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很幸运,暴发一笔横财,在杀虫无数之后拣了个祈祷头盔。佛法讲究个因果报应,说的是,人是有孽缘的。如果杀生太多,日后就要回报。比方说,杀了太多猪,下一世会变成一只猪。小时候我母亲不许我吃鱼籽,就是因为一个鱼子好比一条鱼,怕我吃多了来生变成一条美人鱼。我常猜想传奇里的职业杀手,一定是信佛的,以为自己的名字被血染之后,下生还会投胎做人。每次打完虫子,看见其尸骨成山,我都暗念阿弥陀佛,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报应,你报应那个网管君不见好了。确切地说,我的奋斗史是踩着虫子的尸体往上爬的。

那天我也很不幸,自从来了那个头盔以后,总被人追杀,追得我穷途末路。我讨厌杀戮。在我赤贫的时候,有好事之人杀我取乐。我于是暗下决心,等以后功成名就了便向他们讨回公道。每天嚼菜根,熬灯油,不眠不休,一个月下来饿瘦了一圈,只为报仇血恨。很不幸,等我爬到可以穿轻盔的时候,仇家们都换重盔甲了。我于是恍然大悟,前进的道路上没有休止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是每天生活在仇恨中,还是该快快乐乐地活着?于是我不再困扰,撕了那张密密麻麻的写满仇家名字的黑名单,开始了我手刃虫子的生涯。

就在那一刻,他闯进了我的视野。如果说神仙也有暴力倾向的话,我赞同。看看那个顽皮的小黑手党丘比特吧!每天提着他的弓箭百无聊赖地四处乱射,用英文来解释我们叫做“randomshoot”。他只图一时的有趣,全然不管被迫将两颗心绑在一起的旷男怨女从此衍生出一世的纠葛。我相信,丘比特就在他闯入我眼帘的那一瞬间又开始漫无目的地瞄准了。

他看到我的时候一定心生同情,我被一群虫子追得抱头鼠窜。于是,大侠忍不住出手相救了。就在他扬手的一刹那,我愕然。你一定没有看过我吃惊的表情。通常我吃惊的时候,下巴是张着的,因为忘记吞咽而有可能口水直流。我直愣愣地盯着他,任凭虫子伺机报复,不断啄我。对我而言,他简直是个人妖。

他穿着一袭令我心仪的翠绿战袍,外披着凝重的黑色斗篷,矫健的体形如佐罗。不过,搞笑的是他挥手发出个符来,身后还跟着个通体透明的骷髅。我于是坚信他是练战士不成,自宫后的人妖道士。

我原本想骂他的,如果依了我的个性:“谁要你来帮忙?臭道士?我只是把自己当成个虫引子,让他们排排队,炼我的地狱火的!”我喊道士的时候前头一定有个前缀——臭。在我眼里,道士与和尚没什么区别,都是吃素拜佛的,而且干些神神叨叨的事情,老召唤个骷髅打那个可怜的机器人守卫,或是把人变得通体油绿,如传奇里的农民在种蔬菜。农民与大粪接触,所以道士理所当然要加个臭字。但此刻我骂不出口,因为关于他的身份,我很困惑,不知道该喊他大侠还是臭道士。

我第一次看见披着战袍的战士起,我就一厢情愿地陷入单相思了。我下定决心,非战士不嫁。瞧他们的神气!跑都跑得那么帅!有时候我也困惑,我究竟是爱那个角色,还是爱那套令我心神荡漾的衣服?

唉!我只能说,这都是命啊!他利用了我的心理脆弱,披了件战袍,迷惑了我的视野,动摇了我的芳心,却是扮猪吃虎,骨子里是个臭道士。不得不说他是披着羊皮的狼。如果我以后有了女儿,我一定要把这次令我沮丧的经历告诉她,然后不忘叮嘱一句:“下次看见战士的时候,一定勿忘掀开他的衣角,看看是不是藏了个符,如果是,不要跟他搭讪。那套把戏早在你妈妈年轻的时候就有人玩过了。”

