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难得见着丹弗斯太太,她闭门独处,轻易不露面。虽然她每天打内线电话到展室来,让我审定菜单,不过这纯粹是例行公事,而我们平日间的接触也仅止于此。她替我找了个贴身使女,名叫克拉丽斯,是庄园内某个下人的闺女。这姑娘文静,举止得体,很讨人喜欢。幸亏她过去从未当过女佣,因此没有那一套吓人的量人度物的准则。在整个宅子里,我看,只有她还算对我怀有几分敬畏,也只有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这儿的女主人,是德温特夫人。仆役中间传播的那些流言蜚语可能对她没起任何作用。她曾有好一阵子不在庄园。她是在十五英里外的婶母家长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和我一样是初来曼陀丽的陌生人。我在她面前感到轻松自如。我可以满不在乎地说:“哦,克拉丽斯,替我补一补袜子行吗?”

先前的女佣艾丽斯,好不神气。我总是偷偷把衬衣和睡衣从抽屉里拿出来自己缝补,不敢偏劳她。有一口,我曾看到她把我的一件内衣搭在手臂上,仔细打量那不怎么值钱的衣料,打量缝在衣服上面寒酸的窄花边。她脸上的那种表情,我这辈子永远也忘不了。

她流露出近乎震惊的神色,仿佛她本人的尊严遭到了什么打击似的。以前我从来不怎么留心内衣,只要干净、整洁就行,至于衣料的质地如何,有无花边,在我是无所谓的。

在书上曾读到新娘出嫁时,得一下子张罗几十套衣服作为嫁妆,而我压根儿没操过这份心。艾丽斯脸上的那副神情,不啻是给我上了一课,我赶紧向伦敦的一家店铺西索内衣目录。等我选定我要的内衣时,艾丽斯已不再服侍我,克拉丽斯接替了她的位置。为了克拉丽斯的缘故去购置新内衣,似乎太不值得,所以我把内衣目录往抽屉里一塞,再没写信向那店铺定货。

我常在怀疑,艾丽斯是不是曾把这件事在仆役中间捅出去,我的内衣会不会已成了下房里议论的内容。当然,这种事儿不成体统,只能起男仆不在时窃窃私语一番。艾丽斯颇为自矜,所以不会让这事作为笑料闹个满城风雨,例如,在她与弗里思之间就从未有过“把这件女用内衣拿去”之类不登大雅之堂的对话。

不,关于内衣的轶事可不能视同笑料,这事要严重得多,更像是私下打听到一桩离婚案……不管怎么说,艾丽斯把我扔给克拉丽斯,我是很高兴的。克拉丽斯根本分辨不出花边的真假。丹弗斯太太雇她来眼侍我,真可谓体贴周到呢。她一定觉得我和克拉丽斯作伴,乃是天造地设,各得其所。现在我既然已弄清丹弗斯太太厌恶和恼怒的原因所在,反倒觉得好受些了。我明白她为之咬牙切齿的并非我本人,而是我所代表的一切。

不管谁来占去吕蓓卡的位置,她都会一视同仁。至少在比阿特丽斯来吃饭那天,我从她的话里听出了这层弦外之音。

“你难道不知道吗?”她这么说。“她对吕蓓卡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当时听了,着实为之一震。不知怎么地,我没料到她会说出这几句话。然而反复思量之后,我原对丹弗斯太太的那种恐惧感却开始淡薄了。我反而可怜起她来。我体会得出她内心的感受。每当别人称呼我“德温特夫人”时,她听了一定很伤心。她每天早晨拿起内线电话跟我说话,而我照例答以“好的,丹弗斯太太”,这时她势必在怀念着另一个人的嗓音。她穿堂越室,到处看到我留下的踪迹——撂在临窗座位上的软帽,搁在椅子上的编结袋——一定会触景生情,联想起以前也曾在屋里四处留下踪迹的另一个人。就连我也难免产生这种念头,说起来我同吕蓓卡还是素不相识的呢?丹弗斯太太可不同了,她熟悉吕蓓卡走路的姿势,听惯了她说话的声调。丹弗斯太太知道她眸子的色泽,她脸上的笑容,还有她发丝的纹路。我对这些一无所知,也从来不向别人打听,可有时候我觉得吕蓓卡对于我,也像对于丹弗斯太太一样,是个音容宛在的亡灵。

