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家静静地度过一晚。我们叫了咖喱,是由第一大道上一家新开的印度餐馆送过来的。根据埃莱娜的说法,在家吃印度饭有一项绝对的优势。

“我去过的每一家印度餐馆,”她说,“总有一个侍者上回洗澡还是在恒河里,当他走近你桌子时,你会被他熏死。”

吃过饭后我又打给莉萨·霍尔茨曼,一听是她应答机回话,我就立刻挂断了。埃莱娜花了二十分钟整理完文件,打开录像机放我选的电影,李·马文演一个有名无实的恶棍,约翰·韦恩及詹姆斯·斯图尔特都演他们自己。

埃莱娜说:“小时候,我父母常看深夜的老电影。‘老天,你看弗朗肖·托恩有多年轻!’或是珍妮特·盖纳或是乔治·阿利斯。而现在我也是如此。这部电影从头到尾,所有我能想到的是李·马文看起来有多年轻。”

“我知道。”

“但一直等到电影结束了我才说,我觉得我表现的自制力很值得赞赏吧。”

电话铃响她去接了。“哦,嗯,”她说,“你好吗?好久不见了,是吗?”

一阵轻微的妒意如常向我袭来,我试着不去听她说话。埃莱娜有时仍接到她过去顾客的电话,但她觉得与其找麻烦换号码,不如花个十秒钟宣布她已退休。我能了解这点,但我仍希望他们打来时,我不在现场。

“请稍等,”她说,“他就在这里。”

我拿起电话,是TJ,“大哥,我去过你的旅馆,只你一个人就够挤了,你不该带个女士回去。”

“不是什么女士,”我说,“那是埃莱娜。”

“你以为我不知道?哦,我懂了,你不在你的旅馆。”

“我知道你会猜到的。”

“你在她家。你有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呼叫转移。”

“嗯,聪明。”

“如果你有个寻呼机,”他说,“你就不需要别的,不会由别人接你电话,搞得人摸不着头脑。哦,我干吗打来呢?我在这儿跟指挥官穷混。”

“指挥官法兰德斯。”

“不错,就是他。嗯,一旦太阳西沉,那个地方就大变样了。公园和街上都不同了,有一大堆人在那里做买卖。”

“白天也有,”我说,“但那时候他们主要在买卖喜美车。”

“现在很不一样,”他说,“有很多快克可卡因。你可以在地上看到很多空袋子,你要什么,就有人卖你什么。也有很多女孩子,有些美呆了。只是他们不是女的。你知道他们叫什么?”

“双性人。”

“带棒儿的妞——人人都这么叫。你再说一遍。”他跟着我说了一遍,“双性人。我知道有人叫他们变性人,但这是他们动过手术之后。之前他们是带棒儿的妞。你知道他们是生来这样的吗?”

“我很确定他们生来就有那话儿。”

“别开玩笑了,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所认识的双性人都说从他们有记忆起就是这样。“我猜他们生来就是如此。”我说。

“他们的胸哪来的?总不会是天生的吧。他们怎么搞的?打荷尔蒙?隆胸?”

“我想都有。”

“然后他们跟人睡觉,赚钱去动大手术。他们一心一意就是要动手术,所以你看不出来他们不是真的女人。不过他们身高六英尺二,大手大脚,还是会给人看出破绽。”

“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动手术。”

“你说他们既想做男的,又想做女的?为什么会这样?”

“我不知道。”

他停了一会儿说:“我想象自己两个奶子在衬衫下晃动,摇摇摆摆走在街上,怪胎。”

“我猜也是。”

“一想就头痛。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跟你见面时说的话?你走在街上,我一直没办法让你说出你在找什么。”

“我记得。”

“我告诉你每个人都有不想让人知道的嗜好。你可以把我这句话存进银行,这是我说的最真的话。”

我说:“我不知道格伦·霍尔茨曼有没有什么癖好。”

“没什么好猜测的。只要他还有口气,他就有。说不定我们运气好,能找到是什么。”

埃莱娜在旁听出了兴趣,我又给她补充说明。

“TJ真有趣,”她说,“前一分钟他绝对的时髦,绝对的酷,接下来他天真的一面不自觉地露了出来。在他的年纪,有双性人的存在一定令他很困惑。”

“但他不是不知道,他常去的地方多得是。”

“大概是吧。我只希望他不会有一天也带着奶子出现,我不觉得我能接受。”

“我想TJ也不能。”

“那好。你相信格伦·霍尔茨曼有什么不愿意让人知道的嗜好?”