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你,你……你贵姓?”“太阳。”“哪……哪……哪里来的?”“盟重。”“你的衣服好漂亮,可不可以让我摸摸?”他愣住了,随后很高兴地笑着说,我也是因为喜欢这袍子才换的。唉,这个可怜的家伙,在不知不觉中就掉进了我挖了一百年,早已经结了蜘蛛网的陷阱里。男人也是虚荣的,一句赞美的话他就找不着北了。于是他糊里糊涂地就跟着我颠儿了。

我早就想找个伴儿同闯江湖了。我是怕寂寞的,一个人打打虫子,训训羊,好无聊的。但我出身名门,我爹是绝对不允许我一个姑娘家家独自出门混的,所以我学当年的祝英台,还有诸多的可歌可泣的富家小姐们,是化了个男儿妆出来的。我出门前,丫鬟丁丁嘱咐我,小姐啊,你这一装扮,貌比潘安,这天下的臭男人是不会打你的主意了,但对那些个姑娘们,你可要防备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千万别开口说话。你一张口,就暴露了你的身份了。女人都是长舌妇,你的舌头尤其长。话多。我之所以敢违背老爷的话,放你出门,实在是每天被你聒噪得受不了了。

我很无奈,虽然我是小姐,但我是坚持真理的小姐,如果丫鬟说的没错,我也不能扇她的嘴巴,她说的毛病我也知道。和我同期修炼的魔法师有的都出魔法盾了,而我还停留在大火球的初级阶段。原因是:一,我贪财。当初选择魔法师的职业是因为女孩子家家的整天拿把斧头砍人很不雅观,而道士的工作又太复杂,我做不了。踏上了魔法师这条贼船之后我才知道要了我的小命。这大约是最花费钱的职业了。每次要我掏钱买魔法我都肉痛!那都是我累死累活,每天不吃不喝奔波几十里地打死无数多的虫子挣来的呀!药店的老板都认识我了,每次那个买药时又咬牙又跺脚,鼻涕眼泪一大把,买完20瓶后还扯着老板腿喊“买20送一吧”的那个吝啬鬼就是我。我没什么癖好,就喜欢数钱,每天掏出钱来摆成一堆一堆,听见那叮叮铛铛的响声,我就眉开眼笑。所以,我级别不高,却敛了不小一笔钱。我还从不乱花,到是常去逛铺子,却只问了价,然后背过身去吐口吐沫暗骂:“这么贵!”再换回一副笑脸,冲铺子的老板说:“大爷我有的是钱,却是看不上眼你的货。告辞!有好东西的时候知会一声!”当然从没哪个铺子的老板知会过我,因为他们都知道我的衣服都补了好几百回了也不去买新的,寒碜到叫人不忍看一眼。

我老不长级的第二个原因是:我话太多。我喜欢见谁就拉人家聊。有时候看人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我还撵着人家说话。当然传奇里的大部分工作者们都可以评先进的,他们知道把宝贵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练级事业中去,惜口水如金,通常对我不理不睬。若是不小心碰上个当天练级练乏了的人,我们索性找个空旷的地儿,脱了鞋子垫在屁股下,拉开架势聊开了。虫子从我身边经过,我也懒得用魔法,只用我手中的偃月慢慢把它凌迟至死,这样我好腾出手来和对方笔谈。曾经有一次因为聊天太兴奋,两个20级以上的大侠被迫用逃跑卷逃离了聚集上百只虫子的虫窝。别人聊天偶尔为之,我却视之为事业,因此光见人家又换衣服了,又换武器了,又换首饰了,而我总一无所有。

言归正传,说说我的太阳。他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话少,但知道适时答茬。比较可爱的一点是,当他打算跟我说话的时候,就背对着墙站上一会儿,好像撒尿的样子,然后蹦出一句话。我嘲笑他智商太低,不会一手画方一手画圆。他有个宝宝,是形影不离的那个笨骷髅。我说宝宝笨并无贬低他的意思,完全是实话实说。据说他的宝宝的级别已经相当于一个会半月剑法的战士了,可我不得不说,太阳在训他的宝宝的武功的时候,忘记顺便搞点智力开发了。宝宝曾数次救我的命,在我飞快打字叫救命的时候,是宝宝孤身冲进猪窝,以他的骨架之躯顶住了猪对我大不敬的攻击。我本想说是他的血肉之躯的,可惜他无血无肉。但有时候宝宝就显得很笨拙或者是蓄意消极怠工。反正当太阳冲进屋里大战老鼠或是野猪的时候,宝宝就像个闲人一样,抱着一把斧头在墙外来回溜达,冒充守卫。唉!

