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我在旅馆房间里,打开一本平装的《圣徒字典》信手翻阅。我发现自己在看圣玛莉·科雷蒂的故事。她一八九〇年出生于意大利,十二岁时,有个年轻男子开始向她求爱。后来他企图强暴她,以死威胁她听命于他。她不肯,他便杀了她,拿刀在她身上一刺再刺。她二十四小时之后死去。
经过八年毫无悔意的囚禁,杀她的凶手萌生忏悔之心,我读到。服刑将满二十七年时,他被释放。一九三七年圣诞节那天,他想尽办法要和玛莉的寡母并肩共领圣餐。从此以后,他一直是要求废弃死刑的人最常引用的案例。
我永远能在那本书里找到有趣的东西。
我到隔壁去吃晚餐,但没什么胃口。服务员说要把我吃剩的牛排打包,我告诉他不必费事。
我绕过拐角走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在后头角落里的桌子。几天前一切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凯尔·汉尼福德礼拜二走进我的生活,而现在是礼拜六。感觉上好像远远不只这么几天。
对我来说,一切是礼拜二才开始的,但事实上,事情的起始远早于那天。我喝着波本咖啡,心想到底能回溯到多久以前。在过去的某一点上,这一切或许就注定要发生,但我不知道那点究竟是什么时候。有那么一天,理查德·范德普尔碰到温迪·汉尼福德,这当然可以算是某种转折点,但也许他们各自的结局早在那天之前就已成定局,他们的碰面只是要促成最终的结果。也许一切要归源于更早以前——罗伯特·布洛死在朝鲜战场那天,玛格丽特·范德普尔在浴缸切开静脉的时候。
也许是夏娃的错,谁叫她乱吃苹果,制造麻烦。让人类得到分别善恶的知识,以及经常做出错误抉择的能力。
“请小姐喝杯酒?”
我抬起头,是特里娜。她没穿制服,脸上的笑容在研究过我的表情后逐渐消失。“嗨,”她说,“你神游哪儿去了?”
“内太空。”
“想一个人静一静?”
“刚好相反。你是不是要我请你喝一杯?”
“刚才是有过那么个念头。”
我招手叫来服务员,为她点了杯威士忌苏打,我也一样。她谈到前一天晚上侍候了几个阴阳怪气的顾客。我们边聊边喝,叫了好几回酒,然后她伸出一只手,指尖轻抚我的下巴尖。
“喂”
“啊?”
“你神色不对,有麻烦吗?”
“今天过得糟透了。我飞到州北部,谈了场不太愉快的话。”
“是你前不久跟我讲过的案子?”
“我跟你讲过?嗯,大概吧。”
“现在想谈谈吗?”
“或许待会儿吧。”
“好。”
我们坐了一会儿,没说什么话。这儿礼拜六一向很安静,今天也不例外。有两个孩子进门,走向吧台。我不认得他们。
“马修,有什么不对吗?”
我没回答。酒保卖给他们两盒六罐装的啤酒,他们付钱离开。我吐口气,我不知道自己刚才一直屏着气。
“马修?”
“只是反射动作。我以为他们要抢劫,最近神经绷得太紧。”
“噢。”她的手覆上我的手。“天晚了。”她说。
“是吗?”
“有点。你陪我走回家好吗?过几个路门就到了。”
她住在第九和第十大道之间的五十六街上,一栋崭新建筑的十楼。门房勉强抖起精神拋给她一个微笑。“我有些酒,”她告诉我,“而且我煮的咖啡绝对比吉米高明。跟我上去吧?”
“好。”
她的公寓是工作室,一个很大的房间,挖进一方凹室摆张窄床。她告诉我外套挂哪里,然后放了张唱片。她说她已经在煮咖啡,我说我不想喝。她为我俩倒了酒,然后蜷坐在一张红色的厚绒沙发上,我坐在一张有点磨损的灰色扶手椅上。
“好地方。”我说。
“快要有点样子了。我想在墙上挂些画,有些家具以后也得更新,不过我现在住得还算喜欢。”
“你在这儿多久了?”
“十月搬过来的。我本来住上城,实在很讨厌每天坐出租车上下班。”
“你结过婚吗,特里娜?”