“TJ说每个人都有。这点提醒了我。”我看了一下手表,觉得现在打电话找霍尔茨曼的遗孀还不算太迟,特别是她似乎不在家。她果然不在家。不过这次我没有尽责地聆听她死去丈夫的声音。一等应答机声响,我立刻挂电话。

我说:“他去十一大道一定有他的道理。他不是不可能去散步,但为什么要往那个方向?说不定只是巧合,也说不定十一大道有他需要的东西。”

“他看起来不像是快克迷。”

“是不像,但他不会是第一个用快克的雅皮。”

“像他这样的人会在街上买毒品吗?”

“不,通常不。说不定他是对性交易感兴趣。说不定他去寻爱,但找错了地方。”

“放着那样的太太在家?”

“‘和一个比较端庄甜蜜的少女在一个比较明净青绿的地方。’但这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说,“大部分男人都有太太在家。说不定他有冲动,想要来点不同的刺激。”

“说不定他偏爱那种高个子大手大脚的姑娘。”

“还要有那话儿的。他这样找街女实在太冒险了。”

“不是开玩笑的。”

“不,除了一般的危险之外,你可记得从他们公寓望出去的视野?如果她在窗口,她可能会看到他在街角,她说不定从头到尾看到枪杀的过程。”

“就算角度是对的,而且她可以一览无遗,我很怀疑在这么远的距离可以看出什么。”

“我猜也是。你想她会继续住那幢公寓吗?”

“我不知道。”

“你会不会喜欢住在那里?我不是具体指她那一幢,指类似的。”

“你的意思是高高住在半空中?”

“高高住在半空中,天下尽收眼底。如果我们会搬家住在一起——说不定你现在不想谈这个。”

“不,我不在乎。”

“嗯,我喜欢这间公寓,不过我想我们最好搬到一个新的地方去,这里有太多的旧事。”

“我们在这里做过这么多次的爱。”

“这不是我所想的。”

“我知道。”

“我不再干那行了,但我仍住在同一间公寓。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就算我们不搬出去住一起,我还是觉得不太对劲。”

“你想卖掉这个地方吗?”

“我可以卖,但看现在市场的情况,可能出租反而划算。帮我经营其他房地产的公司可以替我一并料理。”

“好一条阔母狗。”

“哈,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既不偷,也没人留钱给我。我靠本事挣来的。”

“我知道你靠本事挣来的。”

“不错,我是靠跟人睡觉挣钱。那又怎么样?我的一分一毫都是自己赚的,这不一定合法,但可不是骗来的,我辛苦干活,省钱好好投资。难道我该要觉得羞耻?”

“当然不。”

“我听起来好像在自我保护,是不是?”

“有一点,”我说,“但又怎么样?没有人是完美的。你想要住在哪里?”

“我还没想好。我喜欢这附近。但如果说这间公寓有它的历史,这整个地方又何尝不是。你呢?你说不定想要留着你的旅馆房间,拿它当办公室。”

“某种办公室。”

“可以用来与客户见面。”

“我以前跟他们在酒吧见面,”我说,“现在我改成了咖啡馆。”

“你想放弃了吗?”

“我不知道。”

“那个地方很便宜。”她说,“房租调整又有限。我觉得可能值得留着,所以当你想要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你有一个地方可去。如果你知道附近你自己有个地方,同居比较不会有太大压力。”

“它会像什么?逃生门?”

