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过一段很艰难的时期,”我说,“他本来有工作,有女朋友,然后几乎是同时一起失去,他很难接受。于是他每天睡十五个小时以上,其他时间就看电视。沮丧这种状况是会自我痊愈的,一般来说,你早晚会找到方法走出来,除非你还没走出来就自杀了。他设法避免走上自杀那条路,但等浮出水面时,他也已经破产了,房租三个月没缴,他知道被赶出公寓只是时间问题。他把笔记本电脑和一些衣服放在车上,时间刚好来得及,因为两天后他回去看,发现自己的所有东西都堆在人行道边。于是他转身离开了。”

我想我的确可以在电话里告诉她,但感觉上她应该当面听到这些。于是我打电话到她办公室,跟她约了五点半在她办公室附近的一家小餐馆碰面。

“他不是一贫如洗,”我说,“不过他的信用卡已经刷到极限,手上现金也很少。他打电话给这一行所有认识的人,想接活儿做,有几个人也给了他工作。不过酬劳常常会拖很久才付,有时候一等就是几个月。那显然是这一行的常态。”

“是每一行的常态。”她说。

“他找过房子,”我说,“可是他看中的地方月租都要两千块以上。即使是在布鲁克林或皇后区,他看过的房子都至少要一千块,这表示光是要搬进门,他就得准备好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两个月的押金。”

“而且他还需要家具。”

“光房租就够要命的。就算他设法弄到了这么多钱,每个月为了付房租也够焦头烂额了,因为短期内他的未来并不乐观,而且他也没有存款好让他度过这个难关。所以他决定什么房租去他的吧。他就住在车子里算了。”

“你开玩笑,我根本不知道他有车。”

“车子很旧很破,他停在路边就行了,这是好事,因为他也负担不起车库。那是一辆雪佛兰随想曲车,老式四门大房车,后座很宽敞。”

“他就睡在后座吗?”

“他说其实没那么不舒服。他在找公寓期间就睡在车上,后来他逐渐习惯,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负担得起租房子了。所以他就继续这样过日子,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确定他永远都有合法的停车位。如果车子被拖吊,他就得带着几百元去拖吊场取车,他付不起那个钱。”

“可是他看起来不像住在车上的人。他会刮胡子、梳头发,他穿的衣服都很干净,身上的味道也很香……”

“他是一个健身房的会员。那是个不错的健身房,会员费每个月要一百多元,但比租一户公寓要少得多。他每天早上去,举重,或在跑步机上花点时间,然后冲澡、刮胡子、换上带去的衣服。他所有衣服都放在后备箱,要洗的时候就去投币自助洗衣店。”

“那工作呢?他真的是广告文案撰稿人吗?”

“没错,跟他说的一模一样。他有笔记本电脑,平常藏在车子的前座下头,以防万一有人打破窗户偷东西的时候给摸走。他要上网的时候,就去一家有无线上网服务的咖啡店。我不太清楚那是什么。”

“我知道。我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张无线上网卡,可是从没用过。老天,我是天生就会去挑这种人还是怎么着?我找到了梦想中的男人,结果他居然住在他的车上。”

“他未婚,”我说,“也没有另外交女朋友过着双重生活。”

“那当然不可能。听起来他连自己的生活都应付不了。”

“他现在尽量让收支相抵。要多赚钱很困难,不过他勉强还能持平,而且不耍肮脏手段。他很勇敢,我得说我喜欢他。”

“我自己也喜欢他呀。或至少我喜欢他假装的那个人。”

“假装的部分让他很困扰,”我告诉露易丝,“我们的谈话很尴尬——”

“我能想象到。”

“可是全部说出来后,他好像松了口气。他想告诉你,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亲爱的,说来可真巧,我是个流浪汉。’”

“这个嘛,他并不打算这辈子永远都住在车上。他希望能找到一份全职工作,或者自由撰稿的活儿更有进展,好东山再起,重新站起来。总之,他不确定你有多喜欢他,或你们两人是否可能持续下去。如果没希望,那又为什么要和盘托出,白白让自己丢脸呢?”

“我们出去吃晚餐的时候,”她说,“我建议要各付各的,他都不肯。”

“就像我刚刚说过的,他不是一贫如洗。只不过钱不多罢了。”

“而且没有住处。你知道,他可以在我家过夜的。他可以偶尔睡在一张真正的床上。”

“我猜想他是出于自尊而不肯这么做。”

“耶稣啊,”她说,手指敲打着桌面,“他会打电话给我,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跟他说什么。”

“我不认为他会打给你。”

“他要甩掉我吗?为什么?”