宝宝另一个笨的地方是他不会吱声说:“+++”。得太阳给他头上挂个小棒棒,看看他是否伤筋动骨了。太阳疼他的宝宝疼得不行,有一次曾因为要保护宝宝而眼睁睁看我被猪咬死,临死前我愤然喊着:“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要与你宝宝同行。”但是我忘记了这是传奇,显然我是有来生的,而且很快我就又与宝宝同行了。没办法,谁让我看上了太阳呢?

太阳好像信教了,入了一个什么会。起先我是不知道的。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不会理他。因为我是无信仰人士,信奉自由,我连自己丢了性命都不为自己而战,难不成还为别人卖命?他好像还在那个教会里担任了类似于总经理助理之类的职务,但他们称为护法。第一次看见他们会里的人见面,我觉得很好奇。他们招呼对方的方式都一样,先劈对方一刀以引起注意,然后“哈哈”仰天长笑。接着,对方就会说:“我倒……”而他会回答:“晕!”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他们行会的联络暗号,如果是,我想,也许他们的会长以前是个酒鬼出身,乃至所招部下每天都晃悠着走,不是晕就是倒。我不敢对太阳说如此不恭敬的话,因为若惹恼了他,他取我小命有如囊中探物。但强权可以压抑自由的言论却无法压制自由的思想,我想想总可以吧?所以表面上我虽然恭敬有加,骨子里我却常常嘲笑他。嘻嘻!

夕阳别样红——我看我看太阳的脸

和太阳幸福的日子并不长久。很怀念那段你侬我侬的日子。两个人携手去打猪,打蛇。奇怪,爱情的光环下,小动物们都温柔而少见了。两个小傻傻拉着手在丛林里或是猪圈里转来转去,即便不长经验就乱跑跑也是快乐的。在我成功跳到22级的时候,我开心地对太阳说:“明天我要换新衣服了,不要认不得我哦!”他拉着我的手,端详着我蓝色的轻盔说,好呀,看看你换了衣服有什么不同。今天你先飞,我看着你飞。

我很窘迫,站在他眼前期期艾艾,嗯嗯哑哑扭捏着不说话。最后鼓足勇气说:“我飞了,不过你不许笑我。”他说,这有什么可笑的?“哼!”我皱皱眉头说,“我怕你看见我的底裤。”然后拍拍他头,说,“走了。”我在练我顺移的功夫。但通常练这种功夫的时候我都找个僻静的角落。因为实在很丢我大侠的面子。最多的一次,唉,大约总共试了上百次,把4瓶魔法都喝了才飞走的。果然,在我装模作样冲天举了两次手,大喊:“我是希瑞,赐予我力量吧!”然后原地不动地立正着以后,他当场晕厥,活活笑倒。

第二天,他到处找我,说,你在哪里?我不敢见他,我真的觉得身上这套魔法长袍很难看很难看,拖沓而窝囊,感觉上是身穿燕尾服脚踩解放运动鞋。好后悔这身装扮。早知道以后会碰上太阳,应该当初应不应该女扮男装的。看到其他女魔法师火红的头发和如藏袍般艳丽的长袍还有脚下的高跟鞋走起来咯噔咯噔,优雅如天鹅一般,羡慕得不行。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女人期待自己貌美如花,否则每天头顶锅灰,脚踩稀泥也不觉得难堪。