弗兰克要我忘掉过去,我自己也想把往事置诸脑后。可是弗兰克不必像我那样,每天坐在晨室里,触摸那支曾夹在她手指间的钢笔。他不必把手按在吸墨纸台上,两眼盯着面前的文件架,望着她留在那上面的字迹。他不必每天看着壁炉上的烛台、时钟、插着鲜花的花瓶,还有墙上的绘画,心里想着这一切原都归她所有,是她生前选中的,没有一样是我的。在餐厅里,弗兰克也无须坐在她的位子上,握着她生前握过的刀叉,还得从她用过的杯子里喝着什么。他未曾把她的雨衣披在肩上,也没有在口袋里摸到过她的手绢。每天我还注意到那条瞎眼老狗的茫然眼神,它蜷缩在藏书室的篓子里,一听到我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脚步声,总是抬起头来,用鼻子嗅嗅空气,随即又耷拉下脑袋,因为我不是它所期待寻找的人——而这些弗兰克是不会留神顾及的。

这些琐事本身虽则无聊之极,毫无意义,却明摆在那儿,没法熟视无睹,充耳不闻,也不能无动于衰。我的老天,我干吗要去想吕蓓卡!我希望自己幸福,也希望使迈克西姆幸福,我希望我俩能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我心中只存此愿,别无他求。然而她偏要闯入我的脑际,侵入我的梦境,我有什么法子呢?当我在她生前溜达过的小径上漫步,在她生前躺过的地方休息时,我身不由已地感到在这曼陀丽庄园,在我自己的家里,我只是个盘恒小住的外客。我确实像个外人,在静候女主人的归来,哪怕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一些无关痛痒的微词,都在每时每刻提醒我别忘了自己的地位。

“弗里思,”一个夏日的早晨,我抱着一大束紫丁香走进藏书室,一面吩咐说,“弗里思,能找个长颈花瓶把这些花插上吗?花房里的花瓶都嫌小。”

“太太,客厅里那只石膏白花瓶,一向是用来插丁香花的。”

“喔,不会把花瓶弄坏吗?怕会碰碎吧。”

“太太,那只石膏花瓶德温特夫人一向用的。”

“喔,喔,那好吧。”

于是,那只石膏花瓶拿来了,里面已装满水。我把浓香扑鼻的丁香花插进去,一枝一枝摆弄舒齐。屋子里洋溢着紫红色花朵散发的芬芳;从敞开的窗户处,还不时飘来刚整修过的草坪的阵阵清香。我暗自寻思:“吕蓓卡也是这么做的。她也像我这样,拿起紫丁香,一枝一枝插入这只白花瓶。我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要这么做的人。花瓶是吕蓓卡的,丁香花也是昌蓓卡的。”她必然像我一样,信步走进花园,头上戴一顶边沿下垂的园艺帽,就是我曾在花房里看到过压在几个旧靠垫下面的那一顶。她步履轻盈地穿过草地,朝丁香花丛走去,也许一边哼小调,一边打唿哨招呼身后的两条狗,要它们跟上来,手里还拿着我此刻握着的这把剪刀。

“弗里思,把窗口桌子旁的书架挪开一点行吗?我要把丁香花放在那儿。”

“可是,太太,德温特夫人一向把石膏花瓶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

“哦,是这样……”我手捧花瓶迟疑了一会。弗里思脸上一无表情。当然,要是我说我喜欢把花瓶放在靠窗口的小桌上他是会服从我的,而且会立刻把书架移开。

可是我却说:“好吧,也许放在这张大一点的桌子上看去更美一些。”于是,石膏花瓶又像以往那样,放在沙发后面的桌子上了……

比阿特丽斯没忘记送一件结婚礼物的诺言。一天早晨,邮局送来一只包裹,包裹之大,几乎连罗伯特也搬不了。我正坐在晨室里,刚刚看完当天的菜单。每收到邮包我总像个孩子似地兴奋雀跃。我忙不迭地割断绳子,撕去深褐色的包封。里面包的好像是书。