“他会等你打给他,”我说,“如果你不打,嗯,他会认为这就表示你不想再跟他交往了。”

“啊,”她说,然后想了想,“这样对我就比较简单了,不是吗?省得我们还要有一段艰难的对话。”她又想了想。“只不过或许有点难堪。我知道那种等电话的滋味,不知道对方到底会不会打来。或许我打电话做个了断会比较好。”

我说一切都看她。她想知道她还得付我多少钱,我告诉她原来那笔聘雇费够了。事实上,我说着伸手拿了账单,剩下的钱还够付这两杯咖啡。

“我很高兴你查清楚了,”她说,“虽然我不是那么喜欢你所发现的事情。我知道有什么不对劲。不可能真有那么完美的人,还留着可爱的小胡子。何况他还抽烟。”

“小胡子。”我说。

“怎么?别跟我说他剃掉了。”

“不,”我说,“你刚好提醒了我一件事,仅此而已。”

我没等到回家。我找了个听不到嘈杂声的门廊,用手机打电话给萨斯曼。

他说:“你考虑之后,改变主意了。”

“不,不可能,”我说,“是另外一件完全不同的事,你前几天提到过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

“现在你有机会了。我说了什么?”

“肯定是和他的小胡子有关。我们谈到了一个话题,你说了类似他留小胡子是好事,因为你要用那些胡子编一根绳子把他吊死。”

“我说过这种话?”

“诸如此类的,反正是。”

“我看都得怪布鲁克林学院,”他说,“害我说话时如果不讲‘预先立场’这种字眼,就会拿腔拿调。那又怎么样呢?”

“你当时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啊,那件事査出来的时候你不是在场吗?也或许不在吧。他用吸尘器还是不能完全灭迹。我们发现了三根小毛发,不是女人的。一根在她旁边的床单上,另外两根在阴毛里,请原谅我用这个说法。”

“那些毛发是小胡子。”

“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是这么告诉我的。总之是脸部的毛发,而且足够做DNA分析了。如里没找到他,这些证据也没用,但只要能逮到他,那三根胡子就是宝了。检察官最喜欢的,就是手上有这种实实在在的物证。”

我走了一个街区后又打电话给萨斯曼。我想他有来电显示的装置,而且我的电话没有设定拒绝显示,因为他一接电话就说:“又怎么了?”

“关于那个小胡子的。”我说。

“所以呢?”

“我似乎觉得,他胡子刮得很干净。”

“你说真的?你是怎么推出来的?他吃点心的时候不知道掉了两根胡须啊?就算他把胡子给刮掉了,验人不必取他的胡子当样本,他身上每个细胞都行。”

“他没有刮掉,”我说,“因为他不必刮。他只需要用一点溶剂把胡子撕下来就行了。”

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电话断线了。然后他说:“你是说那个小胡子是假的。”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

“所以他留下那几根胡子并不是意外。他是故意放在那里,让我们找到的。”

“对。”

“耶稣啊,真是复杂。”

“你我都知道他做事是有计划的。”

“而且是个彻头彻尾的奸诈混蛋。但这样实在说不通,马修。提供另一个人的DNA并不会让我们从此步上光明坦途,我们也不可能故意去栽赃别人。我的意思是,他知道我们有目击证人,是受害者的朋友,把凶器卖给他的人。如果我们逮到他,也不会因为人不符就放了他。”

“但他的律师在法庭上就有花样可以玩了。”我说。“他的律师会问:‘你们是不是曾在犯罪现场发现了男性脸部的毛发?而且你们拿来跟被告的DNA比对的结果,是不是不符合?’”

“‘那么是不是有可能,在我的当事人回家之后,另一个男人拜访了被害者的公寓,你怎么能排除另一个男人要为她的死亡负责任的可能性呢?’”

“是啊,听起来很像是他律师会说的话。”萨斯曼说,“可是他是心理变态杀人狂,会他妈的费这么多苦心吗?好吧,你接下来两三个小时在家吗?”

“不管在不在,我都带着手机。”

“很好。我要去找实验室的人谈一谈,然后再跟你商量。”

电话铃响时,我正好走到门口。“他们什么都不必做,”他说,“我只是去问问题而已。那三根毛发他们发现是男性脸部的毛发,跟我之前说的一样。脸部毛发就跟头发一样,长到一定的长度后会掉,这时候毛囊组就会再生出新的毛发。”

“然后呢?”