某夜,我们一起去打猪。我突然大叫,快看!那里有个裸奔的!他说,裸奔奇怪吗?我说,我喜欢呀!就喜欢看男人光膀子,很雄性的样子!我喜欢肌肉。突然间,太阳站着不动了,赤条条站在我眼前,坦然说,让你看个够,不许看别人的了。我觉得尴尬起来,不习惯和男人如此亲近地面对面,对未来发生的事不可预测。幸好传奇里没有设计共赴巫山云雨的情节,否则我一定迷惑在他宽宽的肩膀之下了。对于意乱情迷,我会以谑笑的方式化解,捂着嘴巴哈哈笑着说:“此脱非彼脱,你这是东施效颦。你怎么一身排骨?我还看见你灰色的小裤衩上有一个洞!”原本浪漫的表白就这样被我糟蹋了。他沮丧地穿回衣服说:“隔着电脑都知道我是排骨,妖精!”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定在原地,眼波柔媚如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低低说:“其实,我喜欢排骨。”我知道他听不见,我只是不想告诉他罢了。

有太阳宠着我,护着我,我觉得自己比以前调皮多了,不再是见人就躲,见怪先跑了。我总是撒开了我的长腿四处跑着,太阳在后面边追边心疼地说:“别跑太快,回头把怪都招来,伤了你。”我嬉笑道:“我是猪引子,跑一圈去勾他们的口水,然后招来打你。”他苦笑道,最毒妇人心。

他气喘吁吁地跑到城门口,两眼冒着光,满脸的兴奋,说:“猜我带什么好东西来了?”我说,你别是贿赂了网管,偷了一朵玫瑰吧?他双手捧过一本书:爆裂火焰。我的眼睛如僵尸洞的僵尸般开始放电了:ZZZZZ……这本书我想了好久了,上次无限羡慕地跟太阳说,人家的爆裂火焰好绚!像烟花!他却喃喃道:“爱如烟花,只开一瞬间。”却没想到他存了心去找来送给我。我无以回报,便说,送你一个祈祷头盔吧,希望你长命百岁。这一天,我们交换了信物。

像太阳那样疯狂——我和太阳的爱情故事之三

“去打祖玛!”我越来越胡闹了。因为太阳老由着我疯。我哭他便静静看着我,不说话,我笑,他就开心地摸着我扬起的嘴角,并将他的手指划过我唇边荡漾的酒靥。

有了太阳,我去了很多未名的世界。看他打仗是一种享受,上下翻飞着。首先他会发出个符确认战斗的目标。宝宝是愚木疙瘩,不告诉它战斗的方向它就如呆头鹅般没有眼色。我认识宝宝那么久了,它都不记得我,在它眼里,只太阳是上帝,我被攻击得再狼狈,没有太阳的指令,它视而不见。倒也好,不是个惹是生非的家伙。我有一次气急,问太阳,你有没有告诉宝宝,我是你的那个那个……见我就亲卿如晤?太阳故意逗我,你是我的什么什么?我翻他白眼,哼!想骗我的话!

太阳一面战斗,一面不忘罩着我,让绿色的光芒缠绕我的头顶或是将我隐身,欺负那些近视的怪物。我呢,就很阴险地躲在僻静角落装神弄鬼,口中喃喃念咒:“天灵灵,地灵灵,火球闪电替我行!”如果怪物被我打烦了,抽身追我,我就一蹦一跳地跑了,还要气死那些个怪物:“你打不着我,你打不着我!”大部分怪物我想一定不是被我们砍死的,而是郁积攻心,脑溢血活活气死的,士可杀不可辱。而我只凭三寸不烂之舌,光侮辱侮辱他们,他们就咯儿屁玩儿完了,省得浪费我的武器了,修一下好贵的咧!

打什么我都不会死了,觉得不刺激,就约太阳去打祖玛。太阳说,等等,我得多带几个人,那可不是好玩的地方。你先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速速逃掉,不可恋战,还有,去买装备的时候不要带太多东西,一会儿万一有了意外,掉一地东西。记住了?我的小傻瓜?眼底的温柔下却是诀别的悲哀。当时我不懂。无知者无畏。在我眼里,天大地大却不如我的太阳最老大。他那么神勇,什么东东扛不住?上次路上碰见一个战士,自称练成了金钟罩铁布衫,我根本不信,就问:“哼!吹牛!你打得过我的太阳吗?”他一愣,问太阳是谁?我哈哈大笑,说,“太阳是最厉害的臭道士,可以把你变成蔬菜,也可以把你变成苹果,看他心情。”太阳的下蛊术有两种,绿的我叫蔬菜,红的我叫苹果。那战士茫然地站在那里,最后一头雾水地说:“神经病。”99csw.com