果然不错,是书,是四大部的《绘画史》。第一部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但愿此礼投你所好。”下面署名是“爱你的比阿特丽斯。”我能想象出她走进威格莫乐大街那家书店购书的情景。她带着几分男子气,不无唐突地四下一打量。“我想买套书送给一个热中于艺术的朋友。”她可能带几分疑惑的神情,用手抚摸着书。“不错,价钱倒是差不多。这是送人的结婚礼品,我希望能拿得出去。这几部全是关于艺术的?”“对的,是论述艺术的规范作品,”伙计这么回答她。于是比阿特丽斯便写了那张夹在书里的纸条,付了钱,留下地址:“曼陀丽,德温特夫人。”

比阿特丽斯心肠真好。她知道我爱好绘画,特地上伦敦的书店给我买了这些书,其中情意甚笃,想起来简直催人泪下。看来,她可能想象这样一种情景:某个阴雨天,我闲坐着,神情严肃地看着那些插图,然后也许信手取来图画纸和颜料盒,临摹其中一幅。

好心的比阿特丽斯。我突然无端地想放声痛哭。我把这几卷大部头的书收拢来,环顾晨室,想找个放书的地方。这几部书与这个小巧玲珑的房间很不相称。没关系,反正现在是我的房间了。我把那几部书放在书桌上,竖成一行,一本斜靠着一本。书摇摇欲倒,好不危险。我往后退一两步,看看效果如何。不知是因为我退得太猛,引起了震动,还是怎么的,总之,那最前面的一部往下一歪,其余的也相继滑倒。书桌上原放着两件摆设:一对烛台和一具小巧的爱神瓷塑。这几部书倒下时,把那尊爱神瓷塑给掀翻了。爱神一头栽过字纸篓里,跌得粉身碎骨。我像个问了祸的顽童,匆忙朝门口瞥了一眼,接着就跪在地板上,把瓷塑碎片扫进手掌,再找了个信封装进去。我把信封藏在书桌的抽屉深处。随后就把这些书拿到藏书室,在书架上找了个空处插了进去。

当我洋洋得意地此书拿给迈克西姆看的时候,他呵呵乐了。

“亲爱的老姐姐比阿特丽斯,”他说,“看来你一定博得她的好感啦。要知道,她非万不得已是不开卷的。”

“她有没有说起——呃——对我有什么看法?”我问他。

“她来吃饭的那天吗?没有,我想她没有谈起过。”

“我还以为她会给你写封信或什么的。”

“比阿特丽斯和我从来不通信,除非家里出了什么重大的事情。写信实在是浪费时间,”迈克西姆说。

看来我是排除在重大事情之外了。我设身处地想想。假如我是比阿特丽斯,有个弟弟,现在这弟弟结婚了,那我当然会说点什么,表示一下自己的意见,或者在信里涂上几笔。除非对那位弟媳全无好感,或者觉得她配不上我弟弟,那自然又当别论。然而比阿特丽斯特地亲自为我上伦敦去买书。要是她果真不喜欢我,那她才不屑这么做呢。

我记得就在第二天午饭后,弗里思将咖啡送进藏书室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迈克西姆身后转来转去,过了一会才说:“老爷,我可以跟您谈件事吗?”迈克西姆将目光从报纸上移开了,抬头朝他看了一眼。

“行啊,费里思,什么事?”他说,感到有点意外。弗里思绷着脸,噘着嘴。我马上想到,会不会是他老婆死了。

“老爷,是关于罗伯特的事儿。他和丹弗斯太太之间闹了点别扭。罗伯特心里很不好受。”