“结了将近三年。我已经离婚四年了。”
“跟前夫还见面吗?”
“我连他住哪个州都不知道。我想他应该是在东岸,不过我不确定。干嘛问?”
“只是随便问问。你没小孩?”
“没有,他不想要。后来处不下去了,我很庆幸还好没生。你呢?”
“两个男孩。”
“一定很不好带。”
“不知道。有时候吧,我想。”
“马修?要是刚才真是抢劫的话,你会怎么做?”
我想了一下,“什么也不做,或许。的确是没有什么我能做的。怎么了?”
“你没看到你自己的表情,好像随时准备扑过去的野猫。”
“反射动作。”
“当了那么多年警察的结果。”
“大概是吧。”
她点上一枝烟。我拿起酒瓶为我们两人再添些酒,然后坐到她旁边的沙发上,讲起温迪和理查德。几乎什么都讲。我不知道是她是酒还是两者的结合,总之突然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讲起这件事,而且觉得非讲不可。
我说:“难就难在得知道能告诉他多少。他怀疑是他对她造成伤害,不管原因是他克制住了对她的感情,还是他曾不自觉地想引诱她。我跟他一样也没法找出答案。但还有别的事。命案,他女儿是怎么死的。关于这个有多少是我能告诉他的?”
“呃,那些他统统都知道了,不是吗,马修?”
“他知道的是他想知道的部分。”
“我不懂。”
我动了动嘴唇,但又放弃了。我往我们的杯子再倒些酒。她看着我,“想把我灌醉?”
“想把我们两个都灌醉。”
“我看已经开始起作用了。马修……”
我说:“很难决定自己的权限到底在哪里。我想我大概是在警界待太久了吧,也许我不该离开。你知道我那件事吧?”
她移开视线,“好像听人说过。”
“呃,如果没碰到那件事,我是不是迟早也会离开呢?这点我一直都在疑惑。当警察非常安全,我不是说工作稳定那种安全,我是指感情上的安全。不会碰到那么多问题,而真要碰上的话,也都有很明显的答案——至少当时看来是这样。”
“听我说一个故事。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也是发生在格林威治村,女主角二十多岁。她在她的公寓被人奸杀,尼龙丝袜绑在她的脖子上。”特里娜打个哆嗦。“那次没有马上破案,没有人浑身沾着她的血跑到街上招摇。那种案子你就只能不断地挖,调查每个冲那女孩吹过口哨的人、那栋大楼的每个人、跟她在工作上有过接触的人、在她生活里扮演过任何角色的男人。老天、我们起码找了几百个人谈过。”
“呃,有个男的我从开始就很怀疑,浑身横肉的狗杂种,是她那栋大楼的管理员,当过海军,因为行为不检被踢出来。我们有他的前科记录,两次攻击别人被抓,但都因为被害人拒绝上诉,没有受审。两个案子的被害人都是女的。”
“所以我们有很好的理由,把他的身家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我们说到做到。而且我跟那狗杂种谈得越多,就越肯定是他干的没错。有时候你就是知道。”
“但他有很好的掩护。我们判定死亡时间是在某一个钟头之内,但他妻子口口声声发誓他一整天都没离开她的视线,而我们也没有证据推翻她的说法。没法证明他在命案发生的那段时间去过那女孩的公寓,完全无能为力。连个他妈的指纹都没有,而且就算有,也等于没有,因为他是管理员,他有可能是去修水管或什么的才把指纹留在那里。我们啥也没有,一丝线索都没。我们知道他是真凶的唯一原因是我们就是知道,没有哪个地区检察官会蠢到根据这个理由找陪审团审这案子。”
“所以我们只好去调查其他每个有那么半点可能的人。当然,我们毫无进展,因为根本没有地方可以推进,于是那案子就被归入‘开放档案’,意思是我们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案,意思也就是它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已经结了,因为不会有人还去管它。”
我站起来,走到房间另一头。我说:“不过我们知道是他干的。都快把我们逼疯了。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杀人不偿命吗?比大家想的要多多了。而这个拉德尔,我们知道他就是凶手,可是我们动不了他。他就叫这名字,雅各布·拉德尔。”
“案子归入所谓的开放档案以后,我跟我的伙伴还是放不下,每天总要提上一回。后来我们跑去找这个拉德尔,问他有没有测过谎,你知道这种测验吧?”