“说不定。”

“你也会有一个。如果你不把这个地方卖掉,只是出租的话。”

“不,”她说,“我一旦离开这里,就这样决定了。五十一街再也不会看到我。就算我们之间没有成功,就算我们发现彼此,嗯,不能住在一起,我也不会回到这里。事实上——”

“嗯?”

“呃,就算我们还不能决定住在一起,说不定我还是应该考虑搬出去。如果我们会一起去找公寓同居,现在先找一个暂时的居所好像很没道理,但我想时间到了,我应该尽快搬出去。”

“为什么这么急?”

“我不知道。”

“嗯?”

过了一会儿她说:“今天我接到一个电话。一个老顾客打来的。”

“他不知道你已经不干了?”

“他知道。”

“哦?”

“过去这一年他打来过好几次,想确定我是真的退休了,而不是一时想想罢了。”

“哦。”

“我可以了解。有人卖肉卖了二十年,忽然不再上市了,你会想,不会长久的。”

“我猜也是。”

“有几次他只是打来聊天,他这样说的。嗯,我们认识多年了,所以你不想对他说要他自个儿去放屁。但我也不想跟过去的顾客闲扯,所以我总是尽量少说两句。说不要放在心上,说我得走了,拜拜,之类的话。”

“嗯。”

“今天他问他可不可以过来。不,我说,不行。只是谈谈,他说,因为他最近经历某种困难,所以他想跟一个了解他的人谈谈。简直是狗屁,我可不了解他。了解他?开玩笑。所以我说不,你不能过来,我很抱歉但只能这样。我会付钱,他说,我会给你两百块,只是让我过来谈谈。”

“你怎么办?”

“我告诉他不行。我说我不是做心理治疗的,然后我叫他再也不要打来。他不是光想谈谈,你不用想也猜得出来。”

不错。

“他以为只要他进得了门,他就进得了卧室。他想只要拿钱给我,我就会去赚。其实这跟性没多大关系,而是一种权力斗争。他喜欢让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

“他是谁?”

“这有什么相干?”

“我可以去找他谈谈。”

“不,马修。绝不。”

“好吧。”

“如果他再来找我再说,不过我想他不会的。隔两个月他说不定会再打来,但我自己可以应付。不,我不需要被保护。我可以应付那个无聊鬼。”

“你确定吗?”

“我确定。”

“我想你应该换一个新的电话号码。”

“等我搬家后,新公寓,新号码。”

“同时都有了。”

“不错。”

我想了一想,说:“说不定我们应该开始找房子。”

“至少开始考虑。你喜欢你现在住的那一带,是不是?”

“嗯,我习惯了,”我说,“就像你已经习惯海龟湾一样。我有常去的餐馆及咖啡馆,还有我常去聚会的地方。米克的酒店几步路就走到了。林肯中心,卡内基音乐厅以及大部分的戏院都在附近,倒不是我们常去,但知道它们就在旁边,感觉不错。”

“但这不是我唯一喜欢的地区。从很多方面说,我甚至不喜欢这个地方。我喜欢西村,我喜欢切尔西,我也喜欢格拉莫西公园。”

“或更往中城去,像苏荷,特里贝卡。”但那些地方也有它们自己的历史。“或在西区更北一点,”我继续说,“比如说西区七十街那一带。从我现在住的地方,走一段路或乘一小程公车就到了,所以我可以把那个旅馆房间留着当办公室,也可以去同样的戒酒聚会。现在我开始考虑起来,不过,可以选择的很多,几乎任何地方都可以住。”

“但不出曼哈顿。”

“不,当然不。”

“除非我们要搬到阿布尔开克。”

圣诞节前我赚了一笔,刚巧接了一个案子收了一笔钱。等她的学校放寒假,我们飞到新墨西哥,花了两个星期的

时间开车在新墨西哥州的北部转来转去,大部分的时间流连于当地的印第安部落。我们都迷上了阿布尔开克及圣塔菲的砖石风格建筑。

“在那里我们可以有整幢房子,”我说,“有漩涡状的装饰,有尖塔以及有曲线的墙壁。而且我们不论住在哪里都没关系,因为反正我们总要开车的,住哪个区域也无所谓,一定比纽约任何地方都要来得安全及舒适。”

“你想去吗?”