“哦,老天爷,”迈克西姆朝我做了个鬼睑。我弯下身去抚摸杰斯珀,这是我发窘时必有的习惯动作。

“是的,老爷。大概是这么一回事情:丹弗斯太太指责罗伯特私藏了展室里一件值钱的摆设,因为给晨室送花、插花是罗伯特分内的差使。今天早晨丹弗斯太太走进晨室时,鲜花已插在花瓶里,她注意到少了件摆设。她说昨天明明还在的。她指着罗伯特的鼻子说,不是他擅自拿了摆设,就是打碎后把碎片藏了起来。罗伯特矢口否认于过这样的事。他来找我,急得简直要哭了。老爷,也许您注意到午餐时他有点不对头吧。”

“怪不得他给我端上肉片时没给我盘子,”迈克西姆咕哝着。“没想到罗伯特神经这么脆弱。唔,我看这事可能是别人干的。怕是哪个女仆干的吧。”

“不,老爷。丹弗斯太太进晨室时,女仆还没进去收拾房间。打昨儿太太离开以后没有人进去过,而罗伯特又是今天第一个往屋里送花的。老爷,出了这事儿,罗伯特和我都很难堪!”

“那当然罗。这样吧,去把丹弗斯太太叫来,咱们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噢,究竟是哪件小摆设?”

“那尊爱神瓷塑,老爷,就是放在写字桌上的那尊。”

“啊哟,老天。那可是我家一件宝贝,是不?一定得把它找出来,立刻把丹弗斯太太找来。”

“再好没有了,老爷。”

弗里思走了,房间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实在讨厌,”迈克西姆说。“那爱神瓷塑还真值钱呢。再说,看到仆人们吵架我最头痛。我不明白,他们干吗来找我解决。这种事该由你管,我亲爱的。”

我抬起头来,目光从杰斯珀身上移开,脸红得像火烧。“亲爱的,”我说,“我早想告诉你,可是——可是我却忘了。事实上,那尊瓷塑是我昨天在晨室里打碎的。”

“你打碎的?那你刚才在弗里思面前干吗不这么说呢?”

“我也不知道。我不想这么做,我怕他会拿我当傻瓜看。”

“这下子他才真会拿你当大傻瓜看呢。现在你可得把事情向他和丹弗斯太太讲清楚。”

“哦,不要,别这样,迈克西姆,还是你对他们说吧。让我上楼去吧。”

“别干这种傻事。谁都会以为你怕他们哪。”

“我还真有点怕他们。不害怕,那至少也……”

门开了,弗里思领着丹弗斯太太进来。我神色紧张地望着迈克西姆,他耸耸肩,既感到事情有趣,又露出几分温色。

“丹弗斯太太,完全是一场误会。看来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把瓷塑打碎了,后来压根儿把这事给忘啦,”迈克西姆说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在我身上,使我再次感到自己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我感到脸上依然火辣辣的。“真抱歉,”我望着丹弗斯太太说。“没想到结果给罗伯特惹了麻烦。”

“太太,那摆设还能修补一下吗?”丹弗斯太太说。阁下大祸的竟是我,对此她似乎并不感到意外,那张惨白的骷髅脸冲着我,那对黑眼珠紧盯在我身上。我觉得她可能早知道祸是我闯的,而她所以责怪罗伯特,不过是为了看看我是否有胆量站出来承认。

“怕不行了,”我说。“已经摔得粉碎。”

“那些碎片呢?你怎么处理的?”迈克西姆问我。

这光景像是逼着罪犯供出作案的罪证来。我的所作所为连自己听起来也觉得太渺小,太有失体面。“我把碎片装进了一只信封,”我说。

“那你又怎么处理那只信封的呢?”迈克西姆一面点烟一面说,那口吻既像在开玩笑,又含几分怒气。

“我把它放在写字桌的抽屉里边,”我说。

“瞧德温特夫人那副模样,好像你会把她送进监牢似的,丹弗斯太太,对不?”迈克西姆说。“你是不是把信封找出来,把碎片送到伦敦去。如果碎得太厉害没法修补,那也就没法想了。好吧,弗里思,告诉罗伯特,叫他把眼泪擦干,别哭啦。”