我们一行四人,踏上了远征祖玛的艰险历程。

边走我边唱:“唐僧西行咚了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了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后面跟了个沙和尚……”我因为跑得快,在最前面。太阳负有保护女皇的使命,紧跟我后,那个被骂做猪八戒的兄弟不爽了,说:“你哪来那么多废话?”我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吓得依在太阳身边不做声了。太阳疼我,看不得我憋着不声响。我曾经郑重跟太阳说过:“我可以不吃饭,但绝对不可以不说话。”他怕我憋出毛病来,便跟同行的兄弟说:“你担待她,她是个丫头。”这次,我看见别人瞪我的眼光如瞪怪物。我赶紧扶住头上的帽子,缕一缕嘴边贴的小胡子,正色道:“胡说!我明明是七尺男儿!”一不小心,胡子没粘牢,掉下来了,我慌里慌张蹲下去捡,这个可恶的魔法长袍尺寸不服帖我,比着男人的样子做的,前襟短,后襟长,又松松胯胯,蹲下去的时候,我收拾在香囊里的宝贝,什么口红啊,胭脂啊,还有袖子里藏的贴画呀,和我上次去打虫收的一大堆贝壳和鹅卵石都掉了一地。我更忙手忙脚了,满脸通红。“哈哈哈……”周围一阵爆笑。那个“猪八戒”走过来,憋不住嘴边的笑,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兄弟,下次把肚兜藏好,装男人得像个男人的样子,系袍子的裤腰带别打蝴蝶结了,一会散了,你衣服下的秘密都一览无余了。”说完还故作色迷迷地在我胸部瞟了一眼。可恶!我最讨厌人家把我当女的了!

打了几个祖玛战士,觉得稀松平常,没什么呀?不过打的时间久点,三个大侠加一个道士,一色儿的重装备,好比杀鸡都背着宰牛刀。每打死一个,我就叫:“没什么嘛,没什么嘛!”

太阳一反平日的宠爱,很少搭理我,却一直说,小心。我若跑太快,他立刻阻止我说,不行,一会儿战士都出来了,扛不住。我少不更事,依旧淘气着,还说,我倒要看看那祖玛战士究竟是几头几臂。危险正在向我们逼近,而我茫然无知。

当我到了一个大厅,看见满目疮痍,四周的残垣断壁,墙上的灯火幽幽暗暗发着惨淡的光芒,间或三两声猫叫的时候,我忍不住放声高歌:“沧海一声笑……”也许我的声音太大,也许惊怒了殿堂的神明,一大堆蝙蝠蛾子,祖玛战士向我们四人包抄过来。“跑!”太阳率先冲进了妖魔鬼怪的阵营,在混战开始之前,他回头冲我大喝一声,眼里无尽的绝望与依恋。在他回头的一刹那,我理解了焚身以火的凄美与壮丽。他在以他的血肉之躯为我和同伴们赢得逃跑的时间。大厅的空气抑郁而沉闷起来,压抑得我无法抬头。怪物们咆哮着,狞笑着,伏在我心爱的太阳身上压榨着他的血与肉。我很少看见他为自己加血,因为他说已经没什么怪物可以伤他了。而此刻,他根本不动用他的武器,只不停挥着手,苟延残喘着他不多的生命。我看见了,生的意志在他生命中如蚕丝剥茧般慢慢抽去。他只在补血的瞬间,悲哀地用眼神求着我。我知道,他无法跟我说话了,他只想求我,快走,我的爱。

另两个战士也大无畏地跳进了包围圈。他们是生死与共的朋友,经历了无数的战事。生与死的考验历练出的感情,远胜于我这风花雪月般的无病呻吟。他们都知道此趟是无归的,却义无反顾。