“那三根头发不是掉下来的。它们是被切断的,可能是剪刀剪的。有时候这种事情是因为你拿着剪刀修剪你的小胡子,剪完后没有梳理,有些剪下来的就会黏在胡子里,稍后才会掉下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检查后发现那三根胡子是被切断的,却并没有起疑心。”

“很合理。”

“事情的确可能是这样,我也没办法证明不是。可是我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我们的爱干净先生如果剪过小胡子,就一定会梳理的。”

“对。”

“他一定梳过她的胯下,否则就是他剃掉了自己的阴毛,有些犯罪者会这样,免得留下的证据暴露身份。老兄,我敢说电视剧播出时,监狱里的每台电视机都在收看,我敢说那些他妈的家伙乖乖坐在电视机前面记笔记。总之,我们在她身上没找到任何掉下的阴毛,只找到三根胡子。所以他的小胡子是假的。”

“肯定是。”

“而且他一直都戴着。他跟她碰面时,去你太太的店里时都戴上了。顺便跟你说一声,你就忘了我之前说要她回去开店的事情吧。这个小混蛋太精了。”

“我也是这么想。”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给电视和报纸的那张素描换掉。但那样可能会让他知道我们看穿他的伎俩了。此外,到现在他可能已经留了满脸的大胡子了。”

“如果他能找到人卖给他大胡子的话。”

“我正打算往这个方向去査。卖戏剧道具的店,因为那个小胡子一定是买来的。马修,这件事我得谢谢你。我根本没想到那可能是假胡子。我平常不会这样想事情的。也许你们以前的罪犯要诡诈得多,嗯?”

“肯定是,”我说,“那家伙是个倒退。”

TJ在用电脑,埃莱娜在看杂志,不过他们都停下来听有关大卫·汤普森的事。埃莱娜很担心露易丝要跟他分手的事情。“所以他没有地方住,那又怎样?”

“我想让她烦心的是他没告诉她。”

“就像疱疹,”她说,“有必要知道的人你才会说。何况,他的确告诉过她,说他家太小不能带人去。他只是没说清楚到底有多小。”

“他说他住在奇普斯湾。”

“哦,也许他喜欢把车停在那里,也许那边车位很多。我想她应该在新泽西州的蒙克莱尔买一幢房子,好让他把车停在她的车道上。”

“你就是喜欢有个快乐的结局。”

“嗯,你说得没错。”

TJ想起我们企图跟踪他那个晚上,汤普森一出了露易丝那幢大楼,曾停下来打过一个短短的电话。

“我们之前猜他是打给一个女人,”我说,“猜得没错。他是打给露易丝,告诉她说这一夜很愉快。然后他就上路,沿西端大道往北走到八十八街,因为他的车就停在那里。他上了车之后,嗯,就这样甩掉我们了,虽然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跟踪他。”

“他就上了车,没发动引擎或干别的什么。”

“他为什么要离开?他有个好好的停车位,可以停到第二天早上七点。”

埃莱娜说:“真是个理想中的男人。他们跟你做完爱之后,只想回自己的车上睡觉。”

“至少他有辆车,”TJ说,“他们可以开车去兜风。”

“他可以带她去户外电影院,可以开车进去看的那种。”她说,“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种电影院了。或者他可以把车找个地方停下来,引诱她到后座。”

“然后他就会睡着。”

“只是出于习惯而已,”她同意,“哦,我真喜欢。”

然后我告诉他们有关莫妮卡的凶手留下的小胡子,以及萨斯曼和我的推论,他们于是变得严肃起来。我问埃莱娜会不会觉得那个小胡子看起来很假,她说不会,如果很假的话,她之前一定会说的。

“可是你不会想到会有人戴着假的小胡子,”她说,“有些人的发际线,你只要多看一眼就可以看得出典型的假发痕迹。即使如此,就像我们前几天才谈到的,如果是顶好假发,你就看不出来,假的小胡子应该比较不容易看出来,因为没有人会注意。”

我忽然想到什么,问起那张素描在哪里。

“桌上就有,一大沓呢。”

“我指的是原版的那张。”

“啊,”她说,“等一下,我想我知道放在哪儿。”

“能不能带一块橡皮擦过来?”

“橡皮擦?你想要——啊,我明白了。没问题。”她带着雷画的那张素描和一块专用的软橡皮擦回来,她说:“让我来擦,可以吗?你希望把小胡子擦掉,但其他部分不要动,对不对?”