弗里思走了,丹弗斯太太还不想离开。“我当然要向罗伯特赔个不是,”她说。

“可是从迹象来看真像是他干的。我没想到那瓷塑会是德温特夫人自己打碎的。要是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德温特夫人是不是可以亲口对我讲明,这样我可以把事情处理得当些?这样可使大家免去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自然罗,”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我不懂她昨天为什么不这么做。你进来的时候,我正想这么对她说呢。”

“也许德温特夫人还不知道这摆设的价值吧?”丹弗斯太太说着,眼光又落在我的身上。

“不,我知道的,”我可怜巴巴地说。“我担心那是非常值钱的玩意儿,所以我才这么当心,把碎片全扫拢来。”

“而且还把它们藏在抽屉的里边,藏在没人能找到的地方,嗯?”迈克西姆呵呵一笑,还耸了耸肩。“这种事只有小丫头才干得出来,丹弗斯太太,你说呢?”

“老爷,晨室里那些贵重的陈设,曼陀丽的小丫头是从来不许碰的,”丹弗斯太太回答说。

“是啊,你当然不会让她们碰这些东西,”迈克西姆说。

“这件事太不幸了,”丹弗斯太太接着说。“我想以前晨室里还没有发生过打碎东西的事儿。那里的东西我们总是格外当心。那里的灰尘一直由我亲自掸拂——我是说从去年开始。我对谁也不放心。德温特夫人在世时,那儿的贵重摆设总是由我俩一起收拾的。”

“可不是?唔——这事也没法挽回了,”迈克西姆说。“就这样吧,丹弗斯太太。”

她走了出去。我坐临窗座位上,眼望窗外,迈克西姆重新捡起报纸。我们谁也没说话。

“亲爱的,真对不起,”过了一会儿,我说。“我太不当心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只是把那些书排在书桌上,看看它们竖稳了没有,谁知爱神瓷塑就这么倒了下来。”

“别再想它啦,宝贝儿。这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我应该当心些才是。丹弗斯太太对我一定很恼火。”

“关她什么事,要她恼火?又不是她的瓷器。”

“虽说不是她的,可她为这些东酉感到自豪。想到那儿以前还没打碎过什么东西,格外叫我难受。竟是我开了这个先例。”

“与其让罗伯特倒霉,还不如是你打碎的好。”

“我真希望是罗伯特打碎的。这一来,丹弗斯太太永远不会原谅我了。”

“去他妈的丹弗斯太太,”迈克西姆说。“她难道是万能的主?你简直叫人没法理解。你说怕她,这是什么意思?”

“我并不是说真的怕她,我不常见到她,不是那么回事。到底怎么回事,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迈克西姆说:“你的做法有多离奇,打碎了东西干吗不把她找来,冲着她说:”喂,丹弗斯太太,把这拿去修补一下。‘你这么一说,她例会谅解的。可你呢,反而把碎片一块一块弄进信封,还把它们藏在抽屉里边。我刚才就说过,你的举动哪像个女主人,倒像家里的丫头呢。“

“我确实像个丫头,”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知道自己在好多方面都像个丫头。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克拉丽斯有那么许多共同点的缘故。我俩地位相当,而这也是她喜欢我的原因。前几天我去看她母亲,你猜她母亲说什么来着?我问她克拉丽斯跟我们一起是否觉得快活;她说,‘哦,那还用说,德温特夫人。看来克拉丽斯挺快活哪。她对我说:”妈,不像跟一位阔太太在一起,倒像是跟咱们自家人在一起呢。’你觉得她这话算是恭维,还是含有别的意思?“

“谁知道,”迈克西姆回答说。“不过想到这话出自克拉丽斯母亲之口,我认为那是当面凌辱。她的小屋经常乱成一团糟,还发出一阵阵煮白菜的怪味。从前那阵子,她的九个孩子都还不满十一岁,她自己呢,老用袜子裹着头,光着脚丫子,在院子那头的一块地里啪嗒啪嗒奔忙。我们差点儿没把她辞退。想不到克拉丽斯倒出落得这般眉清目秀,干干净净。”