我曾是那样一个娇弱的女子,看见猪来了,抱着头大叫:“猪啊!救命啊!爹呀!娘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用了逃跑溜了。太阳嘲笑我,说我用的最准确的功夫就是逃跑。其他功夫,在打仗的时候就手忙脚乱,永远是该用闪电的时候用火球,暴烈火焰只被我当夜晚照明的蜡烛使用。

我恐惧,我真的惧怕死亡,我不要让自己躺在地上,任人从我的躯体上践踏过去,仿佛我只是一堆尘土。但我现在知道,死是可怕的,但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在啃噬我的心灵,我的太阳即将离我而去。太阳,我不走,我愿意与你一起去见上帝。也许我级别比你低,也许我平时练功很差,但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共亡。

我从未有过的冷静,站在远处一个墙角,开始最大威力地使用我的魔法,第一次,我把暴烈火焰当作武器使用,烟火燃烧怪物皮毛发出的火花要雄壮许多。大厅洋溢着动物脂肪燃烧的臭烘烘的味道。

曾经听说过,中国人的善良与文明举世公认。因为他们是最早将炸药制成烟花。原本战争的武器,竟与和平与欢乐和谐统一。

而此刻,我却觉得,当战争逼近的时候,将欢乐与祥和的礼花变成致命的攻击武器,其实是文明对野蛮,自由对专制,善良对邪恶的保卫之战。当灾难无可逃避地来临之时,我们选择坦然迎接死亡。在魔鬼面前,我放声大笑,我的笑声令整个殿堂动摇。99cswcom

“啊!”我听到太阳临死前最后的悲鸣。“啊……”“啊……”紧随其后的两名战士也气绝身亡。我本可以在此刻抽身而走的,可我觉得即便走了,活着,活着又如何?我静静地站在那里,微笑着看见怪物向我逼近。我听见天籁之音,看见小天使拍打着翅膀,提着花篮,在碧蓝的天空里,为我打开通向太阳的门。近了,更近了,我的爱,等我。

只一下,我就瘫软在地上。我本不是如此不堪一击。但,生的意志早已从我体内褪去,我想,我是自杀的。饶恕它们吧,上帝,是我自己要死的。

我和太阳今生有个约——我和太阳的爱情故事之完结篇这一役,我们一行损失惨重,共丢失了3顶祈祷头盔,我还丢了一个稀世少有的加魔御加魔法加防御的项链。在我退出此局游戏的最后一瞬,来了一魔一道,那道士望着满地狼藉的强效魔法瓶、太阳水、血液还有各式宝贝,惊喜地叫到:“什么东西爆了?”我以后要把这句至理名言贴在我的电脑上,时时警醒自己,那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二人光顾着拣东西了,明见祖玛包抄过来还不舍得逃跑,其悲惨结果是,没拣上便宜还送了性命。我嬉笑着说:“又爆了一个!”我知道死人本不该说话的,我能预见到以后即便我落土了,我的舌头也一定是伸在外面的,如吊死鬼般。现在我的格言要升级到1.2版本了,“我可以死,但我不能不说话。”

没有太阳陪着我,我存活到寿寝正终的几率要小的多。我好像是很容易被人残害的一类。老不长记性,老不防备别人。如果传奇里有保险公司这一行当的话,一定拒绝受理我的业务,原因是有骗保险费的嫌疑,平均每天我都得死一回,我指太阳不在身边的时候。

这一天我独自去偷欢。我的偷欢就是指背着太阳去打老鼠。太阳不放心我自己出去混,每次我出门都千叮咛万嘱咐,其啰嗦程度不亚于我爹。男人是这样一种怪物,变化永远快于你的计划。当初我看上他是因为他的寡言与酷。我心中理想的男人就是反町隆史那样子的,表情少而忧郁。原本太阳是那个样子的,我指我们不熟的时候。现在他剥去伪装了,话多到像唐僧一样,老问我:“吃过没有?”“缺不缺钱?”“睡觉的时候要盖好被被,小心着凉。”“跑的时候看路啊!”“不要轻易跟陌生人搭讪,他们没安好心。”……天!简直是幼儿园的阿姨!既是我跟人家搭讪,应该人家小心才是,只能说明我没安好心呀?他这是强盗逻辑,凡是自家的都是好的。