“嗯,电视上看过。”
“用测谎器。我们对他非常坦白,告诉他他可以拒绝,也告诉他测验结果不能列为不利于他的证据——的确是不行。我不知道这种规定合不合理,不过法律是这么说的,我们也没办法。”
“他同意接受测验。别问我为什么,也许他是怕拒绝的话太可疑,虽然他应该知道我们他妈的本来就认定是他杀了她,不管测不测验,他都脱不了嫌疑。也可能他是真的以为他可以胜过机器。反正他做了测验,我们找来最好的测谎员帮忙,测验结果跟我们想的完全一样。”
“他有罪?”
“毫无疑问,他就是有罪,可是我们又能怎么样?我告诉他机器说他说谎。‘呃,那些机器偶尔总会出几个错啊,’他说,‘这回它就出了错。’然后他就看着我的眼睛,他知道我不相信,也知道我他妈的拿他没办法。”
“老天。”
我走回去,又坐在她旁边。我喝了些酒,眼睛闭上一会儿,回忆起那狗杂种的眼神。
“你们怎么做?”
“我跟我伙伴讨论半天,我的伙伴想把他推到河里。”
“你是说杀了他?”
“杀了他,用水泥封起来,然后扔进哈德逊河。”
“你一辈子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不知道。当初我有可能也同意这么做。你知道,是他干的,他杀了那女孩,他再干一次的机率实在很大。妈的,也不全是因为这个。知道是他干的,知道他知道我们知道是他干的,然后还要把这个混帐放回家。好像只有把他扔进河里才能出我这口气,要不是想到了更好的办法,我弄不好真会动手宰了他。”
“想到什么?”
“我有个朋友在毒品侦缉组。我告诉他我需要海洛因,要很多,我也告诉他以后全都会拿回来。有一天下午拉德尔和他妻子都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溜进去栽賍。我把毒品塞到毛巾架里头,放进他的马桶浮球里,我把那鬼玩意藏在每一个我能想到的明显目标里。”
“然后我去找我毒品组的朋友,告诉他我知道上哪儿可以来个他妈的大丰收。他一切照手续来,拿到搜查令,拉德尔那时候在州北的达莫拉城,他什么也不知道。”我忍不住要笑。“审判后判决时,我到牢里看他。他唯一的辩解是他根本不知道海洛因怎么会跑到他家的,不用说,陪审团没有为了这句话整晚睡不着。我去看他,我说:‘你知道,拉德尔,可惜你没法去测个谎,不然还真能说服人家你不知道毒品的来路。’他只能瞪眼看着我,因为他知道他是被谁害的,这回可是换了他拿我们没辙。”
“老天。”
“结果是二十比十判他私藏毒品准备脱手。服刑大概三年的时候,他跟别的囚犯因为小事情打架,被一刀捅死了。”
“老天。”
“问题是,你会开始想,你到底有多大权力可以那样扭转局面。我们有权利陷害他吗?我无法想像让他逍遥法外,总得想个法子定他的罪吧?要是办不到的话,我们有权利把他扔到河里吗?这个问题我更没法回答了,我想了很久。对与错之间总该有条界线,可是实在很难知道该划在哪里。”
过了一会儿,她说快到上床时间了。
“我这就走。”我说。
“你想留下也可以。”
我们还挺配的。有那么一会儿,所有难解的问题都不见了,躲在阴暗的角落。
完事后,她说我应该留下,“我们可以一起吃早餐。”
“好。”
然后,她睡眼惺忪地问:“马修?你刚刚说的那案子,讲到拉德尔?”
“怎么?”
“你为什么会想到要说这个?”
我有股冲动想说出来。不过我可得守住关口,就像我也隐瞒了凯尔·汉尼福德一样。
“只是两个案子有一些共同点,”我说,“同样是女孩在格林威治村被人奸杀,联想到
而已。”
她模模糊糊嘟哝些什么我没听懂。我等她睡沉了以后,赶紧溜下床,穿上衣服。我走过几个路口,回到我的旅馆房间。
我本以为我会失眠,结果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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