“她一直住在婶母家,”我说,心头直觉得抑郁。“我知道我那条法兰绒裙子前片的下摆上有个污演,不过我还从来没有头裹袜子、光着脚板走路呢。”我这时才明白,为什么克拉丽斯不像艾丽斯那样对我的内衣嗤之以鼻。“也许正是这个缘故,我才宁愿去看望克拉丽斯的母亲,而不想上主教夫人那类上流人家作客吧?”我接着说。“主教夫人可从未说过我像他们自己人。”

“要是你穿上那条邋遏裙子到她家作客,我料想她怎么也不会把你当自己人的,”迈克西姆说。

“我上回去拜访她,当然没穿着那条旧裙子,而是穿了件外套,”我说。“不管怎么说,我觉得那种以衣取人的人,自己也没什么可取之处。”

“我可不认为主教夫人怎么看重衣着,”迈克西姆说。“不过,要是她看到你只敢挨着椅子外圈的边沿坐,像个找工作的小妞似地只知回答‘是’和‘不是’,她倒可能不胜诧异。我们两人在一起只作过一次绝无仅有的回拜,当时你就是那副神态。”

“我在生人面前没法不感到忸怩。”

“这我可以理解,亲爱的。可你就是不想努力加以克眼。”

“你这么说未免太冤枉人了,”我反驳道。“现在每天,每逢外出或是接待来客,我一直试着克服怯生的羞态,总是尽量显得大方些。你不理解,这对你来说丝毫不成问题,你对这种事儿已习以为常,而我呢,可没有受过专为日后应付这种场面的教养。”

“乱弹琴,”迈克西姆说。“这根本不像你所说的是什么教养问题,而是在于自己的努力如何。你总不至于以为我喜欢出门作客吧?这种事真叫人腻烦透了。但是,在眼前这个生活圈子里,即使不愿意也得硬着头皮去应付。”

“我们谈论的事情和腻烦无关,”我说。“感到厌烦的时候,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如果我只是感到腻烦,事情就不一样了。我讨厌别人拿我当一头得奖的良种母牛看待,上上下下打量个没完。“

“谁拿你上下打量来着?”

“这儿所有的人,没一个例外。”

“就算这样,那又何妨?这会给他们增添点生活的乐趣。”

“我干吗非得充当给别人增添乐趣的角色,任人评头论足呢?”

“因为这儿一带,唯有曼陀丽发生的事儿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

“那我一定使他们大失所望了。”

迈克西姆不再回答我,回过头去继续读报。

“我一定使他们大失所望了,”我重复了一遍,又往下说。“你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才跟我结婚的吧。你知道我这个人呆板无趣,不爱讲话,又没见过世面,所以这儿的人就不属对我飞短流长了。”

迈克西姆把报纸往地上一摔,猛地从椅子上站起。“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责问道。

他的脸色阴沉得异样,语气粗暴,绝非他平时说话的口气。

“我——我自己也不知道,”说着,我身子往后一靠,倚在窗子上。“我这话没别的意思。你干吗要这副模样?”

“你在这儿听到了些什么流言蜚语?”他说。

“什么也没听到,”我说。他望着我的那副神情真叫人害怕。“我这么说是因为——因为要找点话说说。别这么看着我,迈克西姆,我究竟说了些什么啦?究竟怎么回事?”

“这阵子谁尽在你面前饶舌了?”他慢腾腾地说。

“没有,谁也没有。”

“那你刚才干吗要这么说?”

“我对你说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正好想到这些,就脱口说了。我刚才恼火,发脾气了。我实在讨厌到那些人家里作客,这种情绪是无法控制的。你还要责怪我怯生怕羞。我又不是存心那样的,真的,迈克西姆,我不是故意的。请相信我吧。”

“说那些话,可不怎么特别悦耳动听,是吗?”他说。

“是的,”我说。“是的,既唐突,又叫人讨厌。”

他郁郁不乐地凝视着我,双手插在口袋里,把身子重量压在脚跟上前后摆动。“我怀疑自己娶你,是不是干了件极其自私的事,”他慢条斯理地说,若有所思。

我感到一股寒气直透心窝,心里很不是滋味。“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对你可不是个好伴侣,是吗?”他说。“我俩年龄悬殊。你应该再等等,设法嫁个同你年龄相仿的小伙子,而不是嫁给一个像我这样已虚度半世人生的家伙。”

