿放火!”

白莲教稳稳的背住了这口黑锅,算是废物利用。

这时侍女怯生生的问:“哈斯图雅已经跑了,阿多斯派来接新娘的人还在宫外等候。”

真是所有糟心事情全部堆在一起了,哈斯图雅没有了,换那个女人顶替她呢?俺答汗正思忖着,丁巫主动站出来,为大汗排忧解难,“大汗,微臣愿意去找阿多斯,劝他放弃这门婚事。”

另一边三娘子又疼得叫出来了,俺答汗心乱如麻,“你快去,能说服他放弃最好。他已经有了八个老婆还不知足。”

丁巫作为俺答汗的信使出城,汪大夏的马车故意走在丁巫前面,到了南门,每个人都要下车检查,连箱子都要打开翻过,戒备森严。

轮到汪大夏,一双洁白的手打开车帘,指甲还用凤仙花汁染成红色,好生精致,随后露出一张烈焰红唇、乌发雪肤的芙蓉面。

满头珠翠,几乎将一千头牛插戴在头上。脖子围着着狐皮围脖,丰盈的毛皮之下,是更加丰硕的胸,差不多有蜜瓜那么大,丰满的胸更衬托她柳腰欲折,担心她的胸过于沉重,细腰是所不能承受之重。

守城的侍卫看呆了,不禁舔了舔唇,“下……下车,我们要检查。”

“哎哟,还要搜身啊!”汪大夏拿出一炳绿孔雀羽毛扇遮住了半张脸,嫌弃的打量着侍卫,“想要摸我、占我的便宜就明说,你们这些臭男人何必打这个幌子。”

侍卫忙解释道:“西门老板,我们不搜女子的身,请老板下车,我们要搜马车,若有箱笼,也请一并打开。”

红妆脂粉铺的风骚西门老板“享誉”丰城,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侍卫认识他。

汪大夏翻了脸,“我呸,贪图我的美色,还想偷我的银钱,不要脸。”

侍卫说道:“这是大汗的命令,还请老板配合。”

在汪大夏背后几步远的丁巫拍马过来了,拿出象征身份的犀角符牌,问:“怎么回事?把路堵住了,我奉俺答汗之命要出城一趟,还不快让开!”

侍卫连忙驱赶路人,让丁巫先通过城门。

“丁院判!”马车上的汪大夏假装巧遇绯闻情郎。

丁巫回眸,看到明艳的丽人,“这么巧,你也出城啊。”

汪大夏熟练的男人调情,说道:“要不怎么与丁院判有缘呢,就这么碰上了,丁院判,这些臭士兵要搜我的身——”

侍卫:“我们没有!”丰城无人不知红妆脂粉铺的西门老板和丁院判有风流债,甚至还有西门老板为丁院判流产的传闻,侍卫赶紧撇清自己。

丁巫对侍卫说道:“我以我的官职保证,西门老板是个正经商人,绝对不可能窝藏逃犯,就让她跟我一起出城,以后有什么问题,我来担当责任。”

“你们若不信,就请丁院判亲自搜我的身给你们瞧瞧。”汪大夏放下羽毛扇,摇晃着两个蜜瓜走过来,吓得丁巫连连后退:你乱加什么戏?计划里根本没有这一出!

侍卫赶紧道:“大可不必!我们信得过丁院判。两位请过。”

丁巫一直是彬彬有礼的模样,说道:“多谢了。”遂带着汪大夏的马车一起出城。

马车里,正是汉人衣着打扮的把汉那吉和哈斯图雅。汪大夏要送他们去大同投奔大明。

两人结伴而行,即将在歧路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时,阿多斯远远看到丁巫,还有后面一辆马车,隐隐能够看见马车上坐着一个身穿红衣、蒙着红面纱的女人,还以为这是他的新娘,连忙带人过来接亲。

汪大夏驱赶着马车去大同,却被阿多斯接亲的队伍给包围了。

阿多斯昨天对哈斯图雅一见钟情时,对方也是一袭红衣。汪大夏素来喜欢穿红,戴红面纱遮住喉结,他坐在车辕子上赶着马车,阿多斯以为他就是哈斯图雅。

“看哪!这就是我的新娘,赶着一马车嫁妆来嫁给我了!”阿多斯高兴极了,拍着马背疾驰过去,和马车擦身而过时,舒展着双臂,一把将赶着马车的汪大夏从车辕子抱到了马背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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