“对。”

“那我来擦,因为我做细致工作比你手巧。”

“写字印字也比我巧。”

“没错,只因为我是女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打棒球不会传球。”

“也搞不懂内野高飞球规则。”

“可是如果我是女同性恋,我就会传球。不过我还是不会懂内野高飞球规则。”她往前凑,吹掉了软橡皮的碎屑,“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耶稣基督啊。”我说。

“怎么了?你没事吧?”

“我很好。”

“你脸色可不好。看起来好像生病了。怎么了?”

“我想我认识他,”我说,“我想他是阿比。”

他的名字是阿比,我认识他有多久了?不知道。一两个月?他刚到纽约,但他已经戒酒好像有十年了。他会去参加圣保罗教堂和炉边团体的戒酒聚会,而且前几天晚上他才出现在切尔西一个男同性恋的戒酒聚会上。我在那里碰到他,当时觉得很奇怪。那天他的态度有些怪异,他想讲话,想逗我开口,可是我那天只想一个人清静。

“他在偷偷跟踪窥视你。”

我简直坐不住了。我站了起来,在屋里兜圈子转着。

我说:“这实在没道理。老天爷啊,他已经参加戒酒协会十年了。”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是这么说的,为什么要撒这种谎呢?就像小胡子,你根本不会仔细看。”我皱起眉,“我才是他真正的目标,对吧?我本来以为是莫妮卡,然后是你,或顺序倒过来,但其实是我。他跟着找到匿名戒酒协会,然后开始参加聚会。我不懂他是怎么认识莫妮卡的。”

“她常常来我们家。生前的时候。”

“然后他设法认识了她,大概不会太难。然后让她以为他的种种必须保密,这样莫妮卡就不能告诉我们有关他的事情了。她为他买过苏格兰威士忌对不对?”

“对。”

“然后他买了一瓶意大利什么鬼东西给她。”

“女巫酒。”

“没错,女巫酒。他来参加戒酒聚会,说他十年没喝酒,符合参加聚会的资格,然后他去莫妮卡家,喝一点苏格兰威士忌。为什么不能喝呢,他根本就不是酒鬼。”

我拿起电话,查了号码拨过去。电话响了很多声,我都要挂了,比尔接了起来。我说:“比尔,我是马修。你还好吧?你是阿比的辅导人,对不对?你最近在聚会上碰到过他吗?嗯,我为什么问,我希望你保密,但我有理由怀疑他牵涉到一些严重的事情。其实是非常非常严重。我想他可能是在设计什么,可能他根本没有戒酒。严重的不是这些,那件事我现在还不想说。嗯,那就有趣了。他姓什么,你会不会恰好知道?呃,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我明白了,是,当然了,比尔。我会的,谢谢了。”

我挂了电话后说:“比尔已经好几天没看到他了,不知道他姓什么,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有一次比尔闻到他身上有威士忌的味道,可是什么都没说,不过阿比一定感觉到什么,因为他先主动说他在餐厅里如何被一杯酒泼到,把他气得要死,走到哪里都闻到自己身上那种甩不掉的酒味儿。不过回想起来,比尔感觉那可能是撒谎,酒味是从他气息里透出来的,不是从他衣服上。”

“宝贝,你要不要喝杯红茶?或吃点东西?你——”

“我太激动了,可是我不激动才怪。比尔是他的辅导人,可是阿比从没把自己姓什么告诉他。”

“用阿比这个名字真奇怪。亚伯拉罕的简称吧,我想是。”

“你以为是这样,可是如果你喊他亚伯拉罕,他会纠正你。或者我想到了,如果你简称他亚伯,他也会纠正你。匿名戒酒协会的人都很客气,都他妈的接受他的说法。他可以自称是德洛丽丝,大家也都不会有意见。”

“叫德洛丽丝这名字有什么不对?”

TJ问他有没有任何缩写姓,比方我们在聚会里常自称是马修·S或比尔·W。

我说:“没有,他就叫阿比而已。”然后我停下脚步,我猜我的眼睛睁很大,嘴巴也张开了,因为TJ瞪着我,埃莱娜则抓住了我的手臂,问我怎么了。

“真他妈的聪明,”我说,“他妈的太精了。阿比,懂了没?就是阿比。这名字本身就是两个字母的缩写。A.B。”

“我不明白——”

“A他妈的B。就像亚伯·贝克,或阿尼·伯丁森。”

“你不会以为——”

“或是阿登·布里尔。”我说,“或是亚当·布莱特,或是他写在墙上那名字是什么?奥布利·比亚玆莱。永远都是AB。啊,耶稣啊,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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