“真是无稽之谈,”我赶紧接着说。“你知道,在婚姻上,年龄无关紧要。我俩当然是风雨同舟的终生伴侣罗。”

“是吗?我可不敢说,”他说。

我跪在窗座上,伸手搂住他的肩膀。“干吗跟我讲这些呢?”我说。“你知道我爱你甚于世上的一切。除了你,我什么亲人也没有。你是我的父亲,我的兄长,我的儿子。

你是我的一切。“

可我的话他并没听进去,径自说:“该怪我,是我催得你太紧,没让你有机会好好考虑一下。”

“我用不着考虑,”我说。“没有什么好选择的。迈克西姆,你不理解,要是一个人爱上了谁……”

“你在这里可感到快活?”他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凝望窗外,“有时候我不免怀疑。近来你人消瘦了,脸色也不好。”

“我很快活,那还用说?”我说。“我爱曼陀丽,我爱这花园,我爱这儿的一切。

要我去拜访别人我也不在乎,我不过是跟你怄气才说了那些话。只要你吩咐,我可以天天出门去作客。随便做什么我都不在乎。跟你结婚,我可从未后悔过,一分钟也没有。

这点我不说想必你也知道。“

他带着那种骇人的迷惘神情,轻轻拍了拍我的腮帮子,弯下身,在我头顶上吻了一下。“可怜的羔羊,你没享受到多大的乐趣吧?我这个人恐怕很难相处。”

“一点也不难相处,”我急切地说。“你为人挺随和,同你很容易相处,比我原来想象的要容易得多。我一向以为结了婚,生活就糟糕透啦,丈夫要纵酒,满嘴粗话,见早餐桌上的吐司没烤到家,就要连声抱怨,总而言之,很难说得上有任何动人之处,说不定身上还有一股难闻的怪味。而你全然不是这种模样。”

“我的老天,但愿我不是这样,”迈克西姆说,脸上露出了笑容。

趁他微笑的当儿,我也微微一笑,拿起他的手吻了一下。“说我俩不是情投意合的生活伴侣,有多荒唐,”我说。“不信你瞧,咱俩每天晚上都坐在这儿,你看书读报,而我呢,就在你身边编结毛线,多么相配。我们简直像一对已经白首偕老的恩爱夫妻。

我们当然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们当然是快活的。可是听你说起来,好像我们做了什么错误决定似的。迈克西姆,你没有这个意思,是吗?你知道我们的婚姻是美满的,真可谓是天赐良缘,是吗?“

“要是你这么说,那就好啦,”他说。

“不单是我,你也是这么想的,是吧?亲爱的。这不单是我一个人的想法吧?我们很快活,是吧?非常非常快活。”

他没有回答我。他的眼睛还是凝望窗外。我握着他的双手,感到嗓门干涩,简直透不过气来,眼睛也感到火辣辣的。我心想,天哪,我们俩好像是在台上演戏,过一会儿就要幕落,我俩将朝观众鞠躬,然后走下舞台卸装。这决不可能是迈克西姆和我真实生活中的一个瞬间!我又在临窗座位上坐下,放开他的双手。我听到自己用一种冷若冰霜的声调说:“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们生活得不愉快,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岂不更好。我并不希望你言不由衷。我宁可走开,不再跟你在一起生活。”这席话,自然并非出于真心,这是舞台上那个姑娘的台词,而不是我对迈克西姆说的真心话。我在暗自勾勒那个角色该由什么样的姑娘来扮演,她该是:高高的个儿,苗条的身材,敢作敢为。

“嗳,你干吗不回答我呢?”我说。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望着我,记得我们去海滩的那天,弗里思送茶进来时,他也曾像现在这样。