老鼠少得可怜,现在真是僧多粥少,强烈要求传奇网管依据人数相应多打开几个老鼠笼子,不然大家老围着墙转圈,老鼠没见几个,转悠的人都认识了。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当我右手转第三个弯口的时候一定会碰见一个叫无心的男人,当我左手转第二个弯口的时候,会有一个叫月亮妹妹的姑娘耐心堵着一扇门,温柔地吆喝:“老鼠乖乖快出来,让姐姐打你PP。”当时因为无聊,还逗远方正在战斗的太阳说,看见你老婆了,叫月亮妹妹吧?你主白天,她主晚上。太阳不许我开感情的玩笑,挂着脸在远方训我:“胡说八道,掌嘴!”我乖得很,就自己老老实实在电脑上不停地敲:“啪,啪,啪……”问他:“够了没有?奴家跪得膝盖都酸软了。”太阳拿我无可奈何:“I真是服了YOU了!”

正说着话,太阳突然失去了我的音信,以他的直觉他就知道我出事了。果然,等我再登陆的时候,我告诉他,被PK了。太阳一头恼火:“谁?!”我说我不知道,他哭笑不得:“我的小姐啊,连谁杀了你你都不知道?”“人家正忙着打老鼠,背后有人偷袭,怎么知道?”我不是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不过是游戏,还让太阳生一肚子闷气,说不定还四处追杀人家。如果参与传奇的每个人都陷于无法自拔的仇恨与报复中,这有背我娱乐的初衷。我更愿意传奇是友善的,快乐的,而不是杀戮的战场。即便是游戏,我也希望从中发现真善美,而非发泄现实中的假恶丑。

再回老鼠洞,又看见那个PK我的家伙,我笑嘻嘻地主动打招呼:“还打不打了?”他很警惕地瞪着我说:“随你便。”“我又没招惹你,干嘛杀我?”“你打的那耗子是我养的!”他生气了,“我守了好半天了,指望它生一窝小耗子呢!现在没了,你赔我!”这是个有意思的家伙,我决定跟他攀谈了:“你怎么知道那是只母耗子?我看是公的才杀的。”这下轮到他好奇了:“你如何辨认公母?”“简单,男左女右,从右墙出来的是母的,从左墙出来的是公的。”他茅塞顿开,说:“多谢哥哥提醒……”

跟我的“仇人”聊天的空,我发个信给太阳:“他已经是我的朋友了,一切搞定,勿担心。”太阳说:“YOUAREAMAZING(你真令人迷惑)。”

太阳四处发着寻人启事找我:“急事,速回。”当我收到鸡毛信,一溜小跑回到土城的时候,他一把拉住我的手,眼里放出热切的光芒,一闪一闪:“要搬家了,我带你去新大陆做移民好不好?”我一口答应:“你等着,我去找朋友们,收拾完包裹就跟你走!”

原来是件轻松愉快的乔迁喜事,没想到竟遇上了空前阻碍,给我当头一击。朋友亲人们异口同声地反对:“不去!我们在这里住惯了,新地儿不稳定。以前雷霆搬家,迁移的人都抱怨。为什么有了前车之鉴还要重蹈覆辙?”我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无法张口告诉他们,我爱上了一个游戏里的男人,这个男人要带我远走天涯。

这些朋友都是我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们。来传奇前我们都各自领了任务的。我们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誓言要创立一个自己的乌托邦,兄弟姐妹们和平相处,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强悍。我们将不参与任何PK。在每个游戏中人有危难的时候都施以援手,好比国际红十字会组织。

难道,仅为了一个男人,我将放弃我们的理想?我干巴巴地寻找各种理由,无望地做着最后努力。

我不敢劝说太阳和我留在一起。他是个有信仰的人。他所有的朋友包括行会都转走了,让他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已经到手的功名,我做不出。男人的天地是广阔的,朋友,事业,也许都重于爱情。爱情再强大,也无法抵御没有朋友,失去组织的寞落。

抉择真的好难啊!