“不。”

“谢天谢地,”她说,“因为我也不想去。有太多的地方都比纽约好,但我哪里也不想去。而你也是一样的,是不是?”

“恐怕是。”

“幸好我们找到了彼此。如果我们开始怀念那种砖石建筑,我们永远可以飞去阿布尔开克看看,对不对?”

“任何时间都行,”我说,“那些建筑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

我们上床的时候一定已经半夜了。一个小时后我放弃了睡觉的想法,蹑手蹑脚走到客厅。那里有整排的杂志,满满一整书架的书,当然也有电视,但我心烦气躁,坐也坐不住。我穿好衣服站在客厅的窗前,远望河对面百事可乐的红色霓虹灯。自从埃莱娜搬进这里后,新的建筑遮住了大部分的视野,但你仍可以看到百事可乐的广告。如果我们搬走的话,我会想念这里吗?她呢?

楼下的门房无语地点点头,又把他的视线转到半空中。他是一个年轻人,最近才从阿拉伯世界的某个角落移民来到美国。他一直带着随身听,一副耳机塞在耳朵里。我原以为他一定在听热门音乐,直到有一晚我才发现他不断地在听那种追求自我提升的录音带,激励他掌握生命,发挥赚钱的能力,以及减轻体重,保持身材。

我从第一大道走下去,经过联合国大楼,走向四十二街。在那里往右转,走过一个街口,再从第二大道往回走。我经过好几间酒吧,虽然我没有非得进去的冲动,但我不能不承认它们的吸引力。我可以去葛洛根找米克,但如果我找到他,我们一定会混到深夜,就算我们没说上几句,我仍想要留在西村,不想再老远走回东五十一街。

住在一起会解决这个问题。生命里那些其他的事物也会各就各位吗?

在第二大道与四十九街的街口有一个通宵营业的咖啡馆。我在吧台找了张椅子坐下,点了一个梅饼和一杯牛奶。有人留下一份旧《纽约时报》,我开始看了起来,但我没办法集中注意力,说不定我也需要一些自我提升的录音带。发掘你心智潜能!掌握你的生命!

我不需要发展任何潜能。我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明白到底怎么一回事。

虽然简·基恩现在接近她生命的尽头,她又重新回到我的生命。她和我以前几乎住在一起,或至少往那个方向走,然后我们的关系破裂,从此我们失去了对方。

而现在埃莱娜与我处在相似的情况,相似的阶段。她的衣柜里有挂我衣服的地方,她的梳妆台有专属于我的抽屉,在她床的一边我一星期总会睡几个晚上。但这个阶段是暂时的,定义模糊的,或不可能被界定的,所以每件事都必须仔细考虑。当我在东五十一街过夜的时候,我可以把电话转到那里去吗?事后我忘了停止转接的话,我应该道歉吗?还是我们该再接一条线?

我们到底该不该搬?我该不该留着我的旅馆房间?我们该选择住在我家附近好,还是她家附近好?或是谁家的附近也不住?

我们应该提出来讨论呢?还是我们应该避免讨论?

平常这些想法不算什么,甚至于有点可笑。但简就要死了,而这点使所有的事都蒙上了一层晕黄的光。

当然我害怕。我害怕在一种关系里会发生的事也会同样发生在另一种关系里。然后有一天我会去取我的衣服,把我的钥匙留在厨房的台子上。我害怕那间我紧抓着不放的、像死亡般阴郁的破旅馆房间,会是我了此残生的地方,有一天当我只有一身内衣,蜷曲在窄床的边缘时,死神亲自降临。他们必须把我装在尸袋里拖出去。