“叫我怎么回答你呢?”他说。“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如果你说我们是快活的,那就别再往下说啦。这事我实在说不上来。我相信你的话。我们真的很快活。这不就好了?我们意见一致了。”他又吻了我一下,走到房间的那头。我还是直挺挺地坐在窗旁,双手揣在怀里。

“你这么说是因为你对我失望了,”我又说。“我这个人不善交际,手足无措,不懂衣着打扮,见了生人又欠落落大方。我在蒙特卡洛就曾提醒过你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

现在你倒嫌我同曼陀丽的气派格格不入了。“

“别胡扯,”他说。“我可从来没说过你不懂衣着打扮,或是不善交际。这都是你自己的想象。至于怯生嘛,我已对你说过了,你会摆脱的。”

“我们争论来争论去,”我说。“还是兜了个圈子回到原处。所以会引起这场风波,无非是因为我打碎了晨室里那尊爱神瓷塑。要不然,就根本没这回事,说不定这时我们已喝完咖啡,到花园里散步去了。”

“噢,那尊该死的瓷塑,见它的鬼去,”迈克西姆不耐烦地说。“那玩意儿是不是碎成齑粉,你难道真以为我在乎吗?”

“那不是价值连城的古玩吗?”

“谁知道呢。我想是吧。我确实记不起了。”

“晨室里的摆设是不是都很贵重?”

“大概是吧。”

“干吗家里的贵重物品全摆在晨室里?”

“我不知道,也许因为那些玩意儿摆在那儿是适得其所。”

“那些摆设一直就放在那儿的吗?你母亲在世时就在那儿了?”

“不,不,我想不是的。原先它们分散在宅子各处。我记得那几把椅子原是放在杂物房里的。”

“晨室是什么时候布置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在我结婚的时候。”

“那么爱神瓷塑是在那时候放在那屋里的罗?”

“是这样吧。”

“也是从杂物房里找出来的吗?”

“不,我想不是的。这个嘛,实际上是件结婚礼品。吕蓓卡对瓷器很在行。”

我没有朝他看,开始修挫起指甲来。他提到那个名字时竟那么自然,那么镇静,口气是那么轻松,过了一会,我飞快瞥了他一眼,看见他站在壁炉旁,双手插在口袋里,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前方。我暗自说,他是在想吕蓓卡;他在想,多奇怪的机缘,我的结婚礼品竟把吕蓓卡的结婚礼品毁了。他在想那尊瓷塑,回想是谁送给吕蓓卡的。他在脑海中重温收到邮包时的情景。吕蓓卡如何兴高采烈。她对瓷器很精通。也许她跪在地上,撬开那只装瓷塑的小匣子,这时他走了进来。她一定是抬起头来,朝他看一眼,接着莞尔一笑。“你瞧,迈克斯,”她一定会这么说。“给我们寄什么来了,”说着就把手伸进刨花填料中,拿出一具以一条腿站立的、手持弓箭的爱神塑像。“我们把它放在晨室里吧,”她一定是这么说的,而他呢,也在她身旁跪下来,于是两人一起赏玩那尊爱神。

我还是一个劲儿修锉自己的指甲。指甲难看得不成样子,活像小学男生的指甲。指甲根处的表皮长过了头,不再呈半月形。拇指甲几乎被咬得陷进肉里。我朝迈克西姆瞥了一眼,他仍站在壁炉前。

“你在想什么?”我问。

我的声音沉着而冷静,然而,心儿在胸口怦怦乱跳,脑海中苦恨交加的思潮起伏不已。他点了一支烟,虽然我们刚用过午饭,可他已在抽那天的第二十五支烟了;他把火柴往空荡荡的炉堂里一扔,然后捡起报纸。

“没想什么。怎么啦?”他说。

“哦,我也不知道,”我说。“你神情那么严肃,那么恍惚。”

他漫不经心地吹起口哨,夹在他手指缝里的那支烟卷被扭弯了。“事实上我不过在想,他们是不是选中塞雷板球队,让他们在奥佛尔球场上和中塞克思队交锋,”他说。

他重新在椅子上坐定,把报纸折起。我转脸朝窗外望去。不多一会,杰斯珀来到我跟前,爬上我的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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