“跟我走!”太阳依旧执着地拉着我的手,全然没有发现我嘴角的枯涩与眼底的哀愁。

“听我说,太阳。”我把他的手拉到唇边,用尽全身之爱吻着,多么希望让他明白,我已将我所有的情,付诸我冰冷颤抖的唇注入他的体内。“我不能跟你走了。亲情、友情,我一样都丢不下,我是个贪心的小女人。”我的泪顺着眼角流下,漫过光滑入月的脸庞,落到他的手背上,晶莹剔透宛如夜明珠。我用舌头轻轻舔去,海水般又苦又涩。

“那你就丢得下我?”太阳满脸的绝望,禁不住攥我的手。我很痛,无论是手上的骨头还是心头的肉。我只能咬紧嘴唇。

“太阳,关于爱情的事,我们都已听的太多。我若跟你走了,到了新地方,除了你,我一无所有,当爱情成为一种牺牲一种包袱的时候,我们连现在的好感都不会再有。我愿意牺牲,可我无法预料牺牲过后的结局。我可以跟你走,可如果,如果我不快乐,你我都会后悔的。”

爱情在离别面前竟如此苍白,不堪一击。太阳在我们的家门口徘徊着不去。他握着拳头那样伤感地看着我的背影渐远,一遍一遍喊着我的名字。我的泪,隔着电脑沾湿衣襟,胸前竟潮湿一片。泪模糊我的眼,让我无法看见他悲伤的脸。此刻我已分不清游戏还是现实。

我活着,而其实我已死了。我不再为自己活着。人这辈子,背负着亲情与道义,因为责任,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放弃自我。我只为责任而奔波,我依旧去打老鼠,只是,在休息的瞬间斜倚在门框上,拨弄着手镯发怔。我依旧大笑着与朋友们一起喝酒吃肉,只是,我已经将心房锁上,将钥匙丢进阴沟里。

我沉默了。无人的时候我更愿意一个人躲在昏暗的房间里发呆,看耀眼的太阳东升西落。如血的残阳仿佛我如血的心。而时空的另一头,那轮本属于我的太阳,也许正如我般守望着隔界相望的爱人。

我原本是只快乐的笑鸟,每日不知愁滋味的鸣叫。而现在,我消瘦着,看身上脱落下一缕缕彩色的毛。一片羽毛一片相思。凡我走过的路上,羽毛铺成的地毯熠熠生辉。

我不知道日子竟如此难捱与漫长。感情的煎熬染我噬血成性。一有战斗,我义无反顾冲向魔鬼。把自己当成一个战士。我眼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下降,追忆着当年有太阳的日子里,他以内力将血液注入我的生命。泪流成河。我以肉体抵抗着魔鬼撕扯我的痛,期待以此痛压制彼痛。死,我并不觉得痛苦,如果死能给我解脱的话。可怕的是死后的重生,在死与生的不断重复中,我的心头结满疤痕,坚硬如盔甲。

一日酒醒之后,我毅然跨过奈何桥,找到孟婆婆,捧出我的宝贝说:“我有太阳水、祝福油和修复油,可我没有灵魂了。求你给我一碗忘情水,让我忘记前尘往事。我的身在老家,心已经飞了。”

孟婆婆无限怜惜地看着我说:“孩子,我可以给你。喝我我的汤,你就忘记一切烦忧。你不再记得你自己爱过活过。你无忧无痛。那个曾经让你魂飞梦萦的人自此不在你心中留有一点痕迹。你是愿意珍藏你曾经拥有过的记忆,还是愿意你的感情一片空白?”“空白。”我坚定地说。太阳,别了,我要把你从我生命中删除,从此我将无爱无恨。

在我吞咽孟婆汤的一刻,我的眼角流出一滴带血的泪。滚落在地上叮当作响。太阳,这是我为你流的最后一滴泪了。

我忘记了前生今世,重新踏上了光芒的土地。我不记得什么苦与乐了。所以,我时常困惑:我胸前这一颗如太阳般鲜红的泪滴型胎记为什么总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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