我害怕事情会失败,因为这总是发生。我害怕会有可悲的结局,因为这总是发生。而我最害怕的是,在所有可以说可以做的事都说了做了之后,结果都是我的错。因为在我内心深处,在我骨血深处,我相信永远都是我的错。

我喝完牛奶回家,这次门房不但叫出我的名字,而且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记住人的姓名和面孔!让你的微笑照耀世界!)当我摸进卧房时,埃莱娜动了动但没有醒过来。我上床摸黑睡在她旁边,感觉她的温暖。

我不知不觉睡着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做了一个梦。我在跟踪一个男人,想要看一眼他的脸,我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跟着他,跟着他走下无数的楼梯,终于他回过头,而他的脸是一面镜子。我想看镜子里照出什么,所能看到的只是一片白光,一片亮得让人睁不开眼的白光。我挣扎着醒过来,伸手去碰埃莱娜的手臂,然后几乎立刻又睡着了。

当我再度醒来时已经九点了,房里只有我一个人。厨房里有热咖啡,我喝了一杯,洗澡穿衣,正在倒第二杯时,她从健身房回来,说外面是一个美丽的日子。“蓝色的天,”她说,“加拿大的空气。我们给他们酸雨,他们却给我们新鲜空气及摇滚诗人莱昂纳德·科恩。太划算了。”

我打电话给莉萨·霍尔茨曼。当应答机回应时我照例挂了电话。埃莱娜说:“给我她的电话号码。”她拨了号,当霍尔茨曼的声音播出来时,她的脸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接着她说:“莉萨,我是埃莱娜·莫德尔,上学期我们在亨特一起上过一门课。我老早就该打来了,我对你最近发生的事觉得很难过——莉萨。是的,嗯,我想你可能在听应答机,因为马修打给你很多次了,但每次都是机器接的。他觉得留话不太合适。嗯,当然——”

她问了一些问题,又说了些一般慰问的话。接着她说:“哦,要不要跟马修说话,他人就在旁边。好,我们找个时间见面。你会打给我吗?别忘了。好,请等一下,马修来接了。”

我拿起电话说:“我是马修·斯卡德,霍尔茨曼太太。很抱歉在这时候来打搅你,如果现在不方便谈话……”

“不,没关系,”她说,“事实上——”

“什么?”

“事实上,我正想找你,只是我一直在拖延。所以我很高兴你打来。”

“我不知道可不可以跟你见面。”

“什么时候?”

“只要你有时间,越早越好,如果可能的话就在今天。”

“我中午约好跟人吃饭,”她说,“之后整个下午我都有约。”

“那明天怎么样?”

“明天下午两点我跟保险公司的人见面,但我不知道得谈多久。嗯,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或是你不喜欢在上班时间之外见面?”

“我的工作自有作息时间,”我说,“今晚没问题,只要你觉得不麻烦的话。”

“一点也不麻烦。九点钟?会不会太晚了?”

“没问题。除非你再给我电话,不然九点我到你的住处去。我会给你我的号码,所以你要取消的话可以打来。”我说了号码,又告诉她,如果她弄丢了号码,可以打到旅馆去查。“我住在西北旅馆。”我说。

“就在下条街,格伦告诉我他在附近碰见你好几次。如果你要取消的话,就打来留话。除非我知道是谁打来的,我都不接。我接到各种电话——”

“我可以想象。”

“真的吗?我可不能。好吧,九点我等你,斯卡德先生,谢谢。”

我挂了电话,埃莱娜说:“我希望我没有干涉你的事。我只是想到那个可怜的女孩子坐在电话机旁,吓得不敢接电话,因为可能又是一个花边小报的无聊记者打来的。所以我想由我来留话比较合适,等我和她通上话时,我可以要她跟你联络。”

“你的主意不错。”

“但也许我该先问你。”

“放心,你做得很好,我今天晚上去见她。”

“你说九点钟。”

“嗯,她说她一直想找我。”

“她并没有告诉我这点,关于什么?我觉得很好奇。”

“我不知道,”我说,“这是我必须查出来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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